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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笔下西藏农奴制


    西藏民主改革已经40年了,40年前的西藏农奴制是什么样的,它真如达赖喇嘛所说“是一种以佛教为基础、具有高尚和利他之心的制度”吗?
    最近,笔者重新披阅本世纪早期的几位西方旅行家、藏学家甚至美国侵略者的闻见录,感到触目惊心。我想,从他们的书中摘引出一些段落,看看当年他们在西藏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事情,或许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
    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旧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他们身上还有着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
    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这样一来,所有农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他们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强如宗本、某位领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总管借钱、借粮、借牲畜,这都要偿付很高的利息,偿还的至少要比实际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钱,每个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
    难道用来年的收成就可以还清高利贷者的债吗?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还不起债,还得请求债主们让他们继续借下去,或者续借未还清的那一部分。由于拖延偿还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宽限,仅有的粮食以及保存下来的其它食物,几乎从来也不够全家吃到来年收获时节。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好再借,借口粮,借种籽……。如此下去,年复一年,永无完结,直到临死的时候也不能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而这些债务就落到了他儿子的身上,可怜的儿子从刚一开始种田生涯起,就受到这些祖传的债务的压榨,而这些债的起源早已是遥远的过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这从什么时候说起。
    我旅行时身上穿的是藏袍,开口讲的是藏语……因此他们很直率地同我说话,毫无隐瞒地向我诉说着他们的痛苦与穷困,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还常常迫使他们在农忙时节离开田野,这些无偿的义务,实际与一切压在藏族人头上的其他重负并无区别。到处都在为官府施工,修筑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门。所有这些繁重的劳役都压在可怜的村民身上,他们既无工资,也得不到饭食。而除了官府强制分派的工作外,农民们还得无偿地为那些手持差票的过往客人运送行李和货物,还必须为他们及其随从提供牲畜,饲料和食粮。……像所有他们的同类人一样,这些农民都是可怜的农奴,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去寻找另外的土地和不过份的苛刻的头人。他们中间有几个人也曾经逃到邻近的地区去,但最后还是被头人从新家抢出来,带回村子,吃了一顿棍棒被判罚巨额罚金。由于非常惧怕头人对其亲属施行的惩罚,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为一人逃走,所有亲属就得遭殃。头人会遣责他们没有阻拦出逃者,那么,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亲等人就会被头人抽打一顿,然后再替他偿付罚金。
    由于上述原因,这些可怜的人们只能永远呆在他们贫穷的土地上。他们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
    西藏的民歌这样唱:“山上有没主的野兽,山下没有没主的人。”为什么农牧奴不能离开土地?现代人类学家梅尔文·C·戈尔茨坦,辛西娅·M·比尔通过实地研究,在他们的《今日西藏牧民--美国人眼中的西藏》指出:“西藏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置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
    拉格雅帕·伊荷强的牧民家庭拥有自己的牲畜,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置。但是他们不能随便离开这片土地,或带着牲畜到另一个领地去,即使那里欢迎他们也不行。……拉格雅帕·伊荷强实行的这种封建式“领地”制度在西藏的农业区也并行不悖,它确保了宗教界和贵族上层人物(以及政府本身)拥有一定的劳动力来开发他们所控制的土地。从本质上说,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拉萨的西藏政府,但是几百年来,都划归贵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庙所有,以此作为其修缮费和维持生计的来源。由于光有土地,没有劳动力来耕作或放牧,不管是农业耕地还是牧区草地,都不能成为生活资料,因此西藏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属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从本质上看,给予领主的领地与中世纪欧洲、沙俄和封建日本时代的采邑非常相似。
    残酷的法律反映了残酷的制度,残酷的制度产生残酷的法律。
    查尔斯·贝尔在《西藏志》里说,西藏仍在封建时期,其贵族握有大权,势力浩大,贵族与僧侣,共同盘据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财产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贵族对于佃农,可以行使官府权力……没收牲口,罚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它一切处罚,贵族皆得随时行之。
