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人祭遗迹偶拾 “人祭”的风俗,在我国古代社会史上颇会盛极一时,根据近人的考证,我们知道古代的殷人与春秋的楚、宋诸国,都实行有此种习惯。其实,这个残迹,在宋代的福建,尚可以见到。日前翻读福建地方志,适得有两条的记载。一在闽南的宁洋县: 曹四公,集宁里香寮人。生时香雾浓山,三昼夜不散,因名其地为香山。元祜间,香有神,岁以童男女祀,里人患之。公往谒庐山君学禁祝,起方术。归至其乡枣子隔,行厌劫法。人闻空中有金戈铁马声,神惧求活,许其栖水尾潭中,后不为厉。【1】 一为闽北的建阳县: 横山麓,宋时有横山王庙,岁祭赛,必用童男女,否则乡里有灾。【2】 此处所见的用童男女,亦即是一种以人为祭的制度。盖福建为越族故居之地,近于南夷的系统,因其开化较晚,所以迄于宋代仍保留有这落后的风习,且普遍存在于福建各地。 二、何镜山的开国论 在明代对外贸易史上,曾经立有两种的论议,一派是主张锁国的,自明太祖的片板不准下海,以及后来朱纨、柯乔等的武装禁贩,可为代表。一派则较为和缓一点,鉴于明代中叶以后,国内经济的发达,人口的激增,为解决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他们是主张开国贸易的。他们的出身,多半是属于浙、闽、粤沿海各地的势力巨族,他们所持的理由,固然有一些是代表私人经济的利益,但大体上却都想对于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近读明代何乔远(镜山)的《闽书》,根据明代福建的实情,比较锁国与开国这两个意见对于当时社会所发生的作用,说明福建海患之起,不尽由于通海,而在于生计之□□□□谋的不减。兹将其论议抄录如下: 何子曰:闽中成、弘以前山寇多而海寇少;正、嘉以来,山寇少而海寇多。国初州县仍宋元旧,山林深阻,箐棘蒙密,奸宄时窃发,至乎蔓不可图。今其地芟夷之后,悉置县司,即欲啸聚靡所藏寄,此山寇多少所由异也。国初太祖严通夷,禁寸板不许下海。江夏侯经略海上,城塞方新,士伍骁健,又孰有寇?嘉靖之初,都御史朱纨以禁夷仰药死,副使柯乔亦坐诛。海上市易,未易辄禁绝。至乎季年,倭从浙、直入犯,闽中大乱以数岁。于今闽人声息益众,非仰通夷,无所给衣食。又闽地险山多,渠渎高陡,雨水不久蓄,岁开口而望吴越、东广之粟船,海乌能禁哉!倭故蹂躏吾民乎?来亦有时,今其所行劫海上者,率吾内地之民,假其面目,借其名号,杀越于货,了无畏恐,此海寇多少所由异也。方此之时,山寇少矣,当事者眷眷忧海上倭寇,要以前所言海外之倭有时,内地之倭无日也。予友宁国沈有容,旧为浯屿把总,海滨之民,皆知其生业,出入贸迁何业,所藏货物当往何夷市,剧奸捕治之,其次可用为耳目力使者,籍为兵。彼习知冲犁抵拒之法,见刀刃而不惧,望旗帜、听金鼓锐炮,色不怖而又为之利器械、坚船具。有容为把总数年,泉中绝海寇。嗟乎!事在其人哉。虽然人何容易。今夫武将一途,仕路哑窦也。文吏耻之而不敢言,且无人知也。不费之文吏,费之督总矣;不费之督总,费之兵部矣;不费之兵部,费之炀灶中央之人矣。而又欲自肥其身家,非虚冒卖放剥刻何得也。下朘军士,上替国家而替武备,予于武臣乎何诛?在当事欤!在当事欤!【3】 不过当时主张开国通海者,不仅何氏一人而已,我们知道李卓吾、郭造卿诸人也都有同样的主张,并且这两个对立的论议,一直到了明亡,还未能获致解决。于此,又可为说明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问题之一个的旁证。 注释: 【1】同治《宁洋县志》卷十二《杂事志·仙释》。 【2】[明]何乔远:《闽书》卷十四《方域》。 【3】[明]何乔远:《闽书》卷四十《捍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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