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中国史 > 历史地理学 >

台湾光复与钓鱼岛列屿的法理回归


    摘要:明清朝廷与琉球中山国的往来有500多年历史,早就存在传统边界。明代福建省已经在管理钓鱼岛列屿。清朝在台湾设立台湾府,钓鱼岛列屿划归台湾府管辖。康熙五十九年徐葆光等人出使琉球,与琉球方面的官员及学者谈及琉球领土问题,后综合双方的意见,出版了《中山传信录》一书,这本书既确定了琉球国的范围,也划定了清朝与琉球的边界。按照这一边界,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所有。甲午战争失利后,清朝被迫割让台湾,因而失去对台湾省管理的钓鱼岛列屿的管理权。日本二战失败后,钓鱼岛列屿在法理上已经回归中国。
    关键词:钓鱼岛列屿;福建;台湾;琉球
    1972年日本东都大学的井上清教授在其雄文中论证了钓鱼岛列屿自明清以来属于中国所有。其后,日本的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一些质疑。本文主要论证钓鱼岛列屿在明代就由福建省管辖,清代先由福建台湾府管辖、后由台湾省管辖,清朝被迫割让台湾后,才失去对钓鱼岛列屿的所有权。日本二战失败后,被迫归还中国的领土台湾,因而,从法理上而论,钓鱼岛列屿已经在法理上回归中国。
    一、钓鱼岛问题的以往研究
    中国与日本分界的钓鱼岛问题,历来是两国争论的焦点。在日本学者中也分成两种观点。奥原地敏雄主张钓鱼岛属于日本的冲绳县[1],而井上清教授在其雄文《尖阁列岛———钓鱼诸岛历史的解明》中,经过详细的考证,论证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领土。[2]井上清教授的雄文最早发表于1972年,本是其专著的一部分,1996年又由东京第三书馆出版《尖阁列岛———钓鱼诸岛的历史剖析》专著。井上教授搜罗的钓鱼岛相关中日文献十分详尽,论证也十分有力,因而在中日两国产生巨大影响。其后,中国学者中,杨仲揆、丘宏达、沙学浚、方豪相继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发表了一系列成果。大陆学者中,吴天颖于1994年发表专著《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地敏雄诸教授》[3],该书在详细辨析史料的同时,对日本奥原地敏雄诸人的观点进行了批驳。1998年,郑海麟在香港发表《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一书[4],该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西文舆图史料,并从国际法的角度批驳了日方的观点。正如陈捷先所说:“咸认该书征引史料丰富,研究深入彻底,论证公允客观,并为钓鱼岛列屿主权之归属中国,提出了如山的铁证。”[5]2007年由中华书局出了郑海麟著作《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原著有22万字,增订本达30万字。21世纪以来,中日双方都有新的著作问世。鞠德源所著《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6]以较大的篇幅详细论证了钓鱼岛列屿属于中国。其后,作者在2006年又出版了《钓鱼岛正名:钓鱼岛列屿的历史主权及国际法渊源》[7],进一步论证了钓鱼岛归属中国的观点。和慈毅在其《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一书中,从日本与琉球的关系讨论中,论证了钓鱼岛列屿属于清朝的版图。[8]
    在日本方面,2002年浦野起央著有《尖阁诸岛•琉球•中国》一书,仍然坚持钓鱼列岛原是无主岛的观点。[9]浦野起央还与在日本的中国学者合作,编著了《钓鱼台群岛(尖阁诸岛)问题研究资料汇编》一书[10],书中罗列了中国与日本双方的主要资料和观点。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学者不肯公示有利于中国的日文史著,如1719年新井白石所著《南岛志》[11],1785年林子平的《三国通览国说》,以及《冲绳志》、《冲绳志略》等书。
