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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邓小平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他结合西藏具体情况,主持制定了成为“十七条协议”基本依据和框架的十大政策,深刻体现了民族平等思想和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二是围绕坚定不移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遵照毛泽东的指示,和贺龙等西南军区领导人一起,有理、有利、有节地指挥打好打开和平大门的昌都战役,并对入藏部队“加以特殊的政治训练”,为“十七条协议”的贯彻和执行呕心沥血。这一切,是他民族思想的深刻体现。
    关键词:邓小平;西藏模式;和平解放;民族思想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从西藏的实际出发,通过努力,签订了标志西藏和平解放的“十七条协议”,不但实现了中国大陆各民族的团结统一,而且解决了民国时期未能恢复的西藏地方同中央关系正常化问题,成功地创造了解决西藏问题的特殊模式——“西藏模式”。多年来,学术界探讨了毛泽东、周恩来对西藏和平解放的贡献。①至于当时作为西南地区主要负责人之一的邓小平所做贡献,今人大都转述时人的回忆;②并没有全面、深入地指出他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没有从理论上提炼他的民族思想。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学术探讨。
    一、历史赋予西南局、西南军区解放和经营西藏的使命
    新中国成立前后,西藏局势日益严重,英美帝国主义叫嚣要担负起支持和维护西藏“独立”的责任,集中精力在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培植亲帝分裂主义势力,不断挑拨离间,破坏民族内部团结;在英美帝国主义挑拨之下,以摄政达扎为首的西藏地方当局中的分裂主义势力“对祖国采取非爱国主义的态度”,驱逐汉人,派“亲善使团”请求英美援助“独立”,妄图从祖国分裂出去。面对这一严重局势,尽管中共中央当时面临着医治战争创伤的艰巨任务,但是驱除帝国主义在西藏的侵略势力,粉碎其阴谋企图,解放西藏,巩固西南国防,刻不容缓。1949年9月2日,新华社发表社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明确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解放包括西藏、新疆、海南岛、台湾在内的中国全部领土”。26日,朱德以总司令的名义在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上坚决表示,人民解放军保证解放包括西藏在内的全部国土。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表《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将解放西藏列为1950年的战斗任务。
    由谁来具体负责完成这一任务呢?虽然毛泽东在1949年10月13日致电彭德怀说中共中央所做关于西北西南地区的作战部署中,以邓小平、刘伯承和贺龙分任西南局第一、第二、第三书记,贺龙为西南军区司令员,邓小平为政治委员,刘伯承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任,并决定以西南局、西南军区和第二野战军经营云、贵、川、康及西藏,[1]但是否就由二野负责解放西藏并未完全确定。当时的军事形势是,9-11月,以彭德怀为司令兼政治委员的第一野战军基本解放了甘肃、青海,从东北面和西北面接近或进入了藏区。同年12月至1950年2月,以刘伯承为司令、邓小平为政治委员的二野基本解放了四川、云南两省和西康的北部地区,从东面和南面接近了藏区。
    基于这一形势,毛泽东于1949年11月23日致电彭德怀做出部署:“就现在情况看来,应责成西北局担负主要的责任,西南局则担任第二位的责任。因为西北结束战争较西南为早,由青海去西藏的道路据有些人说平坦好走,班禅及其一群又在青海。”他同时又指出:“出兵当然不只有西北一路,还要有西南一路。故西南局到川、康平定后,即应着手经营西藏。”[1](P.44)由此看来,毛泽东从政治形势角度出发,倾向于由西北局负责。但从地理形势来看,也在考虑“西南局到川、康平定后,即应着手经营西藏”。至于到底由谁承担,根据具体情况演变而定,因此要求西北局、西南局诸负责人提出意见。
    彭德怀接到指示后,即着手调查、准备。经过一个月调研后,他发现“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大,难以克服”,因而于12月30日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如入藏任务归西北,须在和田、于田、玉树屯兵囤粮,修筑道路,完成入藏准备,需要两年,且由南疆入后藏,及由大河坝入前藏,两路每年只有四个月(即从5月中旬至9月)可通行,其余八个月,由大雪封山不能行动”。而“由打箭炉分两路,一路经理塘、科麦,一路经甘孜、昌都,两路入藏,较青新两路为易”。[2]这一分析很有道理,指出了三点:第一,在前述严重局势下,“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不允许解放军长时期准备;第二,如果1950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不能进军,“则须推迟至一九五一年”,这也是严重局势所不允许的;第三,经由西康,符合传统上的入藏路径③。因此,毛泽东调整部署,即使“西南刚才占领,西南局诸同志工作极忙”,也做出了“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确定由西南局担负”的战略决定,于1950年1月2日急电邓小平、刘伯承和贺龙,要求“应当争取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向西藏进军,于十月以前占领全藏”,为此要立即“决定入藏的部队及领导经营西藏的负责干部等项问题”,并做好一切准备。[3]
