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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两个共同”示范区 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甘肃自古以来就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要冲、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中西交流的陆路通道,做好民族工作不仅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而且对西北乃至全国工作大局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把甘肃建设成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围绕这一战略定位,甘肃作出了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打造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平台载体,着力发挥示范区建设在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辐射带动效应、在增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宣传引导效应、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的综合示范效应,不断巩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生动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了良好环境。
    牢牢把握大局,确保政治方向正确
    政治方向不仅事关事业成败,而且事关党的政权稳固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实践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民族问题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对基本国情的认识,立足省情实际研判形势、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确保了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创新发展。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围绕更好地发挥好这一政治优势,我们颁布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积极开展自治条例修订工作,2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都颁布实施了自治条例,全省民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达到60多件,民族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坚持这一基本制度不动摇,不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两个共同”目标、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全面正确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准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直接关系各族群众的权益福祉,直接关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进步,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实践中,一方面,我们在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对民族政策的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民族问题,形成鲜明正确的政治导向;另一方面,在用足用活政策上下功夫,把中央的要求同自身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同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科学制定配套政策,有效保证了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
    三是立足全局谋划民族工作大计。从强化顶层设计入手,制定出台了《“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从政策和制度层面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保障。
    比如,优先把民族地区聚居村纳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安排民族地区教育经费;对口帮扶工作实行经济支援、干部支援、科学技术支援“三结合”和规划、项目、资金“三对接”,等等。特别是围绕建设“两个共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安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和民族宗教6个方面率先开展建设试点,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打造了民族工作的品牌,开辟了符合甘肃实际的民族工作新路子。
    积极推动发展,确保核心任务落实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甘肃民族地区总面积占全省的40%,而且大多处于高寒阴湿和偏远落后地区,社会发育程度相对滞后,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达87.75万、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5.89%,扶贫攻坚、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我们着眼实现民族地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组织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即紧紧围绕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一个核心”,做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两个不愁”,落实扶贫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个保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六大突破”,采取更有力度、更加精准的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这些年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去年实现生产总值440.4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高于全省4.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也分别高于全省11.5、4.5和2.8个百分点,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由2005年的5.6%上升到2013年的6.9%,发展势头越来越好。
    在用好“发展”这把解决问题的“总钥匙”上,我们注重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全面推进试点建设,选择17个县(市、区)开展“两个共同”示范区试点建设,通过采取专项资金投入、开展对口支援等措施,整合资金397亿多元,落实建设项目1800多个,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共2亿元、临夏回族自治州1亿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000万元的发展资金,涵盖了教育、卫生、民生、基础设施等各领域,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三是积极创新帮扶模式,动员省内经济条件较好的10个市和11家省属国有企业,累计投入资金7亿元对口帮扶藏族聚居区;坚持把民族地区全部县区纳入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的片区规划之中,集中物力财力开展新一轮扶贫攻坚;充分运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一有效载体,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民族地区与群众“结穷亲”,围绕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六大任务,帮助民族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四是多措并举弥补短板,针对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滞后的实际,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目前全省民族地区21个县(市)全部实现“两基”目标,临夏州率先实现了高中教育全免费,初步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体系,文化、卫生、科技等社会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五是更加重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近两年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村社投入资金3.2亿元、实施各类项目391个,大力推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有效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吃水、行路、上学、看病等问题;针对各民族的不同特点和当地的资源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特色富民产业,以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带动群众致富。目前,我省现有的保安族、裕固族、撒拉族和土族4个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大幅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高举团结大旗,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保证。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民族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习总书记强调:“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深化“四项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省委把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动员全省各级党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持“从娃娃抓起”,把56个民族的成分识别和各个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优秀代表人物等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列入在校学生的课程教育中,增强了青少年的爱国情怀和中华民族自豪感;把强化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工矿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夯实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
    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我们始终把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作为平安甘肃建设的重要任务,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多管齐下,久久为功,维护了民族地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我们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排查调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结合起来,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下功夫解决好影响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使各族群众从和谐稳定的环境中真正得到了实惠。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相继出台了一整套管理措施,明确寺庙管理主体,健全乡镇寺庙管理机构,加强寺管会班子建设,推进公共服务进寺庙,探索建立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寺庙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的热情和干劲。建立健全维稳责任机制和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和实施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严密防范、坚决抵御国际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有效巩固和发展了全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是深入开展“两个重在”实践活动。回顾党的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要处理好复杂的民族问题,就必须牢固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两个重在”理念,着力强化“抓好平常”、“以心换心”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我们在实践中探索了坚持一个传统、用好一个平台、建立一个制度、深化一项活动“四个一”的做法:坚持一个传统,就是定期在少数民族重要节庆期间举行座谈会和茶话会等活动,如回族、东乡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尔德节茶话会、藏族的藏历新年茶话会等,通过尊重信仰习俗、分享节日喜庆来加强民族间的感情。用好一个平台,就是通过人大、政协收集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进步提供决策参考,近3年来仅省级人大、政协就收到民族宗教界代表、委员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等方面的议案、提案100多份,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人士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和价值。建立一个制度,就是制定省委常委联系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市、县各级也都建立了党政领导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一对一、常态化的联系交友制度。比如,每年春节前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到民族地区和看望慰问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再比如,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联系交流的机制,不定期举行座谈,交流学术成果,研究具体工作。深化一项活动,就是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全社会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办好事,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才智。甘南玛曲草原行医40多年的“草原曼巴”王万青、几十年如一日缝制“拥军鞋”的回族鞋匠喇震洲、为藏族聚居区群众提供优质供电服务的“格桑花服务队”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不断涌现出来。位于河西走廊最西端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全县11个民族的宗教信仰和语言各有不同,却能像同一个母亲生的儿女一样亲如一家,建县60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民族方面的矛盾。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县里最美的乡叫团结乡,牧场最好的村叫团结村,县城的主街道叫团结路,最大的社区叫团结社区,甚至有许多人的名字也叫团结。可以说,“团结”已经成为该县最深厚的传统、最美好的字眼和大家共同的行为准则。
    四是深入开展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活动。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和弘扬这些优秀文化,更加有利于抵御和防范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有利于引导群众、凝聚力量。我们围绕打造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以实施“少数民族文化板块”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加强政策扶持,深入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坚持把特色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先后投入2600万元对特有民族的优秀文化进行抢救性保护,组织了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建设;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少数民族文化题材艺术创作和少数民族文艺团体建设,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普查分类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大力推进图书馆、村图书室、乡文化站和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提升全民族文化素质中增进文化认同,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原载9月12日《中国民族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