    在中日学者的争论中,日本学者也向井上清及中国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例如,日本有人说:在陈侃出使琉球的明代嘉靖年间,中国的统辖权尚未伸及台湾岛,所以,作为台湾附岛的钓鱼岛也不可能是中国领土。日方学者因而主张钓鱼岛是无主之地。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认真回答。我认为日本学者观点之不当在于,他们有意无意忽略了琉球与福州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忽略了琉球与福州之间早就形成的疆界,这一疆界不只是自然疆界,而且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国家之间的疆界。
    二、琉球与福建关系的建立
    冲绳群岛位于亚洲大陆架东面的海洋之上,大致处于中国的东面、日本的南面。因而冲绳在历史上一直受到中国文化及日本文化两方面的影响。南宋末年,冲绳主岛出现了独立的国家,由舜天王统治。明代该国受中国之封,取名为中山国。中国史籍也称之为琉球。
    明代福建与琉球往来的港口最早是泉州,后改到福州,对这一问题学术界的研究成果颇多。大致来说,自唐宋以来,福建的主要对外贸易港口从福州转到泉州,其原因应与福州港的弱点有关。福州港是闽江的内港,进入闽江口之后,还有一百多里布满礁石的航道,才能抵达福州港。所以,福州港历来被航海家称为最险的港口。除了本地人,外来的船只不敢随意进入。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事实上,当时从海外进入福建领水贸易的船只,大都愿意到泉州的港口,而不是到福州。其次,福建南部的闽南人,是中国海洋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唐宋时期从中国出发的船只,大都属于他们所有。在他们的经营下,泉州与亚洲多数港口都建立了联系。对外商来说,只要进入泉州港,就可与各国商船贸易,买到自己想买的商品。这是泉州港胜过福州港的原因,也是明朝将三大市舶司之一设于泉州的原因。在前述背景下,可知当时琉球与泉州之间的航路是二者之间的主要航路,闽南的民众也常私下到琉球贸易。如正统三年,“龙溪民私往琉球贩货”。[12]可以证之历史的是,在琉球国度起到重要作用的明朝移民,如蔡、郑、林、梁、金等居住于琉球的久米村,他们多为闽南人的后裔。他们应是在琉球人到泉州进贡的时代结识了琉球人,而后有机会到琉球发展,并被奉为上宾。
    然而,设置于泉州的福建市舶司,最终于明朝成化年间移到了福州,这与琉球人的选择有关。在明朝三大市舶司中,泉州市舶司的地理位置不如明州市舶司,更不如广州市舶司。因为,泉州市舶司夹于明州和广州两大市舶司之间,从北方国家到中国贸易的船只,大多到明州的宁波港,而从南方国家来到中国的船只,大多到广州港进行贸易,不论是从北方来的船只还是从南方来的船只,到泉州的都不多。自宋元以来,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当地民众自行到海外贸易,官府因而得以抽税,所以要设市舶司。自明朝实行海禁制度后,民众去海外贸易成为非法行为,闽南人不能从泉州港到海外贸易,只好自行冒禁下海,他们大多集中于九龙江流域的漳州区域,泉州港在明代前期的私人海上贸易中,发挥的作用不大。而在官方的对外贸易中,泉州只能与来自东方的港口贸易。具体地说,当时自动来到泉州港贸易的,主要是东方的琉球和东南方向的三屿、苏禄等港口。三屿和苏禄应是分布于菲律宾群岛的小国,他们的经济较为落后,对中国商品的需求不大,所以,他们没有迫切的进贡要求,来到明朝的机会也不多。明代中叶以后,苏禄国不再向中国进贡。这样,泉州市有价值的贸易对象,实际上剩下了国家虽小、但对海外贸易十分积极的琉球国。琉球人从其海岛向中国航行,早期是沿着海岛向西南行驶,过了台湾之后,再由澎湖抵达泉州。这是一条曲折的海路,抵达台湾北部后,还得沿着台湾西部的岸线向南航行,然后在澎湖休整,择期向泉州航行。从清朝的记录看,这条水道一般要三到四天。但琉球人很快发现:他们到了台湾北部之后,只要顺着东风向西航行,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可到达福建的口岸,而且大都是到福州沿海的港口。由于他们使者的地位,一到福建登陆,就可受到官方的招待。官府会让他们从驿道南下到泉州。这一路上,所有人员的费用及货物运费,都由福建省担负。“发现”这一诀窍后,琉球人大都选择从台湾北部直航福州,毕竟,航海是十分危险的行动,只要在海上,都有可能遇到风暴。早一天登陆,就多一分安全。
