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的生动实践—— 写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58周年之际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11:11:28 《贵州民族报》2014年7月 杜再江 参加讨论
全年生产总值完成584.64亿元,增长16.1%,增速全省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1050亿元,增长34.5%;20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8亿元,增长16.8%,增速全省第一;财政总收入完成117.93亿元,增长25.6%,提前两年实现“十二五”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5.99亿元,增长26.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0.25亿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万元,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5370元,增长16.1%,增速全省第一;全面小康实现程度77.72%,提高3.39个百分点;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度为84.23%,居全省第三位…… 这是一组简单的数据,却生动地勾勒出在过去的2013年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图景。多个“第一”的出现,更是彰显了自治州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 “作为全国人口最多的民族自治州之一,黔东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光辉照耀,作为国发〔2012〕2号文件要求率先开展民族团结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的自治州,我们期待着在未来获得新的更大的发展,为苗乡侗寨早日全面实现小康而努力。”黔东南自治州州委书记李飞跃说。 成立于1956年7月23日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走过了58年的风雨历程。58年来,自治州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实现了由落后走向进步,由贫困走向温饱,如今正在向全面小康的进程迈进。 黔东南州剑河县的万人水鼓舞。当鼓点响起,各民族同胞手牵手、心连心,一起欢跳今天的幸福生活钟传坤 摄 从今年5月1日起,《黔东南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对于推动民族自治地方非公经济的发展,《黔东南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把扶持与保护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支持与激励的手段。”黔东南州人大主任罗亮权告诉记者,如“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收费项目加以标注,收费标准有上限、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自治州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每年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缴同级财政的税收总额中提取不低于2%的资金,设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项发展资金”等。 事实上,这只是自治州在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推动民族地方发展的一个缩影。 自治州成立以来,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年来,黔东南州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的发展,成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贵州实践的生动典范。 1988年,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自治条例》)颁布实施。这是贵州省乃至全国较早颁布实施的自治条例之一。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自治条例》在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我国经济形态从社会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和发展,原来的《自治条例》已不适应黔东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在多次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州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进行较大的修订。2006年3月25日,经自治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自治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实施。 除了《自治条例》随着时代发展得到了完善,黔东南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州的权利,立足自身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批涉及经济文化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主要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个体私营工商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防火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阳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等12个单行条例。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玉凤说,这些单行条例都很具有针对性,对于推动黔东南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0年如一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为了让党的民族政策更好地走进苗乡侗寨的千家万户,1983年6月25日,黔东南州委、州政府批准黔东南州委宣传部、州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的安排意见》,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决定每年7月定为“民族团结月”,7月23日定位州庆纪念日,全州放假一天(后来《自治条例》规定州庆放假两天——编者注)。 “这一优良传统,我们已经持续坚持了30年。”自治州民宗委党组书记张义兵告诉记者,今年是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今年同样安排了民族知识竞赛、各界人士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总结和交流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提高。 当前,自治州已将民族政策学习列入干部职工普法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专题教学内容,纳入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开招考或遴选国家公职人员考试内容,以及各种会议工作中,党的民族政策在全州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使党的民族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黔东南州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保障。”黔东南州民宗委主任霍盛红告诉记者,2006年4月出台了《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2011年出台了《中共黔东南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2013年编制了《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规划》,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纳入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监测指标。 当前,自治州在推进民族事业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运转机制。 2006年成立的黔东南州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2012年建立的黔东南州民族事务兼职委员单位制度,27个州直部门纳入委员制单位,突出民族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将民族政策特别是“一法两规定”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中的具体问题,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建立了民族统计监测制度,将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纳入以县为单位推进小康建设考核指标,定期、定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和睦指数进行统计监测;建立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督查机制,将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重要工作、重要指标纳入效能建设平台进行推进督查;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检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贯彻“一法两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这些举措从顶层制度设计上为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了保驾护航。”霍盛红说。 走独具特色的民族地方科学发展之路 文章开头提到,2013年底,黔东南自治州在生产总值、20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方面,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一! 纵观自治州的发展,取得这样的成就,实属来之不易。 