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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清册封琉球使录看钓鱼岛主权的历史归属


    摘要:明清政府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所留下的使录中,记载了中琉关系、中琉航路、地理山川、航行事故等内容,其中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可以确证其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其一,不论以姑米山还是赤尾屿为界山,钓鱼岛均在其以西海域,不在琉球疆域之内,自然归属中国一方;其二,“黑水沟”(冲绳海槽)为中琉两国的自然分界,以“沟”为界,以水色变化为特征,钓鱼岛列屿与琉球群岛分属不同地质单元,从而从地质地理上证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
    关键词:钓鱼岛;琉球;姑米山;赤尾屿;黑水沟
    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上的钓鱼岛列屿,是我国台湾省的附属岛屿,由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8个小岛屿组成,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有5km2,黄尾屿次之,约1km2,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与东部的琉球之间有深逾2000m的海沟相隔。无论从地理位置、地质构造还是国际法的角度来评判,钓鱼岛列屿皆属中国领土。而从历史文献来看,这种主权归属至明清时期已经十分明确。明清中央政府册封琉球使臣所留下的使录中,不乏对钓鱼岛的相关记载,这些简单的文字描述,恰为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提供了有力的文献佐证。
    一、几种载有钓鱼岛列屿的册封使录
    提及钓鱼岛,不得不谈明清时期中国与琉球的关系。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后,至清同治五年(1866年)的近500年间,中琉之间建立起特殊的政治关系———琉球国的每位国王嗣位,皆请命我明清朝廷册封,明清两朝统治者在接到册封请求后,派遣册封使团从福建出发,途径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远渡重洋抵达琉球,完成册封,这已形成为一种固定模式。册封使回国后会将出使琉球国的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其内容涉及很广,包括航行线路、沿途地貌、水文气象、航行事故、册封礼仪,以及琉球国的山川地理、社会制度、风土习俗等,正本呈报朝廷,同时将副本刊刻流传下来。
    明清两朝遣使琉球共20余次,前10余次并没留下任何文字记载,自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册封使陈侃返回国撰写第一部《使琉球录》后,以后的使臣便效仿这种做法,都依例将出使琉球经过及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之事,写成专门报告,且文体多样,有“录”“志”“纪”等。目前保存至今的有20余部“使录”著作,主要有明嘉靖陈侃(1534年奉使)的《使琉球录》,明嘉靖郭汝霖(1561年奉使)的《使琉球录》,明万历萧崇业(1579年奉使)的《使琉球录》,明万历夏子阳(1606年奉使)的《使琉球录》,明崇祯杜三策(1633年奉使)从客胡靖撰的《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清顺治至康熙张学礼(1654—1662年奉使)的《使琉球记》,清康熙汪楫(1682年奉使)的《中山纪略》《中山沿革志》和《使琉球杂录》,清康熙徐葆光(1718年奉使)的《中山传信录》,清乾隆周煌(1755年奉使)的《琉球国志略》,以及清嘉庆赵文楷(1799年奉使)的《使琉球记》、李鼎元(1800年奉使)的《使琉球录》及齐鳗(1808年奉使)的《续琉球国志略》等。这些使录在记述航路过程中,多将钓鱼岛列屿作为航标列出,而正是这种不加格外说明的罗列,更加有力地证明钓鱼岛历史主权归属中国。
    二、使录对中琉界山的认定
