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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蒙藏地区政治互动模式初探


    摘要:文章运用政治互动的概念与模式,对明代中央政府与蒙藏地区政治互动的状态重新进行剖析与解释,认为明朝与蒙古之间形成了武力对抗的互动模式,与藏区形成了政治招抚的互动模式,并对这些模式产生的背景、双方的动因、互动的内容进行了探究,尤其注意蒙古和西藏方面对中央政府治理蒙藏政策的反应与回应,以期探查相关政策实施的效果,探索和总结明代治理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成败与得失。
    关键词:明代中央政府;蒙古地区;藏区;政治互动模式;蒙藏关系
    政治互动(political interaction)是观察社会行动主体相互关系的一种视角。在政治学领域,有人将政治互动解释为“各种行动主体为实现政治利益围绕着国家政权展开的交互作用”。[1]虽然目前对政治互动理论的研究显得相对缺乏,其理论构建有待进一步完善,①但仍有许多可资借鉴之处。而政治互动模式,指的是行动主体之间交互作用的“标准式样。”②本文试图运用政治互动的概念和模式,研究明代中央政府与蒙藏民族地区政治互动的状态,也就是探究明朝与蒙藏地区之间政治互动的模式及其形成、运作和变迁的基本过程,以期多角度、多层次地总结明代治理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经验与教训。
    一、明朝与蒙藏民族地区政治互动的背景与策略
    明朝肇造之初,全国的统一尚未实现,除了南方福建的陈友定、广东的何真、四川的夏政权等割据势力外,对新生的明政权更具威胁的是来自北元的力量。
    首先是北元实力尚存、潜力尚大,战略优势并未全失。史载:“顺帝北出渔阳,旋舆大漠,整顿故都,不失旧物,元亡而实未始亡耳。于是忽答一军驻云州,王保保一军驻沈儿峪(今甘肃定西县之北),纳哈出一军驻金山(今吉林省双辽之东北),失喇罕一军驻西凉(今甘肃武威)。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马,尚全而有也。”[2]明朝与北元政权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迫使明廷南征与北伐同时并举,而又不得不将主要军事力量投放在防备蒙元有生力量上。
    其次,退据大漠的元顺帝及其臣属将佐,仍怀有复其故国的强烈愿望,不甘心所遭受的失败,频频出击明边。元顺帝居应昌时,“常郁郁不乐,作歌日:‘失我大都兮,冬无以宁处。失我上都兮,夏无以逭暑。惟予狂惑兮,招此大侮。堕坏先业兮,获罪二祖。死而加我恶谥兮,予妥欢贴睦尔奚辞以拒。’歌声甚哀,继之以泣,至今蒙兀人尚能按之。”[3]明人亦知:“元帝遁去,而名号尚存。”[4]“元臣拥兵各边……未尝斯须相忘。”[5]这反映了以元顺帝为代表的蒙古贵族强烈希望恢复他们统治中原故地的迫切心态。北元军队频繁出击明塞,给明朝君臣造成很大的压力。因此,北元势力成了明朝生存的最大威胁、最大挑战。终明一代,倾全国之力以防御蒙古势力的南侵,是明朝制定国防战略的基点和外交政策的重心。
    而在对蒙古的防御中,西北地区又是最具战略地位的区域。对明朝和北元而言,谁占据了这一地区,谁就能更好地遏制对方势力的发展;如果此地由北元蒙古贵族控制,其既可以此为据点,随时向明发动反攻,也可向青海、西藏、新疆等广大地区发展,与藏、畏兀儿、回等民族联络,以争取更大的战略空间与回旋余地。而此战略要地如果由明朝占据,就可以藉此切断蒙古贵族与西北各族的联系,阻止其势力向西发展,使明廷获得向西发展的重要通道,拓展已有的政治版图,压缩北元的势力范围。正因如此,洪武初年明朝和北元蒙古贵族在此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为了孤立与瓦解北元势力,明太祖效法汉武帝,创建河西四郡,以隔绝羌胡,即建重镇于河西走廊,有效阻断蒙藏联系,以达“断蒙古右臂”之目的。西北是西羌即西番的聚居地,在历史上曾多次严重危及中原中央王朝的统治,如后世史家所总结:“其散处河、湟、洮、岷者,为中国患尤剧”。[6]明太祖也认识到:“西北诸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耳。”[7]自元统一全国之后,蒙古族与藏族在政治上和宗教上已结成特殊的关系,有交臂合抱之势。