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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国儒家传统


    19世纪末年20世纪初年,中国思想界主流从崇拜卢梭、华盛顿转向鼓吹社会主义,中国近代社会主义思潮蓬蓬勃勃地兴起了。当时,无论是康有为还是孙中山,无论是江亢虎还是刘师复,无论是孙独秀还是胡适,几乎思想界的各个进步流派都先后发表过介绍或阐述社会主义的文字。在这之后,社会主义左右着近一个世纪思想界的方向,同时在政治上决定了近代中国的命运。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主义思潮乃是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最为重要的一种思潮。
    为什么社会主义思潮能够在近代中国赢得这样大的声势呢?除了种种外部原因,从思想文化角度考察,儒家传统是一个重要的内部原因。儒家传统在中世纪占据着中国思想文化的正统地位。从先秦到清末,儒家采取开放态度吸收其他思想流派的养份,不断发生着变化。自明末清初,儒家传统开始传递出走向近代化的趋势。1840年以后,内忧外患日益加剧,有识之士循着清初“经世致用”风习,将注意力更加投向了探索救国救民的“有用”之学。随之,西北边疆史地学和典章制度之兴起。前者试图总结历代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攻防得失的经验教训以抵御列强的入侵;后者研究历代典章制度则是为了找到弃旧图新的法理上的依据。到了70年代,曾国藩为代表的洋务派开始考虑中国社会经济的变革问题。洋务运动开启的介绍西学之风进一步改变了传统儒学的面貌,客观上为儒学走入近代创造了条件。孙中山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登上了历史舞台。
    儒家思想在中世纪向近代转化的过程中,以“经世致用”的学风,为自己溶入近代社会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就儒家思想的基本特征而言,它与近代社会主义思想有契合之处。首先,在政治理念方面,儒家强调“仁政”、“德治”,其中包含的道德主义因素使得它疏远于鼓吹“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而亲近于讲平等的社会主义。同时,儒家追求“治国、平天下”的目标,既有治理天下达到和平富足的内容,又有恢复“尧舜之治”“太平之世”(大同)的理想。难怪孙中山一代人谈到社会主义时,总习惯使用“大同”一语。其次,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儒家“公羊”学派“三世说”与《礼记》中“小康”、“大同”之说,很容易改造成社会主义式的“大同”理想。最后,儒家的中庸哲学--“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也可以适用于温和的社会主义主张。总而言之,上述儒家思想的特点,使得孙中山一代社会主义者特别关注现实社会的改造,即经济的发展与道德的更新。同时,坚持社会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
    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西方的学说,要在中国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只有同中国的传统文化结合,即所谓的“本土化”,方才能够获得持久的生命力,“本土化”的过程,即是根据本国国情用传统文化理解和改造外来文化的过程。因此,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既不同于欧洲的社会主义,也有别于苏俄式的社会主义。这种改造的过程,犹如一张筛子,将会滤去社会主义理论原来的某些内容,而只接受那些适合本国国情的成分,被接受的部分也就同时受到了传统的重新解释。
    
    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与儒家传统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注重社会实际的改造、重视道德因素等方面。
    孙中山一向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1]不过,孙中山坚持不用社会主义而采用民生主义的说法,其原因在于,尽管他“很崇拜马克思的学问”,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最高的理论,能够与中国古代圣人孔子的学说相媲美。“实业革命以后,研究社会问题的人不下千百家,其中研究最透彻和最有心得的,就是大家所知道的马克思。……好象中国崇拜孔子一样;现在研究社会问题的人,也没有哪一个不是崇拜马克思做社会主义中的圣人。”[2]但是,在孙中山看来,马克思将历史重心概括为“物质”似乎并不准确,至少不符合中国的实际。社会历史的重心不在物质,而在于“民生”,也就是传统所谓“国计民生”。“近来美国有一位马克思的信徒威廉氏,……说马克思以物质为历史的重心是不对的,社会问题才是历史的重心,而社会问题中又以生存为重心,那才是合理。民生问题就是生存问题,这位美国学者最近发明适与吾党主义若合符节。”[3]因此,用“民生主义”替代“社会主义”,更能反映历史的本质。以“物质”概括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说的重心,是否符合马克思的本意姑且不论,孙中山在大量的论述中,确实指明了“民生”说与“物质”说的区别所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在论及社会历史的更迭进步时,主要归结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这是一套严密而又完整的理论学说。孙中山所使用的“民生”一词,主要指实际的经济生活。“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4]“民生”说充满了务实风格而较少理论色彩。
    孙中山辨析了“民生”与马克思“物质”概念的不同,从而构造出自己独特的社会主义--民生主义理论。他认为,中国未来要走到马克思所预言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去。但是在目前,中国还不能立即实行“马克思的办法”,以“激烈”的手段用“阶级战争”、“无产专制”来消灭资本。因为马克思提出的方法,是从欧美社会的现实总结出来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远远没有达到那样的水平。“就是俄国实行马克思的办法,革命以后到今日,对于经济问题还是要改用新经济政策。俄国之所以要改用新经济政策,就是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程度还比不上英国、美国那样的发达,还是不够实行马克思的办法。俄国的社会经济程度尚且比不上英国、美国,我们中国的社会经济程度,怎么能够比得上呢?又怎么能够行马克思的办法呢”[5]所以,如何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要根据各国的国情,选择一条正确的途径。
