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的对日政策之评论已有多文见诸报刊,然于南京政府依赖国联制日的外交方针,目前史学界尚乏深入研究。这一方针,当时曾遭到国内外诸多指责,南京政府却奉行不移,并欺骗了部分舆论。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试就这一方针的产生原因及对其之评价,发表一点粗浅的看法,欢迎批评指正。 一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南京政府一开始就确定了诉诸国联,依赖国联制日的外交方针。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方针并不仅仅是蒋介石的独断独行。九·一八事变发生时,蒋介石正在江西督师围剿红军。翌日,南京政府获悉事变发生,当晚8时,国民党中执委在宁举行常务会议,决定“对日方提出抗议,并电令驻外代表向国际间宣布”,同时电请蒋介石“回京”共议方策。[①]南京政府外交部则致电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施肇基,“请求国际联合会立即并有效的依照盟约条款,取适当之措置,使日军退出占领区域。”[②]9月20日下午3时,国民党中执委举行“临时常委谈话会”,到会的常委有于右任、戴传贤、丁惟汾、朱培德及委员吴稚晖、邵元冲、朱家骅、王正廷等,“决议通电全国,对日本武力可退让,交涉决不放松,”[③]并决定发表告世界各国民众书,“以唤起世界民众之同情,求人道公理之裁判。”[④]这样,基本确定了对日不抵抗、依靠国国联裁决的外交方针。 蒋介石当时虽然不在南京,但国民党中执委会议的上述决议,也是蒋介石所主张,并为其所顽固坚持。9月21日,蒋介石由江西抵宁,他声称:“余主张以日本侵占东省事实,先行提出国际联盟与签订非战公约数国,以此时惟有诉诸公理也。”随即,蒋介石召集高级军政官员会议,决定“要求国人镇静忍耐”,“依赖国联公理处断。”[⑤]从而正式将解决九·一八事变案、制止日本侵略的责任推给了国联。 接着,国民党政府及要员连续发表文告和演说,宣扬依靠国联制日的主张。9月23日,南京政府发表《告全国国民书》,宣布:“国际联合会之设立,本为防止战争,且谋合各国群力,以防止侵略,”政府现时“以此次案件诉之于国联行政会,以待公理之解决。”要求国民“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以文明对野蛮,以合理态度显露无理暴行之罪恶,以期公理之必伸。”[⑥]蒋介石在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党员大会上发表演说称:“此次世界舆论,已共认日本为无理,我国民此刻必须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断。”[⑦]戴季陶、于右任、邵力子等人也纷纷发表谈话,表示要“静观国联的能力,究竟怎样”,“相信国际联盟为他本身的职责,为国家间的相互关系,一定会有基于事实基于公理的制裁。”[⑧] 基于上述方针,南京政府集中注意力于国联。多次电示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敦促国联采取行动,制止日本侵略,“中国政府决定服从国际联合会关于此事所为之任何决定。”[⑨]施肇基一再要求国联开会讨论“中日事件”,在国联行政会上大声疾呼,吁请国联裁制日本:“中国已将其本身完全托付国联之手,”“中国已置身于国联之掌握,以其前途与文化精神之信任,守待其结果,国联万不能失败。”[⑩]明确宣布中国生存的希望在国联,其言词几近哀求。 既然依附于国联,南京政府对国联的决议则委曲迁就,不敢得罪主持国联的英法诸强。按照南京政府的愿望,国联应依照以往解决国际纠纷的惯例,“第一步,令双方停止军事行动;第二步,由国联派员调查;第三步,根据调查事实,予以公平处决。”[(11)]9月23日,国联行政院经过两天的讨论,通过授权行政院主席向中日两国政府发出紧急通知的提议,要求避免事态扩大,并与两国代表协商,“使两国立即撤兵”。