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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西泽吉次掠夺东沙群岛资源与中日交涉


    一
    东沙群岛,由东沙岛、东沙礁、北卫滩和南卫滩组成,分布于北纬20°33′~21°58′,东经115°54′~116°57′之间的海中,是南海四组群岛中最靠近大陆的一组岛礁。东沙岛面积约1.8平方公里,与西沙群岛中的永兴岛面积相仿,是南海诸岛中面积最大的两个岛屿之一。东沙群岛北距广东汕头约168海里,西北距香港约169海里,东北距台湾约240海里,东南距菲律宾马尼拉约430海里。
    东沙岛古称“珊瑚洲”。晋朝裴渊的《广州记》记载说:“珊瑚州,在(东莞)县南五百里”[[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56,岭南道—广州东莞县页12引裴渊《广州记》。]。元代《岛夷志略》把东沙与西沙、南沙通称之为“万里石塘”[[元]汪大渊:《岛夷志略》,万里石塘条。]。明宣德八年(1433年)以前问世的《郑和航海图》(原名为《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山水直抵外国诸蕃图》)称东沙群岛为“万星石塘”[向达校注:《郑和航海图》,页40~41;《地名索引》(中华书局,1961年),页15。]。清代康熙年间的《指南正法》、雍正年间的《海国闻见录》、乾隆年间的《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等则称之为“南澳气”[吴凤斌:《南海诸岛中几个地名考释》,见吕一燃编:《南海诸岛—地理·历史·主权》(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页159~161。]。闽粤渔民俗称之为“东沙”。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称该群岛为“东沙”的记载,恐怕是谢清高(1765年~1821年)口述,杨炳南(一说吴兰修)笔录的《海录》一书了。谢清高是航海家,1782年18岁时随外轮出洋航行,1795年返回。《海录》一书即记其航行见闻。该书记载说:“船由吕宋……若西北行五六日,经东沙,又日余,见担干山,又数十里入万山,到广州矣。东沙者,海中浮沙也,在万山东,故呼为东沙”[谢清高:《海录》,卷中,“小吕宋”。]。关于“东沙”名称的由来,这里说是因为该岛屿在万山之东而得名。另一种说法是,“该岛向名东沙与附近琼岛之西沙对举”而言[陈天锡:《东沙岛、西沙岛成案汇编》,《东沙岛成案汇编》(广东实业厅印,1928年),页25。]。这两种说法都说得通。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一斑录》卷1《中国外夷总图》中就标有“东沙”、“西沙”和“石塘”。“东沙”指的就是东沙群岛,“西沙”指的就是西沙群岛,“石塘”指南沙群岛。这可能是我国最早用“东沙”标记东沙群岛的地图。1881年7月王之春绘制的《沿海舆图》也标有“东沙”。因为东沙群岛“沙矦围抱,作半月形”,所以当地渔民也有称东沙岛为“月牙岛”或“月塘岛”的。1866年,英国人蒲拉他士(Pratas)航行南中国海,遇风停泊于此,其后西方的图籍便称“东沙群岛”为pratas Island[李长傅:《东沙岛和西沙群岛》,《地学杂志》,卷13,8、9期。],对此我国有“蒲拉他士岛”、“蒲拉打士岛”、“蒲勒他士岛”、“布拉达士岛”或“布拉他斯岛”、“碧列他岛”等多种译法。
