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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成书西周中期说


    《禹贡》成书西周中期说
    岳红琴
    内容摘要 《禹贡》成书时代是《禹贡》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和首要的问题。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冀州在《禹贡》中的重要位置和周人尊夏的史实,推断《禹贡》主要内容成于西周。进而由古人关于铁的认识和使用及梁州贡“铁”的记载,推断《禹贡》成书应在西周中期。公盨及其铭文为《禹贡》主要内容成于西周中期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关 键 词 《禹贡》 成书时代 西周中期
      《禹贡》成书时代问题是《禹贡》研究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关于《禹贡》的成书时代,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史学界的一个极富争议的话题。本文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自己学习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的点滴所得,就教于方家。
     《禹贡》成书时代的学术纷争
      历史上关于《禹贡》的成书时代,说法颇多。清代及其以前,《禹贡》一直被认为是夏代的作品,这种观点在20世纪以前极少有人提出异议,近现代以来这种观点已逐渐被摒弃。20世纪二三十年代,疑古学派的代表人物顾颉刚运用近代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对《禹贡》内容作了超越前人的考释,并提出《禹贡》是战国时期作品的观点{1}。王国维则运用纸上材料与地下新材料之二重证据法指出《禹贡》成书不会晚于周初{2}。50年代末,王成组从《禹贡》地理观念的特点出发,结合其他古地理文献作为比照,指出《禹贡》的制作年代应在春秋晚期,是孔子依据春秋时代他所了解的地理范围和生产条件所写成的古文献。60年代,辛树帜根据自己在《禹贡》所述雍、梁两州的实地考察及各种文献资料,从疆域和周初分封历史、政治与九州关系等十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推测“禹贡成书时代,应在西周的文、武、周公、成、康全盛时代,下至穆王为止。”{3}70年代以后,中国古史及古文化研究突飞猛进,新的考古材料也不断出现,传统的史学观点和史学研究方法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80年代末,邵望平根据黄河、长江流域的古文化区系以及《禹贡》所记九州风土的考古丛考,认为《禹贡》九州篇的蓝本出现不迟于西周初年,而含有九州、导山水、五服三个篇章的《禹贡》即我们今天所见到的《禹贡》则可能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修订、补缀、拼凑而成的{4}。90年代初期,刘起釪据顾颉刚所持的“战国说”的意见,提出《禹贡》的关键问题是大河非春秋以后的黄河,以及吴王夫差资料皆在《禹贡》以后等,因而以为《禹贡》原文不能晚于春秋时期,但强调了古代文籍总不是成于一时一人之手,因而《禹贡》原文流传至战国时增入了战国资料,才成今日所见之定本{5}。2003年,刘起釪又根据“得到的一些新资料,特别是考古学者的意见”,“重新较周详较系统地清理了一下有关《禹贡》时期及九州来源诸问题”,并综合邵望平和辛树帜两位的意见,提出《禹贡》蓝本可能出于商朝史官之手,而其定稿则可能是由西周史官完成的{6}。前辈学者的研究为我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我们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而有新的发现。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发现和被公之于众,以及史学研究新思路、新方法的不断涌现,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禹贡》成书时代进行新的梳理,因为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古史研究有重大意义。
      如刘起釪所述中国古代文献的成书有自己的特点,总不是成于一时一人之手,而往往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由前后不同的人递增而成,所以先秦文献往往反映不同的时代痕迹。邵望平对《禹贡》成书时代的认识也可看出有同样的观念。我们不能因文献中有后一个时代的印迹,而将其成书时代无限后推。我们研究的古书成书是指书中的主要内容在某个时代就具备出现的条件,因此,其可能在那个时代就已经存在。
      冀州与周人尊夏
      由周人尊夏的史实和《禹贡》中夏人始居地冀州的重要地位判断,《禹贡》应为周人所作。
      《禹贡》篇中,冀州与其他诸州相比,显得更加重要。《禹贡》以冀州为九州之首,条条贡道通冀州,而且冀州无贡品,其土壤列为第五等而赋为头二等,这是因为冀州是夏人最初的发源地(关于此,我们将以专文探讨),而周人是尊夏的,所以,由此判断《禹贡》主要内容成书于西周。
