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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边政思想与措施——以突厥为中心


    隋朝于公元581年建国。隋初周边环境十分险恶,四周环绕均是强敌:北面及西面有突厥虎视眈眈;西南面有吐谷浑时时侵扰;东面有高句丽图谋不轨;南面有陈朝隔江对峙。而强敌之中,突厥是隋朝最大的威胁。隋朝前期处理突厥问题十分成功,隋在建国后短短两年时间内就打败了强大的突厥帝国,突厥分裂成东、西二个汗国后,又控制了东突厥:开皇四年(584),结成翁婿关系;开皇五年(585),建立君臣关系;开皇七年(587),形成册立关系;[1]开皇十九年(599);成为名义上册立实质上任命的关系。隋通过扶植东突厥建立庞大的部落联合体,又控制了东北亚诸民族,削弱、牵制了西突厥。突厥的战败、分裂、受控,虽然有自身的原因,如东、西两大势力的存在和斗争,汗位继承法的紊乱及矛盾,缺少必要的内在经济、文化联系等等,但隋朝边政思想措施得当,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隋朝后期处理突厥问题则有失误,二者重新成为敌对关系。本文拟围绕隋朝处理突厥的关系,讨论隋朝的边政思想与边政措施。
    一、隋朝的边政思想
    边政思想是边政措施的指导基础,边政措施是治边思想的实施体现。
    隋朝边政思想总括起来大约有四点:一是以武力对付来犯的敌人,以战争换取和平;二是以政治外交手段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三是以政治经济文化优势威慑、吸引周边民族,以夏变夷;四是不扩张领土,不要求质子入侍,以夷治夷。
    隋朝“以武力对付来犯的敌人,以战争换取和平”的治边思想,是在对前朝边政思想的否定和批判中建立的。文帝在开皇三年诏[2]中说:“周、齐抗衡,分割诸夏。突厥之虏,俱通二国。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人西虞,惧周交之厚。……非徒并有大敌之忧,思减一边之防。竭生民之力,供其来往;倾府库之财,弃于沙漠。”批判北周和北齐互相惧怕对方交厚突厥,而争相讨好突厥,各自考虑减轻自己的边防,而没有共同抵抗大敌的意识,结果削弱了自身的力量,助长了突厥的骄狂,突厥“犹复劫剥烽戍,杀害吏民,无岁月而不有”。文帝认为,“厚敛兆庶,……资而为贼,违天地之意,非帝王之道”。因而要“除既往之弊”,以“息道路之民,务于耕织”,来减轻人民的负担,增强国家的实力;以“入贼之物,加赐将士”,来鼓励将士,抵抗突厥,以战争换取和平。
    隋文帝对前朝治边思想的否定,实现边政方略的重大转变,取决于几方面的因素。首先是隋朝与突厥的力量对比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周、齐时代分裂的局面已经结束,虽然当时中国还没有形成全面的统一(陈朝灭于589年),但北方中原的统一,大大增强了国力。这种强大的国力是突厥无法比拟的,只要敢于斗争,就能赢得胜利。实际上北周在灭北齐后就准备与突厥武力抗争,只是未来得及实施,就被隋朝取而代之。其次是中原经过三百多年的民族迁徙,已实现了民族的大融合,中原民族勃勃的生机也非突厥武力维系的联合体所能比拟。文帝在诏书中分析,突厥貌似强大,实际不堪一击。五可汗“昆季争长,父叔相猜,外示弥缝,内乖心腹”,汗位之争已使突厥四分五裂,矛盾重重。突厥武力征服下的诸国异族,也因突厥“世行暴虐,家法残忍”而离心离德。其时天旱,突厥“饥疫死亡,人畜相半”,文帝指出,此时正是打击突厥的天赐良机。文帝的分析无疑是非常正确的,正因为文帝对形势进行了正确的判断,才使隋朝制定了正确的对敌方针,而正确的对敌方针的制定,则为隋朝赢得胜利奠定了基础。
