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制原则的提出和实行,既“能合乎统一战线原则,团结大多数以与日寇、汉奸、亲日派、反动派进行斗争,又能保证由共产党员与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17〕,因而从组织上保证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民族统一战线的性质。这对于增强各抗日阶级、阶层、党派之间的团结,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坚持持久抗战,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四,抗日民主政权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力量 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问题,乃是革命成败的关键。历史已经判定,中国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不能经过资产阶级的领导,而必须经过无产阶级的领导,才能够完成。具体到抗日战争这个民主革命的特殊历史阶段,“离开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就不能建立,和平民主抗战的目的就不能实现,祖国就不能保卫,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就不能成功。”民族资产阶级及其它中间势力在抗日民主斗争中的动摇性,亲英美派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在团结抗日问题上的两面性,“加重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政治领导责任。”〔18〕共产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正是它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抗日战争领导权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抗日民主政权产生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更是抗日民主政权的一个基本特征。 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了共产党领导的一元化,即:在同级党政军学各组织相互关系上,党的委员会(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各级抗日民主政权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必须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占领导地位”,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也由此产生了一个共产党如何保持自己在抗日民主政权中的领导地位的问题。因为根据三三制原则参加抗日民主政权的各党各派,在民主的法律上和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任何阶级、任何党派均不能有任何的特权,共产党当然也不例外。共产党的代表既不在政权中占有数量上的优势,又不能靠法律保证其领导权,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如何才能保持自己的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优势和领导权呢?毛泽东认为,主要靠两条,一靠党的正确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二靠参政的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19〕,使他们拥护和信赖共产党人。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制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总方针,而且制定了体现抗日与民主两大精神的施政方针和一整套政策。这些顾及了一切阶级、阶层利益的政策的贯彻执行,必然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而确立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优势和领导地位。为此,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其方法主要是:通过政权机关中的党团组织贯彻党的决议和精神;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说服政权机关的多数;按照统一战线方针,正确处理政权内部的分歧和斗争;教育党员、群众、军队拥护抗日民主政权,遵守抗日民主政权的法令;党的指导机关定期讨论政策、法令,检查党团工作,做好政权机关中党团和支部工作,等等。总之,“党对政权系统的领导,应该是原则的、政策的、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事事干涉,代替包办。”〔20〕 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是共产党对抗日民主政权领导的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的共产党员“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21〕,“应该是政治上、工作能力上、同群众关系上、统一战线作风上的优秀党员”〔22〕,应该“具有充分的民主精神,高度的革命热情,和蔼的态度,积极的工作,刻苦的作风,和政治家的风度。”〔23〕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尊重非党人士,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诚恳热情地与他们合作共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处理好与非党人士之间发生的政策上和政治上的分歧。总之,共产党员应该把参加政权工作的非党人士当作心坎里的干部,而不是面子上的干部。这样做的结果,使共产党赢得了非党人士的极大信任和广泛赞誉。非党人士深感“共产党对于民选来的党外人士是开诚相见,崇尚友谊,表现了最高的信任和尊重”〔24〕,因此,他们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与共产党人真心合作,创造性地开展政权工作。 值得提出的是,共产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绝不意味着共产党员可以“完全独占政权工作”,包办一切,否则将不仅影响政权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民主政治的推行,而且也将使党的领导限于日常事务而削弱党的政治领导。1940年春三三制原则提出并实施后,彻底改变了政权创建初期难以避免的党政不分的现象,既加强了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又充分发挥了政权机关的积极性,对于改善党与抗日民主政权机关的关系起了重大作用,并由此推动了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的实现。 抗日民主政权的性质及其基本特点表明,它是根本不同于地主资产阶级专政、也区别于严格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一种新型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它与抗战前的工农民主政府及后来的人民民主政府,同属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体系,是抗日战争这个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只是这时的人民范畴极为广泛,专政对象特别集中,不管什么人,只要他赞成抗日和民主,只要不是汉奸和反动派,都属于人民范畴,都不是专政对象。由于“判断一个地方的社会性质是不是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地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有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由于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标志”〔25〕,因此,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就表明这些地区的社会性质已经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轨道,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 总之,抗日民主政权以一切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人们为社会基础,施行体现抗日与民主两大精神的施政方针,采取参议会制的政治体制,实行三三制的政权机关人员分配原则,坚持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这种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建立,将给全国以很大的影响,给全国抗日统一战线政权树立一个模型。”〔26〕它宛如一面鲜艳的旗帜,鼓舞着敌后军民浴血奋战,推动着全民族团结抗战,直至打败日本侵略者,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注释: 〔1〕〔11〕〔12〕《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44、808、807页。 〔2〕〔4〕〔5〕〔6〕〔7〕〔8〕〔15〕〔19〕〔21〕〔25〕〔26〕《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1、648、750、 760、783、751、751、742、522、785、751页。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 版,第268-269页。 〔9〕〔16〕〔17〕〔23〕《邓小平文选》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8-9、8、14页。 〔10〕《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13〕〔14〕〔22〕《李维汉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3、164、144页。 〔18〕《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62页。 〔2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128页。 〔24〕李鼎铭:《驳斥关于我被“撤职”的谣言》,《解放日报》1943年9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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