尽管这个决议没有谴责日本的侵略,没有作出任何制裁日本的措施,南京政府仍立即表示接受,“对于行政院答复之迅速,表示钦佩,并对该院所决议之办法,表示满意”,“对于国联会主张,以取最有效之方法,图日本军队立即撤退,殊为欣感”。[(12)]南京政府要求国联“继续进行办理”,“由国联派遣调查委员会往实地调查”。但美国害怕刺激日本,反对中国的要求。9月30日,国联行政院作出决议,宣称“日本声明对于满洲无侵略领土之野心,本会议承认其重要性,”并希望日本“从速完全实行”撤军,行政院则于10月14日在日内瓦再行开会,“以考量彼时之情势”。中国代表只好“欣然同意”。蒋介石称:“至日本届期延不撤兵或更别有暴行,自在意中,我方如何应付,此时正在研究,并须彼时国联行政院开会后如何决议而定。”[(13)]“日军不如期撤退,一切困难,总无法解决也。”[(14)]10月13日,国联行政院根据中国要求,提前一天开会,并于10月24日作出决议,限日军于11月16日前“撤退至铁路区域以内。”然而这一决议又因日本一票反对而成废纸。但南京政府仍不改变初衷,蒋介石在讲话中表示,“现在当此紧要关头,我们还要本着这种沉着忍耐不屈不挠的精神做去,等到下月16日国联限日本撤尽侵占东三省区域内军队的一天。”[(15)]坚持依靠国联制日的方针不变。 为贯彻这一外交方针,南京政府对于全国军民的抗日言行,严加约束和镇压,奉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南京政府“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对于国民亦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的态度”;至对于在华日侨,“亦严令各地方官妥慎保护。”[(16)]9月21日,烟台国民党驻军报告日本海军有侵犯烟台的动向,蒋介石复电指示:“如果其海军登岸,则我方划出一地严阵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时须忍耐坚定静镇谨守之。”[(17)]国民党中央还制定了“学生义勇军教育纲领”,强调“忠孝”、“纪律”,“以总理所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道德纲领,切实注重学生思想人格之训练”,“服从命令,严守纪律”,“努力学业,不能罢课。”[(18)]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激起全中国人民的愤慨,各地各界纷纷示威请愿,要求南京政府改变外交方针,对日抵抗。南京、上海学生2千多人冒雨向国民党中央党部和政府请愿,痛打外交部长王正廷,捣毁外交部。南京政府对学生的抗日爱国行动实行镇压政策。12月5日,国民党军警打伤、逮捕北京大学示威学生200余人。17日,汇集南京的各地学生3万多人,联合举行大示威,遭到国民党军警的血腥屠杀,100余名学生死伤。南京政府以镇压爱国者的行动,证明其依靠国联裁处、对日不抵抗的决心。 二 南京政府之所以坚持依赖国联制日的外交方针,原因是多方面的。急于“安内”是主要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对国联的幻想,对国际条约的所谓“信守”及缺少抗日勇气也是重要因素。 首先是对国联抱有幻想,和平解决“中日争端”的期望值较高。国际联盟成立后,曾有成功地和平调解国际争端的记录,南京政府对此记忆犹新。王正廷在“总理纪念周”演讲时说:“年来国联对两国纠纷均予处理,如巴拉圭与玻利维亚,波兰与立陶宛,希腊与保加利亚,咸有相当之处理。如国际间是非尚未泯灭,对此次日军之侵略,与我不抵抗大规模之受攻击,世界当能更予以正当之裁判。”[(19)]施肇基在国联行政会上,一再引国联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成例,要求国联采取措施,裁处“中日争端。”南京政府《告全国国民书》宣称:“深信此次事件,苟经一公平之调查,国联本其应有之职责,必能与我以充分之公道,及合理之补救。”[(20)] 蒋介石对国联制日有无幻想?