    琉球商人总到福州登陆,也让福建的官员头痛。因为,让琉球使团上百人乘传到泉州,要动员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都要由沿途百姓负担。他们在泉州晋见市舶司官员,并验明货物之后,又要乘传北上南京,或是北京,这样,他们又要从泉州顺驿道抵达福州,然后才从福州北上两京。如果说从福州到北京的驿站开销是无法避免的,那么,琉球使团往来于泉州的费用就是浪费。节省的办法,是将位于泉州的市舶司迁到福州,这样,福建省就可减少一笔费用。当然,如果当时的泉州市舶司还要招待其他国家,为了琉球将市舶司迁到福州,则是行不通的。但明代中叶的泉州市舶司只有琉球一国的使者可以接待,认识到这一点,最明智的方法就是将福建市舶司迁到福州,这是成化年间福建市舶司从泉州搬到福州的原因。不过这里要说明的是,由于福州是省城,且是从泉州到北京驿道的必经之地,所以,早在洪武年间,琉球与福州之间,就结下了深厚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福建市舶司迁到福州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琉球人来说,他们直接在琉球登岸,也节省了由福州到泉州的时间和精力。
    三、明代福建与琉球的交往与划界
    琉球与中国的关系,是明清两代对外关系史上的一段佳话。明洪武五年正月,朱元璋派遣闽籍学者杨载出使琉球,报知明朝建立的消息,并要求琉球进贡。同年十二月,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其弟入贡明朝,双方建立了贡封国的关系。明朝封琉球察度为中山王,并赐以王印,从此琉球诸岛的统治者频繁地向明朝进贡。赤岭诚纪据琉球古代文献研究,仅在洪武年间,琉球王察度、武宁先后派出的贡船达54艘次,使团人员达3510人次;永乐年间,琉球派出的贡船达64艘次,使团人员约为4480人次,详情见表1。[13]
    表1 明代琉球贡船数及搭乘人数
    
    以上总计明代276年间,琉球共派出493艘次的贡船,搭乘的人员共计62452人次。平均每年派出1.79次贡船。不过,明代前期琉球的贡船密度明显高于明代后期,从洪武元年到弘治元年的120年间,琉球贡船共达288艘次,平均每年2.4艘次。在当时的东亚国家中,只有琉球的船只如此密集地到达中国沿海。
    琉球积极向明朝进贡,其实是在利用其独特的地位进行贸易。他们从东南亚及日本购入各种海外商品,到福建的泉州或福州换取中国商品,然后出售于日本及东南亚。他们从中获得一定的利润,国家因而繁荣起来。对中国而言,尤其是对福州而言,与琉球的贸易也是一条财富来源之路。因而福州的商人相当重视与琉球的贸易。在福州城郭之外的河口码头,为招待琉球的使者,专门设置了柔远驿,为了方便琉球船只的往来,明朝官方在河口疏通港道,以便闽江上的大船直接驶入河口的柔远驿一带,此处被称为新港,设有供航海者朝拜的天妃宫。在闽江上的南台岛上,福州官吏专门划出一部分水域供琉球大船停泊,福州人称之为“番船浦”。百年过去之后,番船浦形成了一大块陆地,都是琉球人在使用。琉球人在福建死亡,有官府划出的墓地供其埋葬。这块墓地在福州仓山的白泉庵之后,距离番船浦约有数里路。在福州方面,数百年以来,也形成了专门做琉球生意的球商十大家族,他们居住于河口镇附近,包销琉球带来的各种货物,并为其提供各种商品。以上这些事实,都表明了福州与琉球之间的密切关系。它也是研究中琉关系史的学者的共识。
    中国与琉球之间往来密切,自然会形成各自活动的疆界,而且这一界限肯定在大家心中是明确的,否则不方便二者之间的交往与利益的划分。所以,明清与琉球之间,一定会形成疆界。而其划界,必然与福建与琉球之间的航路有关。
    琉球和中国之间长期往来,逐步形成了传统航路,如前所述,这条航路有两种,早期琉球船只在经过台湾北部后,继续沿着台湾西岸南下,经澎湖到泉州;其二,琉球船只抵达台湾北部后直接向西,抵达福州的港口。从航路发现史来看,元代应有泉州商人向东航行,抵达澎湖列岛之后,又向北航行,因而到达台湾北部、琉球群岛、日本的东南部。杨载出使琉球,他也应是从泉州北上东进,因而得已抵达琉球群岛。
    明代初年,中国人将台湾和冲绳群岛一概称之为琉球,因琉球人常从澎湖而来,所以,人们常以为来进贡的琉球人是来自台湾的。其后,福建人渐渐明白琉球人是来自冲绳群岛,以后赴琉球的航路从以澎湖为核心的南线逐渐转移到台湾北部为焦点的北线,这就是从福州到台湾北部再到钓鱼岛列屿再到琉球群岛的线路。自从陈侃记载了这条航行路线后,从晚明到清代,两国使者一直是走这条固定的航路。上一节的史料表明,明代琉球人平均每年都会派出1.79次贡船向明朝进贡,清代琉球的进贡也很频繁。至于中国方面,经常到达钓鱼岛的渔民及册封琉球的中国使者,也都走这一条路。正如中山王尚丰在其咨文中所说:“照得琉球世守东隅,休戚相关,毗连福建,壤绵一脉,天造地设,界水分遥。”[14]这就有了双方的分界问题。因为界限不明,会带来许多麻烦。
    福建与琉球的关系,是中国一个省与附属国的关系,它必须遵行国家的政策。中国是一个崇尚儒学的国家,而琉球对中国一向十分尊重,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中国对琉球的朝廷,也是十分重视的。在明清时代的中外关系中,中国与琉球的关系常被中国官方视为一种模范关系。因而,双方界限的制定,中国从来不会强迫琉球,双方之间界限的确立,只能是双方人员活动自然形成的范围。在这一前提下,双方形成了自然边界。
