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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访江村(4)

这次访问中特别引起我兴趣的是农村中居住更新的过程一般是通过青年一代结婚的机会进行的。新婚夫妇需要单独的卧室。在房屋紧张的情况下,不是延期结婚,就得把老房间分隔。在开弦弓村老一代中确有一生娶不起老婆的人。这几年农民具备了盖新房屋的经济条件时,凡是有儿子要结婚的就急于要扩建住所。过去一年中,靠河边大约有250户人家的几个生产队一共建造了50间新房子,几乎全是扩建旧宅的性质。因之,这村子房屋的布局更见凌乱。新建房屋内床柜箱桌等等用具也是大多在结婚过程中添置的。从订婚到结婚这段时间里,男女双方的家长忙于张罗。由于开弦弓村是父系父居社会,所以提供房屋是男家的责任。那些无力提供房屋的男方,也有采取入赘方式,住到女方提供的房屋里去。新房内的用具事实上是男女双方合凑的,比例以女方经济水平决定。名义上,男方要给女方一笔礼金,而这一笔礼金实际上是给女方准备嫁妆的津贴。这几年经济好转后,女方提供的嫁妆,一般说来都超过礼金所能购买的东西。我们曾参观过一家新房,凡是女方提供的嫁妆上都挂着一条红色丝棉,所以很容易看出男女双方贡献的比例。在这个新房里,双方的贡献几乎相等。我们得到的解释是这地区女儿少,特别疼爱,所以出嫁时总是要尽力准备一份丰盛的嫁妆。我们当场估计了一下全部用具和衣服的总值大约2000多元。这个数字曾经引起结婚费用太高的批评。过于讲究排场固然不好,但是也应当看到事实上这正是农村的生活资料更新的重要过程。至于为了取得对男女间新的夫妇关系的社会承认而采取宴请亲友的方式,由于传统的好客风尚,有时未免花费得过分一些。
    如果容许我过早地做一个估计,这三年来开弦弓村农民收入的增加,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通过结婚的过程而消费在家庭生活和物质更新上的。而这个更新过程又是从进入结婚年龄这一代开始的。就在我们参观的新房隔间是老一代的卧室。在这间卧室里我看到的是我幼时所熟悉的我祖母房里的陈设,我祖母是太平天国时嫁到我家的。我直觉地感到过去农村里生活物质基础更新率是这样缓慢,使两代卧室的对比如此之鲜明。
    上面所叙述的这段话,当然还要在今后进一步核实,并用正确的数字来表达,现在还不能说是科学的观察,但是当我向老乡们指出了他们正在进行生活基础的物质更新时,却接触到了一个当前的实际问题。这几年农村经济从复苏到繁荣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用普通的话来说,农民手上的钱怎样花法?从全国来看,每年流入农村的货币达到几百亿元,用什么商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呢?因此我们有必要去调查研究农民需要什么,怎样可以去指导他们的正当消费,这里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发挥它的优越性。
    就在我们参观新房的下一天,在一个和本村干部的座谈会上,大家提出了许多问题:怎样有计划地进行农民生活资料更新?怎样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制定各种房屋的结构和布局?怎样根据本村农民的财力,分期分批地按大家同意的规划来有步骤地更新全村的面貌?人民自己的政府才能根据人民的需要来发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来为人民群众办事。在这件事上,大家要我们人类学者帮助他们进行系统的社会学调查。我本人是心甘隋愿做这种能直接满足人民需要的人类学工作的。
    最后我想讲一讲中国农村中集体经济的发展的前景。自从中国农村建立集体经济以来,它一直是农村经济的主要部分,至今还是这样,1956年正当格迪斯教授去开弦弓村调查时,合作化运动已进入高级社阶段,提高了集体经济的地位。1963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村中的个体经济已微不足道。直到1978年开弦弓村和中国的其他农村一样,农民的收入几乎全部依赖集体分配所得,按各人在集体经济中所贡献的劳动折合成工分计算。但是一度在平均主义的“左”倾思想支配下,农民所得的工分并不能正确反映他所付出的劳动,所以出现了违反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的所谓“吃大锅饭”的偏向。在这个时期,作为个体经济的家庭副业受到极大的限制,甚至遭到禁止。1978生才改变了这种抑制农民积极性的错误政策,恢复和发展了农民的家庭副业,因而使农民的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
    但是这种承认农民个体经济的作用并不是否定了或削弱了农村的集体经济;相反的,由于农民生活的改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同时也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农业和乡村工业主要是属于集体经济的部分,它们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1981年起所实行的责任制也只是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生产技术和群众的觉悟水平,改善经营方式和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罢了,并不是经济制度性质的改变。
    在这里应当说明的,上面所提到的农民收入中副业部分的增加,并不反映这个农村结构的全部情况。列入农民收入中的副业部分,只是指从个体经济中得到的副业收入,农民从例如开弦弓村的养蚕业等集体副业中所得到的收入是包括在集体分配部分之内的。集体经济的总收入中只有一部分按劳分配给个人,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作为集体事业的经费、社区公益费用和用于更新、扩展生产的投资以及公共积累等。因此,我们不能直接从农民个人收入中家庭副业和集体分配所得的比例,得出在农村里个体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比重。当然,总的看来,这三年农民家庭副业收入的增加是可以说明农村经济结构变化的一个方面,那就是个体经济的增长。至于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相对比重,还需要进一步计算。
    农村经济结构另一方面的变化是农村集体经济部分本身的结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比重下降,副业有所增加和工业激增。
    开弦弓村自从抗日战争时期起,合作丝厂被毁,桑田被破坏之后,蚕丝业就一蹶不振。一直到1966年才恢复了集体养蚕的副业,使该村每人平均收入突破百元大关。但是农业和副业的比例还是悬殊,1966年是87.8%比11.9%。
    1968年开弦弓村开始重建缫丝厂,但是设备和技术由于条件太差还赶不上抗战前的合作丝厂。1975年乡村工业受到重视后才扩充设备和技术。1978年以后逐步发展,现在已成为一个有200多工人的小型现代工厂,而且在出丝率上正在赶上日本的先进水平。1979年开弦弓村开办了两个豆腐坊和一个丝织厂。乡村工业的发展使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这村南部的那个大队来说,1979年农业收入占50%,副业收入占23%,工业收入占27%;1980年农业占41%,副业占19%,工业占40%。这个结构变化是农、副、工三方面都在增产中发生的。由于发展了乡村工业,这个农村的农民1980年每人平均集体分配达到了150元,比1978年前增加约1/3。苏州地区农村中的经济结构1980年是农业占19.6%,副业占13.2%,工业占67.2%,所以开弦弓村在这地区乡村工业发展上还是比较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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