《蒋总统秘录》记载说,9月21日,蒋介石由江西抵宁的当晚,行政院副院长宋子文偕同国联公共卫生处长拉锡曼谒见蒋介石,“商谈收拾事变问题”。熟悉国联内情的拉锡曼,对形势的分析极为乐观,他认为,“只要是国联采取干涉态度,则日本军队必会撤退,所以问题不难解决。”而蒋介石认为拉锡曼忽略了日本军队对东北的野心,他提醒拉锡曼:“君须知日军既进占沈阳城,必不肯随便退出,余知日人对我东北之心理--宁使其东京或日本三岛全毁,决不愿自动退出东北地。”[(21)]蒋介石后来曾追忆与拉锡曼的谈话,他记得曾对拉锡曼说:“你是一位国际联盟会的会员,当老实不客气地同你说,我们对于这一回的问题,自己非切实准备不能解决。”[(22)]由此看来,蒋介石似乎对国联并无幻想。事实却不然,时为国民党特别外交委员会成员的顾维钧回忆说,九·一八事变后,外交委员会在讨论对日政策时,一种意见认为应依赖国联解决,顾维钧等人的意见是,依赖国联是行不通的,“只有在国联的监督、帮助之下由两国谈判才行。”经过争论,委员会根据顾维钧等人的意见起草了报告书。蒋介石召集有关人员讨论报告书,顾维钧、拉锡曼在座,由于拉锡曼的影响,蒋否决了报告书的意见,改取“中国应该明确拒绝和日本的谈判,而依赖国联行政院的决议,要求日本从占领区撤军。”[(23)]蒋介石的一系列谈话和指示,也证明他对国联存有幻想。9月22日,蒋介石在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党员大会上说:“余敢信凡国际联合会之参加国及非战公约之签字国,对于日本破坏条约之暴行,必有适当之裁判。”[(24)]9月23日,蒋介石获悉国联行政会讨论通过解决“中日争端”的第一个决议,十分高兴,他在日记中写道:“此为一外交之转机,亦为我国家内部统一之良机,如天果不亡吾中国,则此次外交当不致失败也。”[(25)]当天,他在接见东北边防副司令长官万福麟时,“告以外交形势,倘有公理,东省版图,必须完整。……委诸国联仲裁,尚或有根本收回之望。”[(26)]延至10月上旬,日本不惟不理国联决议,拒不撤兵,且进一步扩大侵略,而蒋介石对国联的幻想并未消除,他在致张学良的电报中称:“盖国联虽不可尽恃,亦非尽不可恃。此案发生后,中央所以尽力于使国联负解决此案之责任者,因维持中国在国际上之地位,与减少日本直接压迫中国之力量,途径惟在于此。日本一面声明不接受第三者干涉,而一面仍不敢不接受国联之决定,则知日本对国联,亦甚顾忌也。”[(27)]10月24日,国联作出要求日本限期撤军的建议,蒋介石对国联决议的效力满怀信心,他说:“国联既通过这个决议,我们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本于这种决心,确实去达到维护公理,维护世界和平的目的。因此,我们更相信,今后的世界和平,已由此次国际联合会与出席诸国代表的努力而得到更确实的保障了。”[(28)]可见,蒋介石对国联不仅有幻想,而且有较大的幻想。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对国联制日抱有幻想的人,还有一定的社会层面。九·一八事变后,与南京政府对峙的广州国民政府也发表通电表示:“统一的国民政府成立后,应即根据公道与国际信义,要求国际联盟非战公约及签字各国,对于日本此等不轨行动为正当之裁制,务使暴力屈于正义然后已”。[(29)]在外交方针上与南京政府如出一辙。首都各界抗日救国会、上海总工会、湖南人民救国会纷纷致电国联,呼吁国联主持正义,“迅令日本撤兵负责赔偿损失并惩办祸首。”当时有人在谈到一些国人对国联幻想的心理时说,“自从九·一九日的警报传来以后,同胞们除了长吁短叹,痛哭流涕,互相责难以外,……多数人的心理,都为如果国际联盟不能为主持公理,维护人道给日本以打击,我们惟有死路一条。所以自事变以后,国人心理,完全以国际联盟之如何处置为转移。”[(30)]这种幻想的产生,除了人们津津于国联和平调解国际纠纷的成功先例,和国联表现出积极调处“中日争端”的姿态,一再要求中国听候调处外,国民党舆论工具对国联迫使日本撤军的连续报道,以及日本故作撤军的虚伪表示,蛊惑了中国国内部分人心。 其次,“信守”国际条约,害怕日人借口,博取舆论同情。国民党的舆论工具声称对日不抵抗系“谨守国联不以武力报复原则。”