生态补偿美丽云南的自豪与期待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16 《民族时报》2014年6月14日 范春艳 参加讨论
云南,是祖国西南的生态屏障。三江并流、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热带雨林、高原湖泊……美丽云南有太多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然而,也许是印证了那句话,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脆弱。彩云之南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非常脆弱。26个民族的儿女多年来一直用心探索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各级政府也采取了机制建立、项目设置、资金投入等一系列措施,致力于绿色家园的建设。而生态补偿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在云南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云南省民委经过约半年时间的调研,与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等多个部门进行座谈,同时走进在生态补偿方面比较典型的迪庆藏族自治州深入了解情况,全面探讨云南民族地区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在政策方面提出了建设完善意见。 调研课题负责人、省民委财务处处长习银祥告诉记者,在他看来,云南民族地区的生态保护对于全国多个省份和地区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的生态补偿工作需要它们乃至国家层面上更多的支持,而云南当务之急则是在生态评估方面作出探索,奠定生态补偿的基础。 民族大省有其特殊性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和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服务功能,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运用市场经济理念和政府财政手段,调节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生态与经济利益的一种公共制度安排,就是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生态保护区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这个根本问题,解决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与生态保护重要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据了解,云南在建立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工作可追溯至1983年,云南省对磷矿开采征收植被及其它生态环境破坏恢复费用。这被很多学者认为是我国生态补偿的起始事件。30年来,云南在这方面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然而无可否认,云南本身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要走的路还很长。 截至目前,云南省把生态文明列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中的“十大示范”之一,并开展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森林云南建设等一系列保护行动,相关决定、宣言、约定有《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丽江宣言》《腾冲纲领》、《版纳约定》等。 作为民族大省,云南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有其特殊性。习银祥介绍说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生存权的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作为全国主体生态功能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云南其财力无法支持如此重大的责任,自身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 他在调研报告中指出,目前云南民族地区的生态补偿存在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本高,生态补偿标准低,补偿范围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保护和发展的矛盾突出;流域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与治理任务不匹配;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补偿渠道单一,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缺失;资源无序开发、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严重等问题。 我国当前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面对云南的实际情况,习银祥提出要解决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地区的保护、生态破坏者的惩治等问题,应该建立国家补偿、社会补偿、受益者补偿,罚治破坏、污染者的宗旨。 生态补偿机制无边界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于云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习银祥表示云南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并不止于此。 这也是省民委选择迪庆藏族自治州作为调研点的重要原因他说:“目前,云南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方面,理论研究比较多,但是缺乏执行层面的细化与探讨。迪庆州生态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当地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依赖性比较强,在云南比较具有代表性。” 迪庆地处横断山脉腹地,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是“亚洲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地处伊洛瓦底江、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红河、珠江等6大水系的源头或者中上游;是全世界自然资源的富集区; 迪庆地处高寒山区,生态恢复难度极大;云南地处高原,地理环境复杂,省内大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环短时间内无法恢复。 迪庆地区边疆、高原、山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等特点也是云南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 云南独特的生态地位和生态现状有目共睹。基于此,习银祥认为云南民族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应该大胆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在国家层面上搭建平台,由涉及的省份共同参与、支持。 生态生产也是经济生产的一种。地处众多河流上游的云南民族地区,其生物资源和生态建设产品通过向中下游地区提供环境保障、减少旱涝损失等形式体现出来。同时,云南的森林、湿地、湖泊等向全社会提供的价值是非常惊人的。基于我国生态补偿原则中的“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这些地区应该对云南进行生态补偿。 习银祥说:“考虑到生态保护的因素,云南很多民族地区被列为限制开发或者禁止开发地区。这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很大影响。但是目前来讲,云南和中下游地区的相关省份受行政区划限制,云南省无法从政策层面要求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在国家层面上,争取建立相关的补偿机制。” 生态价值评估是基础 生态环境涉及到人类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从云南自身来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角度找准切入点,不能“头发胡子一把抓”。 习银祥把当前的生态环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恢复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保护无法恢复,如沙漠、戈壁等,必须大力投入进行建设;二是补偿保护区域,包括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三是治理区域,非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如城市和工业开发区域,加强对污染的治理。 这样的分解有利于决策部门找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切入口。同时,习银祥还提出要建立起科学、公平、全面、系统的生态价值评估标准。这是建立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也是最大的瓶颈。 在此基础上,省民委对云南民族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包含加强生态补偿机制立法,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大生态移民力度,完善产业补偿机制等在内的9条政策建议。 这是具体的政策和执行措施。习银祥表示,从长远来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与完善还需全社会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念,决策者、学者、普通群众等都需要改变。 “决策者要转变政绩观,不能单纯以GDP考察官员,而应该把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评标准,让在这方面做得好的人能在更高、更大的平台上发挥作用,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激励更多官员把保护生态环境的任务落实好。另外,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总觉得自己守着好资源,拿着金饭碗讨饭吃,后来我们就把生态资源这个金饭碗打破了找饭吃,这种观念要改变,保护好生态的金饭碗。” 同时,在云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总结出了很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方法,这就是民族的生态文化。“这是群众思想和智慧的总结,是行政命令无法实现的。我们应该把这些优秀的文化发扬光大,形成云南自己的生态文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