明朝建国后,如不加防范,蒙古贵族与西藏地方势力极易再度联手,对中原形成合击态势,这不仅将切断中原与西域的交通孔道,而且势将危及秦陇的安全与中原的稳定,对明朝的统治构成严重的现实威胁。鉴于此,明太祖确定首先集中力量经营河湟与河西地区,以此作为经略西北的重点,以期达成“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8]的战略构思。有学者也将此概括为“南抚北征”之策。[9]《明史》所言:“时甘州西南尽皆番族,受边臣羁络,惟北面防寇”,[10]即是明初“南抚北征”之策的具体体现。明初在西北地区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标志此一策略推行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以武力清除蒙古贵族盘踞在甘青一带的势力。洪武二年(1369年),明军按计划进兵关陇,出击驻扎在这里的元将张良弼、李思奇等势力。在徐达的指挥下,一支明军进入甘肃临洮等藏族聚居区,收降元军;另一支直趋西宁,击溃元豫王的势力。洪武三年(1370年)二月,明军在甘肃定西一带打败扩廓帖木儿,俘其将校8万余人,基本上平定了甘青地区,元朝在西北的优势不复存在。随后,明朝展开对藏地的经营。
    二是对西北少数民族采取积极而广泛的招谕之策,孤立蒙元使之不得与番族相合。甚至还在明军与元豫王军队拼杀之时。朱元璋便遣使藏区宣布中原易主,争取藏族各部尽快归降,“不劳师旅之征”,以便集中兵力对付残元。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明军在攻克河州后,“遣官赍诏招谕诸番”,恩威并施,对输忠投诚者,厚以结纳。对徘徊观望或抗旨不遵者,坚决以武力剿除。如“洮州十八番酋三副使等叛,命西征军沐英讨之。”[11]遂有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镇西武靖王卜纳刺等相继投诚之事,形成对明中央政权十分有利的形势。
    三是对河、湟、洮、岷地区的治理上,设卫而不设州县。由于这些地区位据甘、青、新衔接地带,明廷认为是“紧关要地”,退居塞北之蒙古藉此可南下青海,东攻洮、河,危及松、茂、打箭炉等地。为此,明朝将此前这些地区固有的府州建置,改设为军事卫所机构,置兵驻守,以改变河西走廊地域狭窄、一线单悬的战略缺陷,增强河西走廊一线及其侧后的防卫力量,利于牢牢控扼这一地区,并以斯地作为阻断蒙番联系、“南抚北征”的要地,并使之成为向西拓展、经营西域、肢解蒙古势力的基地。
    二、明朝与蒙古地区的政治互动模式
    明朝的北部从东北到西北居住着蒙古各部,包括鞑靼、瓦剌、兀良哈三部、关西诸部和察合台后王等部落,另外还有与蒙古有一定联系的女真各部、苦兀、吉里迷、朝鲜族、畏兀儿、撒里畏兀儿、哈萨克、乞儿吉思和回族等,其中蒙古族人口最多。因此,北疆是明朝战略防御体系的重点,其政策措施之成败,关乎明朝江山之安危。[12]故终明之世,武力对抗成为明蒙政治互动的基本模式。
    从明朝方面来看,使用战争或怀柔等手段,起初是为了彻底解除蒙古的实力,统一大漠南北。所以在洪武、永乐之际,明廷基于对自身实力的自信判断和对敌我情势的乐观把握,采取或主动出击、或量力守备的方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元蒙实力,摧挫了其南进锋镝,稳定了边塞局势,但蒙古对明朝的威胁并没有因此而解除。这使明初统治者意识到,蒙古问题不是一个短期之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明朝不具备解决蒙古问题的国力。因而明朝开始在战略上进行调整,由主动出击扫灭北元残余力量、“永清沙漠”为目的,改变为积蓄力量、积极防御、维护北境安宁为目的。此外还辅以封王、通贡、互市等政治、经济手段牵制蒙古地区,作为武力防卫的补充手段。
    从北元方面看,起初以其保存的有生力量进行恢复故元的努力,但在遭到强大明军多次打击后陷于崩溃,内部亦分裂为互不统属的三大部分,长期为争取全蒙统治权而相互杀伐,丧失了进取中原的力量。因此,明蒙之间就形成了长达200余年的南北对峙、蒙汉分裂的格局。有人将此看作是中国历史上的“又一个新的南北朝时代”,[13]是有一定道理的。
    明蒙之间存在的以军事对峙为主要内容的互动模式,几乎与明朝相始终。其间双方的互动状态,根据各自实力的消长变化,可明显地分为以洪武、永乐两朝为时段的前期、以正统至隆庆俺答封贡为时段的中期和由俺答封贡至明末为时段的后期等阶段。就双方互动的态势、目标和策略而言,各时期又有所变化。
