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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传统社会整合与和谐社会构建


    摘要:西藏传统社会是以血缘、亲缘、地缘为主的共同体,亲属制度、宗教信仰、社会网络、村落组织等是社会整合的有效方式。和平解放所带来的制度变革,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世俗化、现代性的冲击,使西藏的传统社会整合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社会整合与西藏和谐社会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实际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传统社会整合力量中的有利因素,也要避免固有的社会制度对和谐社会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社会整合;和谐社会;西藏
    一、问题的提出
    西藏作为中国大陆最后和平解放与最晚建立人民公社的地区,其独特的文化传统成为藏族社会协同凝聚的重要因素,如宗教至上理念、重“来世”轻现世的思想,政教合一制度,等级、特权观念,寺庙体系、贵族体系、官府体系,封建农奴制庄园体系,自然经济,农耕意识等。如此众多的元素在西藏这个长期封闭、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域以一种奇异的方式扭合在一起,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形塑了整个藏民族。而作为传统社会整合方式的惯习如婚姻家庭制度、村落组织原则、宗教文化等又是如此之强,即便民主改革已过去50多年,仍以各种或隐或显、或改头换面的形式在社会整合、组织方面发生着难以估量的影响。同时,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民主改革以来暴风骤雨的制度变革,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世俗化、现代性的冲击,也不可避免给这个因古老而踟蹰、因冲突而纠结的独特体系打上不可回复的烙印,注入了全新的元素。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统一的大背景下,西藏传统社会整合方式如何形成并“创新”地延续,怎样利用文化形成的社会整合机制来契合和谐社会建构,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社会整合作为一个社会得以维系的方式,是社会系统运转的基础,也是社会功能发挥、社会和谐构建的前提条件。关于社会整合的理论探讨,最早可追溯至法国社会学家斯宾塞,他认为人类社会进化的特征是群体中个人专门化分工导致了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涂尔干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为法律的和道德的规范是社会合作的真正源泉。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提出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概念,机械团结存在于不发达社会,它是建立在社会中个人之间的相同性或相似性即同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它的主要特征是:社会中个人之间的差异很小,集体成员具有类似的特质;个人的行动总是自发的、不假思索的和集体的;社会成员的相互依赖性低,社会联系的纽带松弛;社会同宗教联结在一起,宗教观念渗透了整个社会。[1]有机团结主张维护人的个性,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到了后期,涂尔干逐渐从社会结构视角转向文化视角,即道德、宗教对社会的整合作用。涂尔干认为,法人团体为每种职业制定了以共同的道德生活为基础、与集体意识和集体情感相一致的规范和章程,法人团体的生活“归根结底就是一种共同的道德生活”[2],身在其中的个体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认同和纽带关系,促进向心力的培养。关于宗教信仰,涂尔干认为它们的共同特征就是把一切事物都划成“神圣的”与“世俗的”两方面。宗教仪式在促使个人与宗教更加圆满的结合的同时,通过宗教的象征中心,群体的道德信仰也不断得到加强,弥漫于整个氏族成员中的道德意识和集体意识开始形成和发展,社会实现了整合。[3]
    交往行为理论的大成者哈贝马斯认为,“正义统领道德、法律、政治三大领域,是对社会整合力量之间的平衡状态的重要性的说明,也是保持这种平衡的一种意识和标准”。其中,道德正义处于最高位置,法律正义是社会整合的中坚力量,是连接道德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纽带。但是社会各阶层中总会出现一些“差异”,打破平衡状态,因此哈贝马斯强调“用交往方式来化解人与人的冲突,是人类能够自觉地处理其复杂性的、世俗化社会的团结资源的唯一来源”。[4]所以,团结和正义只有在个体的语言、交往中才能产生功效。
    我国著名儒学大师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文化要义》等著作中深入阐释了他对儒学体系及中国文化的见解。梁漱溟坚持对中国文化或文明进行分析的思想史路径,追求社会的整体变革。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是一种“发端于家庭,培养在家庭”,而后扩展于整个社会的人类真善美感情,使整个社会的各种关系家庭化。[5]正因为代表儒家思想的礼乐制度只是艺术,却有着宗教的作用,又能开明通达,不悖理性,所以他强调要用儒家伦理道德代替宗教,维持社会秩序。理性主义渗透于每个中国人的内心,构筑了中国人的核心精神,“中国人是诉诸自己的理性而主张之,西方人是以宗教教条代替自己的理性无主张,理性主义使中国人不可能完全去信仰一个宗教”[6]。梁漱溟认为新儒学侧重个人的体验,对于社会事实、社会心理和社会生活都是从经验出发而认知的,所以这种整体中的个体不像西方理性选择论过于侧重个体的利益驱动,更有助于达致社会有机团结。他将理性个体促进社会有机团结的理念贯穿进乡村建设,把培育新人和创建新社会组织联系在一起,极大地促进了乡村社会整合和团体生活的开展。[7]