    接到中共中央的部署和指示之后,西南局立即把“解放西藏同胞”和“肃清分散的、隐藏的残余敌人”一起并列为二野1950年的两大军事任务,并仅仅用了6天时间,就安排好进军计划,于7日电告中共中央。报告说,拟由“既会打仗又有地方工作经验”文武双全的军长张国华和“老成持重、有胆有识”[4]的军政委谭冠三率所部十八军约4万人担任入藏任务。10日,毛泽东复电同意,并强调指出要迅速成立“一个党的领导机关”,以之“负责筹划一切,并定出实行计划,报西南局及中央批准”。[2](P.2)据此指示,西南局18日上报中共中央成立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谭冠三和副政委王其梅、副军长昌炳桂、军参谋长陈明义、军政治部主任刘振国及藏族干部、全国政协委员天宝等人为委员(1951年又增补西康省藏区中共地下党负责人平措旺阶为委员),张、谭分任正副书记。中共中央迅即批准。至于进军计划,邓小平和刘伯承、贺龙1月18日和2月2日建议“自康、滇、青、新四省对西藏多路向心进兵”,即由“十八军为进军西藏的主力”,“由西北方面加派骑兵,分经青藏、新藏”和云南部队一部“向心入藏,出敌侧背,以收协力合击之效”。[2](P.3、5)中央复电同意。
    这样,统一经营西藏的党组织及领导机关、进军计划很快就确定下来,入藏各部队亦正式受命。指挥进军和经营西藏的历史重担由西南局、西南军区来承担,历史的重任落到了邓小平、刘伯承和贺龙的肩上。
    二、十大政策与“西藏模式”的创造
    用什么方式解放西藏呢?这是中共中央必须解决和实施的问题。当时作为十八军五十二师副政委阴法唐回忆指出:“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注重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的中国共产党,从全国人民特别是从西藏人民的利益出发,对于西藏这样一个有许多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5]毫无疑问,这一方针是因时、因地、因势而做出的,是实现西藏统一惟一可行的方针,因而是坚定不移的。如何实施这一方针,没有现成答案。中共中央在思考,西南局也在探索。中央政府和西南局、西北局利用各种途径向西藏上层人士申明大义“希望不经战争进入西藏”。[3](P.102)如果西藏地方当局不坐下来谈判,甚至派兵阻拦人民解放军入藏,那么就只有被迫打仗,即朱德所说:“西藏问题最好采取政治解决的办法,不得已时才用兵。”[6]
    既然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就要制定出相关的方针政策。邓小平的卓越贡献,就是逐步提出了对藏应采取的十大具体政策,而这“十大政策”正是“西藏模式”——“十七条协议”创立的基础。
    1950年2月25日,刘少奇代表中央致电西南局,在指示认真研究西藏情况、物色适当人选去拉萨做争取工作的同时,要求拟定与西藏地方当局和谈的条件。遵照中央指示,邓小平主持拟定了解放西藏的四条谈判原则,于5月11日电报中央:“西藏驱逐英美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各种制度暂维原状,有关西藏改革问题将来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协商解决;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7]对此,中央17日回电给予肯定,指出解决西藏的基本问题在西藏方面,“必须驱逐英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入藏”;在中央政府方面,“则可以承认西藏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连同达赖的地位在内,以及现有的武装力量、风俗习惯,概不变更,并一律加以保护。”并强调指出:“总之,我们提出的条件,只要有利于进军西藏这个基本前提,在策略上应该使之能够起最大限度的争取和分化作用。”[2](P.10)中央还指示西南局和西北局,根据这一基本问题,各自从速起草一个作为谈判的若干条款,报中央审定。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结合西藏的实际情况,西南局于5月27日报送了由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同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和谈的十项条件(又称“十大政策”或“约法十章”),并于6月2日作为内部指示,发给西藏工委“用口头或文字向藏族各阶层进行宣传”:(1)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2)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3)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4)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5)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予变更,西藏现有军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6)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7)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8)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解决;(9)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究既往;(10)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买卖公平。[8]其核心概括起来有三点:其一是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人民解放军也因此必须进藏,这是坚定不移的,不可动摇的;其二是中央人民政府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文化,但严格遵循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其三是不但西藏现行制度不改变即可以维持同内地不同的现行制度,而且宗教和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可见,这几点是根据当时历史条件,旨在正确恢复和解决西藏地方同中央的关系和民族关系。