      关于周人尊夏,李民曾有过专门的论述{7}。他说,周之先民原居于今晋南地区,并与其它氏族(或部落)错处河、汾间,与夏族以及其它氏族结成了一个比较强大的部落联盟,即黄帝部落联盟。夏王朝建立后不久,出现“夏后氏政衰”,从属于夏政权的周族乘机向西迁徙,《国语·周语》韦昭注曰:“至不窋失官,去夏而迁”。后来周族以撮尔小邦,猝然夺取“大邦殷”的统治,在西方建立国家,迁都沣、镐,进而渡河灭商,统治了广大的中原地区。
      周的先人和夏有密切的关系,周之始祖后稷,曾为夏的农官。《国语·周语》载祭公谋父对穆王说:“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不敢怠业。”《逸周书·商誓解》曰:“昔在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绪。”可见,周之先人曾是在夏时任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了“季札观周乐”的故事,其文曰:“为之歌《秦》,(季札)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显然,在季札看来,周秦的音乐也是夏朝的。
      周人常以夏之后人自居,《尚书》对此多有反映。周公东征后,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周公担心康叔年少,作《康诰》,追念周文王的功绩,以告诫康叔,其文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区”,《广雅·释诂》曰:“小也”。周人自称“区夏”,也就是称自己为“小夏”。显然,这与《大诰》中周人所说的“小邦周”意义相同。周人以夏后人自居的例子,在《尚书》中还有,如:《君奭》曰:“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此“我有夏”显然是周人自指,故杨筠如《尚书核诂》曰:“此有夏即谓有周。”《立政》篇亦有言曰:“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这里的“我有夏”显然也是周人的自称,亦即“我有周”之意。因周人时常以夏之后人自居,因此,周人又常以追循夏禹之功绩鼓励各王,如《尚书·立政》曰:“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再如《逸周书·商誓解》记载:“王曰:在昔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绩,凡在天下之庶民,罔不维后稷之元谷用蒸享。”由此可见周人尊夏之一斑。当然,周人尊夏有其为维护统治,有意加强“宣传”攻势的政治目的,但也反映了夏、周族源关系的某些原始面貌。
      正因为周人认为自己与夏是同源的,所以周人在写就《禹贡》时,就不免夹杂一些历史的、民族的感情因素在里边,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禹贡》九州以夏之发源地冀州为九州之首,各州贡道皆通冀州,且冀州无贡品等内容了。
      梁州贡物中的“铁”
      根据考古、文献资料和《禹贡》梁州贡“铁”的记载,我们认为《禹贡》的成书时代应在西周中期。
      铁,《说文》曰:“黑金也。”铁的使用是一个民族历史上划时代的大事,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标志。恩格斯评价说:“它是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8}。由于我国古代文献对何时开始用铁没有明确的记载,因此对于我国铁器时代始于何时,就成了学术界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但由于不同的学者所依据的材料的不同和对于铁器概念认识的差别,学术界对此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上世纪50年代,有学者曾指出,“在世界冶金史上,中国的钢铁冶煤油技术成就最早,而且极其出色。近几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已发现较早的铁器,是公元前五世纪的,但数量不多。同时又发现了公元前三、四世纪的铁器,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已经有了相当的技术水平。从世界冶铁技术发展的历史来看,这种水平决不是初发明冶铁时就能达到的。因此可以推断中国冶铁技术的发明,可能在西周时代,……到战国时代,冶铁技术就更有了长足的发展。”{9}我们认为此说甚确。本文进一步认为,我国人工冶铁始于西周晚期,而在此之前的西周中期,人们对于铁的性能和使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以此为基础,我们更进一步判断《禹贡》成文的时代应在西周中期。