    使录中关于册封航程的详细记录,自然提及中琉分界。从使录的记载看,中琉以山为界。界山确定,位于界山一侧的钓鱼岛所属自然明确。最早记录使录的是明嘉靖年间作为正使出使的给事中陈侃,他于嘉靖十三年(1534年)受命,与行人高澄从福州出发,乘封舟渡海册封琉球王尚真,回国后将出使情况翔实记录下来,在“史事纪略”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五月朔,余等至广石,大舟亦始至。二日,祭海登舟,守巡诸君设宴为饯。是日,遂别诸君,慨然登舟。连日风逆,五日始发舟;不越数舍而止,海角尚浅。至八日,出海口,方一望汪洋矣……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喜达于家。夜行彻晓,风转而东,进寸退尺,失其故处;又竟一日,始至其山。
    上述引文中所说的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就是现在的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这段记载从两个方面证明了钓鱼岛属中国。其一,陈侃将一路所经过的主要岛屿都做了航标,前10天只是把所经地域名称一一列出,并没有明确标注归属,而第11天傍晚见到“古米山”(姑米山,即今久米岛)后,标志已进入了琉球海域,由本国踏入他国领地,必然要对异国的地域加以归属地的特别标注,于是强调“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对于前10天所经岛屿,因其属中国领土,则完全没有特别标注的必要。其二,对船上夷人情绪变化的描述,也从侧面印证了钓鱼岛的归属。当看到“古米山”后,琉球人开始兴奋,因为久别家乡,思乡心切,为马上到了自己的家而欢呼。这说明“古米山”确为中琉两国的界山,以西为中国所属,以东为琉球所属,而位于界山西侧的钓鱼岛为中国所辖不言自明。
    “史事纪略”中还有一段关于界山的记载:
    计十六日旦,当见古米山;至期,杳无所见。执舵者曰:今将何归?余等亦忧之。忽远见一山巅微露,若有小山伏于其旁;询之夷人,乃曰:此叶璧山也,亦本国所属。若更从而东,即日本矣。
    引文中说,“古米山”附近的叶璧山也是琉球国土,而再往东,便是日本了。很明确,只有叶璧山以东才属日本,那么往西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诸个小岛显然非属日本。
    明崇祯六年(1633年),杜三策为正使去琉球封尚丰为中山王,胡靖作为杜三策的从客同行,归国后撰《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其中有这样的记载:
    六月四日,船从广石解缆,沿山带河观者填道,江小船巨,弗敢扬帆,梅花所水军,将数百小艇于江中,以巨缆牵之,由五虎门出大海,始掀五帆,乘浪如飞,真有一泻千里之势。八日落暮,过姑米山,夷人贡螺献新,乘数十小艇,灭没巨浪中,比至系缆船旁,左右护驾,深夜举灯,如江上渔火,上下零乱。镇守姑米山夷官,远望封舟,即举烽闻之马齿山,马齿山闻之中山……次日,舟到海涯,即那霸港口,遂卸风帆,夷官群拥出迎,各投禀谒,率夷人千余拽船入港。
    2012年在山东泰安东平发现的《东原杜氏族谱》中保存了杜三策出使琉球文献《三策公册封琉球记》,亦为胡靖所撰。该文献与《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所记录的文体方法上有差异,增加了多处夹批,对记事文词予以点评,或诠解文章结构,或鉴赏文辞曲折,有助于对胡记之解读。《三策公册封琉球记》云:
    余从天使(杜三策)五月二十三日自三山起行……六月四日从广石解缆……由五虎门出大海……八日薄暮过姑米山,夷人贡螺献新,乘数十小艇灭没巨浪中(此处夹批:远望一番如画)。比至,系缆船旁,左右护驾,深夜举灯,如江干渔火,上下零乱(此处夹批:近观一番如画)。镇守姑米山夷官远望封船,举烽闻之马齿山,马齿山闻之中山。
    两种文献中关于琉球国界的记述完全一致,印证了钓鱼岛归属中国。文中记录了杜三策一行,行至姑米山后,始有琉球国人迎接护驾,姑米山之镇守将官并向国中举火上报,这便表明,姑米山为琉球国门,也是与明朝的交界所在,姑米山以西属于明,不属琉球,从而证明钓鱼岛确属于中国。杜三策使团成员真实记录下了这一地理状况,杜氏后人并将其文保留于族谱中,为钓鱼岛归属提供了实据,此也可视为杜三策此行的历史贡献之一。
    明之后,清朝延续了对琉球的藩属统治,先后八次派使节前往琉球册封国王,使臣回国后多留有使录,但详略差异很大,以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最为广博详尽,影响深远。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清廷派遣翰林院检讨海宝任正使,苏州府长洲县人徐葆光任副使,测量官平安和丰盛额陪同,前往琉球册封尚敬王。徐葆光归国后著有《中山传信录》一书,详细记述了册封琉球国王、测量琉球国的经过,以及琉球的山川地理、制度文化等内容。其中,赴琉航海部分和琉球地理方面的记载涉及钓鱼岛海域领土管辖。其中抄录了一段琉球人程顺则在《指南广义》针路簿的一段文字,对姑米山界山的叙述如下。