    文帝之所以能对形势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有两个人对文帝影响最大,一个是文帝之父杨忠,一个是大臣长孙晟。杨忠在北周为大将军,突厥曾两次主动提出助周伐齐,都由杨忠率兵与之合作,但突厥两战都是临阵撤退,懦弱不敌。杨忠认为,“突厥甲兵恶,爵赏轻,首领多而无法令,何谓难制驭。……虏态诈健,而实易与耳”。[3]杨忠的看法虽然未被武帝采纳,但对其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促使文帝立国后对突厥采取强硬态度。长孙晟足智多谋,武艺超群,北周时作为和亲使者到突厥,可汗摄图爱其善射,留居一年,因此有机会与摄图弟处罗侯密托心腹,“晟与之游猎,因察山川形势,部众强弱,皆尽知之”。[4]隋朝建立后,采取御前决策的方式(主要是“入阁决策”,相当于唐代的“仗下决策”)处理外交问题,长孙晟有机会向文帝“口陈形势,手画山川”,汇报突厥内部的矛盾情况,坚定了文帝武力抗争的决心。
    隋文帝制定抗击突厥的思想方针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隋朝靠政变攫取政权,深知没有军功,无以服众,没有可靠的军队,难保江山,因此,决心在战争中立威,在战火中培养忠于朝廷的队伍。[5]隋朝在建国后不久就开展大规模的边防反击战,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汉唐号称盛世,但汉朝在修养生息了近70年之后才与匈奴决一死战;唐朝也是在忍辱负重多年后才与突厥决一雌雄。隋朝的这一决策,体现了文帝的雄才大略,不仅为隋朝赢得了相对安宁的边境环境,也为隋朝社会的高速发展赢得了机会,还为隋文帝本人赢得了英明政治家的称号。
    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隋初因突厥之战而获得新生,隋末却因高丽之战而亡了家国。同为边事边战,结果却截然相反。
    “以政治外交手段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是隋朝边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以蛮夷攻蛮夷)是华夏传统的治边思想和手段,盖因农业民族战术上难敌游牧民族,儒家思想不赞成“竭中国之力以事四夷”。[6]但隋朝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以夷制夷运用得最为成功。其时突厥五可汗分立:摄图(号沙钵略)为大可汗,其弟处罗侯为突利可汗,辖东面奚、霫、契丹;菴罗为第二可汗,居北方独洛水(今土拉河)流域;大逻便为阿波可汗,居西方阿尔泰山之东。西域则有达头可汗。隋初,长孙晟向文帝献策:“今宜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通使玷厥(达头),说合阿波,则摄图回兵,自防右地。又引处罗,遣连奚、霫,则摄图分众,还备左方。首尾猜嫌,腹心离阻,十数年后,承衅讨之,必可一举而空其国矣。”[7]隋文帝全盘接受了这个建议,着重用政治、外交手段分化瓦解突厥势力,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隋并根据突厥各派势力的变化,随时调整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对象。
    开皇二年至三年,是沙钵略可汗得势的时期。隋将沙钵略作为近攻、离强的对手,而将西面达头及其盟军阿波和东面处罗侯、奚、霫作为远交、合弱的对象。文帝派元晖到西域,赐狼头纛于达头可汗,并优礼达头使者于大可汗沙钵略使者之上,造成二者的矛盾;又遣长孙晟到东北,赐币给奚、霫、契丹等,使为向导到处罗侯处“深布心腹,诱令内附”。结果“反间既行,果相猜贰”。[8]在第一阶段战事(开皇二年)中,突厥进攻隋朝获胜,沙钵略本想继续南下寇掠,而西域可汗达头却自行西回;东面可汗处罗侯之子染干则帮隋谎报军情,迫使突厥沙钵略撤兵出塞。在第二阶段战事(开皇三年)中,长孙晟拉拢阿波可汗,离间沙钵略,直接导致沙钵略与阿波反目,阿波与达头结成反大可汗沙钵略的联盟,突厥正式分裂为东、西二汗国。
    开皇四至十七年,是西突厥达头联盟占上风的时期。隋朝及时调整方向,将达头盟军作为进攻、离强的对手,将东突厥沙钵略及其继任莫何可汗、都蓝可汗作为交结、合弱的对象。结果东突厥归附隋朝,隋朝消除了一个敌对势力,并使东、西突厥互相牵制。开皇八年,东突厥莫何可汗生擒阿波,请命于隋朝,隋虽已控制莫何可汗,但仍令“两存之”以使二者互相牵制。