    孙中山又是如何看待中国的国情呢?一言以蔽之曰:“患贫”而不患“不均”,即社会处于普遍贫穷的状态。[6]就农村的情形而言,“中国现在虽然是没有大地主,但是一般农民有九成都是没有田的。……都是替地主来耕田,所生产的农品大半是被地主夺去了。这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我们应该马上用政治和法律来解决。”[7]从城市来说:“工人虽多,但是没有机器”,因此“生产不足”的现象严重存在,实业远远不够发达。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赶快用国家的力量来振兴工业”,一方面迅速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解决工人就业问题。[8]
    在分析国情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分两步走同时又“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所谓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政策,防止两极分化,使人民过上温饱的生活。“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故当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9]这样做,既可以使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经济上赶上欧美发达国家,又可以吸取欧美的教训,防止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社会矛盾尖锐化的局面。这可以称作国家资本主义阶段。第二步,在生产力达到相当水平之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要不受这种痛苦的意思,就是要共产。”然而,孙中山追求的社会主义目标,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他非常重视政治上的平等和民主,“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什么事都是可以共的。人民对于国家要什么事都是可以共,才是真正达到民生主义的目的,这就是孔子所希望的大同世界。”所谓“毕其功于一役”,是指前后相继的两步走同时又是前后相连的一个整体。两步之间并无一道截然分开的鸿沟,两步之间的过渡,也无需政体或社会生活有大的变动。欧美需要两次大的社会变动才能够完成的历史使命,中国则可能在一次革命中完成。[10]
    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主张,孙中山还从不同侧面强调民生主义的特色。民生主义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主张个人主义者,莫不反对社会主义;主张社会主义者,又莫不反对个人主义。聚讼纷纷,莫衷一是。然而个人、社会,本大我、小我之不同,其理可互相发明,而未可以是非之也。”[11]民生主义反对天演论弱肉强食的不道德行为,主张社会进步应伴随着道德文明的进化。“社会主义所以尽人所能,以挽救天演界之缺憾也。其所主张,原欲推翻弱肉强食、优胜劣败之学说,而以和平慈善,消灭贫富之阶级于无形。”[12]在这个意义上,民生主义就是人道主义。“社会主义者,人道主义也。人道主义,主张博爱、平等、自由,社会主义之真髓,亦不外此三者,实为人类之福音。”[13]正因为如此,阶级斗争并非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我国社会主义流行伊始,尤望党人持和平之态度,与政府联络,共图进行。”这样做的理由,一是“缘社会主义本与专制政体极不相能,故不能存于专制政体之下。”[14]二是“今我国社会党发生于民主政体成立时,此诚不易得之机也。得此良好之机,而不得循序渐进,造福前途,讵不大可惜乎!”[15]
    上述具有浓郁道德色彩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具体实践中,也有着十分突出的特点。孙中山既是一位民主主义者,坚信“主权在民”;同时,他又是一位先知先觉的道德家,负有拯救天下的重任。因此,他一方面将人类依照“天赋”划分为三种,“第一种人叫做先知先觉。……先知先觉的人是世界上的创造者,是人类中的发明家。第二种人叫做后知后觉。……自己不能够创造发明,只能够跟随摹仿,……第三种人叫做不知不觉。……凡事虽有人指教他,他也不能知,只能去行。照现在政治运动的言词说,第一种人是发明家,第二种人是宣传家,第三种人是实行家。”另一方面,他坚信,“天下事业的进步都是靠实行,所以世界上进步的责任,都在第三种人的身上。”人民既是主人又是愚者,这就为他的道德说教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他精心构造了一套“权、能分立”的主张。“这个方法是要权与能分开。讲到国家的政治,根本上要人民有权;至于管理政府的人,便要付之于有能的专门家。”[16]我们从上述观点中,既能发现西方代议制的影响;又能看到中国传统“圣贤”政治的痕迹。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既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色,又明显受到了儒家传统的影响。他在表达自己的主张时,很少直接引用儒家学理,更不象有些学者那样满足于词句的仿效。然而,透过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在精神上对儒家传统的继承。这是一种更深刻的认同。具体说来,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与儒家传统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继承了儒家一以贯之的,从明末以来更为突出的“经世致用”精神。不作空洞之玄想、以拯救天下为己任的儒家思想特色,到了孙中山这里,发展为不迷信权威,不屈服时论,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从救国救民出发,博采众家而熔为一炉。