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绝大部分人所普遍认同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念,是关于道德的“最大公约数”。在明清两代,以忠孝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对于保持国家稳定、推进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明清统治者对忠孝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自先秦以降,历代统治者在文教治国方针上,曾有过数次变迁。秦尊法家,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在汉初,又奉黄老之学,实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到汉武帝始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也只是相当于发了个中央文件,影响所及,多在京师。在唐代,统治者对儒道佛三教并尊。至宋代,随着儒学的成熟,统治者开始通过科举等方式落实尊儒政策。元初则不重儒家,至有“九儒十丐”之谣(据说元曾将人分十等,儒居其九),终元一朝,始终摇摆于儒道佛三教之间。至明清,儒家最终真正定于一尊,在社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忠孝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儒家学说发轫于先秦孔子,至宋代理学走向成熟。先秦儒家讲了为人立世应该怎么办的准则和具体规范,但没有讲为什么要这样做。理学也称道学,理和道就是道理的意思,认为这些为人立世的准则本乎天理,根植人性,遵从这些准则和规范,就会道德崇高、宗族和穆、天下太平,这就是天人合一。儒家的核心思想有三条,一是主张以德治国,这与法家形成鲜明对比。其核心思想是孔子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民众不违法,其意在免刑而无羞耻之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是恒的意思,就是能把道德行为形成习惯,并坚持下去)”。二是家国一体,认为治国与治家的道理是一致的。三是由近及远、推己及人,这就是“四书”中的《大学》里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修养顺序。修养的终极目的有三,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人应该按照这个修养顺序完善自己,服务宗族和国家。 明清统治者充分利用了儒家学说,并对以忠孝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在理论逻辑和实施办法上作了系统发挥和落实。中华民族的实用理性,使古代中国一直没有成为神教社会,但却崇拜祖先和文字,在思想方法上则是以阴阳辩证解释万物。崇拜祖先,则孝在其中矣。崇拜文字,就形成了“国有史(二十四史等)、州县有志、家有谱”的文化传统。阴阳辩证则解释了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君臣父子这两个对子:君父为阳,臣子为阴。孝本乎人性和人情,然后移孝作忠。在家事父,竭己尽孝;在外事君,致身尽忠。这就是事君如事父的逻辑和道理。又讲爱有差等,并用由君臣父子推演而来的尊卑贵贱去规范其他社会关系,从而说明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并披上亲切温暖的血缘外衣。这样,一个人首先要从孝敬父母做起,把对父母之孝推广开来,便是对君王和国家的忠。这就是明清统治者所普遍认同和大力倡导的“移孝作忠”和“忠臣求于孝子家”。由此,忠孝便成一体,并以此形成了忠孝核心价值观。 从政治上讲,核心价值观的统一与贯彻,其根本和核心就是要解决“师异道,人异论”、“上无以持一统,下不知所守”的问题,就是要解决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问题。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内其国而外诸夏(诸夏就是华夏,文明的意思),内诸夏而外夷狄(野蛮的意思)”的过程,一个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等方面不断向“诸夏”学习、看齐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以华变夷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了、实现了,本国、诸夏、夷狄也就没有分别了,天下就统一了,大同就实现了。这就是所谓的“春秋大一统者(大一统的意思就是以一统为最大的事),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义)”。总之,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将以“忠孝”为核心的“三纲五常”哲学化、理论化和实践化的过程,一个将忠孝的道理讲得明明白白、贯彻得彻彻底底的过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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