    对福建人来说,钓鱼岛列屿周边的海域,是一个很好的渔场,历来就有福建渔民到钓鱼岛打鱼,因而给钓鱼岛取了一个中国式的、与渔业有关的名字。至于琉球人,他们的人数较少,对他们而言,冲绳群岛范围内的海域,已经够他们使用了。双方活动范围不同,自然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琉球西南的姑米山之岛,便是一个有琉球风味的名字,它意味着琉球渔民主要在姑米山以北的海域活动。到了钓鱼岛列屿,就是中国渔民(当时主要是福建渔民)的活动范围,所以有钓鱼岛之名。
    有人会说,明朝实行海禁制度,还会有渔民在海上航行吗?这是知其一,不知其二。明朝的海禁主要是防止倭寇。自从明初洪武七年明朝水师在“琉球大洋”[15]及辽东的某地大败倭寇之后,倭寇的活动逐渐沉寂,明朝的海禁也相应松驰。明代中叶,已经有许多渔船在海上自由航行。明代后期,虽然朝廷多次重申海禁,但禁止的只是对外贸易船只,对沿海贸易船及渔船,都不禁止。所以,从明中叶开始,福建等省的渔船自由地在海洋上活动,朝廷并不干预。不过,中国的渔民大都不识字,所以,他们也不会记载自己的活动地域。因而,在中国史书上,也很少这类记载。以福建渔民在台湾的活动来说,若非荷兰人留下了福建渔民到台湾沿海捕鱼的记载,中国学者不会相信,在明代后期,福建去台湾沿海活动的船只,每年会有数百艘之多。他们在钓鱼岛的活动也是这样,文献上罕有记载,但钓鱼岛之名,表明了它与福建渔民的活动有极大关系。
    笔者认为,正是双方渔民活动自然形成的疆界,成为福建及琉球的分界线。这道分界线,自然反映于明清两代学者的记载中。嘉靖十三年(1534年),明朝第12次册封使陈侃的《使琉球录》说:“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船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船上的琉球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任何人读了这一段话,若非有特殊的政治立场,都会理解陈侃的这段话表明了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井上清先生说得好:“琉球的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以‘嘉靖甲午使事纪曰’的形式,摘录了大段的陈侃使录。其中原文照抄了5月10日和11日的记事,并未加任何注解。当时琉球统治阶层中,亲华派与亲日派的对立十分激烈,而向象贤是亲日派的笔杆子。《琉球国中山世鉴》与其说是部客观的历史书,不如说它是为把亲日派的立场当做正确历史的、政治色彩很浓的书更恰当些。然而,即使是在这样的一部书中还原文照搬了陈侃的记述,这说明当时不仅中国人,而且任何琉球人也明白:久米岛是琉球领土的边界,赤屿以西不是琉球的领土。琉球政府声明中说:‘琉球方面及中国方面,任何一方面的文献都没有表明尖阁列岛是本国领土。’但是,这‘任何一方’的文献。中国的自不必说,就连琉球执政官、最大的学者也清楚地承认钓鱼群岛不是琉球领土。然而琉球和中国的‘任何一方’也丝毫没有写到那里不是中国的领土。诚然,在陈侃使录中,只表明了到达久米岛之前的赤居、黄尾、钓鱼等岛不是琉球的领土,但它们是哪国的领土呢?从这几行文字中不能说明什么,但郭讲到赤屿是琉球地方的界山。这个“界”是琉球地方与何地的分界呢?郭从中国的福州出航,经过了花瓶屿、彭佳山等中国岛屿,又驶过了许多中国人早就知晓的、冠有中国名称的一个个岛屿,到达了这个列岛的最后一个岛屿——赤屿。郭在此想到如果顺风再行一日便可看见琉球领土久米岛了,回首望来程感慨道,这个赤屿就是与‘琉球地方分界’的岛啊。这个“界”肯定是与他离开的、现又远隔座座小岛的那个国家,即中国的分界。如果把这牵强附会地说成是琉球与无主地的分界,那他一定是对中国语言的表达方式过于无知了。如此看来,陈侃在到达久米岛之后才说这里是琉球领土。这也不仅仅是廖廖几个字,而我们应该抓住他记述整个航程的文脉——从中国领土的福州出航,经过许多中国岛屿,到达久米岛,这样一来就可以看清,他认为从福州到赤屿是中国的领土。这对他及全体中国人来说是不言自明的。所以,他不会想到要特意写出来这里是中国领土,而到了久米岛后,正因为他想到了这里已不是中国领土,而是琉球领土了,才有意记上一笔。”[16]
