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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南海贸易体系的形成(2)

首先,陆上贸易在汉唐时期虽十分繁荣,至宋代仍有一定规模,但尚未具有财政意义,宋朝已把市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之一,从政府的市舶收入可以概见海上贸易的规模。宋高宗曾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16)宋高宗所说反映了宋徽宗朝以后的基本状况。崇宁大观时期市舶每年平均收入约为110万单位,史籍有载的绍兴元年、绍兴七年、绍兴十年都为100余万单位,绍兴二十九年达到200万缗。北宋前期所见收入在30~80万(单位有时以缗计,有时为复合单位)。(17)说明海上贸易的规模已非西北陆上贸易所能企及。
    其次,宋代设立了专门管理海上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制定了管理制度市舶条法。宋代沿海贸易港口数量的增多、管理方式的进步、进出口商品种类和数量的增长,国家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和密州设立市舶司,在一些较小的港口,如温州、江阴、上海等地设立市舶务或市舶场,都表明不论贸易自身规模还是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发展重心都已经完全转移到东南海上。作为来华贸易主要力量的阿拉伯商人在宋代基本上都从海路来宋朝贸易。宋朝政府也鼓励来华商旅使节选择海路。宋太宗曾“诏西域若大食诸使是后可由海道来”。宋仁宗又令各国进奉“今取海路由广州至京师”。(18)广州和泉州蕃坊中蕃商云集的景象在宋代的西北陆路贸易中已不可再现了。这些无疑表明对外贸易重心已转移到海路。市舶司的职责是“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19)石文济把它概括为贡使的接待与蕃商的招徕、蕃舶入港的检查、舶货的抽解与博买等八个方面。(20)市舶条法就是管理本国海商和来华外商的政策,如发放公凭、禁止私贩;制定商人立限回舶的规定;抽解和博买;编定船户户籍;设置蕃坊,管理来华外商;对贸易规模大的商人授予官职;由政府主持祈风祭海活动等。
    宋代对外贸易重心向东南海上的转移是以南方经济发展和经济重心南移,以及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进步为基础的。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至北宋后期已接近完成,至南宋则全面实现了。(21)在这样的背景下,东南沿海地区成为出口商品主要供给地和进口商品消费的中心。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进步使海上贸易在商业运输成本、运输规模、贸易周期等方面与陆上贸易相比,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在传统贸易中,香药珠宝是中国最大宗的进口品,特别在宋代进口商品规模巨大增长以后,香药成为最大宗的商品,而这些商品中大部分主要产地在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地区。这些因素决定对外贸易重心在宋代不可逆转地转移到海上。
    二、南海贸易体系的形成
    宋代经济重心南移和鼓励海外贸易发展的政策导致海上贸易的繁荣,中国对外贸易重心由西北陆路完全转移到东南海路,亚洲海路贸易从而空前繁荣,促使南海贸易体系最终形成。滨下武志等学者所强调的15世纪以后亚洲贸易体系及中国的中心地位(22)是自宋代形成并一脉相承的。南海贸易体系在宋代的形成有三个明确标志:
    一是形成了稳定的商品结构和互补性的市场关系,即以中国瓷器和丝绸为主的手工业品与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地区的香药珠宝为主的资源性商品的交换。Janet Abu-Lughod指出,中国是亚洲贸易的最主要动力,中国的丝绸和瓷器是世界市场上需求最大的两项商品,同时中国也是东南亚和南亚生产的香料的主要消费者。(23)《宋会要》职官四四之一八、一九记载绍兴三年进口品总计212种,其中香药177种、珍宝11种、手工业品14种,其他资源性商品10种,资源性商品超过90%。《诸藩志》卷上列举了15处(涉及占城、三佛齐、单马令、凌牙斯国、佛罗安国、蓝无里、阇婆、南毗、真腊、渤泥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商人前往贸易时所贩售商品,瓷器所有15处皆有销售,丝织品为12处,仅居其后,其次是金、酒、银、铁、米、糖、漆器,香药商品除檀香为3处外都为1~2处。这基本上反映了中国出口商品和转贩商品的构成。《宋史》卷一八六《食货下八》称“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货易,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鼊皮、瑇瑁、玛瑙、车渠、水精、蕃布、乌樠、苏木等物”,反映的也是手工业商品与自然资源性商品相互交换的贸易。《诸蕃志》卷上所记载的土产物和商人兴贩所用商品也反映了这一结构,如三佛齐:“土地所产瑇瑁、脑子、沉速暂香、粗熟香、降真香、丁香、檀香、豆蔻……番商兴贩用金、银、瓷器、锦绫、缬绢、糖、铁、酒、米、干良姜、大黄、樟脑等物博易”;阇婆国:“出象牙、犀角、真珠、龙脑、瑇瑁、檀香、茴香、丁香、荳蔻、荜澄茄、降真香、花簟、番剑、胡椒、槟榔、硫黄、红花、苏木、白鹦鹉,亦务蚕织,有杂色绣丝、吉贝绫布”,“番商兴贩用夹杂金银及金银器皿、五色缬绢、皂绫、川芎、白芷、朱砂、绿矾、白矾、鹏砂、砒霜、漆器、铁鼎、青白瓷器交易”。宋商到麻逸、三屿、真腊、单马令、凌牙斯、佛啰安、蓝无里等国的贸易都是如此。
    中国因自然环境的局限不能大量产出所需大宗进口商品香药珠宝,海外诸国因技术的局限依赖于中国出口瓷器和丝绸等手工业品。这种互补性的贸易供需稳定,利润丰厚。
    二是形成了稳定的贸易力量,即作为基本力量的中国商人和阿拉伯商人,以及日益增长的亚洲其他地区的商人。整个中古时期,阿拉伯船只和商人都在波斯湾、红海和印度海岸的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24)中国对外贸易中汉唐时期中亚和西亚商人充当着主角,宋代阿拉伯商人则是重要的贸易力量。来华的外商中阿拉伯人数量最多。广州和泉州的蕃坊里住有大量阿拉伯人。《萍洲可谈》卷二记载广州蕃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显然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泉州留下阿拉伯人的遗迹,反映了宋代大量阿拉伯人在泉州的活动情况,如泉州城内外发现有阿拉伯人石墓。(25)《诸蕃志》卷上记载大食商人施那帏“侨寓泉南,轻财乐施”,修丛冢以掩舶贾之遗骸,与现今发现的阿拉伯蕃客墓相印证。至今犹有完整拱门的宋代阿拉伯人清净寺,及大量伊斯兰教宗教碑刻等都是阿拉伯人在泉州活动的见证。
    宋朝允许本国商人出海贸易,“并海商人遂浮舶贩易外国物”,特别是“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26)包恢在《敝帚稿略》卷一中称:“贩海之商无非豪富之民,江淮闽浙处处有之”。广西濒海之民出海经商者也不少:“或舍农而为工匠,或泛海而逐商贩。”(27)“福建、广南人因商贾至交趾,或闻有留于彼用事者”,而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28)宋代早期中国帆船更喜欢在马六甲海峡与印度商人交易,后期中国船也乐意到印度的港口与阿拉伯人交易。(29)实际上北宋还有“华人诣大食,至三佛齐修船,转易货物”。(30)中国海商数量庞大,造船技术、航海技术和商品结构上有优势,在亚洲海上贸易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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