    由于这十大政策充分考虑到了西藏社会的现实,照顾到了各阶层的利益,非常符合西藏当时的实际情况,因此在藏区引起强烈反响,普遍反映很好,甚至连一些藏族人都认为太宽了。邓小平说,“就是要宽一点,这是真的”,政策一确定,“是真正要实行的”。[8](P.163)
    中共中央对此做了充分的肯定。毛泽东5月29日就回电,除了将第八条末句“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解决”改为“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外,“余均同意”。[9]8月23日,毛泽东又明确指出以此作为谈判条件和基础,“争取西藏代表签字,使十条变为双方同意的协定。”[1](P.92)经过努力,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几点:
    一是实现中国大陆统一,规定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这一点是新中国政府所必须要求实行的,“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国内一切民族所既定的必须加以彻底实现的方针”。[10]
    二是西藏地方同中央的关系以及有关的一些问题,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力;对于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中央依据西藏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方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三是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主要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两方面的团结;并规定实行宗教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这两点,是中央人民政府本着既定的民族政策和西藏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因地制宜政策。
    不难看出,“十七条协议”成功地创造了解决西藏问题的特殊模式,即“西藏模式”。十世班禅概括了该模式所确立的四原则,即:(1)“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十七条协议’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今天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最重要的前提。”(2)“充分照顾西藏的特点,一切从西藏的实际出发,是‘十七条协议’所体现的一条原则,也是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3)“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充分尊重西藏人民的自治权利,使西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是‘十七条协议’中体现的又一原则,也是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一项基本政策。”(4)“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十七条协议”所体现的又一条原则。[11]
    当时,无论是十世班禅喇嘛和作为西藏地方政府首席代表的阿沛•阿旺晋美,还是十四世达赖喇嘛,都对此表示赞同和肯定。班禅30日致电达赖喇嘛说:“根据这个协议,我们西藏民族和中国境内各兄弟民族空前的团结起来,使我们西藏永远脱离帝国主义的压迫。我们西藏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事业得到合理的尊重与保护;我们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生活得到逐步提高和发展,从而达到繁荣和丰富的可能。”阿沛•阿旺晋美指出:“从此,藏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而回到我们自己平等、友爱、互助、团结的祖国大家庭里来!”达赖喇嘛10月24日致电中央,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西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2]
    不难看出,“西藏模式”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是毛泽东思想在民族问题上的体现。而作为其框架和依据的“十大政策”,是邓小平主持制定的。由此可以说,邓小平为“西藏模式”的创造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三、有理、有利、有节地指挥打好促成西藏和平解放的昌都战役
    在英美帝国主义的阴谋干涉和西藏地方分裂主义分子破坏下,上述西藏模式的创立来之不易。它是中华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说淮海战役是打开南京大门的钥匙,那么可以说,昌都战役就是打开西藏和平解放大门的“淮海战役”。就是说,由于昌都战役“关系到能否早日实现西藏的彻底解放,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中国”,因而“与其说是军事战役,不如说是一个关键性的政治战役”。[11](P.73)
