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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抢米风潮与清政府的应对

灾荒本是自然现象,不是人力所能控制得了的。不过,如果政府应对得法,可以尽可能地减低灾荒的危害;相反,如果应对不力,就有可能激发民变,灾荒便转而变成人祸,不仅危害民众的生活,甚至危及政府的统治。清朝末年发生的长沙抢米风潮,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一、风潮缘起
    1909年(宣统元年),湖南粮食产地洞庭湖区遭受特大水灾,上游长沙、衡阳等地又发生严重旱灾,统计各处灾民达数百万人之多。旱灾之后又生蝗灾,粮食普遍歉收,粮价一路飚升。在素称“鱼米之乡”的湖南,米价平时每石在二千文左右,遭灾之后便猛涨至五六千文,甚至高达七八千文。加上商人囤积居奇,一场米荒在所难免。
    与此同时,邻省湖北也发生严重水灾。湖北向来进口湘米,被灾之后,武汉三镇商民上百万人更需要大量湘米接济。其时,一些不法商人,尤其是有不平等条约为护符的洋商,乘机将湘米从湖北转运出口,从中渔利。湖南大米从长沙、岳州关运到湖北汉口,又经洋商或挂洋商旗的潮汕、宁波各帮商人转运到外地销售,谋取高额利润。大量湘米通过湖北走私外地,不但损害了湖北利益,也使本已遭受重灾的湖南雪上加霜。
    1910年4月,正值青黄不接之时,湖南各处闹起饥荒,出现“吃大户”现象,省城长沙也不例外。米价一日三涨,平民生活堪虞。某日上午,长沙挑水工黄贵荪之妻拿着丈夫挑水所得全部制钱80文,到附近戴义顺碓房想买一升米,不料米商以其中杂有不通行的制钱数文为由,要求其调换。黄妻无奈只得回家,待其借得通行制钱后再到碓房,米价已涨至85文。面对飞涨的米价,黄妻痛苦莫名,深感绝望,一头跳进老龙潭溺水而亡。黄贵荪听到噩耗,悲愤万分,拉着两个孩子一同投水自尽。黄氏一门惨死的消息,迅速传遍城内,成为长沙饥民抢米风潮的导火线。
    二、预控不力
    长沙抢米风潮发生的表面原因是天灾,其深层原因实为人祸,因为官府调控不力,米粮大量外运,而劣绅又囤积居奇,其中关键则是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
    湖北遭灾后,主管湘鄂两省的湖广总督陈夔(kuí)龙奏请邻近各省接济,清政府谕令湖南、四川、江西各省产粮区,不得阻粮出境。湖南因灾缺米,希望禁米出口,而湖北需要大量湘米救济,清廷与鄂督(指湖广总督)均要求湖南不能对鄂禁运。这样,湘米出口问题便成为矛盾焦点。
    湘米出口不仅涉及湖北救灾,而且与西方列强在华势力的利益直接相关,因为当时长江流域是英国的势力范围。为此,湖南巡抚岑春蓂(míng)与各方进行了反复而艰难的交涉,但都不得要领。岑春蓂的尴尬在于,一旦湘米出口湖北,就难免转口下游,湖南将无法承受。而且,英国领事与商人有中英《天津条约》和《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作护符,湘米出口与转运他口均有条约依据。与此同时,湖南绅士与谘议局均强烈要求禁米出口。迫于各方压力,岑春蓂发布了湘米禁运的告示,同时允许湖北查照军米办法,限定数目,采购湘米。其实,这个禁运令是有很大漏洞的,一方面,湖北仍可按军米办法采购湘米,实际上开了走私的口子;另一方面,根据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有关条款,湖南如禁米出口,必须先由巡抚出示晓谕,二十一天后始能正式实行,从而在短期内加速了湘米外运,使湖南米价急剧飚升。
    其时,湖南绅士与谘议局均主张禁米出口,理由冠冕堂皇,但动机颇为复杂,既有赈济乡邦饥民的由头,也有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甚至还有故意与岑春蓂为难的意味。尤其是旧绅士王先谦、叶德辉等,和他嫌隙甚深。同时,岑春蓂无力阻止甚至有意纵容洋商肆意运米,直接损害了湘绅的切身利益,激化了双方矛盾。要化解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庸懦的岑春蓂难堪其任。事实上,禁运令尚来不及真正实施,长沙抢米风潮已骤然发生。
    三、应变乖方
    事变之初,岑春蓂应对无措。当时,长沙饥民群聚于省城南门外鳌山庙警察分局,要求减价平粜。岑春蓂派巡警道赖承裕等出城弹压。面对群情嚣然的饥民,赖承裕转述岑春蓂之语,严厉训斥道:“天然台百钱一碗茶,汝辈不以为昂,八十钱一升米,汝辈竟嫌太贵,岂有天理良心!”此语一出,饥民义愤填膺,痛殴赖承裕,并迅速涌向巡抚衙门。岑春蓂急调常备军、巡防队入署,军队鸣枪恐吓,反被掷石袭击。岑春蓂命军队开枪,格杀数人,民众怒不可遏,焚毁抚衙。随后各处饥民蜂起,将城厢内外各碓坊堆栈之米抢空,并将警兵岗亭捣毁,又焚毁教堂、洋行、学堂、使署、银行、税关等与外国相关的建筑物数十处。抢米风潮发展成为一场严重的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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