    东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资源非常丰富,有鸟粪层、各种鱼类、胶菜、海人草、珊瑚、玳瑁、海螺等。早在晋代就有中国渔民在该岛捕鱼和捞取珊瑚的记载[晋裴渊:《广州记》,见《太平寰宇记》,卷156,岭南道一:“珊瑚洲,在(东莞)县南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1935年,国民政府海军部东沙气象台台长方均等人曾在这里发现凝结在珊瑚沙石块上的中国古钱,其中有唐代以前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宋代的“景皊元宝”、“皇宋通宝”、“圣宋元宝”、“大宋元宝”,元代的“至正通宝”,明代的“洪武通宝”、“永乐通宝”,清代的“雍正通宝”、“嘉庆通宝”和“光绪通宝”等[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页100~101。]。1909年,经营东沙岛一带渔业的商人梁应元也禀称:“历来渔船,来往广东惠州属岛之东沙地方,捕鱼为业,已阅数百年”[《张督致胡大臣函》,《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2。],这一切说明,中国人民从很早的古代起,世世代代都在这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到了清代,东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南海渔业要区,“沿岸渔船及闽粤渔户到此捕鱼,每年匀计,不下数百艘”。此外尚有半捕渔半捞海之小船,不计其数。每年获利,大船自数百金至数千金或数万金不等,“沿海著名富户,若陈德利、蔡有三、蔡桂生、冯东秀、赖奇头等,积资或数十万或数百万,皆自该岛起家者也”[《地学杂志》,宣统二年第3号,《大东沙岛》。]。广东福建渔民为了祈求海上平安,在岛上建有海神庙。有的记载称该庙为天后庙或大王庙,天后指的是妈祖,大王指金龙大王之类,也就是说该庙内供奉妈祖和大王神。这大王庙建于何时,已无法考定,据清末广东香山县人梁胜称:“小的从前自同治八年(1869年)在同安祥大渔船雇工,前往东沙岛捕鱼为活,……初到岛上,见树木林深,并由小的经手种有椰树三株。又见有大王庙一间,系旧的。小的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签银二千元左右修好”[《梁胜等供词》,《东沙岛成案汇编》,页65~66。]。梁胜于1869年初次到东沙,见到该庙是旧的,可见此庙已历有年所。该庙坐西北,向东南,“庙之旁,屯有粮草伙食等物,以备船只到此之所需”[《渔商梁应元禀词》,《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6~17。]。
    中国渔民在开发经营东沙岛的过程中,曾付出巨大的代价,有不少渔民死于岛上,并安葬于此。所以,在东沙岛有许多中国渔人的坟墓。仅同安祥和广安祥渔船渔民,“自同治十二年(1873年)起,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止,共死各伴一百三十二人,均在岛上安葬,其死之姓名年月,用簿注明”[《船主梁胜等供》,《东沙岛成案汇编》,页66。]。为了祀奉死去的渔民,在东沙岛上还有中国渔民建立的“兄弟所”一间。“兄弟所”亦称“先友兄弟所”,也就是祠堂。
    中国渔民每年往东沙群岛捕鱼3次,正月去,四月回,为第1次;五月至八月为第2次;九月至十二月为第3次。他们乘大渔船出海,到达东沙群岛后,“每日分伴开舢板在东沙岛洋面左右捕鱼,所取皆大鱼及师醃肉,装回船上醃”。在洋面上取得胶菜,则在东沙岛上木棚上晒干,捕得玳瑁,剥去鳞壳,也将肉在木棚上晒干。这是很早以来就有的传统方法。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广安祥渔船股东又在东沙岛上“重新建造晒胶菜木寮一间”。这木寮也称木厂或木棚,“由澳门成泰木厂承建,连工包料,共用去银四千多元”[《代表人周华社供》,《东沙岛成案汇编》,页67。]。木寮长28丈,阔4丈8尺。广安祥渔船每次出海,“约取鱼七百零担,每担约值银七两之谱。胶菜七百担,每担约值银七两零之谱。师酉奄肉二十担,每担约值银四十零两。玳瑁鳞三担,每担好花值银一千六百元,次些每担约值银千一二百元之谱。晒乾玳瑁肉一担值银约四十两。每一次约四个月,得货银约二万元左右。俱驶回澳门发卖,或中途卖与小料船”[《东沙岛成案汇编》,页65。]。由于东沙群岛海域水产丰富,到东沙捕鱼是件有大利可图的营生,所以广东有谚语云:“要发财,趁东沙”[《新宁杂志》,第5号(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五日出版),页42。]。