      人们对铁器的认识和使用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根据考古材料,早在殷商时期,人们已经对于铁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1973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发现了一件铁刃青铜钺,残长11.1、刃宽6厘米。关于这件器物的刃部是否是人工炼制之铁,曾引起争论。经过运用多种现代测试手段分析鉴定,认定此钺的刃部系用陨铁制成{10}。1977年在今北京市平谷区刘家河村也发现一件刃部由陨铁制成的铁刃铜钺。这两件铁刃铜钺的发现,证明至少在殷代人们已经知道用铁。铜钺本身为兵器,其以铁为刃,目的是为更有效地杀伤敌人。显然,“当时劳动人民从实践中对这种金属的性能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至少是已经初步认识以铁为刃比青铜更为锋利”{11}。1931年,在河南浚县辛村卫国贵族墓中,也出土了用陨铁制成的铁刃铜钺和铁援铜戈,这是西周初年的遗存。
      我国中原地区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人工冶铁遗物,是1990年在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1号高级贵族墓出土的铜柄铁剑{12},其年代为西周晚期。经鉴定,此剑为块炼铁制品,从而表明,在西周晚期,我国工匠已掌握了块炼铁经锻打制造铁器的方法,也就是说到西周晚期,人们已经掌握了冶铁技术。春秋时期的铁器迄今已在十余处遗址出土。这些铁器中,似以块炼铁经锻打而成的制品较多。可见至迟在西周晚期我国已出现的块炼铁技术,在春秋时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普及和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春秋时期的铁器中出现了铸铁制品。如长沙识字岭出土的铁锸、长沙杨家山出土的铁鼎。战国时期,特别是战国中、晚期,铁器的种类和数量都比春秋时期显著增加,使用铁器的地域也显著扩大。这一时期,冶铁及铁器的制作技术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由考古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在西周早期及其以前,只有关于使用陨铁的实物发现,而人工冶铁的实物只在西周晚期及其以后才有。
      文献中关于铁的记载不多,但仔细分析其内容,也基本能洞察同样的史实。《史记·周本纪》集解:《司马法》曰:“夏执玄钺。”宋均曰:“玄钺用铁,不磨砺”。这里“夏执玄钺”条中的“玄钺”,应当是铁刃铜钺,其铁刃应是一种陨铁制品。考古学上迄今尚未发现早于早商文化的铁刃铜钺。《逸周书·克殷》:“乃右击之以轻吕,斩之以玄钺,县诸少白。”此“玄钺”,同《史记》中所记“玄钺”一样,应是指陨铁制成的铁刃铜钺,不能以此来推断商代已能人工冶铁。《尚书·费誓》曰:“锻乃戈矛,砺乃锋刃。”《诗·大雅·公刘》曰:“取厉取锻。”这两处的“锻”,由文中的句式看,应为动词,是锻打之意。黄展岳也认为此锻乃是对青铜器的捶锻{13}。青铜兵器或工具经过锻打可以变得更为锋利,这应当是事实。因“锻”字而推测西周已有锻铁是不合适的。
      文献中还有两处有关铁的记载非常值得注意。《诗·秦风·驷驖》曰:“驷驖孔阜。”《礼记·月令》曰:“天子居玄堂左个;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这两处“铁”和“驖”字显然都指颜色而言。郭沫若曾指出,《诗·秦风》中,因马色如铁故名“驖”,也有把“驖”写作“鐵”字的。只有铁成为常见的事物以后,人们才会用它的颜色称呼别的东西{14}。《诗·秦风·驷驖》是秦襄公时的诗,以铁的颜色来形容马匹,反映出秦襄公时人们对铁器已经相当熟悉,而秦襄公生活的时代正是西周末年和春秋初年。《诗经》的这一记载得到了考古发现的印证。1976年,陕西发掘的秦公一号大墓,出土了三件铁工具,据碳十四测定为875±150BC,属于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1977年甘肃灵台的一座春秋早期墓葬中,也出土了一阵钢柄铁剑。再由《礼记·月令》中,以“铁”和“玄”为对照来形容不同的物品,说明人们已经对其所表示的不同的色泽有了清楚的认识。唐根际因此指出,《礼记·月令》篇中的“玄”字实际指的是陨铁的颜色,而“铁”字或“驖”字则指人工冶炼的金属铁的颜色{15}。而要对铁的认识达到如此程度,必然是因为此时人们已经开始进行人工冶铁的缘故。换言之,《礼记·月令》和《诗·秦风》中的“驖”和“铁”字,可能是西周晚期已出现人工冶铁的反映。结合考古发现,也正好印证了这种说法。由此我们认为中国人工冶铁技术应始于西周晚期,这与张宏明“中国铁器时代应起源于西周晚期”{16}的观点不谋而合。而西周早期人们认识和使用的铁主要是陨铁。到西周中期以后,人们对铁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禹贡》梁州贡“铁”的记载,正反映了人们对铁的认识这一过程,既初步了解又不完全掌握,故而视其为稀贵之物进献于王室,由此我们判断,《禹贡》成文应在西周中期。
      对战国说的质疑
      战国说目前虽说影响较大,但我们认为其非常值得商榷。
      战国说最有力的代表人物是顾颉刚,他在《〈禹贡〉注释》中详论其观点时,提出了五个具体证据。对这五个论据,其弟子刘起釪的看法是“顾之说其(三)(四)(五)是颠扑不破的,但其(一)(二)两证尚可商榷。”(同注6)并对顾氏所提出的第一个论据内方外方二山战国才有和第二个论据《禹贡》载有菏水,因而必在吴王夫差开凿菏水之后两个论据的瑕疵进行了指证,我们认为刘所说非常有道理,同时我们也为刘不唯师、不盲从的学术求真精神甚感钦佩!