    在陈侃之后,许多出使琉球及日本的使者都提到明朝与琉球的分界。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郑舜功出使日本,归来后撰成《日本一鉴》一书,书中记载:“钓鱼屿,小东(即台湾)小屿也。”此文认为钓鱼屿是台湾的附属小岛。嘉靖四十年(1561年)间出使琉球的使者郭汝霖于出使琉球,其《重刻使琉球录》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见姑米山(久米岛)矣。”其中“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一句明指赤屿为福建与琉球交界处的镇山。同年,郑若曾所著《郑开阳杂著》的第一卷所载“万里海防图”,将钓鱼岛、黄毛山、赤屿都列入福建海防图内。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宪主持、郑若曾等人编纂的《筹海图编》所附福建沿海之海图,以官府的名义将钓鱼岛、黄毛山、赤屿都列入福建海防图内。这都说明,明代闽浙水师的活动,已经将钓鱼岛纳入防守的范围之内。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册封使夏子阳记载随船的琉球人员“望见古米山,夷人喜甚,以为渐达其家。”天启元年(1621年)茅元仪编纂的《武备志》,其中的《海防•福建沿海山沙图》也列入了钓鱼岛、黄毛山、赤屿诸岛。崇祯二年(1629年),茅瑞徵著《皇明象胥录》,其中提及“福建往(琉球)……望见古米山即其境。”以上史料都证明福建与琉球航线上的姑米山(古米山)之东北,才是琉球故土。有关记载都确认明代中国与琉球的边界在中国的赤屿及琉球的古米山之间。
    四、清代福建台湾与琉球的划界
    清朝于1964年进入北京后,取代明朝成为中国的新一个朝代,它自然继承了明朝的一切领土及权宜,清代中琉分界仍然沿袭明朝的界限。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汪楫出使琉球,他的《使琉球杂录》记载:“二十五日见山,应先黄尾而后赤屿,不知何以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闽南语中的“郊”和“沟”是同音的。位于赤屿及姑米山之间有一条黑色的海流,水流速度较高,小渔船很难冲过海流。因此,自古以来,中琉双方渔民以沟为界,形成各自不同的捕鱼区。在这一前提下,汪辑会提出,这条海沟是中外之界。这一边界是继承明朝的。
    同为康熙二十二年,清朝统一了台湾,而后允许中国沿海之民到海外贸易为生,此后的闽人大举向琉球及日本发展,使中琉关系及中日关系都更为重要。由于琉球南部岛屿和台湾东部山区隔海相望,双方便有了进一步划分界限的问题。
    康熙五十九年,出使琉球的清朝使者徐葆光为编写《中山传信录》一书,与琉球的学者反复交谈,他听说中山国有《中山世鉴》一书,便向琉球方面请借此书。《中山世鉴》为琉球亲日派首领羽地朝秀(向象贤)编著,编成于清顺治七年(1650年),书中收录陈侃《使琉球录》的文字,也照抄了陈侃的一句话:“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反映了他对陈侃的记载并无质疑。徐葆光在参考大量资料后,编成了《中山传信录》,徐葆光在该书中说琉球国的领土除了本岛之外,尚有三十六岛,并在其书中录写了36岛的名字。从这些名字看,徐葆光是在用汉语谐音的方式记载了琉球三十六岛的名字,从其记音,可知都是有琉球特色的名字。徐葆光自己当然不会懂琉球文字,可见,这三十六岛之名字,都是琉球学者教他的。这也就是说,徐葆光所记琉球国的领土,完全是琉球人自己所说的,反映了琉球人的观点。指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因为,这表明清朝与琉球方面各自确定领土的时候,清朝使者尊重琉球国的观点,并没有以大压小,侵占琉球国的领土。如图所示,在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一书,中山国的领土并没有包括钓鱼岛。
    此外要注意的是,琉球三十六岛的范围,完全是由琉球人自述的,他们因而得以将台湾东部的许多岛屿列入三十六岛范围,其中不少岛屿本是台湾的附属岛屿,离台湾岛仅有数十海里,据琉球人的解释,这些岛屿也被划入了琉球。就是说,琉球人在这次划界中,实际上是得到很多的。他们的领土向东南的延伸,得到了清朝的承认。但是,就是以这些图为据,琉球人本岛之外的三十六岛中,也没有包括钓鱼岛,这也证明钓鱼岛列屿是属于中国的。以后的中国文献一直证明这一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周煌所著《琉球国志略•山川》记载:“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奉乾隆帝绘制《坤舆全图》的法国传教士蒋友仁(Michael Benoist),在其图中给出了“好鱼须(钓鱼屿)”、“懽未须(黄尾屿)”、“车未须(赤屿)”诸岛,其设色与中国大陆及台湾岛相同。嘉庆五年(1800年),出使琉球的清朝使者赵文楷在《槎上存稿》中说:“十一日见古米山,近琉球矣。”嘉庆十三年(1808年),出使琉球的清朝使者齐鲲记载:“闰五月十三日,午刻见赤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可见,按齐鲲所载的界沟,应在赤屿之外“四更五”的水程。他的《航海八咏•姑米山》之诗题下注:“此山入琉球界。”以上史料都证明,中国与琉球之间往来五六百年,两国之间有一道双方承认的习惯边界,这条边界即在钓鱼岛列屿的赤屿及琉球的姑米山之间。