    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北局努力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希望和平谈判解决西藏问题的诚意。早在1950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就明确要求西藏地方派出代表到京谈判。西南局派曾在西藏学经多年、同西藏上层人士有交往的高僧密悟法师,偕同贾题韬居士等赴藏,向西藏有关人士传递中央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原则和立场。5月上旬,力主和平解放西藏的爱国人士、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达活佛,表示愿意亲到拉萨阐明中央诚心诚意的民族政策,做西藏上层工作。对此,邓小平和刘伯承、贺龙10日向中央建议:由于西藏问题“进行和平谈判必须条件恰当,而且要从西康内地去沟通关系,才能避开英美牵制,才有实行可能”,因此,“格达亦可考虑入藏”。[13]邓小平还专门修书,请格达活佛转达达赖喇嘛,表明中央政府对和平解放西藏、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诚意。中央接受了格达活佛的要求和西南局的建议,请他到拉萨传达信息,沟通关系。此外,西北局先后派青海人民政府副主席喜饶嘉措大师和“青海寺院劝和团”赴藏,希望直接协商解决。但是,格达活佛受阻于昌都,突然暴亡;喜饶嘉措大师被强行驱回青海;劝和团也受阻。西藏地方分裂主义者仰仗帝国主义的支持,进而在昌都一线调兵布防,企图凭借金沙江天险阻挡解放军入藏,顽固地同中央政府对抗。
    在此情况下,要想和平解决西藏问题,不用兵是不行的。因此,邓小平和贺龙8月20日联名致电毛泽东,提出“为了打击西藏地方政府中的顽固势力,促使其内部分化,争取西藏和平解放”,“决心以第十八军一部、青海骑兵支队和云南军区第一二六团共6个团的兵力,在炮兵、侦察分队、工兵各一部的配合下,运用正面攻击和迂回包围相结合的战术手段,发起昌都战役,求歼藏军主力于昌都地区。”[13](P.499-500)23日,毛泽东复电同意。于是,邓小平、贺龙26日下达《昌都战役的基本命令》,命令十八军主力迅速集结完毕,发起昌都战役。
    既然昌都战役是打开西藏和平解放大门的政治战役,就必须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关于有理。上述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北局的努力,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代表中华民族利益的,而帝国主义在破坏中国的统一,以达扎为首的分裂主义者不顾全中华民族利益,企图搞分裂。发动一场战役,扫除阻拦祖国统一、企图搞分裂的反动势力,是有理的,是深得民心的。战役发起之后,昌都人民热烈欢迎和支援人民解放军,就是明证。
    关于有利。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南军区指出战役的关键是如何将藏军包围起来,抓住有利战机、地形消灭之。为此,邓小平、贺龙认真分析了昌都战役发起后藏军的三种可能动向:其一是“收缩兵力,扼守若干要点与我作战”;其二是“就地分散,打游击”;其三是“发现我力量强大不可能抗御时,除以一部扼守要点,结合土兵游击袭扰,阻我前进外,主力则分路迅速后退,以保存实力”。结合各种迹象,他们分析这三种可能中以第三种最大,“其退路有二:一是经恩达、类乌齐西退拉萨;二是经邦达、八宿再向拉萨或沿河谷南下退往察隅地区,而以第一种退路可能性为大。”[14]基于这一分析,邓小平、贺龙联名下令“歼灭藏军主力于昌都及其以西恩达、类乌齐地区,占领昌都。”[2](P.13)邓小平还强调指出:“昌都战役是解放西藏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仗。要集中绝对的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15]
    根据邓小平、贺龙下达的命令和要求,十八军“在兵力使用上用了士气旺盛、装备优势、数量三倍于藏军的人员;在兵力部署上将主力使用于北线,即甘孜、昌都、恩达至拉萨大道和察雅以北地区”,切断藏军后路;“在作战方式上,解放军沿金沙江一线正面与侧翼主攻、助攻、佯攻与外线大迂回及后期南线的拦截相结合,将藏军包围住”,[5]从而占据了有利态势。
    关于有节。很明显,邓小平所建议的“多路向心进兵”,并不是不顾一切一下子冲到并占领拉萨。因为单纯依靠军事力量,不但会使人民解放军在广大僧俗民众心中同以往军队没有什么区别,而且并不能从根本上完成中国大陆的统一,西藏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只有赢得人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此,毛泽东8月23日致西南局并告西北局电中就明确指出:“期于十月占领昌都,这对于争取西藏政治变化及明年进军拉萨,是有利的。”“如我军能于十月占领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团来京谈判,求得和平解决(当然也有别种可能)。”并指示为了和平解放,昌都战役之后,1950年不进军拉萨,“并将主力撤回甘孜”。[1](P.92-93)根据毛泽东的指示,邓小平、贺龙在上述《昌都战役的基本命令》中,明确指示十八军发起昌都战役的目的是“打下明年进军拉萨、解放西藏之基础”。[2](P.13)在战役进行过程中,邓小平和贺龙还指示十八军要教育和争取噶伦、代本等高级军官,“以便他们回去影响拉萨政府,立即脱离英美影响,速派代表到昌都或北京商谈和平解决西藏问题”。[13](P.501)可见,“昌都战役不是为战而战,也不是只为消灭藏军和解放昌都而战,仍是为和谈而战,打下和平解放西藏的基础。”[5]