      顾氏提出的第(五)条论据是中国之由铜器时代进于铁器时代,始于春秋而盛于战国,而梁州贡物中有铁和镂,故而说《禹贡》成书于战国时代。关于此前文已经讨论过,我们认为,以目前所能见到的资料来看,中国人工冶铁应始于西周晚期,而西周早期所用铁皆为陨铁,处于二者之间的西周中期正是人们对铁的应用已有所了解而又不完全掌握的时期。《禹贡》梁州贡铁的记载正反映了西周中期人们对铁的认识的这一过程。
      顾氏提出的五条论据,现在还有两条,这里我们着重讨论一下第(四)条。顾氏认为至春秋时期蜀尚与中原隔绝,直到战国时秦于前316年灭蜀,“那里的情况才为外面所知道”,而后《禹贡》才得以以蜀境为梁州,也就是说,按照顾的说法,处于梁州境的蜀国的情况在秦灭蜀之前是不为外人所知的,而《禹贡》载有这方面的内容,因此《禹贡》制作时代必在秦灭蜀之后。根据目前的考古资料,我们认为顾氏的这条论据很值得商榷。
      蜀是中国古代四川西部一个最古老的政权。关于蜀人起源的传说,晋代常璩著《华阳国志》中记载:“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可见蜀人起源很早。
      根据考古发掘资料,蜀人与中原地区在二里头文化时期有过交往,并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影响。位于大西南四川盆地中心区的广汉三星堆遗址,是我国迄今为止已发现的历史最早、规模最大的古蜀文化遗址。
      三星堆遗址中发现的一些文化遗迹,与中原夏商文化有密切关系。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中曾出有三件兽面纹(饕餮纹)铜牌饰,是二里头文化中最重要最典型的铜器之一。三星堆遗址内外,也出土了数件与二里头铜牌相似的铜牌饰{17}。李学勤说,“广汉一带的古文化与中原的二里头文化的联系,有不少线索可寻。嵌绿松石牌饰是一种非常特异的器物,竞在相隔遥远的两地出现,极其值得注意”{18}。赵殿增综合这两地出土的铜牌饰,从器物形状、个体大小、穿纽位置形状数量、器身多有结物痕迹、铜饰上镶嵌绿松石的方式和技术、牌面上的图案内容等方面研究,认为两者是同一种类型的器物{19}。三星堆铜牌饰出现的时代,大约在二里头文化晚期到二里岗下层文化阶段,即相当于夏代晚期到商代前期。此外,三星堆与二里头出土的陶盉、高柄豆、玉璋、玉戈、玉圭等器物在形制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两种文化之间的联系,李学勤说“有不少线索可寻”,因而三星堆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应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20}。可以这么说,至少夏末以后,两地的人员曾有过交往,两地的文化曾有过交流。
      关于夏与蜀的交往,文献记载很多,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黄帝之子昌意降居若水,娶蜀山氏之女,生高阳,是为帝喾,封其友庶于蜀的故事。如《史记·五帝本记》曰:“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生高阳”。《华阳国志·蜀志》载:“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喾,封其支庶于蜀”。《山海经》、《世本》、《纪年》、《帝王世纪》、《水经注》等也有类似记载。二是禹生川西石纽,禹娶涂山氏的故事。如《帝王世纪》云:“禹生石纽”。《华阳国志·蜀志》记:“禹生石纽,今之汶川郡是也。”《华阳国志·巴志》云:“禹娶于涂山……今江州涂山是也。”三是夏启之臣孟涂“司讼于巴”,以及夏桀娶岷山二女、夏之遗氏被放于“南巢”的故事。如《竹书纪年》夏帝启八年云:“使孟涂如巴,莅讼。”《山海经·海内南经》云:“夏后启之臣孟涂司神于巴,巴人请讼于孟涂之所…….居巫山上,在丹山西”。《尚书·汤誓》云:“成汤放桀于南巢”。《括地志》云:南巢在“庐州巢县有巢湖。” 这些传说记载反映了蜀族和中原民族的关系甚为密切和古老。当然,这些故事并不一定都确实可信,但也不能简单地一概加以否定。证之以地下考古资料,显然夏与蜀有历史关系的记载在某种程度是可信的{21}。
      到了商代,蜀与中原的交往进一步增多。据甲骨文记载,殷商时期,与蜀的关系时好时坏。双方关系融洽时,曾有使节往来,蜀人也曾向商进贡。卜辞曰:丁卯卜,共贞:至蜀,我又史?(《前》8·3·8)这是商王卜问是否有使臣到蜀。卜辞又曰:氐蜀射三百。(《铁》2·3·8)辞中“射”即射手。其意为蜀王以善射之射手三百人进献于商王朝。武丁时,商与蜀之间也曾有过战争。□寅卜,贞:王共人,征蜀?(《后》2·27·7)“共人”是“登人”的省文,此辞意即为卜问商王能否征发人丁讨伐蜀。贞:吴弗其?羌、蜀?(《铁》105·3)显见是卜问是否讨伐羌、蜀。据周原甲骨反映,周人也曾伐蜀。“兹,伐蜀。”{22}由于周人的征伐,蜀人降服于周,蜀于是成为周西土的“友邦冢君”,这或许是周为伐商所做的准备工作。武王伐纣时,蜀曾参与行动。《尚书·牧誓》记:“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