南京政府对外一再声明,中国军队对日本武装侵略“未加任何抵抗”,“以避免任何可使情势扩大之举动。”[(31)]在南京政府看来,中国既然参加国际和平条约的签字,就有维护条约的责任,即使日本破坏条约,发动侵略战争,中国也应以和平对野蛮,不以武力反抗。蒋介石说:今日我们“愿以和平的方式,来保全非战公约与国际公约的尊严,虽日本侵占我们的领土,我们仍不对他宣战,是为了要维持公理,为公法公约而竭力忍耐。”[(32)]南京政府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在答复人们对政府不抵抗政策的批评时说:“现在外面有一种批评,说是政府的主张,战和不明,殊不知道从前只有一国和一国的关系,现在还有国际的关系。……何况各国都已在公约上郑重签了字,相约互相尊重主权行政的完整,如一国出来破坏,则无异撕破世界各签字国的公约。中国负有签字国的义务,自然应该对世界来主张公理。如果各国抛弃他的责任,到了山穷水尽时,中国自然自己采取正当防卫。”[(33)]南京政府“信守”国际条约,还有一个重要理由,即可以防止日本借口扩大战争,同时也可赢得世界舆论的同情。蒋介石在一次关于外交问题的谈话中回忆说,拉锡曼曾劝过蒋不要说中国将与日本作战的话,如对日宣战的话,从中国政府方面说开去,深恐世界各国之拥护正义与和平者,将与中国不表同情。因此蒋介石认为,“对于外交,应取事实上与形式上两种态度,在事实上越取强硬的态度,在形式上越取缓和的态度,以免对方藉口与利用,以免对方用中国启衅之口实,使中国在国际上陷于不利的地位。”[(34)]所以,蒋介石一再要求“劝告民众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轨外行动”,“勿为日人藉口。”[(35)] 其三,缺乏抵抗日本侵略的勇气和信心,宣扬备而后战。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不如日本,战必亡国,这是南京政府依赖国联裁处、对日不抵抗的又一重要理由。早在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中国东北多次挑衅,蒋介石也深知日本决心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9月12日,蒋密约张学良到石家庄,在专车上对张学良说:“最近获得可靠情报,日军在东北马上要动手,我们的力量还不足,不能打。我考虑到只有提请国联主持正义,和平解决。我这次和你会面,最主要的是要你严令东北军,凡遇到日军进攻,一律不准抵抗。”[(36)]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南京政府放弃不抵抗政策,领导抗日,而南京政府极力辩解:“可战而不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不可战而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备战不周而轻敌一战,以亡其国,政府之罪也。”[(37)]“绝交者绝路也,以中国今日之现状与国力,如果与日绝交,则必出于军事战争。无备而战,必至战败,战败之国,未有不失地,未有不失权者也。”[(38)]国民党舆论工具极力鼓吹国民坚忍备战,以图国力之恢复,国耻乃得雪,今日“竭全国之力以图一战,亦难邀意外之功,国弱如此。”“今日之反日,决非短时间所能奏效,必须国人团结一致,为长久之努力。”一方面,“极力作对外之宣传,取得国际方面之同情”,“我苟能根据联盟约章,据理力争,则国联绝不能抹杀不顾,以自堕威信也”;另一方面,“加紧一切工作,由中央明令规定,民国二十年至民国三十年为国难的时期,颁布各项切实能行之计划,严订施行办法,按日计程,以观后效,夫然后耻乃得雪,国乃得救。”[(39)]也就是要国人忍辱10年,进行所谓备战,10年后再起来反抗日本侵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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