    二
    西泽吉次是一位富有冒险精神和殖民野心的日本商人,在台湾基隆、神户、长崎、东京都有他开设的商店,店名俱称“西泽商店”[调查委员林祥、吴敬荣:《委员报告》,《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4~15。]。他本来并不知道有东沙岛的存在。他知道有这么一个海岛是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1901年,西泽在日本订造双桅帆船1艘,言明在台湾基隆交货,这年夏间,该船由日本起航,因船主不明风涛,误驶至琉球岛之南鸭依鸭口岛。由该岛开行后,又遇飓风,飘至一个他们不知其名称的小岛,停泊两日,船主与水手登岸,取了岛沙回船。船抵基隆时,西泽见这岛沙不同于寻常,便将它拿去化验,结果证明该沙含有瞜质。西泽对此大感兴趣,向船主询问该岛位于何处。因船上既无罗经,又无其他测量器具,所以船主未能指明该岛的位置和方向。由于他们不知道此岛的名称,所以称之为“无名岛”[《日领致洋务处苏薛两委员函,附东沙岛经营情形》,见《东沙岛成案汇编》,页51~52。]。这是西泽初次听到有关东沙岛的情形。
    如果说西泽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岛是出于偶然,那么,他企图占有此岛则是与当时日本向外侵略扩张的历史背景相连系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为了扩张领土和开拓殖民地,曾发动两次战争,即1894年的中日战争和1904年~1905年的日俄战争。通过这两次战争,它以胜利者的身份,夺取了中国的台湾,迫使俄国割让库页岛南部,并把朝鲜变为其殖民地。这样的历史背景,培育了西泽吉次向外扩张掠夺的野心。所以当他了解到该岛岛沙含有瞜质后,便勾起了他的贪婪之心,妄想把它占为己有。1902年,他乘马都鸦双桅船往寻该岛,路经华苏、古都唷、巴泻、伯伦等岛,后抵一岛,据船上水手说,此岛就是前次所到之岛,岛沙即取自此岛。西泽便取了岛沙及海产等,回到基隆,投放市场。这是西泽第一次到达东沙岛和掠夺该岛资源的情形。
    为进一步掠夺东沙群岛资源做准备,1903年,西泽派遣化学家再往该岛考察,但因遇到大雾和飓风,船受损害,开往小吕宋修理,旋回基隆,一无所得。
    1904年到1906年,由于日俄战争的影响,日本市面冷淡异常,船价极昂,运费较前加倍,西泽不得不暂时停止其侵略东沙的行动,但他并没有放弃占有该岛和掠夺该岛资源的野心。
    1907年,西泽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便开始大规模地入侵东沙岛。关于此次入侵的情况,他在《东沙岛经营情形》的禀文中写道:“1907年夏间,商购备建屋材料器具,以便运往该岛,于8月6号,携同工人一百二十名,及各种器具材料,乘西古苏轮船前往。11号行抵该岛。但近岸水浅,须用舢板小船及渔船,拨运材料,阅十四日始将各物搬至岸上。……商即乘原轮回基隆,嘱令各工人暂立帐蓬小屋居住。一面动工开路,平地建屋。九月中,商运粮食回岛,满以为屋宇建成,讵料工人一百二十名有七十人为毒虫咬伤,其余五十人须为调事,以致未能工作。商此次来岛,虽带有建屋材料,但以无人起卸,迫得折回基隆”。“另雇福都轮船,往东京之南一百五十英里之喀治五岛招工,幸招得工人三百八十名,……旋回基隆另购粮食,并聘医生、化学师,以及拨艇等物,于十二月中旬再抵东沙”[《东沙岛成案汇编》,页52~53。]。
    在这里,西泽既没有提到东沙岛一带的中国渔民,也没有提到中国渔民在东沙岛上的经营和设施,把这次强占东沙岛的行动,说得和和平平,有如进入无人之境。事实上,西泽强占东沙岛和一切殖民者一样,都凭借火与剑,充满着暴力和残忍。
    请看当时在东沙岛一带捕鱼的中国老渔民的诉说吧!
