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民族定义研究(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4:11:06 《民族研究》 李振宏 参加讨论
关于族群与民族问题的争论已经有将近20年了,也发展到了进行总结和反思的时候。这方面值得关注的是王东明的《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之争的综述》一文。王东明指出,学界争论的焦点较多,如英文“ethnic group”的翻译问题,“族群”概念的适用范围以及在学术对话中用“族群”来指称我国的少数民族是否合适等等。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第一类观点,否定论:反对使用族群概念或认为ethnic group指的就是“民族”;第二类观点,折衷论:承认“族群”概念的特定学术价值,但反对“泛族群化”,反对“拿来主义”;第三类观点,支持论:认为族群这一概念更适合于我国民族问题的研究实际;第四类观点,反思论:认为“族群”概念的背后是弥漫在全球范围内的西方话语霸权,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平等的全球对话。(46) 族群概念的介入,丰富、活跃并推进了民族定义和民族史研究。也是民族定义研究史上一个值得肯定的有重要意义的文化现象。 3.“民族”的重新定义。纳日碧力戈说,民族是在特定历史的人文和地理条件下形成,以共同的血统意识和先祖意识为基础,以共同的语言、风俗或其他精神和物质要素组成系统特征的人们共同体。(47) 杨庆镇说,民族是人类发展到智人阶段,由于生活地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差异而产生的,具有不同人种特点或有相同人种特点、文化传统与心理特点、语言特点、生产方式特点、生活方式特点、风俗习惯特点的,稳定发展的或急剧变化的、正在同化或者异化过程中发展或消亡的人类群体。(48) 何叔涛认为,构成民族的要素和进行民族识别的标志,是共同的历史渊源和语言文化,一定程度的经济联系性和大致相同的经济模式,以及建立在共同体经济文化生活基础上并受到族际关系所制约而强调共同起源、反映共同利益的民族感情和自我意识。(49) 金炳镐提出,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三维基本属性、四个基本特征和基本结构、基本素质的客观实体,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社会现象和种的繁衍现象,它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人种属性等多维属性,是与这些属性相对应的民族自然体、社会体、人种体的统一。(50) 龚永辉说:民族是人们在社会复杂作用下通过历史渊源或现实利益等多元认同而形成的有特定的族称和相应的文化模式的自组织系统。(51) 以上意见,加上20世纪80年代修正斯大林定义而补充的民族要素内容,学界关于民族定义的新思想就比较丰富了。200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民族概念做出了新的阐释:“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52) 新的民族概念获得了学者的认同,黄仲盈等学者对其做出了中肯的评价。(53) 笔者以为,首先,新的民族概念具有学术科学性,党中央的这个民族概念表述,是以多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概念研究的成果为基础的,这个概念中的每一个要素,都被学者们充分地讨论过,论证过。概念中“一定的历史阶段”、“一般来说”、“等方面”、“有的民族”等提法虽然是模糊表达,但正是这种表达为民族概念的进一步研究预留了广阔的空间。其次,这个概念表述既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又符合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因此,将对我国民族工作实践具有更好的理论阐释和指导作用。总的来说,新的概念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通过学术界的不断探索以及党和国家对民族问题的反复总结而最终诞生的一个概念,因而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性,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 五、60年民族概念学术史的内在线索回首这60年民族定义研究的学术史,它走出了一条什么样的发展轨迹?这样的学术史道路给我们以哪些启迪?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民族定义学术史,是围绕着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展开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确立以马克思主义为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等一切领域的指导思想,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权威,而斯大林又列入马、恩、列、斯、毛五大革命导师之中;再加上斯大林是活着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代表,又有中国在国际关系中“一边倒”的政治选择。这一切都决定了在民族理论研究中,将斯大林民族定义奉为金科玉律的必然性选择,并由此奠定了该研究领域此后发展的宿命式道路。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从其产生就由于其强烈的政治倾向而太过固执和偏执,这一点决定了它的具体运用,必然要和我国民族历史的实际相冲突。