      考古材料也证明殷商时期,商、蜀交往频繁,相互应当有所了解。四川彭县竹瓦街1959年曾出土了一批窖藏青铜器,其纹饰与中原地区商代晚期的青铜器纹饰大体相似。其中两件青铜觯的内底分别铸有“覃父癸”和“牧正父己”的铭文,其字体亦与商晚期铜器铭文相似。三星堆遗址中与商同期的遗物、遗存,也有很多中原文化的因素。如在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戈、璋、琮、壁、环、瑗等玉石兵器和礼器中,绝大多数器物具有明显的商文化因素;出土的相当于二里岗上层至殷墟一期的青铜礼器中,尊、瓿、盘和器盖等容器形制种类,都是商文化这一时期常见的形制种类,器物的纹饰也是商文化的纹饰风格{23}。中原商文化中也有一些古蜀国文化的因子。中原地区仅在殷墟妇好墓中出土的Ⅰ式玉戈和Ⅱ式玉戈形制的玉器,在三星堆两个祭祀坑中却有大量发现,这显然是两种文化交流的结果。这种玉戈无疑是三星堆文化的特征性器物,殷墟妇好墓中见到的这种器物有可能是受到三星堆文化的影响。可见从夏代开始,蜀地已为外人所知,中原与蜀已有了往来与交流。由此再来看顾氏《禹贡》为秦灭蜀后作品的结论,就觉得颇有些匪夷所思了。
      如此,顾氏“战国说”的五条论据,现在看来,至少有四条值得进一步思考。
      公盨与《禹贡》成书年代的确定
      2002年,保利艺术博物馆展出了一件青铜器——— 公盨,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注意。盨是用来盛黍稷的礼器,由簋变化而来,西周中期偏晚的时候开始流行{24}。公盨呈圆角的长方形,失盖,器口沿下饰长鸟纹,腹饰瓦纹,小耳上有兽首,原来应有垂环,圈足中间有桃形缺口。这种形制,在盨的演变序列中是较早的。李学勤认为:“其长鸟纹属于《殷周青铜容器上鸟纹的断代研究》所分的Ⅲ5式,特别类似于五年师盨,师盨正是西周中期后段的。盨的字体也有西周中期的特征。”{25}经过进一步研究,李学勤确定这件盨属于西周中期后段,即周孝王、夷王前后{26}。李零也认为,公盨的年代,“似定在西周中期偏晚比较合适”{27}。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盨的内底,有10行98个字的铭文,铭文开篇即曰:“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迺差地设征”,这与《禹贡》开篇“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及《书序》:“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书序》用“任土作贡”概括《禹贡》的主要内容,公盨铭文也有类似的话,即“差地设征”。“征”,《左传》僖公十五年注:“赋也。”“差地”是区别不同的土地,“设征”是规定各地的贡赋,一如《国语·齐语》所说的“相地而衰征”。
      盨铭中还有“降民”之说,这显然与《禹贡》兖州条下所说的“降丘宅土”涵义相同,说的都是民众因洪水消退而得以从避水的丘陵上下来,重新开始居住于平地之上。
      公盨的公示于众,特别是其铭文以禹平治水土为整篇铭文的引子,清楚地说明,至少在公盨的时代,《禹贡》已有一个基本的雏形,或者说有一个基本的底本,这也是本文之所以将《禹贡》的制作时代确定在西周中期的一个重要原因。李零也认为:“现在发现的公盨,年代属于西周中期,……而且语句与《禹贡》相似。这不仅对研究‘大禹’传说流行的年代很重要,也对研究《尚书》中《禹贡》等篇的年代很重要。至少是把《禹贡》式的传说,从战国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现在,我们必须承认,这类说法在西周中期已经流行开来。”(同注27)
      不可否认,《禹贡》全文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有西周以前历史的痕迹,甚至有夏代的史影,也可能攒入有西周以后的内容,如战国的东西,但我们判断其成书年代要以其主要内容为依据。综上,我们认为,以目前的考古和文献材料来看,将《禹贡》主要内容的成书时代确定在西周中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
         {1} 顾颉刚:《论今文〈尚书〉著作时代书》,引自《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 于春松等:《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页。