时间回溯到1956年,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刚刚成立的自治州和许多民族地区一样,在一个极其艰难的台阶上起步。 据当时的统计数据显示,1956年底,黔东南自治州的生产总值为12593万元,人均生产总值为67元,工业总产值为1783万元……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准状态。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自治州在过去50多年的时间里,实现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革和巨大发展呢? “作为全国首批‘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开放试验区’,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发展,我们走出了一条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独具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州长廖飞说。 一是围绕发展民族经济,在推进后发赶超上贯彻民族政策。近10年来,自治州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争取获得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29.28亿元,极大地改善了道路交通、农村安全饮水、农业、水利、城镇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能力。经比较分析,除重大基础设施和自然灾害应急恢复重建等其他类项目,国家和省对自治州的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要求均不到30%,对地方配套资金有一定程度的减免。从具体项目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退耕还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项目已实现全额投入,减免了地方配套资金。 二是围绕增强民族自信,在繁荣民族文化上贯彻民族政策。黔东南是民族文化的富集地区,积淀厚重、绚丽多姿的苗侗文化构建了多彩贵州的主要载体,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烂明珠,近10年来,自治州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将大力繁荣民族文化作为增强民族自信、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启动了“四个100”工程(即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高级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0名民族民间优秀人才进入凯里学院深造,通过5年学制,使之培养成为大专学历的高级民间艺术专门人才;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即在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中评选100名优秀人才,每年每人给予3000元补贴;保护100个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典型民族建筑;保护100个重点民族特色村寨)和“十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多彩贵州民族音乐创作基地、办好一个“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艺术节”、建设一个原生态国际旅游城市——凯里、打造一台最具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歌舞、建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建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建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产业园、建一个原生态民族工艺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原生态优秀旅游城镇、创作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文艺作品),目前已连续实施7年,成效明显。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黔东南苗族银饰》、《地理标志产品黔东南苗族刺绣》两项贵州省地方标准,把标准的实施作为本地银饰、刺绣一线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抓手。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创建工作,挂牌省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50多所,县级项目学校100多所,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学校2000多所,编印民族文化进校园校本教材19本、10万多册,苗族锦鸡操、苗族歌舞操、反排木鼓操、苗拳操、侗族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已常态化列为学校课间操,民族文化进校园已成功构建了具有黔东南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扶持、群众自办、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群众开展各民族节日节庆活动,运用民族节庆活动保护和传承原生态民族文化。 三是围绕民生问题,在促进教育均衡上贯彻民族政策。自治州农村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享受生活补助的初中贫困生占寄宿制初中生总数的36.7%,教育投入突破新高,2012年达13.05亿元,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全省第一。义务教育寄宿生达22.86万人,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寄宿率全省第一。全州学前教育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高考录取率首次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措施有效,州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在凯里学院开办五年制民族大专班、在州职院开办三年制临床医学民族专科班、在州民族高中开办寄宿制民族班,专门面向民族乡和仫佬族项目村户籍学生招生。实行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注重培养适用型、复合型人才,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四是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在民族和谐共处上贯彻民族政策。将年纯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建立了从制度上抑制贫困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州参合人数311.6多万人,参合率94.7%以上;全面贯彻就业和再就业各项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转移就业率80%以上;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推开,社会保险覆盖面积不断扩大;事关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难、饮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 “民族团结是个宝!”原国务委员戴秉国7月12日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原生态民族文化分论坛上,衷心希望黔东南不仅变成一块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的乐土,同时也成为各民族兄弟姐妹更加团结互助、互尊互敬的和谐家园。 李飞跃告诉记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治州将严格按照民族区域地区自治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觉性,加快和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 如今,站在自治州成立58周年的特殊历史时间节点上,在国家领导人的殷切期望下,多姿多彩的黔东南逐渐变为现实。我们期待着作为国发〔2012〕2号文件要求“率先开展民族团结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的黔东南,在民族事业的发展上,开创新的更加辉煌的历史篇章! 相关链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于1956年7月,位于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东邻湖南,南接广西,与本省黔南、铜仁毗邻,全州辖15县1个市和10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3.03万平方公里,人口463.44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9.77%,聚居着苗、侗、汉、布依、水、瑶、土家、壮等33个民族,是全国30个自治州中人口最多和民族比例较高的自治州。自治州首府设在凯里市,距省会贵阳180千米。黔东南州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承接产业转移、旅游休闲度假、民族文化保护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西南林产业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自治州境内山川秀美,溪流纵横,山峦延绵,重崖迭峰,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境内有雷公山、云台山、佛顶山、弄相山等原始森林,有自然保护区22个,其中雷公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施秉云台山2014年入选世界自然遗产名录。自治州是长江、珠江的分水岭和重要生态屏障,境内舞阳河、清水江、都柳江是自治州的母亲河,分别汇入长江、珠江。 黔东南州自然风光神奇秀丽,人文景观绚丽多彩,民族风情浓郁迷人。以舞阳河和云台山为代表的山水名胜,自然风光迤逦多姿;以凯里、台江、雷山为代表的苗族风情,文化底蕴浓郁;以黎平、从江、榕江为代表的侗族风情;独特的苗族吊脚楼、侗族的花桥鼓楼,银饰、刺绣令人赏心悦目。侗族大歌、苗族飞歌令人怡然陶醉,古朴的民族村寨令人流连忘返。被世界旅游组织誉为返璞归真,人类疲惫心灵的栖息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