    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如国家的卫所管理体系[8]、乡村宗族组织[9]、宗教仪式[10]等,对中国历史及当代的社会整合进行研究。由此可见,社会学、人类学中的“整合”概念是指在一定的自然、历史条件下,组成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之间由于共同的社会、文化、心理等因素而形成的彼此联结的状况。因此社会整合的方式应该是多层次、多面向的。
    二、西藏传统社会整合的方式与特点
    传统社会整合方式是西藏传统文化的核心,而学术界此前对于西藏传统社会整合方式的研究多从政治或者宗教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例如周玉琴认为“西藏问题”的实质,就是破坏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要调节边疆民族地区日益凸现和增多的多民族内部与外部的矛盾和冲突,选择新的政治整合路径[11]。陈焱则指出宗教和谐思想被当成社会资本,成为族群认同与凝聚的资源,促进了民族的整合[12]。但是西藏的社会整合方式应该是多样化的,并且与西藏文化的内涵特质、西藏的自然地理环境紧密相联。
    首先,从家庭层面来看,传统藏族社会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共同体,劳动力与自然资源之间的不对等性使得藏族家庭十分重视内部团结与协作,而藏族的骨系观念使得同一亲族的人因其共同的身体和精神特质而具有共同的情感和平等的权利,特别是来自同一父亲或同一母亲的兄弟姐妹,他们在家庭的土地、牲畜甚至是配偶上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均等地分享家庭中的任何东西。这种对血缘和亲缘的认知形塑了藏族社会的基本单位,加强了传统藏族社会的团结,其传统的家庭结构是以扩大家庭为主,土地分配权掌握在大家长手中,其劳动收成、消费支出也是大家庭统一支配。基于藏族骨系观念以及扩大家庭而来的公平分享和共同义务的原则,成为个体与集体的稳固关系以及部落或村落内部合作与帮助义务的基础。家屋是藏族最主要的活动空间,从家屋结构和布局来看,每个扩大家庭的房屋大小和结构制式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因此家屋并不承担社会分层或区分贵贱的功能。而宗教信仰的力量以及喇嘛在西藏社会的特殊地位使得村民在家屋结构的布局上也清楚地划分出人的空间和神的空间,家屋中的佛堂、火塘等都是神灵和喇嘛尊享的,百姓需要供奉、不可亵渎,以此强化宗教权威和世俗百姓这两种范畴既相互区别又密不可分的关系。以骨系观念和宗教信仰作为传统文化的内核,使得藏族村落社会在外部景观和内部实质上没有出现明显的世俗阶层的贫富差距。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许多藏族村落的房屋用地和耕地被划归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对村庄房屋和土地的征收标准和面积丈量都是以户为单位。为了获取更多赔款,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分户并且建立自己的房屋。而赔款的进入和土地的丧失,使一些大家长在将赔款分配完毕后不再具备对土地这一固定财产的支配权,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决策权由大家长向年轻个体倾斜,扩大家庭的结构受到冲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藏族百姓的日常行为已经变得个体化和独立化,但是对大家庭的情感和义务使其在维持生计和稳定方面仍然具有大家庭的特征,例如从日常共食到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相互协助,以及农事、宗教活动中家庭之间的相互支持。因此,“分户不分家”成为当前藏族家庭结构的新形式。
    其次,从村落层面来看,西藏人民在和平解放之后走上集体化道路,集体出工、分享劳动成果。与内地一样,吃“大锅饭”,记政治工分。过去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的情况开始转变为以村生产队为单位,人人都有饭吃,男女都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这种集体化意识也表现在宗教活动的组织上。如同汉族地区仅有庙祝而无出家人的寺院一样,西藏也有许多无喇嘛住寺的寺院,仅用作村民的日常宗教活动以及年度的大型祈愿法会。以昌都县加卡村为例,每年藏历四月十五、五月十五、十月二十五,村民都要去村子高处的寺院里转经、点灯、祈福。由于该寺院是一个无人常住的小寺,因此每年的宗教活动由三户人家操办。他们负责向每个村民收取20元,每人的宗教活动费用,主要用于请喇嘛来念经的报酬、喇嘛和村民在活动期间的伙食、买酥油、以及寺院外墙及佛像的涂料费。这些交费人员名字、费用开支明细都用账本记下并且在年底的时候向村民公示。每年的三户人家是由抽签决定的,并且已经形成固定的人员名单和顺序。在人员组合上,也是以能力强者和弱者均衡搭配,即先将村里大家公认的能力强者选出来,进行抽签,再搭配以能力弱者,这样才能保证每年的宗教活动顺利地举办。这些人员调整可由村长来做,也可由村民开会协调,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平均分配。在这些制度的组织下,整个村落形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共同体,保持了藏族农村社会的有效整合。这一时期村民们的社会关系也是被血缘、婚姻以及地缘关系所覆盖。村民通过其中的一种关系或几种关系编制各自的社交网络,形成一个复杂又相对平衡的社会关系网。