    指南广义云:福州往琉球由闽安镇出五虎门、东沙外开洋,用单(或作乙)辰针十更取鸡笼头(见山即从山北边过船,以下诸山皆同)、花瓶屿、彭家山;用乙卯针并单卯针十更取钓鱼台;用单卯针四更取黄尾屿;用甲寅(或作卯)针十(或作一)更取赤尾屿;用乙卯针六更取姑米山(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用单卯针取马齿;甲卯及甲寅针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门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
    此处记载已经十分明确,姑米山作为琉球国西南方疆界上的重要岛屿(山峰),是其国与他国疆界的分界岛屿,而钓鱼岛在姑米山以西,明显不在琉球国疆界之内。充分说明当时对这一疆域的认知已经达成了共识:姑米山作为界山,以西为中国领土,以东为琉球国土。这种认定不仅是中国使臣、测量特使给出的,就连程顺则等琉球官员也同样认可。这也进一步验证了明陈侃《使琉球录》中对“古米山,乃属琉球者”的认证。
    另据郭汝霖使录的记载,赤尾屿也曾为中琉界山。郭汝霖为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册封琉球王尚元的正使,其使录中关于中琉界山作了如下记载:
    闰五月初一日,过钓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己山。土纳己山琉球之案山,洋路从姑米山而入,正也。时东南风旺,用舵者欲力驾而东,势既未捷,至申刻乃见小姑米山。小姑米山在琉球之西,稍过即热壁山。幸而小姑米山,夷人望见船来即驾小(舟+华)来迎,有二头目熟知水路,且曰:既不能从大姑米山入,何可傍土纳己山而入?其中多礁。予等闻之骇。二头目一面令夷船入报,渠遂躬在余船,道驾从小姑米山而入,且云得一日一夜之力,即未遽登岸,可保不下熟壁山矣。予等厚赏赐之,昼夜赶行。
    郭氏的记载明确将赤屿(即赤尾屿)作为与琉球的界山,而从钓屿(即钓鱼岛)行进两天才到赤屿,很明显钓鱼岛位于界山赤尾屿的中国一侧。作为册封使节,对疆域的意识是非常清晰的,肯定了中琉两国的疆界,换言之,赤屿以东为中国所属,以西则为琉球所辖,而钓鱼岛的归属不言自明。
    三、使录对中琉界海(沟)的认识
    明清使录相关记载表明,中琉对于界山的确定已达成共识。而从地质结构看,钓鱼岛和琉球群岛相隔一条深海沟即冲绳海槽,两者不是同一岛群,属不同的地质单元,从而形成自然的分界。这种地理认识在使录中也有体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及台湾岛均坐落在水深不足200m的中国大陆架上,从大陆架到琉球海沟,海面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即黑潮。清初,这一带被称为“沟”或“郊”,也有称为“黑沟”、“黑水沟”的。册封使的船经过这里时,都要献上猪、羊等祭礼,举行避海难的祭祀,这似乎成了一个惯例。
    “沟”作为中琉两国疆界的提法,不乏多处。《明史》纂修官,兼修《崇祯实录》,历官至福建布政使的汪楫,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作为册封琉球正使,率使团出使琉球,并把使团册封琉球的史实加以考述,写成了《使琉球杂录》。该使录共有五个部分,“使事”“疆域”“俗尚”“物产”“神异”,内容非常翔实,是一部了解清初中琉关系的大全。其中在“神异”中,明确记载这里是“中外之界也”:
    二十五日(康熙二十二年六月),见山,应先黄尾、后赤屿,无何,遂至赤屿,未见黄尾屿也。薄暮,过郊,或作沟,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状,久之始息。问:“郊之义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于何辨?”曰:“悬揣耳。”然顷者恰当其处,非臆度也。
    从汪楫册封船队过了“沟”后,因为横亘于赤尾屿与姑米山之间的这道“海沟”,海深浪急,行船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所经此地的中国船舶为了求得安全,必须举行过沟祭海仪式,船员们要向海里投下活猪、活羊各一头,再泼下五斗的米粥,并焚烧做好的纸船,敲锣打鼓,全体人员都拿出各种兵器,如临大敌一般做好战斗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辟邪镇妖,待平安过了这个“郊”、“沟”或称“黑沟”、“黑水沟”,就到了姑米山,即琉球的领地。汪楫记述的祭祀仪式就是在琉球海沟这里举行的,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出了海沟往东就是进入外国,即琉球地界了。从地理上来讲,琉球海沟将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从航海者的心理来讲,琉球海沟是海难的多发处,因此对这个“中外之界”认识颇深。从明代的陈侃到清代的徐葆光,都不约而同地记录下这些“过沟”,“过赤尾屿,望姑米山”的航海过程,他们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贯性的联系,即以十分清晰的疆域意识,明确地记录下中国与琉球两国的海上边界。