    (一)以洪武、永乐两朝为时段的前期阶段。此际明蒙双方激烈互动、武力对决,其目的是为了争夺对全中国的统治权。此时新兴的明朝以强盛的武力为后盾,对蒙古势力执行“以威服之”的战争政策,试图消除蒙古贵族的军事实力,明显处于攻势。而蒙古方面,虽尚存一定的军事力量,且欲整合各处残余势力伺机反攻,但因丧失中原领地、政治腐朽、人心不齐,即天时、地利、人和均不占优势,明显处于颓势。1368~1391年明太祖指派明军,采取了3个阶段的攻势行动,对双方力量的消长和互动态势的发展产生了很明显的影响。其中以下几次军事行动及历史事件,使明蒙双方的军事态势发生了显著变化:1、经过沈儿峪和应昌两役,明朝基本稳定了北境局势;2、洪武五年(1372年)明军的北伐与洪武八年、洪武十一年元将王保保、北元主爱猷识理达腊相继死去,北元实力因之大减,政局亦急剧恶化;3、洪武十四年(1381年),云南梁王自杀与洪武二十年(1387年)东北纳哈出降明朝,进一步强化了北元的颓势。[14]至此,北元虽名号尚存,然已气息奄奄,既无权威号召蒙古部众,亦难以再次组织对明朝的反攻。洪武末年,北元随着脱古思贴木儿被杀,蒙古可汗的权势衰微到了极点,内廷亦屡兴争夺汗位的宫闱残杀事件。正如史书所载:“自脱古思贴木儿后,部帅纷挈,五传至坤贴木儿,咸被弑,不复知帝号。”[15]
    但由于蒙古高原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一度攻入漠北的明北伐大军,在取胜后不能长期留守大漠,明军越是深入,后勤补给线越长,军需越是难以保障。因此,军事上明军虽然能够攻占其地,却无法将之固守,又没有条件扶植一个完全听命于明廷的蒙古汗室成员或建立类似羁縻军府式的机构以治理漠北地区。因此,当明军南旋之后,分裂为鞑靼与瓦刺的两部蒙古势力经过20年的生息之后,又各自强大起来,成为足可与明军对垒的势力。永乐七年(1409年),鞑靼部本雅失里可汗和阿鲁台太师杀死明成祖的使者郭骥,又覆没丘福率领的10万明军,乘胜南下,进攻辽东,威逼山西大同诸塞。为此,明成祖被迫放弃了通好的政策,于永乐十年、十四年、二十年、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发动了5次“亲征漠北”之役,除了第二次是打击瓦刺之外,其他4次都是针对距明塞较近的鞑靼部。
    经洪武、永乐时期对蒙古的多次军事打击,残元势力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由于明军主力以南方步兵为主,对蒙古草原的严寒与沙漠难以适应,骑兵数量又少,明显不利于漠北作战。朱元璋感叹道:“今虏无城郭居止,其地空旷,千里行师,必有耳目,不得其所,难以成功。”[16]表明明朝统治者已认识到单凭军事行动难以消除蒙古的威胁,因此明廷调整了对付北元的战略与策略,由单纯的军事打击改为“恩威兼施”的策略,并积极筹建北方防御体系。具体措施是:
    1、由“诸子守边”改为“天子守边”。早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在分封秦、晋、燕、吴、楚等10王时就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为久安长治之计。”[17]以后随着诸王的就藩,沿明蒙边境形成9个重要的“藩国”,“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傅险喈,控要害。佐以元侯宿将,权崇制命,势匹抚军,肃清沙漠,垒账相望。”[18]诸子守边政策,表明了太祖守土的决心和对加强北部边防的高度重视。明成祖夺嫡登基后,放弃了诸王守边的政策,实行“皇帝守边”的政策,迁京师于北方重镇北平,建陵于临近边塞的昌平,并由皇帝巡边,甚至统大军亲征漠北,誓与疆土共存亡。这一政策一直维持到正统十四年的“土木之变”。
    2、在边境上修长城、筑城堡、建卫所、练兵、屯田,封疆固守。如建立军事卫所、羁縻卫所并辅之以屯田,由临边诸都司、行都司管辖;又先后设9个边防重镇以加强防卫,其分别为: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太原镇、榆林镇、宁夏镇、固原镇、甘肃镇;又修筑辽东边墙和万里长城等。最终形成以北京为中心、以9镇为重要军防点、以卫所等为网络、以长城为屏障和阵地,形成了一道横贯北境的严密防御线。
    (二)自正统以后至隆庆俺答受封以前为时段的中期阶段。此期明蒙互动态势已发生了根本变化,战争的形势和目的也有了变化。蒙古方面虽有像瓦刺首领也先“求大元统一天下”和达延汗(大元汗)恢复元朝的意图,但经济因素明显上升,即蒙古领主们企图通过战争夺取更多经济利益,扩大通贡、互市的数量和范围等,因此处于主动进攻态势。明朝方面由于国力衰退,军备废弛,处于全面防御态势。[19]其主要表现在:
    1、正统初年,明廷对蒙古基本上采用“顺则抚之,逆则御之”的“慎固封守”策略。明英宗在诏书中告谕各边守将:“御寇之道,恃我有备以遏其侵犯,不可谓无寇而堕其守备。冬末春初,正夷虏出没之时,其各练兵以备不虞,严督城堡墩台,谨慎嘹哨,来则剿杀,去勿穷追。”[20]这些政策在正统五年(1440年)之前得到切实执行。但自正统六年起,因大宦官王振弄权,对朝廷重点防范蒙古的政策作了调整,倾全力征剿割据称雄、发动反叛的麓川思氏土司,战火延绵10年之久,使明廷无暇北顾,甚至还从北线抽调武将南征,使明军对蒙古的防御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瓦刺首领也先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拼命扩张势力,以图实现使蒙古重新崛起的夙愿。
    2、土木堡之战,明朝元气大伤,明军只能勉强守塞,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土木堡之战和北京保卫战是此际明蒙之间最大的两次战争。正统十四年(1449年),瓦刺部首领也先经过长期备战,大举南下。明英宗想以“亲征”消除瓦刺的威胁,但由于他毫无经验、毫无准备、毫无谋划地仓促出战,指挥混乱,导致50万明军被瓦刺覆没,明英宗本人也被俘。瓦刺乘胜兵临北京,明朝方面在于谦等人的积极主战下,依靠军民英勇奋战,击败了也先,保卫了北京。但自此以后,明朝官兵对蒙古骑兵存有畏惧心理,北方民族的强者形象似乎在明人的心目中得到加强,人们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摆在弱者的地位,而这是之前从来没有过的现象。应该说,土木堡之战后明朝国力并没有快速衰落,这只是蒙古给明朝统治者以巨大心理压力所造成的一种错觉。[21]
    而在蒙古方面,由于不断内斗和相互仇杀,政争与政权嬗变事端频发。先是也先杀死脱脱不花可汗,自称大元天圣可汗,建年号“天元”。①(注:见(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4《也先夸国宝》条。《明实录》、《明史》译作“添元”,《李朝实录》瑞宗甲戌年二月庚申条误作“天成”。)景泰五年(1454年),瓦刺内部再起纷争,阿刺起兵杀死也先,孛罗又将阿剌杀死,瓦刺势力终因内部分裂而走向衰弱。天顺至正德年间蒙古鞑靼部重新兴起,成为蒙古草原的主宰力量。出身于左翼察哈尔部的达延汗以武力征服右翼各部,蒙古草原再次出现了统一局面。而达延汗去世之后,汗位又几经更迭,内部争斗再起,汗权式微。在征伐过程中,右翼的土默特部力量得以兴起壮大,为日后俺答汗崛起创造了条件。此期,蒙古部落不时南下明边,仍以抄掳财货为目的。一些蒙古领主们亦力图通过战争夺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以图扩大通贡、互市的数量和范围。“套虏”问题和俺答求贡之争是嘉靖后期明蒙关系的焦点问题。
    (三)自隆庆俺答封贡至明末为时段的后期阶段。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嫡孙把汉那吉降明这一偶然事件,最终促成了俺答封贡局面的告成。明廷适时利用把汉那吉事件,主动遣使至俺答处,提出通贡议和,俺答亦同意与明议和。大臣王崇古遂上奏疏称:“朝廷若允俺答封贡,诸边有数年之安”,[22]并提出了关于俺答封号、官爵、贡额、贡道、贡期、互市、抚赏、归降8个方面的处置办法,得到明穆宗的批准。俺答封贡遂告达成,结束了明蒙之间长达20年的战争,缓和了紧张的双边关系,使明朝得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史称封贡之后,“数月之间,三陲晏然,一尘不扰,边氓释戈而荷锄,关城熄烽而安枕。”[23]此举历来受到史家的较高评价。当代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此举超过了汉唐的“和亲”政策。[24]封贡以来,明蒙双方力量持平,战事较少。有之,则多为蒙古方面以骑兵突袭明边,以夺取财货、牲畜为目标。明朝方面有时派出小股精悍军队出塞赶马、烧荒、捣巢,以扼制蒙古骑兵接近边塞。东线察哈尔部与明朝战事较多,但由于有李成梁等名将镇守,多获胜利。[25]此时,蒙古已不再是威胁明朝生存的主要势力了。
