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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南五里村宋代壁画墓墓志释文补正


    《文物》2016 年第2 期刊发了山东莱州南五里村宋代壁画墓的发掘简报。该壁画墓有明确纪年,壁画内容丰富,而且墨书墓志题写在甬道东壁,墓室北壁还有墨书题诗四首,对研究北宋时期的墓葬、绘画、社会生活等都有重要的价值。发掘简报对墨书墓志(原简报图九) 进行了释文,但是其中释读不充分和错误之处不少。笔者试加补正如下:
    
    第二列,“君讳用”后四字,原简报释为“□□水也”,误,应为“蓬莱人也”。按墓志体例,墓主人名讳后即记载其籍贯。墨书墓志前一字残存草字头,后一字下半部残存“来”,故知应是“蓬莱”二字。宋代蓬莱属登州,这可能即是志文所言“君□与诸昆弟析居,家转□□”,墓主原为蓬莱人,析居后迁至与登州相邻的莱州。
    “祖□臻”中间一字应是“讳”,与第三列“考讳□”一样,都是墓志惯用行文格式。
    第三列,“考讳□”,据简报所公布的照片,第三字左上为“束”或“来”,右上为“力”,下半部为“正”,其字应是“ ”或“ ”,即“整”的异体字。
    第五列,“君娶张氏□四子□□”,“四子”后一字,根据残存笔画,应是“五”字,故其后应是“女”字。墓志下文,在“长男”与“孙女”之间,记载有“适张氏次适权氏次适□氏次适□……适王氏”,正好为“五女”。“四子五女”前为“生”字,墓志尚存起笔一撇。
    第八列,“七兆于”不辞,应是“宅兆于”。“宅兆”即墓地,《孝经·丧亲》:“孝子之丧亲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于”后所记为墓地位置,第九列“二寻,阔一……”即墓地的长宽。
    第九列,“□者役”第一字为“凿(鑿) ”。
    第十列,简报释最后一字为“内”,“内午日”显然有误。应是“丙”字。
    第十一列,最后二字简报未能释读,据照片所见残存笔画,应是“事竣”。第十、十一列说“丙午日”开始建造墓葬,“□卯日方毕”,此处说“事竣”,正是文通理顺。
    第十二列,“不亦者”,第三字不是“者”,因为残存的末笔为横折,与“者”下半部不符,疑是“孝”字。
    第十五列,“年于十四□”,亦不辞。细审照片,应是“年才十四五”。
    第十七、十八列,“孙女人尚幼”不通。根据照片“人”字上所留位置及文意,应是“孙女一人,尚幼”。
    第十八、十九列,“安措掩□□先一”,“先”字前为“于”字。“先一”不辞,按墓志体例,应该是“先茔”。墓志这一部分墨书较浅,故“茔”字残损严重。
    第二十列,“以书”亦不通,根据照片及文意,应该是“泣书”。墓志中常用“泣书”,以表哀思之意。
    综合以上拙见,所释志文为(异体字已改为正体字):
    大宋莱州故天水……三郎墓志
    君讳用,蓬莱人也。……□。祖讳臻。
    考讳整,累代□□财。有四子也。君□与诸昆
    弟析居,家转□□。其操为不□□……□可
    知矣。君娶张氏,生四子五女,□于……十
    五日因疾卒于……家……年
    六十有一。越三载,公谨□□□□事遂于□□□□
    里大道之……宅兆于……
    二寻,阔一……凿者役
    三百余功……居室使八……画白。丙
    午日兴……卯日方毕,皆……事竣
    □□力为……道不亦□……之
    长子……有其……□□
    ……其次
    □□年才十四五,□书……末子庶
    ……男……垂髫……适张氏,次
    适权氏,次适□氏,次适□……适王氏。孙女
    一人,尚幼。□元丰七年十……六日安措掩
    □于先茔□□谨□□门客郑□作志且
    泣书于……
    另外,简报释甬道西壁墨书纪年(原简报图一二) 为“时元丰七年十日”。“十日”显然有误,应是“十月”,这一点自不待言。甬道西壁墨书题记有“时元丰七年岁次甲子十月”,墓志中也有“元丰七年十……”,都与此处“十月”相合。(作者单位:扬州城大遗址保护中心)
    
    (原文刊于:《中国文物报》2017年8月25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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