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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发展给各族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新疆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特殊重要位置,大力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举措,立足新形势,对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对口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优势,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天山南北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光明日报26日起开设“新疆新气象”专栏,充分报道新疆的新形象、新经验、新作风和新观念,表达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反对暴恐、共同追求幸福生活的意志,展现新疆充满活力、多姿多彩的社会风貌。
    5月20日,来自上海的设计规划专家们在新疆和田市针对大巴扎改造情况进行了充分论证,这是和田市今年一号民生工程,涉及3万多城市低保户和贫困户,更涉及和田市整体发展。
    同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和田市召开了“2·12”于田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提出要把重建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入冬前让受灾群众全部搬入新居。
    2010年以来,随着新疆的快速发展,随着一批批民生项目的实施,新疆各族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红利,感受到了生活的喜人变化。
    改善民生 力度空前
    今年,喀什地区高中入学率达到73%。更为难得的是,喀什地区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免费或资助,这在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南疆地区尤为不易。
    吐鲁番市恰特喀勒乡其盖布拉克村离市区较远,以前非常贫困,现在当地农民在政府支持下种植有机甜瓜,收入可观,家家户户整洁美观。改变的还有农民的精神状态——有信心,精神足,大家非常珍惜当前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和越来越美好的幸福生活。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南关社区的沙艾提汉·尼亚孜老人是一名“五七工”,养老曾是他最发愁的问题。2010年,新疆召开党委常委和政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此后不到一周,试行办法出台,新疆26.5万名“五七工”、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新疆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具体而有效,带给老百姓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创新思维 惠及群众
    “只花了5万元就住进这个128平方米的新房,房里还有地暖、卫生间,日子过得比过去好多了。”搬进夏河营胡杨新村不久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50团职工艾海买江·尤努斯笑着说,现在从棉花地里干活回来,就能到宽敞明亮的新房洗个舒服的热水澡。
    住上好房子,还要有多元增收的好路子。种植结构单一一度成为第十师农业发展的瓶颈,在援疆省区黑龙江的大力帮助下,830座日光温室、540座养殖暖棚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职工“户均一座棚,增收2万元”的目标。
    “我现在像个城里人,每个月都可以领到退休金,这日子过得真幸福。”作为新疆首批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乌鲁木齐市六十户乡的郝玉亮像城市职工一样领上了退休金。
    得益于“民生建设年”的实施,像郝玉亮这样的农民有了养老金,牧民住进了安居房,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人们看病报销的比例越来越高。
    “一打电话,医生就上门来看病,真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居住在昌吉市北京南路的李新田,老伴儿患病多年,每月去一次医院让老人十分头疼。随着昌吉市在新疆率先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式上门服务项目,老人的顾虑解除了。目前,昌吉市城乡居民共有1.4万人签约了家庭医生服务,享受这一新模式带来的便利。
    新疆文史研究馆馆员、新疆社科联研究员戢广南认为,对每年确定的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切实得到实惠的具体民生工程进行分析,其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含义和规律,即从最初群众最急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雪中送炭”和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解决,到注重普惠性、受益人口多、受益面广或涉及特殊群体生存发展的项目,延伸至不局限于生活和物质保障,还兼顾精神、权益、尊严层面的项目,民生建设项目体现更全面、立体、具体细微,更体现延续性和针对性。
    盘点2013年新疆的民生工程项目可以发现,这些特点尤为明显:从生活质量改善方面提出4年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受益人数占到新疆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在精神层面上,民生工程的实施让新疆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幸福工程,它正朝着突出基础性、普惠性、延续性和针对性的方向前进,必将为新疆各族人民带来更多、更大的实惠。
    新闻背景
    自2010年以来,新疆每年都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用于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70%。承诺的重点民生工程全部如期兑现,使各族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3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9年的2978元增加到2013年的5814元,年均增长18.21%。
    2010年到2013年,新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实际开工114.16万套,开工率达102.7%,累计完成投资1181.57亿元,累计解决了62万户、200余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18.56%。累计投入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742.46亿元,共有360余万农牧民喜迁新居。新建成农村公路24944公里,受益农牧民达375.6万人。南疆天然气主干管网于2013年建成投产,全面启动了全疆燃气化工程建设工程。基本解决了2009年底前实名登记的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消除零就业家庭2.62万户,帮助2.9万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以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标志,新疆养老保险制度比其他省份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5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903万人(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全部享受生活费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范围由15%提高到50%;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到35个县及内初班所有学生,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8%,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异地就诊、异地购药“一卡通”即时结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