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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自2011年9月9日习近平同志作出“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的重要批示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2012年7月,我省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以来,全省上下更是将示范区建设置于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高位部署,整合资源,全面推进。
    通过深入实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和“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我省不断加大对特困民族及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因族施策,全面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3年多来,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条件不断完善、民族文化不断丰富,涌现出贡山县独龙江乡、巍山县永建镇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承诺得到兑现,少数民族群众纷纷感叹道:“生活大变样,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紧抓发展“总钥匙”
    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发展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核心要义。我省山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0%以上。少数民族群众多聚居在山区,由于交通、信息闭塞,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曾是全省扶贫攻坚的“老大难”问题。
    自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我省紧抓发展这把“总钥匙”,积极争取中央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省级财力投入和政策扶持,以全面实施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系列专项规划为抓手,以整村、整乡、整县、整州推进和整族帮扶为平台,系统连片改善到乡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着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一个个“村美、民富、人欢乐”的少数民族村寨不断涌现。
    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就是典型案例。这个拥有4600多人口的乡镇,拉祜族群众占了七成多。3年前,南美乡九成以上人口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300元,是当地扶贫的“上甘岭”。2013年,南美乡全面实施连片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旅游小镇建设“三合一”工程,全力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该乡建设完成1022户“红瓦黄墙”的拉祜特色民居房,并因地制宜发展起核桃、畜牧、林下生物、特色林果种植以及拉祜风情旅游等产业。去年,南美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5251万元,较2012年增长73.1%;农民人均纯收入5084元,较2012年增长44.8%,彻底实现了从“难美”到“南美”的蜕变。
    民族地区已经成为我省优势产业聚集的重要区域。3年来,我省依托独特的资源和区位优势,结合特殊政策支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数据显示,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去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067.2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6.8亿元,同比增长10.27%;农业生产呈现产量效益齐增态势,高原特色农业成效显著。基础设施瓶颈制约进一步缓解,民族自治地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219.2亿元,同比增长13.71%。
    民生工程润民心
    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进步
    “在独龙江乡政府上网、打电话信号一点不比在昆明差。”这是到过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的人共同的体会,也是我省民族地区民生条件得到改善的一个缩影。
    过去,由于1年当中7个月大雪封山,独龙族群众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贫苦生活。2010年以来,在“整乡推进整族帮扶”的政策指导下,省级32个部门合力攻坚,前后投入帮扶资金12亿元,经过5年时间,独龙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闭塞落后的村子实现了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快速完善,村村通柏油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安全饮水,尤其随着独龙江公路隧道的打通,“大雪封山”的状况也彻底成为历史。目前,独龙族群众发展起了重楼、草果等产业,独龙族人均受教育年限从2009年的4.7年提高为5年,独龙族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跨越式、可持续的发展。
    “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3年来,我省坚持把惠民政策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低收入群众、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身上,补短板、兜底线、促跨越。坚持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民族地区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均得到有效改善,民族地区人口素质持续提高,民族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进步。
    据统计,“十二五”以来,我省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9.34亿元,实施了120个整乡推进、9471个整村推进项目,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390元,同比增长15%,增幅高于全省水平,全省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总结推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的成功经验,今年以来,我省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39.45亿元,同时启动71个整乡推进、496个行政村整村推进。聚焦人口较少民族和佤、拉祜、傈僳等特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以安居房建设和培育壮大富民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快395个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和987个特困民族聚居建制村脱贫发展步伐。
    我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目前“十强百企”3年行动计划和“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成效明显,“美丽云南”建设深入推进,怒江州、迪庆州职业教育全免费试点工作还成为国家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在全国率先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补助工作,省级财政今年投入2300多万元,向8个人口较少民族群众聚居的395个行政村78万人提供农房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对高中和大学在读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截至今年上半年,边疆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及时纳入了城乡低保的保障范围,边境沿线2.4万户守土固边群众还获得了每户1000元的专项补助。
    示范点辐射带动
    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格局基本形成
    打造样板,带动全局。民族团结和谐之花遍开云岭。
    大理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是一个典型案例。
    大围埂村依托传统手工艺,发展银饰加工业;东莲花村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业;下西莲花村发展农副产品初加工;打竹村靠山发展优势核桃产业,改变彝乡生产生活面貌……这是巍山以永建镇为核心,创建“巍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样板区”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
    自2012年启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示范样板区”以来,巍山县以永建镇为核心,以点带面、辐射全县,在永建镇探索出了一条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畜则畜、宜林则林的产业发展之路。以该镇的1个示范村、11个样板村为主线,形成了“一村一业,一户一品”的产业发展特色,实现产业富民、实事惠民、和谐安民。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是我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抓手。2013年起,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思路,我省扎实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各州市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精心打造,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地开花,从点上向面上推开,涌现出贡山县独龙江乡、巍山县永建镇、昆明市金星社区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全省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区创建格局基本形成。
    今年4月,国家民委在大理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我省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与会同志的肯定和好评。
    据悉,去年我省共安排民族专项资金5.4亿元,整合各级各部门项目资金30亿元,实施了10个示范县、65个示范乡镇、484个示范村(社区)建设,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脱颖而出。今年全省将继续实施10个示范县、65个示范乡镇、520个示范村(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完成第一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健全机制抓创建
    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持续保持
    健全的机制是创建工作的有效保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嘱托,我省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创建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宗教场所,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多年来,全省持续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依法行政抓创建,我省通过不断健全民族宗教法规,运用法治手段来处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协调好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目前,已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宗教法规建设规划(2015—2020)》,《云南省宗教事务管理办法》今年将作为政府规章出台,《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计划明年出台,《云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为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我省还以示范区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年初共签订责任书13977份,覆盖所有州市县(区)、乡镇,延伸到村委会和寺观教堂。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加强对重点区域、边境一线和中心城市团结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定期开展全省民族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团结稳定信息和工作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为创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我省坚持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通过采取单设岗位、适当放宽招录条件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建立完善了省州县层层挂钩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多年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持续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