    五、日本和冲绳文献中的中琉划界问题
    明代琉球国留下的文献很少,清代琉球国留下最早的文献是《中山世鉴》一书,如前所述,该书在谈到琉球领土时,主要引用明嘉靖十三年出使琉球使者陈侃的著述;其后还有程顺则的《指南广义》等书。《指南广义》用两页分别记载航路上的诸屿,而其记载古米山和马齿山,都指出(琉球)“国人”的观点。而记载赤尾屿、黄尾屿、钓鱼台等,便不表意见,可见,他很明确琉球和中国的分界。
    再如琉球国的国家文献《中山世谱》所附的琉球国地图,该书由琉球国大臣蔡温所编,撰成于1725年。该书上有写于雍正五年的序,所以,该书大致完成于雍正初期。这幅图清晰地绘出琉球中山国所辖三十六岛图,其中没有钓鱼岛列屿。这表明,琉球人自己也不认为钓鱼岛是琉球的领土。
    日本人很早就对琉球发生了兴趣,日本文献也常涉及中国与琉球的分界。日本学者河津佑川1741年编著的《中山纪略》中附有“琉球三十六岛图”,在这幅图中没有钓鱼岛列屿,但钓鱼岛的位置标明“福州”。这表明当时日本人认为钓鱼岛列屿属于“福州”。实际上,此时的钓鱼岛列屿应属于台湾府管辖。
    1785年林子平所著的《三国通览图说》中,明确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当做中国领土,这些岛屿所标明的颜色与中国大陆一致,都是用粉红色。
    关于林子平《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井上先生说:“我在东京大学附属图书馆看到过一本,那个‘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画在一张宽54.8厘米、长78.3厘米的纸上。图中央题有‘琉球三省及三十六岛之图’,左下方有一行‘仙台林子平图’的署名小字。这张地图是彩色印刷的。东北角是日本鹿儿岛湾附近至其南方的‘吐葛喇’列岛,被涂为灰绿色;自‘奇界’(鬼界)岛向南,奄美大岛、冲绳本岛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原琉球王国的领地被涂成了浅灰色;西面的山东省至广东省的中国本土涂上了淡红色;另外,台湾及‘澎湖三十六岛’被涂成了黄色。图上还印有从福建省的福州到冲绳本岛的那霸的南北两条航线。南航线上由西向东排列着花瓶屿、彭佳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这些岛屿都涂上了与中国本土一样的淡红色。北航线上各个岛屿就更不用说,颜色也和中国本土的一样。从这张图上可以看出林子平是把钓鱼群岛看作中国领土的,这是一目了然,毫无疑问的。”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开始了现代化过程,同时也开始“开拓”海外的历史过程。明治幕府中有一班人主张吞并琉球,因而开始了对琉球史地的研究,在这一背景下,日本人出版了两部有关琉球的专著。其一为大槻文彦的《琉球新志》,据在日本生活过的鞠德源介绍,此书由日本国书刊行会出版于明治六年(1873年)[17];又一本书是伊地贞知馨的《冲绳志》,据鞠德源的介绍,此书出版于明治十年(1877年)。可惜的是,鞠德源未曾介绍此书的版本。由于这两本书主张对外扩张,因而得到了当时日本外交部的推崇。[18]其中更引人注目的是,伊地贞知馨的《冲绳志》出版于日本宣布吞并琉球之际,1875年,日本出兵琉球阻止琉球向清朝进贡,1879年,日本正式宣布对琉球废藩置县。当此之际出版的《冲绳志略》,当然具有特殊意义。伊地贞知馨写这本书之时,曾经四赴琉球诸岛考察,因此,他在写这本书之时,对琉球所辖每一个岛都有详细的描述,在其所写的琉球诸岛介绍中,并未将钓鱼岛列屿包括进去。
    笔者在日本时,看到同为伊地贞知馨所著的《冲绳志略》,出版于明治十一年,该书全面介绍了冲绳的三十六岛,其中也没有包括钓鱼岛。由此可见,当时的钓鱼岛列屿不属于冲绳(琉球国)。
    六、清代福建与台湾的分界问题
