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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具——《中国农学遗产要略》(五)

使用工具是人类最重要的一项进步。工具无论怎样简单,一般来说,可以使劳动者避免受到直接的损伤,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果。劳动所用的工具,变化多端,归纳起来,可以总结成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利用器械,突破体力(特别是手足长度)及感觉器官所受距离的限制;一个是利用一些基本物理原理,提高人类体力劳动的效果,或利用这些原理来驾驭动物体力、水力、风力等动能,代替人力工作。因为最原始的工具只能靠人体本身的两副基本“杠杆”--手与脚--来操纵,所以这些工具的意义,似乎大多数也只用于延长扩展手与脚所能达到的空间,或减少手与脚的疲劳或伤损。例如,想采到高树上的果实,固然可以爬上树去摘取,但如果用一根长些的棍棒,站在地面上也可以敲下树顶的果实,省去爬树的麻烦。如果再进一步,在这条棍棒的一端斜绑上一条小树枝作成钩,则比较更省力而效果更好。又例如,想从地面以下挖出一个芋头,固然可以用手直接掊土,但用一根棍棒去掘,手指便会少受损伤,疲劳程度也可以大大减轻,很快地就达到了目的。如果在棍棒一头,离末端不远的地方,十字交叉地横绑一条小树枝,一面用脚踏在横枝上向下压,一面用手推,效果遗要加强。在急流中横着涉水时,用一根棍棒支撑,可以更安全,更迅速,更方便。夜间出去,遇见狼羣,手里拿着一枝棍棒,安全感与实际安全程度都大大增加。要是真正一棒子打死了一只狼,拖回去就不如用棍棒扛。打死两只,拖起来更费劲,用棍棒担就轻便多了。这个棍棒就是一件原始工具。古代地广人稀,一根棍棒随手可以取得,到手之后,随时随地可以应用。同样,一片石头,可以抛向树头,打落想要采摘的果子;可以击落树上的鸟兽;可以敲碎兽骨,吃到里面的骨髓;可以砸破坚硬果核,得到果仁;可以碾开谷粒,帮助除壳;可以抛出去打野兽和敌人等等。要是把石片绑在棍棒上,作成一个复合工具,用途会更广,效果会更高。原始工具,正象人类自己的手脚一样,是多方面应用的。用于农业生产,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多方面都能应用的工具,效率毕竟有限度。想提高工具效率,必须适应某一项工作的特殊要求,制造专门工具。也就是说,工具本身还得有“分工”。例如,用树枝作“把(柄)”上面绑一片具有较大平面的石块,成为“椎”(槌子、棰子、磓、乡头等),打击效果用更好。如果绑一片一侧有较薄刃口的石块,切、割、砍、斫,更可有效。这一片带刃的石块,大小、形状和绑的方式不同,效用也不一样:纵长的刃口和柄垂直,是“鎌”或“戈”(战争武器):和柄平行,是“刀”;穿孔后,垂直于柄绑上,是“锛”;绑在把的一端,刃口向前,是“臿”(即杴)或“钱”(即铲)。一片长形石片,一端打出刃口,直绑在把上是“凿”;横绑是“斧”或“斤”(即小斧头);垂直绑是“锄”。如果一片尖石片,两面有刃口,绑上短把,是“钻”;绑上长把,是“矛”;绑一个弯柄,刺入地面向前推,是“耜”。在农业生产萌芽之前,这些原始的木工具、石工具或复合工具,大概除战争之外,也兼作采收之用。初期农业生产中,这些简单的复合工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除石片之外,住在水滨的人也会采用天然带刃口的大形蚌壳(即“蜃”;再早些,只写作‘辰“,下面没有”虫“字);蚌壳所制的挖土工具,就是”辱“,(下面的”寸“字,象手的形状。这个字,后来写成”耨“或”鎒“)。老弱或妇女除草用的辱要小一些,称为”薅“。使用蚌制工具的劳动及劳动者,便是”农“。
    冶金术发明(大概是殷代初期)以后,人类获得了更坚固更锋利的工具材料。最初采用铜,包括较纯的天然紫铜,也有铜类合金,如黄铜、青铜之类。冶化时,如用兽骨烧,容易有些磷混进去,便自然成了更坚硬的青铜。西周末年,才有铁。铜器和铁器运用到农业上以后,生产效率提高得更快。可以说,使用铁器是农业生产上的一个转折点。工具的改进,促进了农产品的质与量的提高。农产品提高后,又启发了劳动者改良工具。二者互相促进。就拿现代的蒸汽机和内燃机等来说,如果没有金属作为材料,也不会有它们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金属制的农具,不少仍保留石器蚌器原来的形状、功用和附带的木柄。这些遗迹并不是”习惯势力“,而是基于物理学力学的基本原理--杠杆、斜面,以及”合力“、”分力“等,确是符合客观自然规律,它们的确可以给人们以应有的方便。违背客观规律的创造,是不会受人们的欢迎而被接受的。
    以上几项原则:(1)使用工具,为的是提高劳动效果;(2)工具最初是一物多用,后来才有专门化的分工;(3)制造工具的材料,最初是直接利用现成的自然物,稍作加工处理,冶炼术发明后,工具材料质量改进了,从而工具的效率也就大为提高了。以上的归纳,适用于说明一切工具的制造和发展过程,包括农业生产工具在内。
    农业生产工具,我国古时总称为”田器“、”农器“、”农具“。殷代卜辞中,虽有有关农业操作的材料,但具体农具名称还只能作不肯定的推测。《诗经?大雅》里,比较集中地见到有钱、缚、铚、艾和耜(没有”耒“)。《考工记》中,耒耜连举,记有制作形式及效用。战国诸子书中,散见有各种农具名称。后汉崔寔《政论》中,评论了西汉赵过的改良犁,并同笨重的辽东犁相比较。唐代陆龟蒙作过一篇《耒耜经》,以犁为主体,附带谈了两件农具。南宋曾之谨曾作《农器谱》三卷,又续两卷,现在已经失传。元代王祯,利用绘图这一个重要的直观工具,作出12卷《农器图谱》,共分20门,总结了当时农家使用的各种工具。虽然有些缺点,但却是一件空前的总结工作。
    1963年,刘仙洲先生在所作《中国古代农业机械发明史》【1】中,根据近代的机械学原理,把我国劳动人民几千年以来在农业机械方面的发明创造,按功用分作(1)整地,(2)播种,(3)中耕除草,(4)灌溉,(5)收获及脱粒,(6)加工,(7)农村交通运输等七类,这样,已经将农村中应用过的各种广义的机械加以总结,我们无须再逐类加以说明。现在仅就几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狭义农具,稍微探索一下它们的演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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