    随着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们的生计方式和交往对象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许多人从农牧业中解放出来,开小卖部、外出打工、开车跑运输等。面对村落人员的逐渐分散以及周围村落的资源竞争,原有的社会组织原则在这一过程中却发挥着强大的作用。当村落土地被集体征用后,村落中的精英人员及时组织村民成立农牧民施工队和运输车队,与外来的施工队协商合作,并平均分配村民的工作机会,使每一户村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也维持了村落与村落之间、本地藏族与外来汉族的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当外出务工的村民逐渐增多,人员的流动性也在增大,依托于地缘和血缘关系的社交网络开始让位于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的社交网络。信息化交往以及电子媒介的出现,让村民们能同步跟进世界变化的脚步,国家发展规划、世界格局变动等成为藏族百姓日常谈论的话题。透过互联网空间,异质人群的异时信息能够整合呈现,消除了时空距离对于人们获得信息的影响,打破了西藏传统社会封闭落后的状态,加强了西藏与内地、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联系。
    最后,从城市方面来看,国家主导的外生型城市化模式是西藏城市化的主要特点。以昌都为例,自然地理条件和城市历史积淀的不足导致西藏昌都本地居民在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以及精神文化消费品等方面高度依赖内地汉族移民,因国家干部调动、现代化建设项目以及追寻利益商机而来的大量汉族移民,改变了本地藏族的从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进而驱动了更多汉族移民和本地藏族加入市场经济行列。2013年,昌都县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18.3亿元、46.4亿元、47.8亿元,同比增加3.9%、43.3%、20.2%。同时,内地人民对昌都的虫草、雪莲的大量需求使得汉族移民与本地藏族形成利益共同体,挖虫草成为藏族重要的生计方式之一,虫草收入也在其家庭总收入中占据很大比例。虫草经过转运商人的销售,运往世界各地。由此可见,城市化与市场经济将西藏的农村与城市、西藏与内地联系在一起,为国家完成统一的现代化图式奠定基础。
    同时,在西藏地区三免教育政策的推行下,越来越多的藏族学生走出西藏,来到内地读初中、高中和大学。经过多年的内地学习,大多数人又回到藏区,致力于藏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往藏族百姓多因家庭劳动和宗教信仰而忽视教育,很多人将小孩送去寺院做喇嘛。即使在政府的强制要求下,依然有大批学生逃学回家劳动,形成“工作组学生”(当工作组巡视之后,学生便离开学校)。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藏族希望自己的子女通过大学教育之后获取公务员的身份,实现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因地制宜的教育政策不仅有利于藏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且促使藏族知识群体扮演文化中介的角色,并成为推动汉藏交往的重要力量。通过公务员考试获取“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也强化了西藏百姓对于党中央和国家政府的向心力。
    三、西藏和谐社会构建
    西藏和平解放之后,而因其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自然条件差,地区发展程度不一,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西藏建设,内地各种援藏项目和援藏干部的进入,使得西藏的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水平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国家上层政权与下层百姓所拥有的两套传统与机制相结合,共同推动了西藏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所提出的和谐社会构建,是国家为实现社会整合而进行的契合中国文化特色的举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其具体含义包括: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在西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促进西藏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发展。在市场经济中,来自政府的主导力量有效地平衡和调节着社会各方的利益。例如在昌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城市,第三产业肩负着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但是就目前昌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仍然处于中级阶段,各项产品的质量无法达到内地的标准,而且商户的经济条件也并不好,所以工商管理所对市场的监管就不可能按照内地的高标准进行。在市场交易中,经常出现的经济纠纷就是商品质量问题,昌庆街工商管理所在遇到经济纠纷、顾客投诉时,只要不是直接涉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通常就要求店家退货,并且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让店家以后不再卖这些质量不好的产品,而不是直接没收其商品。负责人的看法是:“我们直接全部没收的话,生意就没法做了。如果说因为我们监管过严的话,导致他们就业存在问题以后,造就社会流动人口或闲散人口,就会影响稳定问题。只能说我们在监管中来掌握一个平衡。”①因此,市场主体自身能力的不足以及区域经济基础的薄弱使得政府的宏观调控成为必不可少的要素,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从全局出发,改善市场秩序,兼顾社会公平,从而维持经济的良性发展与社会的和谐。