    此外,作为明蒙军事对抗模式的补充形式,双方也存在经济互动的若干形态。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之间,在经济上始终存在强烈的互补需求,且这种需求是非平衡性的。①(注:贺卫光把游牧经济对农业经济的依赖概括为“非平衡需求”,并从双方互补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其具体表现。见贺卫光《中国古代游牧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1页。)就明蒙双方而言,明朝急需蒙古地区大量的马匹,以便组建和维持强大的骑兵队伍和从事运输等;北方蒙古等民族需要内地的粮食、布帛、茶叶和其他生活用品。双方的统治者曾试图通过战争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战争往往使双方得不偿失,战乱使蒙古地区陷入“爨无釜,衣无帛”,[26]“日无一食,岁无二衣”[27]的悲惨境地。于是双方都有通贡和互市的要求,也发展出通贡和互市的若干形式。而且,从明朝来说,鼓励和允许北方各族、各部入贡以及开设马市,除具有获取北方马匹、狩猎品和各种土产等经济目的外,更主要的是想利用这种南北非平衡性需求于已有利的形势,迫使北方各族在政治上顺从自己,即优抚入贡者,使之得到贡市之利,继而又以断绝通贡、关闭马市控制和制裁敌对部族,以期达到制驭诸蒙,在政治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的目的。
    三、明朝与藏区的政治互动模式
    与明蒙双方武力对峙的激烈互动模式不同,明中央政府对藏族地区则主要实施政治招抚的政策。关于招抚政策,刘祥学作过精确的概括:“招抚政策,也叫抚谕政策或怀柔政策,是明朝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对少数民族的招抚,有时是为了配合军事行动的开展,有时则是军事征剿行动开始前的攻心策略,以达其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还有就是和平时期对少数民族人心的收买和笼络。”[28]政治招抚政策,主要有政治招谕、赐予封号、授予官职、经济怀柔等几种手段。如果说明朝对蒙古地区实行政治招抚政策只是作为武力对峙的补充手段,那么明朝对藏区则主要使用政治招抚政策,很少使用军事手段。洪、永时期,藏地僧俗各派在明朝的招谕、安抚之下,纷纷归依明中央政权,明朝与藏区之间形成了政治招抚的互动模式。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朝对藏区进行政治招谕,藏地僧俗各派积极回应。明初统治者充分利用元朝业已形成的中央政权对藏地行使管辖权的有利条件,以代表中原新兴中央王朝的地位,派人入藏对僧俗各派势力进行政治招谕,说明元君失政、天下归命于明的大势,劝谕各部酋长、官员归附明朝。在明初对残元势力屡予重创、节节胜利、明政权日渐巩固的情势下,明朝对藏地的政治招抚亦取得了重大进展,藏内僧俗各派纷纷归明,贡使不绝于途,遂形成了“诸部相率来归”[29]的局面。据《明实录》所记,仅在1370~1375年6年间,藏区各实力派上层人物入明或遣使入明者,即多达40余起。从时间顺序上看,则是自明设立河州卫开始,先青海东部,然后朵甘西部、乌思藏、朵甘东部,最后及于阿里,如此递相招引,至1375年止,元朝在藏区的行政机构与官吏(包括藏族和蒙古族)均已转入明朝治下,并接受了明中央政令。[30]
    (二)明朝对藏地僧俗上层人物,赐予封号、授予官职;在藏地建立的军政机构,充分照顾到藏内实际,体现了因俗而治、允其内部事务自理的原则。正如有的学者所总结:“明朝的西藏政策中,最突出的一点,乃是通过政治上的‘分封’形式来确立明朝与西藏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之间的政治隶属关系。”[31]明朝对接受封号与官职的西藏各僧俗首领明确要求他们承担其政治责任,即“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32]从西藏方面来看,各僧俗势力无疑是将明朝作为元的继承者看待,因此,他们竭力向明朝请官请封,不仅是沿袭元朝以来与中原中央王朝之间的传统做法,而且这对他们来说也是在西藏取得稳固与合法地位以及争取自身实力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政治需要,而这正是西藏各僧俗势力在明初频频向明请求封号官职的原因。