    广安祥大渔船船主梁胜诉称:“小的自同治八年(1869年)在同安祥大渔船雇工,前往东沙岛捕鱼为活,是年二十八岁。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旧东物故,由新东主李广星等八人,纠本买大渔船一只,改名广安祥,另置舢板四只,蒙东家开小的红股一份,充当船主之职,每年往东沙岛三次。船内伙伴四十余人,……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日左右,有大兵轮一艘,载有日本人约二百余,俱西装服色,有无土人,难以分辨,车至(即开至之意)小的大渔船,走过船来,有携剑者,有携刀枪者,要赶小的等,不准在此岛左右捕鱼,即刻要小的开行。小的等不允,遂将舢板四只打烂,木料浮于海面。此三四日间,又见兵轮日人登岛,将大王庙、兄弟所尽行毁拆,用火焚化。又见岛上有坟眆百余座用铁器掘开,取出各骸骨,将胶菜木棚尽拆,又砍伐岛上树木堆起,将百多具尸骨,架着火棚,尽行烧化,推入水中”[《梁胜等供词》,页65~66。]。
    当时与广安祥大渔船同在东沙岛捕鱼的还有新泗和大渔船,该船载重1500担,有船伙23人,“船主名梁带,渠在东沙近四十年,向在该处捕鱼”[飞鹰号《船主报告》,《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8。],他控诉说:“我新泗和渔船,历年往来东沙,捕鱼为生,……光绪三十三年,日本人到东沙,将大王庙一间撤了,并有许多伙食在内,此伙食,乃系饥寒所用。又撤了我新泗和鱼板六只,洋板二只。于宣统元年正月初十日,复往东沙,不料日本人二月十九到我大船,斥逐我船离岛”[《委员报告》,《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6。]。
    再看渔商梁应元的禀词:“禀为日人凌逼,骤失常业,恳恩切实设法,借资保护事。窃商……历年均有渔船来往广东惠州属岛之东沙地方,捕渔为业,于光绪三十三年,忽有日人多数到岛,将大王庙一间拆毁。……现在日人公然在此开挖一池,专养玳瑁。前时该庙之旁,屯有粮草伙食等物,以备船只到此之所需,今已荡然无存。又撤去本号新泗和带记鱼船之附属鱼板六只,计每只长二丈,阔三尺,值价银五十元;洋板二只,每只长一丈八尺,阔五尺,值银二百元”[《委员报告》,页13。]。
    日本人强占东沙岛之后,便在岛南建小码头一座,全用废木烂板架成。为了岛上运输方便,建设了一条小铁路,由北而南,直至码头。此外,还在岛上安设电话、吸水管,建立制淡水厂,挖池积蓄雨水,建筑日本式房屋和办公所,悬挂日本旗,准备把该岛据为己有。为此,他们除了毁灭岛上的中国庙宇、坟墓和其他一切建筑物外,还在岛上立一木牌,南面写“明治四十年八月”,北面写“西泽岛”字样[同上。]。并把东沙礁改为“西泽礁”[〔日〕柴山武德著:《海南岛》(昭和十七年三月日本拓殖协会出版),页163,《东沙群岛》。]。西泽把我国东沙岛改名为西泽岛,把东沙礁改为西泽礁,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要把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开发经营的东沙群岛,说成是他西泽吉次首次发现和命名的,以便把它据为己有。当时中国官员已看出西泽的险恶用心,指出他“易东沙为西泽,以为影射也”[《委员报告》,页13。]。
    西泽对东沙群岛资源的掠夺,以采掘瞜质为主,以采取海产为辅。此种瞜质是由千百年来鸟粪和其它物质堆积而成,有的已成为鸟粪瞜酸矿。此种鸟粪层,东沙岛到处皆是,厚约3尺至6尺不等,经过处理,可以作为肥料,质佳价昂,所以西泽在东沙岛着重开采该岛的瞜质鸟粪。此外则掠夺东沙岛的海产资源大海龟、玳瑁、螺壳等。西泽供称,一日可得大龟50个,“龟肉可做药品,日本东北方甚为需用,于是在该岛制造,并请化学名师提取精汁”。“玳瑁原由南洋运往日本,制造钮扣,而大坂商人专购该岛玳瑁,而肉亦作食品”。对于东沙群岛一带所产的胶菜,西泽也雇人开采。他说:“该处青苔,可制成鱼胶,日本销场甚广”。这里所说的“青苔”,指的是一种名叫麒麟菜或石花菜的海藻,此种海藻,含胶量高,所以也称“胶菜”,是提炼琼脂的好原料,在访识、食品、医药等工业部门,有广泛的用途。此外,西泽还雇人采取螺壳、鸟毛等。为了把在东沙掠夺到的资源运回,西泽派遣福都号、大门第三号、大门第五号、马奴号等轮船,轮番前往东沙岛,每半月一次,往往满载而归[《东沙岛成案汇编》,页54~55。]。
    三