    清朝统一台湾之后,设立了台湾府,台湾岛由台湾府管辖。那么,钓鱼岛列屿此时由谁管辖?就目前的史料来看,因钓鱼岛离台湾岛较近,习惯上由台湾府管辖会方便些。乾隆年间考察台湾的黄叔璥在谈到台湾防御问题时,曾提到了钓鱼岛。他的《清台地莫若先严海口疏》”写到:“近海港口,哨船可出入者只鹿耳门、南路打狗港、北路蚊港、笨港、淡水港、小鸡笼、八尺门,其余如凤山大港、西溪、蚝港、蛲港、东港、茄藤港、放索港、大昆麓社寮港,后湾仔诸罗、马沙沟、欧汪港、布袋澳、茅港尾、铁线桥、盐水港、井水港,八掌溪猴树港、虎尾溪港、海丰港、二林港、三林港、鹿仔港、氷里港、牛骂、大甲、猫干、吞霄、房里、后垄、中港、竹堑、南嵌、八里坌、蛤仔烂,可通杉板船;台湾州仔尾、西港仔,湾里凤山、喜树港、万丹港,诸罗海翁堀、崩山港,只容舟古仔小船;再凤山岐后、枋寮、加六堂、谢必益、龟壁港、大绣房、鱼房港,诸罗□仔、穵象领,今尽淤塞,惟小鱼船往来耳。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杉板。”[19]黄叔璥的这篇奏文是研究清军对台湾的控制。台湾岛的西岸大多是浅滩,东岸是陡峭的山崖,因而,台湾南北,适于停船的港口并不多。鉴于这种情况,清军只要控制台湾的大小港口,就能有效地控制台湾。黄叔璥注意到这一点,便全面研究了台湾的港口。其中,也提到了“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
    乾隆十二年范咸编成的《重修台湾府志》在其中的“海防附考”中,全文转载黄叔璥的这段话:“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杉板。”[20]
    乾隆二十九年,余文仪等人编成的《续修台湾府志》,也全文引用了黄叔璥的这段话。“府志”、“县志”等地方志,是中国史书中主要记载地方行政的政书,它明白记载着各级机构的管辖权,所以,钓鱼岛列屿被列入《台湾府志》,实际上说明台湾府对钓鱼岛的管辖权。进一步而言,它证明福建省对钓鱼岛的管理由福建省掌管下的台湾府直接管理。
    又如清末光绪十九年十月,慈祥太后服用盛宣怀所进药丸有效后,给其颁发了一道圣旨:“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来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慈禧因而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小岛赏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其文中将钓鱼台列屿当作台湾所附岛屿。对于这道圣旨,海峡两岸的学者检查故宫所藏原档,没有发现相应的记载,而且诏书上所盖印章也不是慈禧常用的印章,因而断其为盛宣怀私下请宦官盖章的文献。此处无意探讨诏书的真伪,只是想说,这份19世纪的文献,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小岛”视为台湾的附属小岛。
    由于清代钓鱼岛列屿被划入台湾府范畴,台湾建省后,钓鱼岛列屿自然归属台湾省管辖,所以,中国在甲午战败后,被迫割让台湾之时,对中国来说,钓鱼岛列屿也就被日方占有了。据吴天颖对日文《台湾匪贼征讨附记》一书研究,日本的台湾总督桦山资纪准备接收中国被迫割让之台湾时,在其第一号命令中,令日本舰队集中于台湾淡水港附近之集合地。其后命令中,又指出这一地方为台湾淡水港北方约九十海里之位置,之后,桦山又发出“总督发出训示”一令,其中第三条指明,这一地方“即为北纬二十五度二十分,东经一百二十二度,即小阁岛迤南五海里处。各官员到该地点待命。”瑐瑡就此而言,当时日本人即将钓鱼岛海面当作台湾的部分海域。
    1943年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明确规定:“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其后日本政府接受以上条件投降。此后日本的领土便只限于本土四岛。二战结束后,美国又迫使日本签定《旧金山和约》,“这一条约中涉及琉球主权内容的第三条是这样表述的: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琉璜列岛)及冲之鸟岛与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在提出此种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22]
    日本在第二次大战中失败之后,承认放弃台湾的领有权,由于当时钓鱼岛归台湾管辖,所以,从法理上而言,日本已经放弃对钓鱼岛列屿的管辖权。由于钓鱼岛列屿原是中国的领土,很显然,钓鱼岛列屿应属中国所有。在中国方面,它属于台湾省。进一步说,属于台湾省的宜兰县。