    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10月6-24日进行的昌都战役自然发动得非常顺利。该战役共歼敌5700余人,俘虏英国特务福特、柏尔2人和印度特务2人,为西藏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西藏地方政府认识到在中华民族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立场下,不可能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来搞什么“独立”,只有和平谈判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达赖喇嘛做出决定,同中央政府正式和谈,十七条协议得以签订,西藏模式得以创立。这是严格遵循中共中央、毛泽东的指示,由西南局、西南军区具体指挥,西北局配合,由十八军具体进行,上下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
    四、誓把五星红旗插上喜马拉雅山
    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无论是实现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巩固国家西南边防,还是解决国民政府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西藏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关系正常化,中央人民政府都必须派兵、派干部入藏;这是坚定不移的。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并要使西藏跨越农奴制社会进入现代社会,政治上必须下苦功夫不可。中共中央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1950年1月2日毛泽东在致西南局电中除了确立入藏部队和经营西藏的领导机关外,还明确要求对入藏部队“加以特殊政治训练”,[3](P.37)做好一切准备。这样,对入藏部队和干部“加以特殊政治训练”就成为西南局的主要任务之一,相应地也就成为政治委员邓小平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邓小平首先强调了政治、执行正确政策在解放西藏中的重要地位,适时地提出了“军事与政治比较,政治是主要的”方针,在1月18日十八军师以上主要干部会议上指出:“西藏是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有其特殊性,政治性很强。解放西藏有军事问题,需要一定数量之军队,但军事与政治比较,政治是主要的”。他从西藏的历史与现实、西藏与军事、宗教与神权的纵横比较中进一步阐述说:“从历史上,对藏多次用兵未解决,而解决亦多靠政治。如唐朝和蕃,以后用兵均未成。解决西藏问题多靠政治,政策问题极为重要,主要是民族区域自治。政教分离,在宗教问题上,有其相当力量。达赖是其中有力量的,但其力量不会很大。要团结达赖、班禅两大派,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他还指出了安排十八军入藏的原因即在于十八军干部政治水平高。[7]随后在十八军入藏动员大会上又强调指出:“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于我们进军解放西藏具有决定的意义。”“政策就是生命。必须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要用正确的政策去扫除中外反动派的妖言迷雾,去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和成见,把康藏广大的僧俗人民和爱国人士团结到反帝爱国大旗下来。”[16]
    邓小平还加强对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动员。虽然被调入藏官兵士气普遍较高,但也有一些不愿意离开富庶的“天府之国”到山高地远、贫瘠的西藏高原,出现了逃兵现象。针对这种情况,2月6日,西南局专门召开会议,鼓舞士气。邓小平为十八军专门题词,鼓舞说:“接受与完成党所给予的最艰巨的任务,是每个共产党员、每个革命军人的无上的光荣。”[17]15日,邓小平和刘伯承、贺龙联名发布《中共西南局、西南军区暨第二野战军进军西藏政治动员令》,指出“进军西藏、解放西藏人民,完成统一祖国大业,不准帝国主义侵略我们祖国的一寸土地,保卫和建设祖国边疆的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号召十八军将士深刻认识这一政治意义,勇敢承担起这一光荣的使命;要求亲密团结康藏人民,帮助他们从被压迫与落后的困苦环境中解放出来;并指出必须树立长期建设西藏的思想,要求入藏干部对部队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3](P.491)。邓小平的动员工作卓有成效,十八军战士纷纷请战,表决心,“全军上下立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进军教育,并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掀起一个轰轰烈烈‘为解放西藏再立新功’的请缨运动”。[11](P.127)在全军誓师动员大会上,军长张国华率众宣誓:“我们一定要发扬红军的光荣传统,誓把五星红旗插到喜马拉雅山上!”[6]
    对西藏特有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邓小平也非常重视。在上述《解放西藏进军政治动员令》中,邓小平和刘伯承、贺龙就强调入藏官兵要“忠实正确地执行共同纲领规定的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政策,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民族关系问题上,邓小平2月17日要求张国华必须成立一个政策研究室,调查西藏情况,作为制定切实可行政策的基础;同时,要求入藏部队学习藏语,以免到了藏地成为聋子,避免汉藏隔阂。在宗教这个最敏感的问题上,他多次教育部队要切实保护喇嘛、寺庙,尊重当地人民宗教信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增进汉藏民族团结。
