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工作 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26 《中国民族报》2014年5月 特古斯(内蒙古自 参加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自治区时,对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给予了高度肯定,强调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履行第一职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内蒙古一直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第一职责,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更加广泛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广大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民族工作的宣传切入点,突出基层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突出主题宣传;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中小学教学,突出课堂宣传,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着力点落到基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维护民族团结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风尚。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近年来,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经验交流会,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30周年座谈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命名管理办法,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要把握主题、突出重点、拓展空间,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规划一批、试点一批、提升一批、推广一批”的工作思路,力争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建成100个自治区级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深入开展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处置在当地。 开展走访慰问、座谈联谊、政策讲解、督促检查等活动,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进一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全区少数民族十大优秀进城务工人员表彰会,在国有企业和包头市、通辽市等城市社区中开展试点工作,使全区城市民族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今后,我们将制定出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12个盟市所在地和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率先纳入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城市民族工作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网络,扩大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覆盖面,不断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 加快推进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制建设步伐。以《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推动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快出台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出台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自治区制定出台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和促进3个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着手对自治区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细则、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践行第一要务,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我们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自治区印发了三项规划并认真实施,“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10亿元,实施了一批惠及民生的项目,为促进边境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规划的实施,争取各个层面的支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确保这些地区与全区一道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开展民族教育方面调研,支持民族学校建设发展。做好藏族传统史诗《格萨尔》的搜集整理工作。在成功举办第七届、第八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首届全区民族文艺会演的基础上,做好2015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维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启动“四化工程”(场所管理民主化、教务管理规范化、财务管理公开化、安全管理责任化),开展和谐寺观教堂“五个十佳”工程(“十佳安全文明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十佳平安先进宗教活动场所”、“十佳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十佳合格教职人员”、“十佳信徒”、“十佳创业致富好信徒”)。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学习,推动“三支队伍”和“三级网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解决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实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积极申请国家发改委立项实施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内蒙古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管理,从12个盟市所在地和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抓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规范。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积极开展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促进在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影视、蒙医蒙药等方面的协作取得新进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