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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用改革精神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月21日至22日,贵州省民宗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培训班在贵阳举行。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吴军在讲话时强调,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研究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核心谋划民族和宗教工作,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和条件创新民族和宗教工作,切实抓好贵州省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深化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与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工作相结合,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在深化改革中实现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省民宗委党组成立了深化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和民族宗教两大专题八个专题小组。通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编制了深化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两个总体方案和八个子方案。在为期两天的培训过程中,省民宗委领导刘晖、徐飞、吴建民、左朝刚、张和平分别就民族文化教育改革、民族经济改革、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民族人才培养改革、和谐民族关系改革进行了专题讲解。
    吴军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在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如何同步推进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全省各级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研究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在把握规律的同时瞄准最前沿的管理成果和新鲜经验,推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与时俱进;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核心,谋划民族和宗教工作;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民族工作部门拥有的资源条件作为最困难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办好事实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和条件,创新民族和宗教工作,既用好政策资源做大事,又用好项目资源做实事,还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事。
    吴军强调,要切实抓好贵州省民族和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深化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搞好顶层设计,站在所属地区的全局,安排一定的时间跨度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谋划布局,通过有为实现有位;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用问题倒逼改革、需求倒逼改革,主动作为,把现有的资源用得更好,进一步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要培养动员能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动员相关部门支持,发挥示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四是要提升思维水平,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不仅要成为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实干家,还要成为善于思考民族宗教问题的思想家,努力培养联想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辩证思维;五是要注意结合实际,把中央、省委的改革精神与各地实际结合起来,借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刘晖在总结时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汇报传达学习好省民宗委印发的两个深化改革方案和本次培训班的精神,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结合各地实际,理出路线图,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扎实推动深化改革方案的实施。
    省民宗委纪检组长陈新宇,省民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省9个州市、88个县市区、贵安新区社管局等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