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节放河灯的由来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4:11:20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放河灯(也常写为放“荷灯”),是华夏民族传统习俗,用以对逝去亲人的悼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它流行于汉、蒙古、达斡尔、彝、白、纳西、苗、侗、布依、壮、土家族地区,各地在三月三、七巧节、中秋节晚上水边,常放河灯。 原始社会,限于对大自然认识的局限,较长时间,人们认为火是万物之源,成为顶礼膜拜的图腾,吉祥温暖的象征,战胜寒冷饥饿的神灵。渔猎时代,人们驾舟出海下湖为免风暴肆虐,在过危礁险滩或风大浪高时,用木板编竹为小船,放祭品点上蜡烛,彩纸作帆及灯笼放水中任其飘流,向海神祈保平安。这一习俗至今仍在台湾、福建、广东渔民中流行,叫彩船灯。奴隶社会的公元前11世纪周代,周公辅佐武王卜成洛邑,在曲水设宴庆祝,“流水泛酒”,“羽觞随波流”,夜以日续,放酒杯的盏上点灯,曲觞流杯演变的灯酒逐波。春秋时代的《诗经》,记载了秦洧两水秉烛招魂续魄、执兰除凶的民俗。奴隶社会是侵略邻国、战争不断的社会,用船载火攻城摧寨时,对阵亡将士水葬,船筏置鲜花燃灯已成惯例。周代八月十五有以火迎寒即围篝火歌舞活动,“举灯蟾魄圆”。晋代在每年月亮最圆最亮之夜,“纵情玩月、火烛竟宵”、“载船玩月”。这些活动,比汉代出现的道教、汉晋传入我国的佛教都早。 民间的悼念亲人祭奠,常在每月初一、十五和逝世忌日进行。汉晋以后,宗教影响日益扩大。南北朝梁武帝崇拜佛教,倡导办水陆法会,僧人在放生池放河灯。唐肃宗于759年诏天下设秦淮河里放河灯 放 生池81所。北宋真宗在1016年定佛诞日为放生日,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届时举灯玩月,放河笙歌,“僧尼道俗盆养供佛”。宋代道教得到提倡,规定中元节各 地燃河灯、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连戏,不少诗人留下杭州西湖放灯欢腾的诗篇。此后,放河灯在七月半举行并随道教、佛教传播而流行全国。这一天,人们在家设 酒馔、烧纸钱祭祖,到寺庙、道观参加放河灯等法事或道场活动。 一些地区放河灯不限于七月半,三月三歌节、锅庄节、上巳节、三月节,也放河灯。姑娘少女对这个习俗特别钟爱,往往在节日夜,自制小灯笼写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祝愿顺水飘流。 夏历七月初七,是民间鹊桥会节日,又叫情人节、女儿节,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宋代以后不少文人诗文中有此记载。 在江南,病愈的人及亲属制作河灯投放,表示送走疾病灾祸,时间自然不限于七月半。“纸船明烛照天烧”,就是对这一习俗的生动描述。江河湖海上船只,见到漂来的灯船主动避让,以示吉祥。 我们邻国日本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少男少女亦有沿河顺水放灯祈福的习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