    综上所述,明清以来,福建省与琉球岛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因此,很早就有了划界问题。就中琉双方的史书记载而言,明代钓鱼岛应归福建福州管辖。清朝统一台湾之后,福建成立台湾府,钓鱼岛列屿此时应归台湾府管辖。此时的台湾府已经与冲绳隔海相望,双方有必要确定界限。康熙五十九年,徐葆光出访琉球,在与琉球官员及学者的商榷中,确定了双方的分界。琉球方面得以正式占有台湾以东的许多小岛,但钓鱼岛列屿也正式划归中国的福建。日本吞并琉球之后,一度提出瓜分琉球的计划,未得中国政府接受,按其计划,钓鱼岛理当属于中国。而后,日本开始侵占周边岛屿,并窃占钓鱼岛。其时中国政府一直要求日本还琉球独立,没有和日本划界。台湾建省之后,福建与台湾之间未曾明确划界,但从划分原则而言,钓鱼岛应属台湾管辖。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被迫割让台湾,不久,日本窃据钓鱼岛。因管理上的问题,日本最终将钓鱼岛划归台湾总督府管辖。1945年,日本战败,声明放弃台湾,台湾由中国政府接收,由于当时钓鱼岛归台湾管辖,所以,从法理而言,钓鱼岛已经自动回归中国。在台湾省建立以前,福建福州对钓鱼岛的管辖至少有500多年的历史,福建渔民常到钓鱼岛周边海域捕鱼,所以,钓鱼岛海域理应由中国大陆与台湾共同管辖。
    注释:
    [1]奥原敏雄《尖阁列岛的领有权问题》,《季刊冲绳》1971年3月第56号。
    [2]井上清:《尖阁列岛———钓鱼诸岛历史的解明》,日本现代评论社1972年。
    [3]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地敏雄诸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4]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香港明报出版社1998年版。
    [5]陈捷先:《评郑海麟著<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引自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77页。
    [6]鞠德源:《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7]鞠德源:《钓鱼岛正名:钓鱼岛列屿的历史主权及国际法渊源》,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
    [8]和慈毅:《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9]浦野起央:《尖閣諸島•琉球•中国》,东京:三和书籍2002年版。
    [10]浦野起央等:《釣魚臺群島(尖閣諸島)問題研究資料彙編》,东京:励志出版社2001年版。
    [11]新井白石:《南岛志》(1719年刊本),原田禹雄译注:《南岛志》,新井白石原著,冲绳,榕树社1996年版。
    [12]《明英宗实录》卷四七,第905页。
    [13]赤岭诚纪:《大航海时代的琉球》,冲绳タィムス社1988年版。
    [14]转引自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地敏雄诸教授》,第123页。
    [15]傅维麟:《明书》卷九五,张赫传记载:洪武七年,张赫在牛山洋(海坛岛)“遇倭,追至琉球大洋,擒倭酋,俘获多人。“见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70页。
    [16]井上清:《尖阁列岛———钓鱼诸岛历史的解明》,日本现代评论社1972年。
    [17]大槻文彦:《琉球新志》,国书刊行会明治六年(1873年)版。见鞠德源:《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80页。
    [18]鞠德源:《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1页。
    [19]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二,武备。
    [20]范咸:乾隆《重修台湾府志》卷二,规制,海防附考,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台湾府志》乾隆十二刊本,第1468页。
    [21]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地敏雄诸教授》,第116-119页。
    [22]百草止水:《琉球独立和钓鱼岛的归属》,网上文章,2007年4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