从学术发展的正常性出发,当理论与实际相冲突的时候,也就是理论本身面临了发展的机遇,然而,特定时代的政治环境使得这种理论发展的可能性无法生长。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民族识别实践所可能引发的民族定义讨论,终于未能在学术界引发开来。 20世纪60年代的“民族”译名讨论,实际上是摆脱斯大林民族定义的一种尝试。老实说,从当时的情况出发,译名讨论的确是一个巧妙的选择,既然斯大林定义本身不容置疑,那我们就来讨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问题:斯大林没有错,我们自己译错了,这当然就可以轻易地避开原来意义上的斯大林定义。而这种把问题引向自身而不是面对理论本身的做法,至多是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找到出路,而无法把理论的研究向前推进。译名讨论的结果,一方面的确使人们可以讨论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问题,不再把民族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的结论看作圣典;而另一方面,却也再次宣告斯大林这样的理论权威是不能违背的,权威依然是权威! 本来,当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之际中苏关系出现问题,中国改变了“一边倒”的国际政治策略的时候,质疑和改造与中国民族历史实际严重冲突的斯大林民族定义是完全可能的,而不幸的是,赫鲁晓夫反对斯大林使我国理论界再次举起捍卫斯大林的旗帜,于是质疑和改造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机遇再次丧失。应该说,对于学术理论的发展来说,实践的推动力是无比强大的,正常的学术发展道路无不如此。然而,五六十年代是个不正常的年代,当时中国的学术又缺乏独立性,于是,当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的实践一再向理论发起冲击的时候,理论因为受到错误的政治路线的束缚而裹足不前。如果学术没有宽松、自由的环境,如果学者没有独立思考的自由和权力,学术的任何进步都无从谈起。 在经过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之后,20世纪80年代的民族定义研究应该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然而,事实是比较令人遗憾的,虽然也有稀疏的希望摆脱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声音,但整个局面,则依然是以斯大林民族定义为中心,并且多无突破。大部分人的观点是仅仅满足于些微的改造。所以,80年代民族定义研究的基本格调是:斯大林定义的科学性不容怀疑,所要做的仅仅是局部的修正。即便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否定,也没有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实现突破,没有能够转换思维的角度。所以如此,大概是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学术思想的惯性因素,学者们刚刚从那个具有局限性的时代走出,还未进行反思;二是该时期历史认识论研究的成果还没有传导到具体的研究领域,人们还不能发起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形成的知识论批评,所以,只能面对四个特征做些加法或减法的工作。 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民族定义研究才进入了一个真正学术化的阶段。一方面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反思的深度有了进展,延伸到了认识论范畴,开始从斯大林民族定义形成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斯大林的主体性分析入手认识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考虑如何摆脱斯大林定义的思维模式,从新的角度认识民族的属性或本质。我们看到的笔墨颇多的“族群”研究,客观上也起到淡化或摆脱斯大林模式的作用。“族群”向人们展示的完全是一个外延广阔的开放性义域,它可以涵盖民族而又比民族概念的运用具有高得多的灵活性。尽管根据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族群不可能代替民族,但族群研究,毕竟丰富了人们对民族类问题的认识,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斯大林民族定义由此不再具有权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大进步,是学者们开始了真正的独立思考,开始对民族问题做出自己个性化的解释,由此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而不再是简单的复述和阐释。正是有了个性化研究,学术思想才变得丰富起来,也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挖掘认识对象的最深刻的本质。2005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做出的对“民族”的新的表述,之所以能迅速被学界广泛认同,实际上就是因为它建立在学术界丰富多彩的研究的基础上。这个表述虽然是以官方名义发表,但实际上也是对学术见解的总结或归纳。90年代摆脱斯大林民族定义之后的民族定义研究,终于由这个新的定义的公布而结出硕果。它来之不易,是60年间民族定义研究曲折发展的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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