    对邓小平所提各项要求,十八军努力完成。2月28日,由王其梅兼任主任的西藏工委政策研究室成立。该室吸收了一批熟悉西藏情况的教授专家,多方收集整理西藏情况,写出了《西藏各阶层对我进军态度之分析》、《对各种政策具体实施的初步意见》、《进军康藏应该注意和准备的事项》、《英美帝国主义干涉西藏问题之趋向和我之对策》和《进军守则》等,还写出了供入藏部队学习藏语的《藏文课本》。这些研究报告为入藏部队详细指出了有关情况及由此应该采取的行动和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是《进军守则》,详细列举了入藏要注意的34条,一清二楚,一目了然。
    做好一切准备,其含义不只是对入藏部队“加以特殊的政治训练”,还包括做好物质准备,其中主要是入藏部队的补给和交通运输问题。这是进军西藏前所必须解决的,因而是从中央到十八军主要担心的问题。毛泽东因地制宜提出“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原则。邓小平、贺龙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提出了“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的进军方针,指出:“西藏的经济、地理和气候的特殊条件,给进军部队的衣、食、住、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补给问题必须解决好。我们的方针是‘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所需物资主要由内地运送。[18]2月9日,西南局、西南军区发布指示指出,为了保障进藏部队的补给,必须“克服一切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修路”。[2](P.5)1月22日成立了由昌炳桂和胥光义分任司令、政委的支援司令部,专门负责筹集粮食、食品、帐篷等物资,修建公路,组织运输,统一领导进藏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5月,将“支司”同西南军区工兵司令部合并,成立统一的“支司”,由张国华任司令兼政委,统辖7个工兵团和1个空军大队。“支司”成立后工作卓有成效,8月26日,康藏公路就通车至甘孜,粮食等物资也开始源源不断运到甘孜。
    1951年5月“十七条协议”签订、毛泽东以中央军委主席名义发布进军西藏命令后,邓小平在西藏问题上的主要任务转到如何执行协议上来。在西藏政治形势发生重要转折的时刻,邓小平适时地在重庆召集西藏工委书记张国华和即将由西北局批准的西北西藏工委书记范明开会。这是一次带方向性的会议,不仅明确了工作问题,还提出了组织保证问题。在工作方面,决定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从政治上实行协议、贯彻协议,并派十八军副政委王其梅执行先遣任务。在组织机关方面,决定在西藏工委原有8名委员的基础上,吸收西北调到西藏工作的范明、慕生忠和牙含章3人参加,张国华为书记,谭冠三和范明为副书记。这一组织安排,西南局5月31日上报中央,中央6月11日复电批准。
    接着,邓小平除了同刘伯承、贺龙联合签署《进军西藏政治动员令》、号召进藏部队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完成进军西藏伟大的历史任务外,还主要从以下两大方面为实施协议、为把五星红旗插上喜马拉雅山而努力。
    一是针对西藏地方非常关心西南局对藏政策和立场的情况,向西藏有关人士阐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南局坚持和平解放西藏、坚决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立场。早在协议签订前,邓小平就表明了这一点。4月16日,西藏地方和谈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一行途径重庆,邓小平在19日西南局举行的宴请会上,详细地讲述了十大政策,坚定表示中央政府会认真加以执行,“一定要以事实取得藏胞的信任”。[11](P.46)他阐明了争取达赖喇嘛从亚东返回拉萨对和平进军的好处,希望消除隔阂,使和谈成功。他还高度评价了阿沛•阿旺晋美从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角度提出的和谈主张,勉励他永远保持爱国本色,继续为西藏人民的利益做贡献。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邓小平6月8日在称赞阿沛•阿旺晋美为和平解放所做努力的同时,一方面肯定了协议的签订对于西藏的历史意义,指出:“依据已经签定的协议,西藏人民即将获得和平解放,从而永远脱离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奴役,永远回到祖国大家庭中来,和国内许多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的权利。西藏人民即将从黑暗境遇转到光明,人口将逐渐增多,经济将逐步发展,人民生活与文化,将逐步得到改善与提高。”一方面坚决表示西南局和西南军区要“坚决地贯彻执行协议,加紧准备并动员西南全体人民支援入藏部队,以巩固国防。严格教育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及一切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协议,遵守毛主席的民族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严守纪律,努力帮助西藏人民的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人民有所要求的,亦将根据协议所定,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19]
