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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尧臣《金山寺》古诗原文意思赏析(2)

蔡谟(mó)(281年—356年),字道明。陈留考城[(今河南省民权县)人。东晋时期重臣,与诸葛恢、荀闿并称为“中兴三明”,又与郗鉴等八人并称为“兖州八伯”。早年即被举孝廉、秀才,受州府及司马越征辟,但他不应命,渡江避难,被时任东中郎将的晋明帝引为参军。晋元帝为丞相时,辟蔡谟为掾属,又转任参军。历任中书侍郎、义兴太守、大将军从事中郎、司徒左长史、侍中等职。
    
    咸和三年(328年),苏峻之乱时,蔡谟参与平叛有功。事后迁侍中、五兵尚书,领琅邪王师,赐爵济阳男。又迁太常,领秘书监。郗鉴去世后,任征北将军,都督徐、兖、青三州军事。康帝即位后,入朝任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又领司徒,与会稽王司马昱共同辅政。
    后被正式拜为侍中、司徒,但蔡谟在三年内执意推辞不就任,险些被执政的殷浩处决,经荀羡提醒,殷浩才将蔡谟免为庶人。此后,蔡谟便闭门不出,终日教授子弟。数年后,再任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但他称病不朝,无心政事。永和十二年(356年),蔡谟去世,享年七十六岁,赠侍中、司空,谥号文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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