    开皇十七年至大业年间,达头联盟势力仍强,东突厥大可汗继任者都蓝贰于隋朝。隋又调整方向,将都蓝和达头作为离强的对象,转而扶植弱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隋以嫁安义公主为名,相继遣使,待突利“特厚其礼”。开皇十九年又册突利为启民可汗。都蓝因之怨恨启民,而启民可汗则完全听命于隋朝。隋朝借启民之手,控制了北亚和东北亚。
    隋对西突厥也采取了这种手段。泥橛处罗可汗统治西突厥时期(603--609),达头之孙射匮不甘于泥橛处罗可汗之下,欲借隋之力,取而代之,遣使至隋,请求和亲。炀帝根据离强合弱的原则,支持射匮,削弱泥橛处罗可汗,最终促使泥橛处罗可汗率部降隋。
    隋朝前期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政治外交手段,达到了以夷制夷的目的。开皇三年(583)后至大业十一年(615)三十多年时间里,东突厥几乎未与隋交战,西突厥也主要是与东突厥争战。东、西突厥之间不停不休的争战,削弱了双方的力量,隋朝坐收渔人之利。
    不过,后期隋朝运用这种手段却不甚得当。启民可汗死后,子为始毕可汗,裴矩以其部众渐盛,献策分其势:以宗女嫁其弟叱吉设,拜为南面可汗。然叱吉设不敢受,始毕闻而大怨。不但未削弱突厥,反而激怒了始毕。隋朝以离间手段促使西突厥处罗可汗来降后,未使处罗牵制射匮,不仅失控西域,而且将处罗置于始毕附近,启民、始毕一系与阿波、处罗一系夙为仇敌,又增添了始毕的疑虑。[9]裴矩认为,“突厥本淳良易可离间,但由其内多有群胡,尽皆桀黠,教导之耳”,诱杀其胡,则最终造成始毕反目,大业十一年围炀帝于雁门,后赖义成公主施展计策,才解此围。[10]
    “以政治经济文化优势威慑、吸引周边民族,以夏变夷”,是隋朝边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古以来治边政策中最理想的方式。所谓“以夏变夷”就是以华夏先进文化同化周边少数民族,达到大同。隋朝更多强调的是对华夏文化的认同,政治上的服从。文帝在开皇五年《颁下突厥称臣诏》中谓:“和气普洽,使其迁善,屈膝稽颡,畏威怀惠,虽衣冠轨物,未能顿行,而禀训承风,方当从夏,永为臣妾,以至太康。”[11]就强调要使突厥“畏威怀惠”而“迁善”,“禀训承风”而“从夏”。这个善德、夏风就是华夏的先进文化,目的则是使突厥“永为臣妾”。至于风俗仪轨、服饰制度虽然也是华夏文化的组成部分,则不要求“顿行”。沙钵略在开皇五年要求与隋建立君臣关系时称,突厥“被沾德义,仁化所及”,“今便感慕淳风,归心有道”,表明突厥就是受隋朝的德义仁化而归“有道”,“永为藩附”的。当然,东突厥的归降实际上是形势所迫,但隋朝的政治感化、文化吸引也应是原因之一。
    隋炀帝更相信文物制度的影响力,大张旗鼓地炫耀中原政治经济文化的优势。炀帝即位之初即令大臣制定舆服制度。大业三年(607)正月,大陈文物,“轩冕之盛,冠古今矣”。结果,启民可汗见而慕之,请袭冠带,并再三表示:“愿帅部落变改衣服,一如华夏。”[12]隋炀帝一生中,三次北巡、一次西狩、三次南下江都、三次东征高丽,共有十次征巡,每次都竭尽铺张奢华之能事。如三次北巡都是对东突厥扬威炫富。以第一次为例。大业三年(607)四至九月,炀帝巡视榆林郡,“帝欲夸示突厥,令宇文恺为大帐,其下可坐数千人”,并在大帐中备仪卫,宴请启民及其部落。其威慑作用很明显,“诸胡骇悦,争献牛羊驼马数千万头”。八月,又以甲士五十余万,马十万匹护驾返洛阳,沿途旌旗辎重千里不绝。“令宇文恺等造观风行殿,上容侍卫者数百人,离合为之,下施轮轴,倏忽推移。又作行城,周二千步,以板为干,衣之以布,饰以丹青,楼橹悉备”。作用也甚佳,“胡人惊以为神,每望御营,十里之外,屈膝稽颡,无敢乘马。……启民可汗奉觞上寿,跪伏恭甚,王侯以下袒割于帐前,莫敢仰视”[13]。东突厥辖下的靺鞨也“悦中国风俗,请被冠带”(《隋书•靺鞨传》)。又如炀帝西狩。大业五年,令武威、张掖士女盛饰服装车马,周亘数十里,以示中国之盛,吸引西域二十七国来朝。西突厥吐屯设因此献西域数千里之地。西突厥控制下的高昌国王也仰慕中原文化而令国中“皆宜解辫削衽”(后因畏铁勒而未行,见《隋书•高昌传》)。这些都表明隋朝展示中原政治经济文化的优势,确实达到了震慑、吸引突厥的目的。炀帝所要求的也是文化上的认同,政治上的服从,并不要求变俗,因而常对突厥说:“但存心恭顺,何必变服?”