[33]为此,明朝在藏区创设了乌思藏指挥使司(管辖卫、藏、阿里地区)和朵甘都指挥使司(管辖今昌都、玉树、果洛、甘孜及阿坝部分藏区),而将青海东南部、甘肃和四川阿坝等藏区则分别隶属于陕西行都司、陕西都司和四川都司。在乌思藏指挥使司和朵甘都司下设置了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直接统治。这些行政机构的官员均由中央政府任命当地首领担任。永乐时,又分封乌思藏和康区的法王、教王(主要有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及一些行政官职,采用行都武卫与诸王分封的双轨制,以“分势杀力”的办法平衡与分解各地方僧俗势力的实力,同时对地方政治机构的设置不拘于成式,体现出较大的灵活性,使明朝对乌思藏的管理达到了鼎盛时期,以致“永乐年间的这种大规模分封行动,在西藏各地掀起了一股受封热潮。一时间,西藏各地大大小小的僧俗上层纷纷来觐请封或遣使来京,而明成祖几乎来者不拒,辄予封号和官职。”[34]形成了对明朝加强与藏区政治统辖关系极为有利的良好的政治互动态势。
    (三)厚赏来使的经济怀柔政策。明代藏区的僧俗官员作为明朝一个辖区的首领,有定期进行朝贡的义务。明朝对入贡的首领厚加奖赏,回赐品的价值远远高于入贡品的价值,通常有3倍之多。[35]入贡者返回藏地以后,往往招引更多的头人入贡。明廷这种优予贡利的做法,对西藏各大小地方首领显然具有极大吸引力:“有明一代,西藏对明朝的朝贡可谓趋之若骛,而且使团规模之庞大也是空前绝后的。为了保持与明朝的经济联系,西藏各首领珍视保存中央颁发的册封文诰和堪合,遵守承袭手续和年节呈递贺表制度,忠实履行明朝对他们规定的一切政治义务。他们深知保持住明朝所封世职和地位,遵命唯谨乃是从明朝获取市贡之利的必要前提。由此可见,明朝以经济手段为基础的对藏政策的确是行之有效的。”[36]朝贡表明藏族地区对中央的臣属关系和承担的义务;封官、赏赐是明朝中央对藏区行使职权、并通过他们直接治理各地藏族人民的体现。藏族上层不仅以得到明朝的封诰为荣耀,而且从回赐中得到丰厚的实利,入朝的使者要求留京任中央官员,或藏族僧人要求留在京城寺庙中任职,均可得到朝廷的安置。这种朝贡与赏赐活动,成了双方互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以政治互动促进经济联系,以经济利益加强政治互动、政治依附的重要政策。有学者把明朝这种以经济手段作为对藏区施政基础的政策,概括为由“分封”、“朝贡”和“优予贡利”这三个相互衔接的环节组成的“三极连环式政策。”[37]认为“在这三个环节中,分封作为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高形式,是以朝贡为基础并通过朝贡来得到具体实现的;而朝贡作为维系分封和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重要途径,又是以优予贡利为基础来获得保障和实现。”[38]也就是说,优予贡利成为朝贡的基础,而分封则最终成为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高形式。
    总的来看,明朝与藏区之间的政治互动较为稳定。其政治招抚模式初备于洪武时期,此期对藏政策以政治招谕为主要方式,建立了双方良性的互动关系,确立了明朝在藏区的统治体系。至永乐年间,明廷针对藏内实际,实行“多封众建”、“以教固政”方针,建立并完善一整套僧官制度。促进了明朝与藏区关系的更加发展与政治招抚模式的完备与确立。嗣后诸帝对此虽小有变更,但基本延续了洪、永以来形成的互动模式和政策体系。
    四、明朝对蒙藏两族互动的控驭
    元代蒙古统治者普遍信仰藏传佛教,双方以藏传佛教为纽带形成特殊的宗教联系,西藏教派势力与元朝统治集团在政治上的联系愈演愈密。鉴于此,在元明交替之初,明太祖实行“南抚北征”之策,以有效阻断蒙藏合流的可能性。这一战略在明代前期执行较为严密,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蒙藏之间的联系,是否在明代被完全阻断了呢?明显的事实是,在元顺帝北徙之后,在藏地占据重要地位的萨迦派和噶举派,都不像以前那样大量派人到蒙古去传法,“他们都改变了方向,以明廷的燕京,为他们在东土的活动目标。这样,在蒙古的活动自然要冷却下来。何况蒙古对外有明军的压境,对内有部落间的战争,秩序紊乱,也是使他们难以活动的一个主因。”[39]但是不是蒙藏之间的宗教联系就此完全终止了呢?