    西泽驱逐中国渔船,强占东沙群岛,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怒,全国报刊纷纷发表消息、文章和评论,遣责西泽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迫害中国渔民的行径。中国渔民也没有被西泽的残暴所吓倒。新泗和带记渔船仍然坚持到东沙岛捕鱼,虽然“日人复来干涉,斥逐该船离岛”,但新泗和渔船从船主到渔民,都不为所动。正如船东渔商梁应元所说:“商因念此岛,向隶我国版图,渔民等均历代在此捕鱼为业,安常习故,数百余年。今日反客为主,商等骤失常业,血本无归,固难隐忍,而海权失落,国体攸关,以故未肯轻易离去”[《渔商梁应元禀词》,《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6~17。]。渔商和渔民们的爱国行动,得到了来这里调查日人侵占东沙岛情形的广东官员们的赞扬和支持。官员们给渔民一面旗帜,并嘱附他们坚持在这里捕鱼,不要理采日人的无理要求。渔民们深受鼓舞,立即将旗帜悬挂在船上,决心与入侵者斗争到底[嘉尔生:《航主报告》,《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8。]。
    在清政府的封疆大吏中,第一个起来反对日本侵占东沙群岛、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是两江总督端方,当他获悉日本商人西泽吉次侵占中国南方沿海岛屿的消息后,于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底便向清政府外务部报告说:访闻港澳附近,“有中国管辖之荒岛一区”,“近被台湾基隆日本商西泽吉次,纠合百二十人,于六月三十日午后,乘四国丸轮船驶向该岛,七月初三日登岸,建筑密舍,竖立七十尺长竿,高悬日旗,并竖十五尺响标,详记发现该岛的历史,名为西泽岛。暗礁,名为西泽礁。西泽遂据为己有。该岛瞜矿极多,树木亦复茂盛,有高四五十尺者。鳞介贝壳甚夥,网采颇易,温度与台湾相彷佛。西泽已采取水陆各种,装运至台。现在第二次运船将到,凡闽粤人之老于航海者及深明舆地学者,皆知该岛为我属地”[《外部致张督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希望外务部迅速查办此事。外务部立即致电两广总督张人骏,请他调查是否确有其事。由于端方报告中没有该岛的中国名称,所以张人骏派人遍查图籍毫无所得。就在这时,端方已查出该岛的英文名称和位置。他在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致两广总督张人骏的电文中说:“现据驻宁日领谈及,(该岛)实在台湾之西南,香港之东南,距香港一百七十余英海里,并举其经纬度及英名名称。按其所言考之,即系前准贵省咨送广雅书局所印《新译中国江海险要图说》内之蒲拉他士岛,一名蒲勒他士岛,为广东杂澳第十三,在北纬二十度四十二分,东经百十六度四十三分,距香港一百七十英海里。长一英海里半,阔半英海里,高四十英尺,沙质无泥,其形似马蹄,靠西边,有一港口,约半海里深,上十年中国渔船在此港避风,确系广东所辖。上年两江派员所绘海图,亦有此岛。英海部所刻海图,亦有此岛”。“确是中国之地,不可置之不问”[《端督致张督艳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5~6。]。
    清政府中另一位关心日人侵占东沙岛的封疆大吏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两广总督张人骏。他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起即与两江总督端方电报往来,探讨处理这一事件的办法。他和端方都认为,应先派遣军舰前往调查日人侵占的确实情形,然后再向日交涉。光绪三十四年九月,端方采纳张人骏的建议,致电海军水师提督萨镇冰,希望他从南洋舰队中,酌派1舰,“前往细查确勘”[《端督致萨提咸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8。]。由于南洋舰队当时正在接待美舰,未能抽拨,直到宣统元年正月,才派飞鹰号兵舰前往调查。飞鹰舰于十一日晚由香港开行,十二日到达该岛,查明了“蒲拉他士岛,即土名之东沙,日人改名为西泽岛”。岛上日本男女原有400余人,现在仅有百余人,盖屋居住。并雇有小工50余名。“在此寻觅沙鱼、龟鱼,并礁上之雀粪,用作田料,质佳价昂,日人视为大宗权利。该处已设小铁路、德律风、并木码头、小火轮、小舢板等件,以便起运各物。中国渔民前建之天后庙,日人来时,已被毁去,以图灭迹。间有鱼船到此,日均驱逐离岛[飞鹰舰《黄管带报单》,《东沙岛成案汇编》,页9。]。就在这时,张人骏也已查明潮州汕头口东南海面,相距约五百华里,有东沙一岛,向为闽粤各港渔船捕鱼聚集之处,并经渔户鸠资建立天后庙,随时寄顿公糇粮,为避风之用。