    大卫·麦克唐纳在他的《西藏写真》里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能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刑,用于冒犯及抗拒之确有证据者,而小贼在旷野抢劫,亦用此刑。断肢刑系将其手与足切断,四肢当切断时,务须缚紧,以免血迹之溢流……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囚犯一入监狱,罕有能避死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种种摧残,而损失丧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于潮湿、黑暗、污秽及有害于卫生之土牢中,永远不见天日。西藏官府,对于罪犯,每日只发些微之口粮不足维持其生活……。且西藏之罪犯,又间有鞭笞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种绞链,以锁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开释之,以复其自由。有时亦用枷刑,配以铁锁。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实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两手分开,面孔贴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携皮鞭或柳条,以笞挞其大腿之两臀……
    《十三世达赖喇嘛传》里写道,西藏的刑法是严厉的。除了罚款和监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审判过程中,受到鞭打的不仅是被判有罪的人,而且还有被告甚至见证人。对严重违法者,既使用颈枷也使用手铐。颈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块沉重的方木块。对杀人犯和惯偷惯盗,则使用铁制脚镣。对很严重的罪,诸如谋杀、暴力抢劫、惯偷或严重的伪造罪等,则要剁手(齐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于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谋杀罪的人被装进皮口袋,缝起来,给扔进河里。
    受理刑事案件的地方官是一个地区的首脑,即宗本,还有庄园主(当案件只涉及他们的佃户时)。另有四名地方长官负责处理圣城及其近郊的案件。这些地区行政长官中,有一名可以随意鞭打被告人,高兴打多少鞭就打多少鞭,高兴几时打就几时打,只要不将其打死就成。当被盗财产尚未找回之时,被告人往往被鞭打好几次,以诱使他说出被盗财产藏在什么地方。宗本所科罚金是有限度的。他除了每年一次将小部分提交政府外,其余大部分归他本人。
    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里说,偷窃所受到的惩处最为残酷,象在世界各地一样,犯这种罪的人多为居民中的穷人。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了惩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
    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但僧侣也有高低之分,过着天上地下的生活。即使是在寺院里,普通僧人也随时面临着刑罚,甚至死刑……
    埃德蒙·坎德勒在他的《拉萨真面目》说,西藏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控制着封建领主的是僧侣。因为西藏人虔信他们那种形式的佛教,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这些穷人和那些小佃农毫无怨言地为他们的精神上的主人干活,对这些人他们怀有盲目的崇拜。虽然他们要将自己微薄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强的那部分交给寺院,但他们并没有不满情绪。必须记住的是,每家每户至少要送一人去当喇嘛。
    荣赫鹏在《英国侵略西藏史·拉萨印象记》里写道,西藏各寺院各自成一市镇,皆以坚固之砖石筑成,各有无数房舍、厅堂及禅院。街市虽湫隘不洁,而寺院则皆宽广。……余因时日匆促,观察肤浅,所得印象,无可称道,惟日僧川口氏之名著《旅藏三年记》,则能发予所未发,……据川口观察,“藏人作喇嘛之主要目的,不过藉此争名夺利耳。至于寻求宗教真理,从事救人济世,则绝非若辈所愿为。若辈所希求者,无非逃避现实人生之苦痛,而享受今生与来世之逸乐生活耳。”川口氏对于西藏宗教生活之观察,真可谓透彻无比,为众生服务之说,在藏僧心目中,实不值一顾也。
    ……至于此辈喇嘛道德上之素养,川口对之亦无好评。终身不娶之僧侣贵族,大都另有所欢,而低级军人僧侣生活之放荡,尤不堪问。普通迎神赛会之场,直是人欲横流之所。……彼贵族僧侣貌似谨愿,而暗中营私舞弊,诡诈多端,盖皆假仁慈之面具以作恶者。……高级僧侣生活极安适,各有私人第宅或庵堂,且有雇佣仆役七八十人者。低级僧侣生活殊恶劣,其穷苦之状信如川口所云,“有非言语所能形容者。”各僧徒须自谋生计,课业又过于繁忙不容更事以供给其日用所需。彼等惟茶不须付资,但无佐饮之品;常两日不能得食,其惨苦有如此也。
    高踞旧西藏权力机构之巅的达赖喇嘛是如何实施统治的?
    《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中写道,满清于1751年确立了卫藏管理新制度。居于新制度首位的是由四名噶伦官员(或叫沙布帕)组成的会议,这四名噶伦是最高政府当局从本地人中加以任命的。……除他们之外,被任命的还有五名代本,三名第巴和一名堪布。代本是高级军事长官(一千名士兵的指挥官),相当于我们的将军。第巴是管理委员会某些部门的官员。堪布是宗教事务的主管人。所有上述高级官员应聚会共同解决西藏事务,他们要服从达赖喇嘛和拉萨的驻藏大臣。这种管理体制的构成一直保留到今天。这种管理体制(通常称之为“代巴顺”)的首脑,即达赖喇嘛。
    《十三世达赖喇嘛传》中说,达赖喇嘛在世俗方面的任务殊属不易。最高权力机构以他为首组成,然后是噶伦,当时有三位噶伦,后来却只有一位。再下是噶厦和译仓,噶厦和译仓之下才是国民议会或称国会。
    达赖喇嘛……有比口才或无线电更厉害的东西,因为他能在今生与来世里进行赏罚。“你下一辈子是人还是猪,难道对你没什么关系吗?达赖喇嘛能保你投胎成人,当大官,或者更好一些--在一个佛教兴盛的国度里当大喇嘛。”
    对一个西藏人来说,没有比来世的投胎更重要的事了,那是因为:如果他今生不幸,又没有人来替他排除这种不幸,他就甚至有可能被打入地狱一千多年。在这样一种环境里, 达赖喇嘛权力之不可抗拒,便可想而知了。
    《拉萨真面目·拉萨及其失踪之神》,毫无疑问,喇嘛采用了精神恐怖手法以维持他们的影响和将政权继续控制在他们手中。当喇嘛说他们的宗教受到了我们入侵时,他们肯定是在考虑其神秘面纱又一次要被揭开了,这是使他们害怕的物质和理智的年代。在这样的年代里,他们那些愚昧无知的农奴将逐渐接触到生活的真实面貌,将会开始怀疑若干世纪以来存在于他们与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公正。但在目前,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我敢说,在世界历史上顽固和黑暗如此突然地暴露在科学面前是没有先例的。
    由于篇幅的原因,我在这里所引的非常有限,不过,不管是当年的侵略军头目,还是徒步旅行家或者香客,不管是达赖喇嘛的“密友”,还是藏学家,他们在西藏见到的真实情形,虽然还非常有限,但是他们的这些实录,已使我们深知旧西藏的“佛光”是如何“照耀”广大农奴,这种农奴制度又是如何“以佛教为基础,具有高尚和利他人之心的”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