据扎奇斯钦先生依据相应的汉文资料所作的考证看,在“元亡后的第七年,在和林仍有土番的国师。”在“元亡后七十矣,在瓦刺中仍有佛僧活跃,他们不仅布教,而且还参与了外交工作。”“在瓦刺西南的赤斤蒙古,在十五世纪四十年代,仍是信奉佛教不衰,他们的贵族仍想建立寺院。”另“在瓦刺极盛时代,其最盛大的君长也先仍是敬礼佛教僧的。而且还对他所供养的喇嘛以灌顶国师的法号,这时他又请明英宗给他加封,还要求送给他法器。”并得出结论说:“在元室北徙之后的蒙古君长们对于土番佛教的信仰,似乎不及瓦刺贵族们热烈,同时也证明佛教已是非常的消沉,一般的宗教又恢复了以往的萨满信仰。”但这种较前消沉的佛教信仰,在蒙古地区“仍是不绝如缕”,[40]并未彻底断绝。
    至于蒙古与西藏在政治上的联系,在明代也并没有被彻底隔断。就在甘青一带的蒙古宗王、贵族们相继投降明廷的时候,“有另一股力量,也在发展,就是仍要把土番和蒙古系在一起来威胁明朝的活动。”[41]在永乐等明朝的盛世,蒙古通往藏区的要道上曾发生“杀朝使”,使明廷与藏区间往来受阻的严重事件。[42]在明英宗时发生了由瓦刺主动联络今玉门关与嘉峪关之间的旧蒙古长官们,策划南控藏区的计划。[43]只是瓦刺也先之兴为时短暂,也先死后其部陷入混乱,前述计划始告停顿。但是自蒙古可汗的嫡系后裔达延可汗统一大漠南北,复兴的蒙古势力对藏区的经营又开始积极起来。
    明正德四年(1509年),“蒙古部酋,亦不刺、阿尔秃斯获罪其主,拥众西奔,瞰知青海富,袭而据之,大肆焚掠。番人失其地,多迁徙,其留者,不能自存,反为所役属。自是甘肃、西宁始有海寇之患。”[44]随后而来的有卜儿孩以及右翼蒙古被征服的少数异姓功臣如整克、大同等也投奔于卜儿孩部。[45]后来再有入据青海的俺答汗所留其子丙免部,再有该部留下的火落赤、永邵卜两部人马。对于这些入据的蒙古部落,当地的藏族无力抵抗,明朝也视藏族与蒙古为化外之民,如不“内侵”,自是不加干涉。“所以在这种情形下,使已在蒙古本土失去立脚之地的贵族们,还可以带着他的部属远征青海、甘南甚至于四川的北部。可是这时统一蒙古的可汗并不视为他们为自己的‘先遣部队’,反因其为叛逆而加以剿除。被讨伐的人们也只有躲避他的兵锋,逃向更远的土番本土和西域,而消失在那里。但是这样的动乱,却给后来的蒙古君长们打开了经略土番的路线。”[46]由此可以说,“位于蒙古和西藏之间的青海、宁夏、甘肃的广阔地域和丰富财富是他们试图占为己有的目标,又是他们通过这一中间地带窥视对方的前沿阵地。”[47]这一认识,由于俺答汗和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加措以来蒙藏政教首领的携手合作而大大强化了。
    俺答汗是这一阶段重视与西藏建立积极互动联系的代表性人物与关键的决策者。1576年,以俺答汗为首的蒙古右翼三万户的贵族们决定改宗藏传佛教,派人到西藏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三世达赖喇嘛东来蒙古传法,两人1.578年相会于青海仰华寺,双方互上尊号,蒙古右翼三万户全部皈依藏传佛教格鲁派,三世达赖喇嘛亲临蒙古传教弘法,蒙藏双方再次基于宗教这一特殊纽带,建立起亲密而强劲的互动关系,而这彻底打破了明朝隔绝蒙藏的战略部署。正如扎奇斯钦所分析的,在宁玛派与格鲁派的斗争中,身为格鲁派领袖的达赖喇嘛也必须要寻求蒙古方面强有力的支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于蒙古可汗之家的原因也在于此,后来他被迎到西藏作为格鲁派的法王。如此在宗教上除信仰所谓“宁玛派”的那一部分外,都拜服在这个蒙古可汗族出身的一代法王之前。因此明史所说“太祖甫定关中,即法汉武创河西四郡,隔羌胡之意,建重镇于甘肃,以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48]的战略,到此完全失去了作用。[49]
    明朝末年,四卫拉特之一的和硕特蒙古之首领固始汗以武力占领青海、西康和乌斯藏地区,帮助格鲁派打败了由西藏的藏巴汗、青海的朝克图台吉、康区的白利土司结成的反格鲁派联盟,成为格鲁派的有力支持者,也将教派林立、处于分裂状态的藏区统一起来,建立了蒙古势力与达赖喇嘛联合执政的政教合一的政权——甘丹颇章政权。固始汗可以说是承接了俺答汗之余绪、又对蒙藏关系的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的重要人物。而由固始汗提议,由西藏各派势力组成联合使团访问后金,和清政府建立起密切的互动关系,形成满、蒙、藏三方合流的格局。
    五、小结
