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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二十世纪中国史(2)

如果比较了近期清史研究的某些成果,二十世纪中国研究中从社会史向文化史的转变就更加惊人。尽管很大程度上仍存在着棘手的史料问题,清史研究仍然有一大批社会史的著作。不过即使这些作品比起七十年代以来的同类作品也对文化倾注了更多的注意力,但仅仅这些书名如埃菲琳·罗斯基(Evelyn Rawski)的《最后的皇帝们:清帝国制度的社会史》(The Last Emperors: A Social History of Qing Imperial Institutions),1999年麦考莱(Melissa Macauley)的《社会权力和法律文化》(Social Power and Legal Culture), 1998年的玛兹穆德(Sucheta Mazumdar)的《糖与中国社会》(Sugar and Society in China)就表明了社会史在清史领域中仍保持着活力。除了玛兹穆德的专著,王国斌 (R. Bin Wong)1998年的《转变的中国》(China Transformed)和李伯重1998年的《江南农业的发展》(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Jiangnan)显示了经济史依然在继续繁荣。在性别研究的领域中,文化研究的方法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即使在性别研究方面,我们也会在布雷 (Francesca Bray)的《科技与性》(Technology and Gender)中不期然地找到比二十世纪中国史领域的绝大多数成果更接近唯物主义的文化研究方法。
    如果我们反过来沿着纪年的顺序前进,进入二十世纪晚期,一个独立而类似的模式就显而易见了。中国开放田野调查使社会科学家从早期的对精英政治的关注,转到了非常成功地探索和解释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模式的田野调查工作上。这样的例子,特别是在近期发表的著作中,多得不胜枚举。但是如果仅限于最近几年农村社会与经济领域出现的重要著作,我们就可以举出阎云祥1996年的《礼物的流动》(The Flow of Gifts),景军(Jing Jun)的《记忆的圣殿:中国村庄中的历史权力与道德》(The Temple of Memories :History,Power and Morality in a Chinese Village);鲁夫(Gregory Ruf)1998年的《干部与亲族》(Cadres and Kin);1997年茨威格(Dawid Zweig)的《解放中国农民》(Freeing China’s Farmers);1997年金莱和格里芬(Kinley and Griffin)的《中国农村的财富分配》(Distribution of Wealth in Rural China)。
    近年来已有很多文章谈到需要打破“1949年障碍”,贺萧、黄宗智(Philip Huang)、裴宜理(Elizabeth Perry )和瓦瑟施特伦这些学者的著作已经证明跨越1949年障碍是有益的。但我们正处在一个奇怪的位置上,上述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者们非常关注当代农村社会,但是几乎无人研究民国时期这一领域的状况,因此无法找到共同语言。
    假如我上文所论述的情形是真实的,有人会问它该如何解释。文化史研究的流行显然在很大意义上直接反映了历史学科内(实际上是所有的人文学科)的一个总体趋势,一个至少在上述的著作里和《美国历史评论》(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的纸面上一样明显的趋势。中国革命在当代意识中的衰微无疑已在中国研究的领域增强了这一趋势。由于革命似乎对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这一因素肯定要为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研究事实上的消失负责。取而代之的是,有关城市、现代性和认同的研究--都是研究中国的青年学者们特别关心的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已经兴盛起来。
    社会史在其更接近社会科学形态上的一个特点是关注塑造和限制人类行为的社会制度。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韦伯学说的信奉者,按照这种模式取得的最好成果都提出了有力的比较模型,其中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都被用来解释社会实践和集体行为。但这些模型倾向于否认行动者的力量,而我相信新的文化史的引人之处在于它给予了历史行动者以声音和主体性(尽管主要是那些能够留下文字记录的人),因此帮助他们成为历史过程的动因,不光是历史过程的人质。
    文化史研究(特别是对更年轻的学者而言)的引人之处,是人生一个确凿的事实,是我这样的老顽固不得不去适应的。而我并不认为那种前景没有吸引力。实际上,几乎我所有的研究生都在进行文化史研究--从电影审查制度,到杭州的旅游业,老北京传统的再生,重构京剧成为国剧的过程,到运动和体育的作用。他们的工作已经极大地丰富了我对现代中国的认识。最使我着迷的是改变了现代中国的这些新的文化现象和当时社会、经济与政治进程之间的联系。相反地,近来某些成果使我担忧的是文化研究反映出舒德逊 (Michael Schudson)已经在社会学中警告过的同样的问题。用舒德逊的话说:“从文化社会学转向文化研究常常包含着一个从强调现实由社会构成的观点到一个强调现实由文化或符号构成的观点(似乎这是一个发生在社会之外的过程)的下滑过程”(见舒德逊1997年书第50页)。
    我对历史过程的肇因问题总是格外感兴趣(实际是着迷于它)。福柯(他的著作对近来绝大多数文化史研究是如此重要和富有影响力)坚决拒绝对他在现代性的话语和实践中揭示的根本断裂的原因作出任何分析。就福柯而言,他的观点来自他对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批判。但是在文化史的研究中福柯的观点导致了轻易把变革的力量归诸权威话语自身(如阿普特和赛茨)--或者是想象国家或资本主义企业中一些含混的“殖民地”的或现代主义的精英促进了权威话语并赋予其权力。但是这个过程怎样发生和为什么产生,以及为什么某些文化实践兴盛而其他的衰亡,他们却一直没有彻底讲清楚。借用斯佩伯(Dan Sperber)的术语说,我们需要“表征的传染病学(an epidemiology of representatons)”来解释“为什么某些表征比其他的更有吸引力”。(有关斯佩伯的话引自舒德逊 1989年著作第158页)。
    我认为仅仅文化史不能解答为什么现代中国会走她的一条独特历史道路这样的重要问题。除非历史学家对其原因作出解释,否则,我们将会逐渐地被愿意(甚至渴望)解答这些问题的社会科学家们排除在关于中国的公共话语之外。即使在对特殊文化现象进行严谨的经验调查时,我们也必须牢记蒂利 (Charles Tilly)所说的“大结构,长过程,大比较”。我进一步认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的档案材料恰好提供了其他地方的社会历史学家一直赖以支持他们研究的那类数据(从国家各社会机构,工业、商业和金融企业,也许更重要的警察和审判系统的文件),相应地就有重要的理由和必要的手段来复兴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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