此岛英国海军部海图名曰蒲拉他士岛,“在我国向名东沙,沿海渔民,皆能道之”[《张督致外部函》,《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0。]。张人骏还把搜集到的英国海军绘制的中国海总图、蒲拉他士岛专图暨《中国江海险要图志》,以及岛上日人布置各处的影片8页,呈送外务部。同时他还与端方联名致电外交部,说日人侵占的东沙岛,“确归粤辖,沿海居民,类能言之,且有图志可据,现经派舰实地查勘,该日商已在该岛修盖房屋,并已建设铁路、电话、码头等项,是其私占有据,若不设法争回,则各国必援均沾之例,争思攘占,所关非细,拟请钧部迅与日使交涉,饬将该国商民一律撤回,由我派员收管,另筹布置,以申主权”[《端、张两督会致外部哿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11。]。同时,为了更进一步弄清日人侵占东沙岛的情况,张人骏又派飞鹰号军舰和海关巡舰再次前往调查。这次调查比前次更加深入,并见到当时尚坚持在东沙捕鱼的中国渔船,听取了船上渔民对日本侵占东沙驱逐中国渔船,毁灭岛上中国一切设施和庙宇等暴行的控诉,同时还同西泽吉次在岛上之事务人浅沼彦之亟进行问答。浅沼彦之亟说他们是受西泽吉次之委任到此经商,西泽吉次在台湾、东京等地均有商店,此处是西泽商店的办事处,系个人生意,亦未知日本政府曾否与闻,惟去年夏间日本台湾总督府曾派官吏6名至此视察,亦不知此岛属于何国[《委员报告》,页15。]。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十三日,张人骏致电外务部,说已查明“该岛日人,祗系经商私往,日本政府或未闻知,其驱逐渔船,已据渔民具控有案”,“该日商西泽频年所为,殊属不合,自须商令撤回,应否由钧部与日使交涉,或先由粤向日领询问,俟复答后,再作计较”[《粤督张人骏致外部查明日商私据东沙岛请与日使交涉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6~7。]。外务部复电主张先由两广总督与日本领事交涉[《外部复张人骏东沙事请询日领俟其答复再办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7。]。于是向日本政府交涉从东沙岛撤回日人的任务,就落在张人骏的肩上了。
    四
    中日关于西泽强占东沙群岛的交涉是从宣统元年(1909年)春开始的。这年夏历二月二十六日,张人骏就日人侵占东沙岛一事照会日本驻广州领事赖川浅之进。照会说:“现查惠州海面,有东沙一岛,向为闽粤各港渔民前往捕鱼时聚泊所在,系属广东之地,近有贵国商人,在该处雇工采瞜,擅自经营,系属不合,应请贵领事官谕令该商即行撤退,查明办理,以纫睦谊”[《张督照会日领文》,《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0。]。二月二十七日,日本领事来两广总督衙署面称,他对于此事毫无所闻,已电日本外务省。二月三十日,日本领事得到了日本政府的指示,再次来到两广总督衙署,“谓该岛原不属日,彼政府亦无占领之意。惟当认为无主荒岛,倘中国认该岛为辖境,须有地方志书及该岛应归何官何营管辖确据,以便将此证据电外交部办理”。同时还狡辩说:“至西泽经营该岛,本系商人合理营业,已费甚巨,日政府亦曾预闻,应有保护之责”[宣统元年二月三十日《粤督张人骏致外部,日领谓东沙原不属日应否与日廷交涉候夺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39。]。在这里,日本领事主要声明两点:其一,认为东沙岛为无主荒岛,其二,因为此岛为无主荒境,所以西泽在此经营是合理营业,日本政府负有保护之责。张人骏立即给以驳斥,他说:“东沙系粤辖境,闽粤渔船前往捕鱼停泊历有年所,岛内建有海神庙一座,为渔民屯粮聚集之处,西泽到后将庙拆毁,基石虽被挪移,而挪去石块及庙宇原地尚可指出,该岛属粤辖此为最确证据,岂能谓为无主荒境”[宣统元年二月三十日《粤督张人骏致外部,日领谓东沙原不属日应否与日廷交涉候夺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39。]。接着,日本领事照复两广总督张人骏称:“倘清国有该岛实属清国之确证,则日本政府必当承认其领土权”[《日领照复张督文》,《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4。]。同时,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在中国驻日使馆晚餐时,也向中国驻日使臣胡惟德说:“现在中国如有确实凭证,自当认为中国领土。此岛日人,应由中国保护。倘无确证,足见此岛本无所属”[《胡大臣致张督冬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4。]。张人骏对日本政府置千百年来中国渔民经营东沙群岛的事实于不顾十分气愤,他说:“夫日商西泽,不过以个人营业,其情只等于我粤渔民前往建庙屯粮之举。岂该岛先已发见于我华人者不足据,数百十年后一日本商人以无理侵夺,驱华民而据之,彼政府未前知,彼领事未前知,转可认为发现该岛之哥伦布,欲取我国归辖之境,列之无属荒区乎”[《张督致外部函》,《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7~28。]。