    综上所述,明政权建立以后,将消除和防御北元残存力量的压力当作明朝边疆政策的第一要务,明朝的北方民族统治政策,本意是围绕和服务于这一中心要务的。因此,明中央政府与蒙古地区形成了以武力对峙为主要内容的互动模式。终明之世,双方由于自身实力的消长、内部政治盛衰的衍变,虽在不同阶段,所取的战略态势不同,但武力对峙之模式迨末未变。明朝虽对蒙古方面采取封贡、互市、通使等形式,也只能短暂改善明蒙之间的关系,最终并未解决蒙古问题。双方只好在对峙中被共同的对手——后金政权各个击破,所以其对蒙政策总体上是防御性的、消极的、失败的。其效果正如有的学者所分析的,明朝为了对付蒙古,“不仅没有鼓励内地人民前往开发,反而将塞外居民迁入塞内,并多方限制内地百姓出塞。还多次修治长城,作为捍御北边蒙古各部的一个军事措施,既劳民伤财,也造成塞内外的长期隔离,极大地影响了北疆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南北各族的交往和合作。清太祖努尔哈赤崛起于东北之际,很敏锐地意识到明朝消极对待蒙古各部的失策,于是,首先联合蒙古各部,作为推翻明朝统治的重要辅助力量。从这一意义上看,明朝推行的北部边政,也是加速其灭亡的一个因素。”[49]
    而明朝对藏区的政策以政治招抚为模式,以和平互动为主要内容,柔性大于刚性。因这一统治政策的特殊性,国外一些藏学家和西藏分裂势力的学者,认为明朝没有在西藏行使主权,这些对明朝治藏史不能中其肯綮的认识与解释,理所当然受到国内外学界的驳斥与诘责。[50]明朝对西藏的政策,确立于洪武、永乐之际,明朝在西藏未用武、不驻兵、不征税,双方在政治上形成了政治招抚的互动模式,主要内容以分封确立明朝对藏区的主权、实行对藏区上层人物“有请必封”、“来者辄授官”的怀柔政策;以朝贡作为维系分封和体现政治隶属关系之重要途径,鼓励藏区僧俗贵族定期朝贡,以加强西藏与中央政府的政治联系;又以“优予贡利”为基础,来保障中央主权在藏区的落实。为此,明朝采用“厚赏来使”的办法,对前来朝贡者回赐丰厚的财物。明朝对西藏贡使优予市贡之利,有意让大量财富流入西藏,目的是通过西藏在经济上的内向性促使其政治上的内向,形成良性的政治互动关系,以维系和加强西藏对明朝的政治隶属关系。无疑,明朝的治藏举措不具备元之刚性,其制度亦不如清之严密,但这一建立在其国力基础上颇具特色的治藏政策,仍取得了与元、清相较毫不逊色的成就。明朝的治藏政策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小,而且随着明朝皇帝对佛教的不断崇信,明廷对藏区的抚谕优待政策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虽所费不少,却使藏族地区与中央关系得到加强,双方一直维持了较为密切的经济文化互动联系,边境亦少有摩擦。故《明史》称之日:“西陲宴然,终明世无番寇之患。”[51]
    蒙藏关系是北方民族关系中十分独特又非常重要的互动关系,明朝力图控驭蒙藏互动,以期割断蒙藏联系,使之不得相合,形成对已有利的形势,因此,明朝操控蒙藏关系含有对付蒙古的意图。明朝的对藏政策,也可以看作是其对蒙政策的延伸。明朝隔断蒙藏的政策,在明代前期有一定的效果,但随着明朝在西北边镇守备的松懈,许多蒙古人把青海地区看作内斗失败后避难所或逃亡地,在正德以后相继举族逃亡或进驻。尤其是在俺答势力进入青海湖地区后,蒙古部落进入青海的目的发生了变化,自此蒙藏之间再次因特殊的宗教联结而生成了更高和更深层次的互动联系。这一关系不断发展,不仅改变了此后的蒙古,也深刻影响了嗣后的西藏,更在清初影响了北方民族关系,也影响了清代前期西北边疆民族政策乃至清朝宗教政策的制定。
    注释:
    ①笔者所见只有熊万胜的一篇《论政治互动的类型》,载《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文章运用理想类型的构建方法,从政治结构或体系的合法化与制度化水平的双重维度区分了政治互动的4种类型,即自愿的角色互动、权力博弈、被忍受的强制和被反抗的强制等。
    ②模式一词,《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修订版,第693页)解释为某种事件的标准“式样”;《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800页)解释为某种事件的“标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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