    隋朝还重视在骑射武艺上震慑、压倒突厥。如启民可汗来朝,赐射于武安殿,时有鸢群飞,文帝知长孙晟善射,令射之,晟“十发俱中,并应丸而落”。突厥畏晟,“闻其弓声,谓为霹雳,见其走马,称为闪电”。文帝宴达头可汗使者于武德殿,有鸽鸣于梁上,帝命崔彭射之,既发而中。突厥莫不叹服(见《隋书》卷51《长孙晟传》、卷54《崔彭传》)。
    不过,后期炀帝过分强调威慑的做法,却造成了可悲的结局。炀帝东征高丽,仍玩弄耀武陈兵的把戏,企图以强大的声势吓倒高丽,不战而胜,结果贻误战机,拖垮国民经济,天怒人怨,最终丧权亡国。
    “不扩张领土,不要求质子入侍,以夷治夷”,是隋朝边政思想的一大特征。汉代采取的是占领土地的做法。如西汉打败匈奴之后,在河西建立河西四郡。唐代打败突厥之后,或将突厥内徙,分散安置在各州,或在原地设置羁縻府州,以都护府领之,与隋朝的边政亦有所不同。隋文帝早在讨吐谷浑诏就申明“非是贪无用之地,害荒服之民”,开皇二年令其王统降众即是范例。开皇三年文帝讨突厥诏又称,“得其地不可而居”,“何用侍子之朝”,再次表明了不扩张领土,也不要求质子入侍的态度。[14]隋朝奉行的是“以夷治夷”的政策。所谓“以夷治夷”就是以少数民族管理少数民族。隋朝这个边政思想在处理东突厥启民可汗问题上表现得最为充分。
    隋朝册立启民可汗后,首先妥善安置启民部众,仅在开皇十九年,就两次征发民夫数万人为启民部众筑城安家(先发五万人于朔州筑大利城安之,又发徒于夏、胜二州之间掘堑数百里,东西拒河,南北四百里,作为启民畜牧之地),并多次派兵驱赶侵扰启民的西突厥盟军,保护启民部众。在将启民部众完全置于隋朝保护的情况下,再令启民可汗收服降者,通过启民可汗管理和控制少数民族部落。隋仅在开皇十九年至大业元年六年中,就七次将来降或新获的突厥部属交归启民可汗。如开皇十九年(599)十月,突厥归启民者男女万余口;十二月,东突厥都蓝死,达头自立为步迦可汗,欲兼并其部,其国大乱,来降者甚众,隋遣启民可汗往招之;开皇二十年(600)四月,达头来犯,隋军击之,所获降人安置于大利城;仁寿二年(602)三月,突厥思力俟斤等南下渡黄河,掠走启民男女六千口、杂畜二十余万。隋杨素帅军大破之,所获人畜悉归启民;仁寿三年(603)九月,突厥属下铁勒、仆骨等十余部皆叛步迦,请来降附,隋又遣启民可汗尽收之;大业元年(605)八月,契丹寇东北营州,隋护启民可汗发骑二万讨之,尽获契丹男女四万,以女子及畜产之半赐突厥。[15]“开皇末,(契丹)其别部四千余家背突厥来降。上方与突厥和好,重失远人之心,悉令给粮还本,敕突厥抚纳之”。契丹背弃东突厥来降隋朝,隋朝一方面赈济契丹,一方面却令他们归还本地,仍令东突厥“抚纳之”。只是契丹“固辞不去”,而北徙“依託纥臣水而居”,但仍由东突厥遣吐屯统之(《隋书•契丹传》)。
    隋朝的做法真正体现了“以夷治夷”的精神。当然,这种“以夷治夷”的前提条件是“治夷”之“夷”绝对效忠隋朝。启民可汗曾表白自己愿“常为大隋典羊马也”。[16]效忠隋朝之心表露无遗。但隋朝后期,东突厥始毕可汗与隋反目,“治夷”之“夷”不再效忠朝廷,这种初期为隋朝社会带来巨大好处的“以夷治夷”就走向了反面,东突厥统治下的庞大部落联合体成为隋朝的一大威胁,以后更成为唐朝统一和富强的最大障碍。
    二、隋朝的边政措施
    在治边思想的指导下,隋朝采取了一系列边政措施。
    首先是军事措施。隋朝军事措施可以分为进攻和防御两个方面。