    宗教在西藏文化与社会发展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寺院不仅是西藏僧俗的精神象征,更成为僧俗交往的一个公共空间。由于寺院是一个多元人群密集的场所,当下西藏的寺院采取寺院管理委员会与民主管理委员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寺管会和民管会都是维护寺院秩序的组织机构,寺管会属于行政机构,代表国家和政府意志。自2011年起,西藏大部分寺院都相继成立寺管会,而在此之前,寺院是隶属于民宗局管理。寺管会的职能是:教育引导、加强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寺院里的养老医疗保险、僧人纪律管理、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宗教活动的把关等,是行政政令的管理和执行者。而民管会是由寺院内部公开投票选举产生的僧人自治组织,全部由僧人组成,主要负责上传下达政策决议,直接与僧人沟通,也负责寺院的收入分配、僧人的宗教活动派遣、僧人的请假等具体的日常事务。寺管会与民管会相结合的运作制度不仅使僧人的自主权利得到实现,也加强了政府与僧众的联系和交流。历史上,地方民众之间以及寺院之间发生矛盾冲突,主要原因在于不懂法律,没有现代法律意识。民间关于草场、矿山、水、林木的资源纠纷时常发生,有些寺院僧人参与调解,但最后变成互相打斗,造成流血伤亡事件。为了防止冲突事件的发生,寺管会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给僧人开座谈会,邀请懂法的、并且藏文水平高的人来讲解资源管理的法律。同时,寺管会还会在活佛讲经的时候,要求活佛将法制教育和爱国教育融入到讲经中去,从而使僧人信服。寺院对僧人的引导教育在西藏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活佛对于僧众的爱国教育是西藏和谐社会构建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四、结语
    西藏传统社会是以血缘、亲缘为主的共同体,人们在集体的生活中更加注重人伦秩序和道德情感。亲属制度、宗教信仰、社会网络、村落组织等均成为社会整合的有效方式。西藏传统社会整合方式对于西藏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藏族对家庭成员之间共享财富并公平地贡献自己力量的崇尚,经过集体化行动和国家意识形态的调适,演变成群体共处时的公平分配制度和协作原则,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依然对社会结构和秩序的稳定有着重要影响。同时,因家庭合作和宗教信仰而来的社会活动和空间景观构建,对于社区内部的整合与贫富分化的缓减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内地大量的企业和移民进入,虚拟货币交易和电子商务逐渐蔓延在西藏的城市和农村,而藏族百姓仍然试图以原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惯习来组织个体生活、维持集体秩序,导致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无法很好地调和与政府、与市场、甚至群体内部的矛盾。特别是藏族一直沿袭的“家庭合作制”传统,导致农村藏族时常往返于城乡之间以充分利用劳动力,再加上汉族移民与藏族百姓在文化认知上的相互隔阂,使得城市中的汉族移民和本地藏族在短时期内难以建立稳定、融合的社会关系。
    西藏文化的特质与内涵、西藏社会的运行与发展的规律与西藏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实际过程中,既要充分利用传统社会整合力量中的有利因素,也要避免固有的社会制度对和谐社会的不利影响。例如信息化交往使现代西藏民众能够更加多元性、自主性地构建自己的社交网络和表达方式,使得传统社会中的地缘关系难以在网络社会中奏效。因此现代国家为维持社会秩序和人际交往而必须对互联网的力量给予足够的重视。城市化与现代化是西藏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市发展和规划过程中,需要将宗教信仰与现实需求统一起来,注重对神山、圣水的保护,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传统文化的统一。例如昌庆街的设计就是取材于藏传佛教文化中最浓郁的宗教含义——“轮回”,将步行街内的广场和市民广场设计成裂变的曼陀罗形式(被城市道路穿过),并辅以喷泉等水文化意义,使城市中心区既满足商业、居住的需要,又满足本地藏族的精神文化需求。[13]因此,将传统文化与地区发展相结合,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构建西藏和谐社会。
    注释:
    ①访谈时间:2014年8月7日,访谈对象:昌庆街工商行政管理所宋主任。
    参考文献:
    [1][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5.
    [2][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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