在他的理论中,“生计”问题成为至高无上的问题。但“生计”并不等同于西方经济学中的“经济”概念,倒更接近中国传统的“经济”概念,即“经世济民”。孙中山特别重视农民和农业问题。他指出:“我们革命党是建立民国的人,实行三民主义,今日第一件事便留心到农民,便是要救济这种农民的痛苦,要把农民的地位提高,并且要把农民在从前所受官吏和商人的痛苦,都要消除。”[17]在农业问题上,他从吃饭问题进而关心粮食问题。“殊不知道吃饭问题就是顶重要的民生问题。如果吃饭问题不能够解决,民生主义便没有方法解决。所以民生主义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吃饭问题。……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以农立国,所以农业就是生产粮食的一件大工业。”上述观点并不以理论思辨见长,而是针对中国现实的迫切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其次,重视道德在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道德教化的力量是儒家思想极为鲜明的特点之一,从“德治”到历代统治者标榜的“王道”,道德教化被认为是治理天下最重要的手段和目的。近代以来人们对儒家传统的否定,多从批判旧道德开始,也说明了它的重要地位。孙中山没有追随这种否定传统道德的思潮。他在阐述社会主义主张时,非常重视道德、特别是传统道德的作用和地位。他认为,道德教化在社会进步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先知先觉”者便肩负着这样一种历史使命。在这里,他把中国传统“圣贤”政治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结合在一起了。在描述社会主义社会的时候,孙中山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将中国传统理想道德境界作为楷模:“实行社会主义之日,即我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分业操作,各得其所。我中华民国之国家,一变而为社会主义之国家矣。”[18]这与《礼记·礼运》中对“大同”社会的描述何其相似尔。近代思想家之中,孙中山是较早鼓吹社会主义和较系统形成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人之一,思想不可谓不新;但同时,他又是一贯坚持继承传统道德合理性因素的人。几十年后,当我们重新思考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它固然表现出传统文化影响之深,更显出孙中山的伟大之处。
    最后,贯彻“和而不同”、“过犹不及”的中庸哲学。近年来,学术界越来越多地注意到中庸哲学的合理性,而孙中山则是把这种合理的哲学观念贯彻到理论主张中的人物之一。在他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社会的进步分“两步走”即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被有机地统一为一个整体。但统一不等于同一。他不回避矛盾和不同阶段的区别,而力求在统一的框架内用和平的手段调整社会关系和解决矛盾。如果说,上述“毕其功于一役”的主张体现了“和而不同”的哲学观念;那么,社会进步应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的思想则反映了“过犹不及”的观念。
    在近代中国,儒家传统受到了很多责难。这固然与中世纪它在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地位有关,也与中国国情和近代中国身处的国际环境有关。其实,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传统并不一定不能转化为近代社会的积极因素。对它的批评也不应阻断人们从这一传统中继承合理的内容。今天,我们研究孙中山社会主义思想对儒家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因此也就具有了深刻的现实意义。
    注释:
    [1][2][3][4][5][6]“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一讲”(1924年8月3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第355、360、365、355、391-392、392页。
    [7][8][10]“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三讲”(1924年8月17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99-400、391、394页。
    [9]“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120页。
    [11][12][13][14]“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1912年10月14至16日),《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第506、508、510、508页。
    [15]“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五讲”(1924年4月20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23-333页。
    [16]“在广州农民联欢会的演说”(1924年7月28日),《孙中山全集》第十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464页。
    [17]“三民主义·民生主义·第三讲”(1924年8月17日),《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394-399页。
    [18]“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1912年10月14至16日),《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第5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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