    进攻方面。隋朝以行军制作为出征制度,这是一种新型的军事制度(古代军事制度有平时体制与战时体制之分)。秦至隋唐,出征制度有二次变化,形成三个时期:秦汉时期是将军统兵出征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都督统兵出征制度,隋唐时期为行军总管统兵出征制度。秦汉时期出征制的特征是,平时体制与战时体制分离。战争爆发时,朝廷临时任命将军,在平时军队(中央南北军、地方郡国兵)基础上临时组成军队出征。战争结束后,军队解散,兵将各就各位。魏晋南北朝出征制的主要特征是,平战合一、征镇合一。其时有军区都督和征伐都督,前者占主导地位,其统兵平时担任镇守,战时担任防御或出征任务,职能随时转换,既征又镇。后者专行征行任务。隋朝行军总管统兵出征制是对魏晋南北朝出征制度的否定。隋朝行军专主征伐,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则罢。类似于秦汉出征制度,但又有所不同。[17]隋唐、秦汉出征制度类似应与二者皆为大一统时期有关,而与魏晋南北朝时大分裂有别。行军制度在战时既能有效打击敌人,又能避免将领平时拥军坐大割据的弊端,在隋代边政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开皇元年,行军元帅元谐率行军大破吐谷浑;开皇三年,杨爽等八道行军元帅统行军打败突厥;开皇八年,杨广等三道行军元帅、90位行军总管统军灭陈朝统一全国,都体现了隋朝行军的威力。
    隋朝行台制度。行台制度与行军制度一样,也是一种战时制度。行台最早出现于曹魏时期,以后北朝历代皆置。行台全称“行尚书台”,是代表中央处理地方军务的中央分支机构。战争期间,地方多事,不可能随时向中央奏请施行,行台因此应运而生。行台既可以代表中央指挥军事,又可以代表地方管理行政,逐渐变成地方上的最高军政机构,对中央集权构成较大威胁,因此,历朝皆置废不常。隋朝行台亦是旋置旋罢,事急则置,事竟则罢。隋朝设置行台的目的,史书说是“高祖初即位,每惩周代诸侯微弱,以致灭亡,由是分王诸子,权侔王室,以为磐石之固”。[18]但隋朝分王诸子与汉初分封诸王并不相同,我们认为,行台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边事的需要。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行台的废置时间上得到证明。隋朝大约三次设置行台,一次在开皇二年正月,突厥大举进攻的前夕;两次在开皇六、八年,隋准备灭陈朝的前夕。开皇二年正月辛酉,鉴于突厥入侵的紧张局势,高祖令“置河北道行台尚书省于并州,以晋王广为尚书令。置河南道行台尚省于洛州,以秦王俊为尚书令。置西南道行台尚书省于益州,以蜀王秀为尚书令。”[19]次年,隋朝打败突厥,北部边疆转危为安,河南行台、西南行台罢废。开皇六年(586)十月,隋朝准备灭陈朝,置山南道行台尚书省于襄州,置淮南道行台于广陵,但因时机不成熟,晋王广未到广陵而改为雍州牧。八年,再准备灭陈朝,十月,又置淮南道行台。九年正月,陈朝灭亡,次月,罢所有行台。[20]可见行台的置、废都与当时的边事密切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河北道行台与其它行台略有不同。河北道行台开皇二年设立后,开皇九年陈朝灭后才废改(《隋书》卷30《地理中》载,河北道行台开皇九年改为总管府),也就是说,开皇三年打败突厥后,河北道行台没有马上废罢。河北道行台治并州(今太原一带),并州历来是中原政权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重镇,防御突厥是隋朝边政的重中之重,即使在打败突厥之后,隋朝也不敢轻易撤消战时机构,只是到局势真正稳定之后才最后废改。
    隋朝培养了一批能征善战的将领,也是边防军事胜利的保证。如杨素“战无不胜,称为名将”。又如史万岁勇猛无敌,达头来犯,闻其名“惧而引去”。[21]
