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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马克思不是“欧洲中心论者”


    回顾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在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欧洲逐渐成为世界的中心。19世纪末,欧洲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完成了对全球势力范围的瓜分,几乎将整个世界纳入它们的控制之下。在向全球的扩张中,“欧洲中心论”的观点逐步成形。它的本质内涵就是认为,欧洲的发展模式、即资本主义制度是具有普适性的模式,是非欧洲国家实现发展所必须效法的发展模式。具体到历史学领域,欧洲中心论的表现则是以欧洲为中心来撰写世界的历史,即只有欧洲是文明的、不断发展的地区,而其他地区则是野蛮的、处于停滞状态的地区。以这种观点写出的世界历史就是欧洲的历史占据着主要篇章,非欧洲的历史仅居从属地位。其实,就是标榜欧洲的发展历史,一切非欧洲地区要发展就必须走欧洲的道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旧殖民体系解体,亚非拉民族国家纷纷取得独立,并且探寻适合自身条件的发展模式,促使民族经济不断得到发展;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展开,欧洲与非欧洲国家的经济、文化交往日益频繁,对非欧洲国家的认识在不断加深。于是,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史学界兴起了第一波批判欧洲中心论的史学思潮,具体表现为全球史观的提出。全球史观反对以欧洲为中心来撰写世界历史,斯塔夫里阿诺斯提出要“如一位栖身月球的观察者从整体上对我们所在的球体进行考察时形成的观点”来撰写世界史。80年代兴起了第二波批判欧洲中心论的思潮,具体表现就是后殖民研究的出现。后殖民研究针对欧洲国家对前殖民地的文化灌输和同化进行反思,驳斥了这种文化灌输具有进步作用的观点。进入新世纪以来,第三波批判欧洲中心论的思潮再次兴起,具体表现就是跨文明比较研究。跨文明比较研究主张以平等的身份进行文明之间的对话和研究,撰写出更为公正、平等的世界文明史。受西方史学界的这些影响,新世纪以来,中国史学界批判欧洲中心论的呼声愈益高涨,介绍全球史观、后殖民研究、跨文明研究的文章不断增加,批判欧洲中心论成为史学研究的一个主流命题。
    在欧洲内部批判欧洲中心论的思潮中出现了公开指责马克思是欧洲中心论的观点。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一是讲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具有普适性,因为他主张五种生产方式依次更替是具有普适性的规律,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五种生产方式之一;二是讲马克思有关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文章肯定了资本主义殖民统治的进步性。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中国史学界也出现了指责马克思是欧洲中心论的观点,尽管做公开指责的不多,而私下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成为质疑唯物史观科学性的一条重要论据。为此,有必要对此做出厘清。
    我们认为,指责马克思是欧洲中心论者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它是对马克思的著述做断章取义解释的产物,更背离了马克思一生为之奋斗的革命追求。其一,马克思的确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种规律绝不是对某个地区、某个国家发展道路或发展阶段的归纳。诚然,他作为一位长期生活在伦敦的德国人,要研究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解放的道路,首先的研究对象自然是西欧特别是英国这样的先发国家。加之,当时对非欧地区和国家的科学研究还很少,缺乏相关资料,致使马克思以欧洲国家为依据做出了一些似乎具有普遍意义的归纳。但当有人以此为依据,论证非欧洲的后发社会必须先发展资本主义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时,马克思给予以了坚决驳斥。这就是著名的马克思有关俄国问题的论说。
    1861年农奴制改革后的俄国面临自身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一方面,受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和农奴制改革的推动,俄国的资本主义获得了较大发展;但与此同时,俄国农村还保留着大量农村公社,为选择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提供了可能性。在不断收到来自俄国有关发展道路问题的请教后,具有严谨科学态度的马克思深入研究了俄国问题。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50岁自学俄语并达到熟练阅读的水平。他探讨了公社所有制的历史和像俄国那样保存着农村公社的后发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性和道路问题。
    当时,俄国以米海洛夫斯基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崇拜者”(马克思语),极力主张摧毁农村公社,发展资本主义。为了提出可信的证据,他在《祖国纪事》杂志上发表文章认为,马克思也主张所有国家都必须经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此,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予以了坚决回击,强调自己有关生产方式依次更替的论断乃是从西欧历史发展道路归纳出的结论,它只适用于西欧。“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1-342页)与米海洛夫斯基的观点相对立,以查苏利奇为代表的激进改革派主张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在保存农村公社的基础上走社会主义道路。为此,她特地写信给马克思,请他就俄国的发展道路问题发表意见。马克思的回信强调:“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65页)而俄国完全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块个体耕作转化为集体耕作,并且俄国农民已经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实行着集体耕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有助于他们从小地块劳动向合作劳动过渡;最后,长久以来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俄国社会,也有义务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65页)马克思还专门指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灾难性的波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0页)
    
