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还需创新形式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1:11:11 《云南日报》2015-08-19 刘祥元 参加讨论
在云南,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系到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诸如孔雀舞、葫芦丝文化、傣族景颇族织锦等一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融会时尚创意元素的做法,使非遗保护在传承民族文化精髓的同时,赋予了其新的时代内涵、生命意蕴。 然而,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受当地群众认知水平、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非遗认识不深,严重制约了其保护与发展的步伐。比如,传承主体势力逐渐削弱,面临后继无人的状况;拥有技艺的少数民族人才流失严重,尤其是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一些传统技艺,面临逐渐消亡的危险。而且,由于传承的范围受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只局限于少数民族聚集村寨,外界知之甚少,因此迫切需要打开新的空间,到新的群体里去拓展。 在云南,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系到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破解难题需要对症下药,基于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还迫切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生动力。特别是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通过创新传承形式,使民族文化在时代发展中进一步固化和提升;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专业人才,为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提供保障;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大在青年人中传承普及力度。 此外,要认真开展民族文化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族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和生存环境,运用文字、录音、录像以及实物展示等方式,对民族文化进行全面、真实的记录,加强对民族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保护和传承。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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