    防御方面。隋朝边政以防御为主。文帝开皇三年诏谓:“广辟边境,严治关塞。……制御夷狄,义在斯乎。”明确强调“制御夷狄”要在“严治关塞”。古代主要以弓箭、刀斧、戈矛等冷兵器进行战争,城墙、关隘等防御性工事确实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付剽悍的北方游牧民族骑兵,作用更加显著。早在建国之初,益州总管梁睿就提醒文帝修筑城镇烽候的重要性:“窃以戎狄作患,其来久矣。防遏之道,自古为难。所以周无上算,汉收下策,以其倏来忽往,云屯雾散,强则骋其犯塞,弱又不可尽除故也。”因此应“安置北边城镇烽候及人马粮贮战守事”。[22]文帝非常重视这个建议,立即着手长城烽候等防御工事的修筑。
    隋朝修筑长城总共大约7次:一是开皇元年(581)四月,文帝发稽胡修筑长城;二是开皇三年(583),文帝敕“缘边修堡障,峻长城以备之”,幽州总管周摇“修鄣塞,谨斥候,边民以安”。[23]三是开皇五年(585)十月,文帝令崔仲方发丁三万,筑朔方、灵武长城,东至黄河,西距绥州(大约在今榆林),南至勃出岭,绵亘七百里;四是开皇六年(586)二月,发丁男十一万修筑长城;五是开皇七年(587)二月,发丁男十万余修筑长城;六是炀帝大业三年(607)七月,发丁男百余万筑长城,西距榆林,东至紫河,二旬而罢;七是大业四年(608)七月,发丁男二十余万筑长城,自榆林谷而东。[24]
    隋朝大规模修筑防御工事主要集中在原北周北部边境地区,即灵武(今宁夏灵武)至紫河(今苍头河)地区,并与北齐所修工事相接。北周与突厥关系密切,不重视长城的修筑,因此隋朝必须修建补足之。北齐与突厥关系相对紧张,在其北部边境多次修筑工事以防突厥,因此隋朝可以利用之。如此一来,隋朝基本上完善了东至东海,西至宁夏之间漫长的防御体系,有效地抵制了游牧民族的入侵。[25]大业四年三月,炀帝“车驾幸五原,因出塞巡长城”(《资治通鉴》卷181)。历代帝王中,唯有隋炀帝曾亲巡长城,亦可见隋朝对长城防御工事的重视。
    长城之外,隋朝还修缮其它防御工事,如修筑边城:开皇六年,“发丁十五万,于朔方以东缘边险要筑数十城以遏胡寇”。修烽燧治斥候:凉州总管乞伏慧“严警烽燧,远为斥候,虏亦素惮其名,竟不入境。”[26]
    隋朝还在战略要地设总管府以为武装镇遏的力量。魏晋以来,中原盛行都督府制度,北周武成元年正月,改都督府为总管府。北周共设49个总管府。隋初沿袭北周总管府制,但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一些调整,废弃了一些作用不大的总管府,而西北、北、东北面临突厥的总管府则基本上保留下来。[27]据统计,隋文帝仁寿(601—604)末年,隋共有总管府36个,其中位于京师北或西北者8府,位于东北者7府(包括防御契丹的总管府,时契丹亦属突厥),用于防御突厥的总管府约近半数,可见总管府镇遏突厥的作用。[28]开皇十七年(597),文帝令汉王杨谅出任并州总管,“自山以东,至于沧海,南拒黄河,五十二州尽隶焉。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29]并州虽然为历朝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重镇,但隋并州大总管辖区如此之广,事权如此之重,却是以往不多见的,亦可见隋视防御突厥为何等重要之事。
    隋朝还特别重视防遏突厥总管府的人选。所谓“突厥屡为寇患,缘边要害,多委重臣”。如榆林郡(河套地区)是防遏突厥的重镇,开皇三年,隋设榆关总管(五年改称云州总管),“以(贺娄)子干晓习边事”,“授榆关总管十镇诸军事”。其在任上“甚为虏所惮”,文帝曾褒奖:“自公守北门,风尘不警”。开皇十四年子干卒,又以杜彦为云州总管,“突厥来寇,彦辄擒斩之,北夷畏惮,胡马不敢至塞”。杜彦转朔州总管后,突厥复寇云州,隋虽击走之,文帝“犹恐为边患,以彦素为突厥所惮,复拜云州总管”。董纯也因“突厥寇边,朝廷以纯宿将,转为榆林太守”。朔州也是北方防遏突厥的重镇。隋以杜彦为总管外,还因吐万绪少有武略,历官“颇有治名”,“突厥寇边,朝廷以绪有威略,徙为朔州总管”,而吐万绪也“甚为北夷所惮”。[30]