    关于“过沟祭”的情况,除汪楫外,在以后的很多使录中也都有类似的记载。
    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明廷派兵部给事中夏子阳与行人王士祯同行赴琉球册封,夏子阳责成福建地方官员赶造海船,以便速去琉球。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三月船成,夏子阳一行于五月初四日启程。
    二十六日,过平佳山、花瓶屿。二十七日,风忽微细,舟不行,而浪反颠急;舟人以为怪事,请作彩舟禳之,而仍请余辈拜祷于神。甫拜毕,南风骤起,人咸异焉。午后,过钓鱼屿。次日,过黄尾屿。是夜,风急浪狂,舵牙连折。连日所过水皆深黑色,宛如浊沟积水,或又如靛色;忆前使《录补遗》称:“去由沧水入黑水,信哉言矣!”二十九日,望见(米+古)米山,夷人喜甚,以为渐达其家。午后,有小(舟+华)乘风忽忽而来;问之,为(米+吉)米山头目,望余舟而迎者;献海螺数枚,余等令少赏之。夷通事从余舟行者,因令先驰入报。是日,舟人喜溢眉端;其晕船呕哕、连日不能兴者,亦皆有起色矣。三十日,过土那奇山,复有一小夷舟来迓;即令导引前行。午后,望见琉球山,殊为欢慰;然彼国尚未及知。比遣官并引港船至,时已夜矣。舟人疑有礁,不敢进,即从其地泊焉;盖去那霸港四十里也。次日为六月朔,世子遣法司、王舅等官具猪、羊、酒、果来劳从者;并率夷舟十余只布左右,以缆挽舟。次日,始达那霸港。登岸询之,夷官金仕历等船尚未至;盖漂在北山,越二十日始得还国,计隔封舟匝二旬矣。
    上述记载中,有两处可以明确钓鱼岛的中国属权。其一,与陈侃使录相似,从对船上琉球人到达家乡的喜悦之情的描述中,可以判读出姑米山为中琉之疆界———眼望姑米山,连数日晕船呕吐的琉球人,皆有起色;当望到琉球山,特别高兴。这充分说明姑米山为中琉之界山,以西的疆域为中国所属,故钓鱼岛为中国领土是显而易见之事。其二,对水文的描述,明确了中琉的自然分界———过了黄尾屿,海水的颜色发生了变化,为深黑色,因群岛南侧形成海沟,黑潮经过这里所致。赤尾屿一侧紧靠海沟,所以封舟连日过水看到的都是黑色海水,这也说明这里为琉球与钓鱼岛的分界。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乾隆帝以周煌为册封琉球副使,随同正使全魁册封尚穆为中山王。周煌远赴琉球国后,细心观察当地掌故及风土民情,并着手纪录,回国后又参引大量史籍,认真整理编辑,写成《琉球国志略》,其中关于中琉“沟”“界”是这样记载的:
    (琉球)环岛皆海也。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福建开洋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沟。
    说得很明确,琉球西边以黑水沟与福建的海面分界,从福建到琉球必经过黑水沟,黑水沟以西的钓鱼岛毋庸置疑地归属中国。除上述三位使臣提到界沟之说外,李鼎元(1800年奉使)的《使琉球录》及齐鳗(1808年奉使)的《续琉球国志略》中也都有关于界沟之说,且观点均与上述如出一辙。概言之,明清官方、士人乃至民间航海者已经有了这样的概念:以黑水沟为界,东属琉球,西属中国,而位于黑水沟西侧的钓鱼岛自然归属中国。
    四、结语
    明清政府派往琉球的册封使节所留下的使录中,关于对中琉界山和界海的记载表明:其一,不论以姑米山还是赤尾屿为界山,钓鱼岛均在其以西海域,不在琉球疆域之内,自然归属中国一方,这已是两国政府官员、航海人士以及普通民众的共识。其二,“黑水沟”(冲绳海槽)为中琉两国的自然分界,以“沟”为界,以水色变化为特征,钓鱼岛列屿与琉球群岛分属不同地质单元,从而从地质地理上证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明清册封使臣及航海人员对此已有深刻的认知。使录记录钓鱼岛列屿及相关航标时,使用平述的语言进行罗列,并不加格外的强调,这正说明钓鱼岛列屿归属中国不需要特别指出,本来就是一个两国人士众所共知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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