    二是针对帝国主义和西藏地方分裂势力不甘心失败、企图赶走入藏部队的各种阴谋,为圆满完成保证西藏和平、巩固国防的各项任务,邓小平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进藏部队的政策纪律教育,要求部队自给自足,牢固地站稳脚跟,提高警惕,防止意外情况发生,确保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粉碎帝国主义和分裂主义者的各种阴谋。
    第一是搞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8月18日,他和刘伯承、贺龙指示进藏部队:“坚决贯彻执行协议,是我进军拉萨、立足西藏的政治基础。部队必须深入反复学习,模范地执行协议和党的民族、宗教与外事政策,扩大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就是说,凡是反帝爱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十七条协议”的,无论其阶级地位如何,都应成为统一战线的对象,应该团结和争取。针对西藏同内地的制度差异,针对进藏部队可能因仇恨农奴制而违反统一战线政策,邓小平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不要“带着阶级斗争的框框”,不要因“看不惯农奴主对农奴的压迫剥削”而“犯急性病,违犯政策”。他明确提出,“遇到这类问题,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7]
    第二是重点强调最为敏感的宗教问题。在做进藏准备时,邓小平就非常重视宗教问题。解放军要进藏了,他更加强调这一点,“多次教导进藏部队要切实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僧俗人民的宗教信仰,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增进汉藏民族的团结”。他在王其梅带领先头部队进藏前专门交代:如果达赖喇嘛在会见时按照风俗要摸顶,“可以不受我们军队纪律约束,让他摸顶,并代表官兵向他赠送礼品。”[7]在此严格教育和要求下,进藏部队真正做到了纪律严明,秋毫无犯。这种情况是西藏人民从未看到过的。
    第三是针对帝国主义和西藏分裂势力制造经济困难赶走进藏部队的企图,邓小平特别强调进藏是十分艰苦的,教育部队要想站稳脚跟,就必须遵照中央的指示,搞好农业生产。毛泽东9月13日致电邓小平,指示:“如果我军不从事生产,则给养将成严重问题”。因此,进藏部队抵达拉萨、日喀则后,应抽出兵力进行农业生产。甘孜至拉萨沿途部队,今后亦应以生产与筑路并重,“以一部分担任生产,以一部分担任筑路,在生产季节以较多的人从事生产,在其他季节则以全力筑路”。[1](P.303)根据这一指示,邓小平同贺龙联名致电十八军,指出:“进藏部队酌情日喀则、江孜地区及拉萨、日喀则中间地段,另以一部兵力驻拉萨、太昭线,既有利于争取西藏上层又有利于部队进行农业生产。”[2](P.30-31)11月5日,西南局、西南军区又明确指示进藏部队“要认真注意明春生产准备工作,搞好生产是进藏部队长期的一项中心任务”。根据毛泽东、邓小平、贺龙的指示,11月25日张国华、谭冠三带领进藏部队到拉萨河畔开荒生产。到12月13日,就开荒2300多亩。次年,又继续大规模开荒,抽调50%-80%的人力投入生产,当年春播种蔬菜和粮食达3000多亩。[2](P.32)他们的行动,彻底粉碎了帝国主义者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妄图困死饿死解放军的阴谋。
    由此可见,邓小平为“十七条协议”的贯彻和执行,为五星红旗插上喜马拉雅山,呕心沥血,又一次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五、结论
    西藏的和平解放,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认真总结和吸取了中外历史上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从全新的角度出发,采取高度灵活的原则方针,以和平方式解决了西藏问题,创造了经营西藏的特殊模式,为今后处理类似的民族关系和其他关系留下了宝贵的经验。而作为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之一的邓小平,直接参与了对西藏和平解放的重大决策,为“西藏模式”的创立,为西藏的和平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
    从邓小平对和平解放西藏的贡献中还可以看出他在建国初期的民族思想。当时,无论是从国防来说,还是从社会发展来说,都必须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上,因此处理和解决好民族关系,也就成为作为西南地区主要负责人之一的邓小平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他认为,由于少数民族问题的历史特点是“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的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搞好团结、消除隔阂”也就成为民族工作的目标和中心任务。要想消除民族隔阂,就必须抛弃大汉族主义,严格遵照《共同纲领》的规定,结合他们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具体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使他们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他们本民族的)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他们也就会从内心里相信中国共产党是诚心诚意为各民族利益服务的。他强调指出:“只要一抛弃大汉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而“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8](P.161-164)这不只是汉族同藏族的关系特点,也是汉族同其他一切少数民族关系的共同点。