    炀帝继位后,于大业元年四月废诸州总管府,集兵权于中央。炀帝废总管府应与当时边疆相对安定有关。不过,炀帝此举乃怕地方掌握兵权,于己不利,但最终却为亡隋种下了祸根。
    其次是政治、经济、外交措施。隋朝政治、经济、外交措施总体贯彻“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方针,具体有如下几项:
    和亲。隋朝共嫁五位公主于突厥,其中四位嫁东突厥可汗。开皇四年,封周千金公主为隋大义公主。十七年,嫁安义公主于突利(启民)可汗,十九年,嫁义成公主于启民可汗。义成公主先后为启民、始毕、处罗、颉利四可汗的可贺敦。大业中,嫁淮南公主于始毕可汗之子泥步设(后为突利可汗)。大业十年,嫁信义公主于西突厥曷萨那可汗。中国历代王朝,对付边境强悍少数民族,向有和亲之策。但单纯和亲有示弱之嫌,如西汉初期与匈奴和亲即如此。杜甫有诗讥之:“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隋朝先武力征服突厥,后分化瓦解突厥,再实行和亲,效果最佳。而“突厥之俗,可贺敦预知军谋”(《资治通鉴》卷182),突厥可贺敦有左右军国大事的力量,和亲更有力地促进了隋对突厥的影响和控制。如隋封大义公主,促使东突厥与隋结成翁婿关系;嫁安义、义成公主,促使启民可汗依附隋朝,为隋守边十余年;即使后期隋与突厥交恶,义成公主仍为炀帝解大业十一年雁门之围出了大力。
    册封。隋朝册封了莫何可汗、都蓝可汗、启民可汗、始毕可汗、曷萨那可汗及可汗的子弟。册、封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册是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可汗的认可,所册属于少数民族的官位系列。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存在的少数民族可汗,中央王朝按自身的仪轨履行仪式,予以承认,隋朝所册处罗可汗和都蓝可汗即属此类(曷萨那可汗为隋对西突厥泥橛处罗可汗的赐号,亦属此类);另一种是通过中央王朝的册命,确定少数民族首领的地位,隋朝所册启民可汗、始毕可汗即属此类。封是给少数民族首领以官爵,所封属于中央王朝的官爵系列,隋朝拜沙钵略子窟含真为柱国、安国公,拜都蓝可汗弟褥但特勤为柱国、康国公即属此类。册封加强了突厥与隋朝的臣从关系。值得注意的是,隋未封突厥可汗以隋官号,与待吐谷浑、高丽、粟末靺鞨、契丹等不同,与唐封蕃将更不同。这是隋册封制的特点。
    赏赐、贿赂、互市。突厥与中原交往,多为经济利益而来。隋朝深知这一点,每次赏赐皆甚厚。如开皇五年,沙钵略与隋结成君臣关系,隋朝赏劳甚厚。开皇十七年,安义公主下嫁启民可汗,赏赐亦丰。大业三年六月,炀帝幸榆林,启民及公主献马三千匹,炀帝赐物一万三千段。七月,又宴请启民及其部落酋长三千五百人,赐物二十万段。隋朝还大肆贿赂。开皇初,遣太仆元晖诣达头,赐以狼头纛;遣长孙晟赍币赐奚、霫、契丹。隋朝还应突厥之请互市:“开皇八年,突厥部落大人相率遣使贡马万匹,羊二万口,驼牛各五百头,寻遣使请缘边置市与中国贸易,诏许之。”[31]隋朝这些经济措施加强了突厥与隋朝的关系。
    威逼劝诱。开皇三年,长孙晟诱逼阿波叛沙钵略,与隋修好,是典型事例。都蓝可汗与达头共攻染干,染干自忖与达头“本无冤隙,若往投之,必相存济”,[32]长孙晟密遣使者大举烽火,诈告染干追兵大至,迫使染干降附隋朝,而成日后的启民可汗,也是典型的事例。