    至于证明东沙岛为中国所属的图籍,这时张人骏已搜集到王之春的《国朝柔远记》、陈寿彭译的《中国江海险要图志》,以及中国和英国出版的一些地图。《国朝柔远记》载有光绪七年六月(1881年7月)王之春绘制的《沿海舆图》,此图在广东潮州府惠来县之南海中,绘有“东沙”岛[王之春:《国朝柔远记》,卷20,页22,《沿海舆图》。]。《中国江海险要图志》,系译自英国海军部1894年出版的《中国海指南》(china sea Directory)。该书所录“皆系英国水师诸船,由1845年至1894年测量实在险要形势,又复采辑英水师各兵船及领事人员至于涉猎其滨海之商人游客记载口说,亦节以1894年为止”[陈寿彭译:《中国江海险要图志》,卷1,页5,原卷首,原叙。]。书中记载说:蒲拉他士岛(即东沙岛),其东北尽处在纬线赤道北二十度四十二分三秒,经线由英起算偏东一百十六度四十三分十四秒。“岛内有浅滩及澳,透入其西向半迷当,足供中国渔人以避风,中国至此围渔,已有年所”[《中国江海险要图志》,卷10,页1~2。]。并说1858年4月英国曾探测过该岛。书中第三图《广州一:广东省由琼州至南澳图》,在汕头港口正南海中,绘有“蒲拉他士”。第四十一图是“蒲拉他士岛”专图,标题是《广东杂澳十三蒲拉他士岛》,图上并标有“华船泊处”[《中国江海险要志图》,卷1。]。其他中英地图也可与上述图籍相印证。由于张人骏已掌握这些证据,所以他致电外务部说:“海图及舆地各书,列有此岛,均指粤辖,证据已足。西泽擅向经营,毁庙驱船种种不合,实系日人侵夺”[宣统元年二月三十日《粤督张人骏致外部,日人侵夺东沙证据已足,拟商令西泽赔偿损失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44。]。他请外务部电令驻日使臣胡惟德与日本外务省交涉,饬令西泽撤出东沙岛,并赔偿毁灭庙宇、驱逐中国渔船和私运瞜质出境等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宣统元年二月三十日《粤督张人骏致外部,日人侵夺东沙证据已足,拟商令西泽赔偿损失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2,页44。]。清外务部采纳了张人骏的意见,电知胡惟德,请他酌核与日本政府外务省提议。
    宣统元年闰二月八日,日本领事到两广总督衙门与张人骏晤谈东沙岛事。张人骏便将《中国江海险要图志》和《国朝柔远记》等记载东沙岛属于中国的图籍拿给日本领事阅读。在这些证据面前,日本领事透露了日本政府有意承认东沙群岛属于中国的消息,但有附加条件,他说:“以该岛属于中国的证据,虽未齐备,重以粤督之言,似亦未偿不可承认,惟须妥为保护,否则恐政府仍作无主之岛看等”[《张督致外部齐电》,页28~29。]。张人骏询问他所说的“保护”是什么意思。日领说:“西泽经营,颇贵工本,一旦撤退,必多损失,亦殊可悯。……撤退后,其所营房屋机件铁路等物,必有相当之办法”[《张督致外部齐电》,《东沙岛成案汇编》,页28。]。张人骏诘以我国渔业,无端被逐,伤损甚巨,应作何办法?对此,日本领事并无切实之回答。通过这次会唔,张人骏明白了日本政府的意图,觉得颇可就此转圜。所以他致电外务部,请示是否可以电知驻日使臣胡惟德,此案先由广东总督与日本领事磋商,暂缓向日本外务省商办。外务部同意了张人骏的意见。闰二月十七日(1909年4月6日),日使复照外务部称:日本政府已将解决东沙问题的办法通知了日本驻广州领事,但请清政府留意,“西泽到该岛创始营业,全系善意,此事结局,纵定为中国领地,而对该商平善事业,应加相当之保护”[《外部致张人骏东沙岛事如商有了结办法希电复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3,页4~5。]。接着日本领事提出了解决条款,主要内容是:西泽经营东沙岛费资51万元,该岛归中国后,西泽可以停止采海产和开牧场的计划,但应让西泽继续留在岛上开采瞜矿鸟粪,期限30年。很明显,日方的要求“意在久假不归”,张人骏当然不能同意。