    如何才能完成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消除民族隔阂呢?邓小平认为必须制定并实行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进步的具体政策。就西藏问题来说,邓小平根据历史情况,因地制宜提出了十大政策。一方面,这十大政策是邓小平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体现。在进军大西南时,他就指出,“像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要着重考虑从政治上解决问题,可专门成立一个民族自治地方,以利于他们的发展。”[17](P.23)随后,他更加明确提出,少数民族的事应由他们自己当家做主,“所有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都要由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保护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8](P.164)另一方面,为实行这十大政策,邓小平针对西藏情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要搞好上层统一战线,“上层分子不赞成就不做”,[8](P.168)提出了如何正确处理阶级斗争和民族团结的关系,还提出了进军西藏要注意的事项和态度。正是这样,西藏问题才得以很好的解决。
    注释:
    ①代表性的论文有:多杰才旦的《毛泽东与西藏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国藏学》1994年第1期;降边嘉措的《周恩来与西藏的和平解放》,《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1期;阴法唐的《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回顾》,《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3期。
    ②时人的回忆文章主要是十八军五十二师副政委阴法唐的《邓小平与西藏和平解放》,萧心力编《伟人邓小平——中外人士的评说》,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今人转述其回忆的文章,可以参见《邓小平与西藏和平解放》,武市红、高屹主编《邓小平与共和国重大历史事件》,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8页。
    ③习惯上的路径有两条,一路经由西康,如果大雪封山,则经由印度。1930年上半年,国民政府派往西藏的第一位中央政府的使者刘曼卿,经由西康。1934年8月,国民政府派到拉萨致祭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中央专使黄慕松,经由印度。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
    [2]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3]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37页。
    [4] 刘培一等主编:《中将风云录》(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4页。
    [5] 阴法唐:《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回顾》,《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3期。
    [6]  阴法唐:《昌都解放打开了西藏和平解放的大门》,《中国藏学》2000年第4期。
    [7] 阴法唐:《邓小平与西藏和平解放》,萧心力:《伟人邓小平——中外人士的评说》,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页。
    [8]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70-371页。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47-248页。
    [10] 社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
    [11]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27页。
    [12] 《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410、408页;《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82页。
    [13] 李烈主编:《贺龙年谱》,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95-496页。
    [1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版,第348页。
    [15] 《邓小平与大西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页。
    [16]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2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8页。
    [17] 刘金田主编:《邓小平的历程》(下),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24页。
    [18] 《李达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345页。
    [19] 1951年6月9日《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