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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启动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首批20个乡镇将实现宜居宜业宜游


    据新华社电 西藏自治区财政今年安排10亿元启动资金建设20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截至目前,20个示范点中,已有17个完成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11个完成城市设计,8个完成实施方案,6个完成建设规划。此外,对山南、阿里、林芝、昌都、那曲5个地 (市)、13个特色小城镇的规划成果审查工作已完成,第一轮实地督导检查工作也已完成。
    为贯彻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发展模式,加快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步伐,今年5月8日,西藏自治区下发了《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在2015年到2017年投入10亿元,支持地方重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为西藏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经验和模式。
    作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前期工作年,2015年西藏陆续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办公室,并督促各地按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建了包括自治区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在内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专家委员会,进一步强化规划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
    按照《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规划先行、突出特色,保护生态、和谐发展,项目带动、完善功能,产城互动、强化支撑,强化管理、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发展要求。
    按照规范,特色小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将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将明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将大幅提升,生态宜居建设成效明显,城镇管理水平将显著提升。创建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生态环境好、人居环境优良、管理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特色示范小城镇,将为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在特色小城镇建设中,西藏自治区将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突出绿色生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建设过程中将坚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的原则,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到特色小城镇建设示范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