他提出了四条解决办法:一、先将东沙岛交还中国;二、西泽在岛上的一切设备,由两国派员公平估值,由中国收买;三、岛上庙宇被毁及沿海渔民被驱逐历年所造成的损失,亦由两国委员详细公平估值,由西泽赔偿;四、西泽所采岛产、海产,应加一倍向中国补纳正半各税。宣统元年三月二十五日,日本领事面见广东洋务处道员魏瀚,提交一份草单,以交还该岛非中国收买西泽该岛物业之价额确定不能办理,同时矢口否认西泽曾驱逐中国渔民和毁灭中国庙宇,并认为西泽经营该岛,已费巨资,损失太大,实不能纳税。此后,经张人骏与之反复磋磨,日本政府自觉理亏,况且当时它的注意力集中在向中国东北扩张,不值得为西泽之事与中国多费口舌,所以基本上接受了张人骏提出的解决东沙岛问题的办法。四月二十四日(6月11日),日本领事照会两广总督称:日本政府的意见是:两国派员到岛,第一对西泽在岛上的设施进行估价,第二调查庙宇存在之事,渔户被西泽驱逐之事,拟出西泽赔偿之额。第三出口税一事,由收买价额内,割一小额,以出口税名义支出[《日领照会张督文》,《东沙岛成案汇编》,页34。]。清政府对日方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于是张人骏派委洋务处道员魏瀚为代表,日方派驻广州领事为代表,于六月初一日(7月17日)一同前往东沙岛勘估。经过多次会谈,再三辩论,直至八月十六日,双方才取得一致意见,拟定了条款,主要内容是:中国收买西泽在东沙岛上之物业定为广东毫银16万元;西泽交回渔船、庙宇、税项等款,定为广东毫银3万元。八月二十八日(10月11日),两广总督袁树勋与日本驻广州领事濑川浅之进在条款上签字盖印。
    十月初七日,清方代表补用知府蔡康在东沙岛点收物产,举行接受典礼,由广海兵舰鸣炮21响,以申庆贺。日本政府派驻广州副领事掘义贵参加接收仪式。翌日,蔡康与日本副领事乘广海舰回广州,派官兵留岛驻守。中日关于西泽掠夺中国东沙群岛资源的交涉,至此结束。
    五
    中日关于西泽强占和掠夺东沙群岛及其海域资源的交涉,是衰弱的清国与强横的日本国之间的交涉。国力是外交的后盾,国力的差距决定了清政府在交涉中的不利地位。在这种形势下,清朝两江总督端方、两广总督张人骏以及其他官员,为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利益,不畏强暴,抓紧时机,搜集证据,竭尽心力,理直气壮地与日本政府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使日本政府不得不承认东沙群岛属于中国的事实,撤出侵占该岛的日人,赔偿中国渔民的损失和向清政府补纳税款。虽然清政府未能没收西泽在该岛的一切设备,而是向他支付收买设备的款项,这是不尽人意的,但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条件下,为了收复国土,清朝官员作出这样的妥协是比较现实的,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没有他们坚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斗争,东沙群岛恐怕早已沦为异域。他们在强敌面前表现出来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是值得后人学习的,决不能因为他们是晚清时期的封疆大吏而加以抹杀。
    西泽强占东沙岛事件虽然结束了,但其掠夺东沙岛鸟粪瞜矿和海产资源的活动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东沙群岛的鸟粪瞜矿,在西泽吉次之前,似乎还没有被人所重视,西泽开采以后,刺激了一些日本人的贪欲,他们继之而起,采用各种方式,继续掠夺东沙群岛的各种资源,并进一步把侵略的黑手伸向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掠夺这些岛屿的鸟粪矿藏和海产资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激发了中国人民和政府进一步开发南海诸岛资源的热情。他们吸收了东沙岛被日人强占,资源被掠夺的教训,认为这些天造地设畀以中国的丰富资源,如果自己不抓紧开采,必招来外人的掠夺。因此,沿海商人纷纷组织公司,在政府批准之后,从事南海诸岛瞜质和水产资源的开发经营。中国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制定各种开采计划,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以抵制外来的侵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