  从以上的引文不难认识到,马克思是认为每个国家由于自身特殊的自然和人文条件,必然会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的。可见,马克思决非主张西方发展道路具有普适性的西方中心论者。
    其二,我们再来剖析马克思是否认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落后社会的入侵打破着这些社会的停滞性,给这些社会的发展带来契机。这种指责,是对马克思乃欧洲中心论者的又一“依据”,它引自马克思早期(写于1853年)有关印度社会的两篇文章,即《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在这两篇文章中既对英国在印度殖民统治所犯下的罪行给予了严厉谴责,也对英国殖民统治所发挥的“建设”作用予以肯定。马克思在前一篇文章指出:“的确,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受极卑鄙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也很愚蠢。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态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实现自己的命运?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干了多少罪行,它造成这个革命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6页)马克思在后一篇文章更指出:“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70页)而且马克思还专门谈到印度农村公社的落后性,并谈到英国破坏这种自给自足公社的正当性:“农村的孤立状态在印度造成了道路的缺少,而道路的缺少又使农村的孤立状态长久存在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公社就一直处在既有的很低的生活水平上,同其他农村几乎没有来往,没有推动社会进步所必需的愿望和行动。现在,不列颠人把农村的这种自给自足的惰性打破了,铁路将造成互相交往和来往的新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70页)
    
  但回顾马克思思想的形成过程,不难认识到:马克思有关人类社会发展多样性的认识是有着一个逐渐拓展和深化过程的。特别是应该看到,为了论证人类社会、尤其是非西方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马克思在晚年毅然放弃了对《资本论》剩余手稿的整理,转而集中精力于对非西方社会的研究,写下了篇幅巨大的《人类学笔记》,来弥补他早年研究范围狭窄的不足。人类学笔记又称民族学笔记,是指马克思研读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梅恩的《古代法制史讲演录》、拉伯克的《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菲尔的《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等著作写下的摘记。在这些文献中,马克思对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提出了迥异于初期著作的观点。例如就公社所有制问题,马克思表述了同以前非常不同的观点:“英国‘笨蛋们’任意歪曲公社所有制的性质,造成了有害的后果。把公社土地按区分割,削弱了相互帮助和相互支持的原则,这是公社-氏族团体的生命攸关的原则。‘笨蛋们’自己也说,地广人多的公社,特别有能力减轻旱灾、瘟疫和地方所遭受的其他临时灾害造成的后果,往往还能完全消除这些后果。他们由血缘关系、比邻而居和由此产生的利害一致结合在一起,能够抗御各种变故。……这种情况在农村公社被强制分割以后就完全消失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98页)“英属印度的官员们以及以他们为依据的国际法学家亨•梅恩之流,都把旁遮普公社所有制的衰落仅仅说成是经济进步的结果(尽管英国人钟爱古老形式),实际上英国人自己却是造成这种衰落的主要的(主动的)罪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00页)马克思在另一处也表述了同样的观点,“至于譬如说东印度,那么,大概除了亨•梅恩爵士及其同流人物之外,谁都知道,那里的土地公社所有制是由于英国的野蛮行为才消灭的,这种行为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48页)
    

    由此可见,通过对非西方社会的深入研究,马克思肯定了不同国家存在多样发展道路的客观历史现实,承认了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主客观条件选择自己发展道路的合理性,同时也放弃了对不同发展道路进行优劣比较的做法。这又怎么能得出马克思系“欧洲中心论者”的认识呢!我们反而应该强调,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乃是每个民族国家都必然会根据自身的自然和人文条件走出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它并不排斥对其他社会发展经验的借鉴,但这种借鉴必须适应本国的国情。
    马克思一生从事科学研究的总目标在于谋取多数受压迫、受剥削者的解放,这是马克思在中学有关择业的文章中就已经为自己设计的。他的研究无情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血腥,并为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劳苦大众指出了奋斗的方向和目标。从他一生的奋斗历程观察,马克思又怎么会是一位鼓吹欧洲中心论的人呢?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5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