    熟悉边事的谋臣。长孙晟、裴矩都是隋朝熟悉边事的谋臣。长孙晟是一位文武双全的人才,隋初提出远交近攻的方略,及许多对付突厥的切实可行的建议,为隋朝成功地制服突厥作出了贡献。裴矩作用于后期,虽有失误,但为隋朝开辟西域作出了贡献。
    总之,隋朝前期边政思想与措施可以用文帝所谓“畏威怀惠”来概括。隋朝对突厥“威”与“惠”都发挥到极致。
    注释:[1] 参见林恩显:《突厥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66-67页。
    [2]同上。
    [3] 《周书》卷50《突厥传》
    [4]《隋书》卷51《长孙览附弟晟传》
    [5]参见韩升:《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二辑,中华书局,2000年,111--124页。
    [6] 参见林恩显《突厥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261页。
    [7] 《隋书》卷51《长孙览附弟晟传》
    [8]同上。
    [9]参见袁刚《隋炀帝传》,人民出版社,2001年,512页。
    [10] 见〈隋书〉卷67〈裴矩传〉
    [11] 《文馆词林》卷664。
    [12] 《资治通鉴》卷180,5627、5632页。
    [13]《资治通鉴》卷180,5632--5634页。
    [14] 突厥首领沙钵略送子入质,应是自愿呈送,而非隋朝要求。
    [15] 均见《资治通鉴》卷178—180。
    [16] 《资治通鉴》卷179,5572页。
    [17] 《唐代行军制度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5年,45-46页。
    [18] 《隋书》卷62《元岩传》。
    [19] 《隋书》卷1《高祖上》。
    [20] 见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210-211页。
    [21] 《隋书》卷48《杨素传》、卷53《史万岁传》。
    [22] 《隋书》卷37《梁睿传》。
    [23]开皇元年事见《隋书》卷1《高祖纪》上,15页。开皇三年事引文分别载《隋书》《突厥传》、卷55《周摇传》。按摇是在突厥寇掠燕、蓟,总管李崇开皇三年被杀的情况下上任的,其修长城应在开皇三年或稍后。
    [24] 分别见《资治通鉴》卷176,5485页,《隋书》卷1《高祖纪》上,23、25页;卷3《炀帝纪》上,70、71页;又参见岑仲勉《隋唐史》(1982),上册,11页;袁刚《隋炀帝》,人民出版社,2001年,282页。
    [25] 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96页。
    [26] 分别载《隋书》卷60《崔仲方传》;《隋书》卷55《乞伏慧传》。
    [27]北面晋州总管府亦被撤,大约是因为河北道行台和以后的并州大总管府囊括了晋州。
    [28]见岑仲勉:《隋唐史》,中华书局,1982年,7-11页。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96页。
    [29] 《隋书》卷45〈杨谅传〉。
    [30] 分别见《隋书》卷50《李礼成传》、卷52《贺娄子干传》、卷55《杜彦传》、卷65《董纯传》、卷65《吐万绪》。
    [31] 《隋书》卷84《突厥传》。
    [32] 《资治通鉴》卷178。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