      {3} 辛树帜:《禹贡新解》,农业出版社1964年版。
      {4} 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引自《考古学文化论集》二,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5} 刘起釪:《〈禹贡〉作者》,引自《中国历代地理学家评传》(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版年。
      {6} 刘起釪:《〈禹贡〉的写成年代与九州来源诸问题探研》,引自《九州》(第三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7} 李民:《释〈尚书〉“周人尊夏”说》,引自《尚书与古史研究》,中州书画社1981年;《再论夏、周族之关系》,引自《夏商史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8}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59页。
      {9} 周世德:《我国冶炼钢铁的历史》,引自《人民日报》1958年2月22日。
      {10} 李众:《关于藁城铜铖铁刃的分析》,载《考古学报》1976年2期。
      {11} 河北省博物馆等:《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1973年的重要发现》,载《文物》1974年8期。
      {12}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地M2001发掘简报》,载《华夏考古》1992年5期。
      {13} 黄展岳:《关于中国开始冶铁和使用铁器的问题》,载《文物》1976年8期。
      {14}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313页。
      {15} 唐根际:《中国冶铁术的起源起源问题》,载《考古》,1993年6期。
      {16} 张宏明:《中国铁器时代应起源于西周晚期》,载《安徽史学》1989年2期。
      {17}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工作站等:《三星堆遗址真武仓包包祭祀坑调查简报》,引自《四川考古报告集》,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18} 李学勤:《从一件新材料看广汉铜牌饰》,引自《中国文物报》1997年11月3日。
      {19} 赵殿增:《三星堆与二里头铜牌饰研究》,载《殷商文明暨纪念三星堆遗址发现七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20} 杜金鹏:《三星堆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及其相关问题》,载《四川文物》1995年1期。
      {21} 林向:《蜀与夏———从考古新发现看蜀与夏的关系》,载《中华文化论坛》1998年4期。
      {22} 1976年发现的周原先周卜辞编号68卜甲。
      {23} 陈德安:《三星堆遗址的发现与研究》,载《中华文化论坛》1998年2期。
      {24} 朱凤瀚:《古代中国青铜器》,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25} 李学勤:《论公盨及其重要意义》,载《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6期。
      {26} 李学勤:《公盨与大禹治水传说》,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3年1月23日。
      {27} 李零:《论公盨发现的意义》,载《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6期。
         作者简介:岳红琴,郑州大学殷商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郑州,450052
     原载《学海》2006年第2期,此自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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