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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东莉]在传统与现代之间:黎族婚俗变迁的文化人类学考察(2)


      婚礼:儿童婚仪式内容变化不大,成人婚则有很大嬗变
    大榕树下的传统婚礼
    在西方村美孚黎的婚俗中,儿童订婚后很快就会举办“lou pa(音译为漏爬)”典礼,这种“婚礼”在美孚黎看来是儿女婚姻的隆重缔结,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婚礼很难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性与经济的双重结合,而更像是对黎族传统婚俗事象的延续与传承。严汝娴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中记载“解放前黎族地区盛行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在这里结婚和成家是两回事。新郎结婚时根本没有自己的新房,新娘举行结婚仪式后便回娘家去,双方各自在原来家庭中劳动和生活。”在西方村,这种传统意义上的“lou pa”由迎娶、进门、讨钱、挑水、结合5个部分组成,多年来在程序上没有太大变化,改变的只是操作过程中的部分细节。
    迎娶月份必须是双数,一般在每年农历十月、十二月,忌单月办婚礼,同时也要避开双方家族人的忌日。在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材料中,迎娶的聘礼是一对耳环、一条头巾、两个银圆;迎娶路上要请道公赶鬼。进入21世纪以来,迎娶仪式中的赶鬼仪式已经消失。
    2000年前后,婚礼上新娘收到的礼金大概在200元左右,现在是2000至3000元。新娘讨钱过后,双方亲眷畅饮对歌,新娘饭后依然回家与父母同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新娘到家后还要与新郎一块去新郎家族祠堂祭拜祖先,现在的迎娶已经略去了这个仪式。但如果新郎家里曾经给其许过祛灾去病的大愿,在其办婚礼的时候也会隆重的祭祖拜公。
    在美孚黎传统习俗中,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儿童长大后如果觉得对方不合适,可以退婚。进入21世纪后,举行过“儿童婚礼”的男女长大后,很多人家会让新娘再穿婚纱,重新置办酒席表示正式结合。而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即使没有办过婚礼,如果结婚时双方年龄比较大,男方也不再办酒席,只煮上大锅米饭,让女方送亲的人在家里吃上一顿便饭后,便各自散去,婚礼就算正式举行了。
    新郎家中的现代婚礼
    相比过去成年男女的简单婚礼,2012年1月,西方村一对青年男女举办的“lou pa”典礼则体现着美孚黎婚俗中现代社会的元素与潮流。村里用小车接送穿婚纱的新娘的现代婚礼始于2000年阿丰迎娶旧村美孚黎姑娘阿莉。因阿莉父母都在县城工作,所以嫁到乡下做媳妇的她,其婚礼办得既新潮又排场。笔者所见婚礼的主角分别是新郎阿长,西方村八队美孚黎;新娘阿珍,西方村七队美孚黎。
    结婚前一天,阿长家里就忙碌起来,先杀了5头大猪准备第二天的酒宴。这天的午夜零点,新郎家的女婿、姑丈、妹夫、姐夫、姨丈、朋友等都送来红双喜,即一张写着双喜和祝福语的大红纸,条件好的家庭还会带上饼干之类的礼品过来。新郎家里燃放鞭炮和焰火庆祝,村里的老婆婆们也会在此时来新郎家里参观。村民及新郎亲眷在结婚当天再前来贺喜,女宾带四五千克米,男宾则送礼金,30元、50元、100元不等。
    婚礼当天,早上6点左右,新郎家人先向祖公神台报说家里喜事,然后杀小猪煮肉,请黎道公祭献祖公鬼。在黎族的宗教信仰中,祖先鬼是最大的鬼,也是最让人害怕的鬼,民间流传有“天上怕雷公,人间怕禁公,地下怕祖公”的说法。黎族人认为人死之后会变成鬼,他们凶恶贪婪,四处游荡,人遇到他们灵魂就会被勾走,轻则生病,重则死亡。因此,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如婚娶、丧葬、乔迁移居、驱邪安家、得子还愿、幼儿取名、体弱多病等,都要请道公念经做法事祭拜祖先鬼,以趋吉避凶、祈祥纳福。
    新房是新郎父母住过的两间旧房子,已经简单翻新。走进新房,对面墙上挂着新郎新娘的婚纱照,屋里摆放着一张新床,粉红色的蚊帐,华丽的床罩,床头放着液晶电视和音响,床边是一张梳妆台,紧接着墙角有一张大立柜。在西方村,几乎每家都有音响,唱歌跳舞是人们的爱好之一。新房里的东西是新郎家里添置的,没有给新娘礼金,新娘家里也没有陪送嫁妆。新郎父亲解释说,他们都已经长大,可以自己打工挣钱独立生活,所以就不给聘礼了。小孩子因为不会赚钱,所以办“儿童婚”要给新娘礼金。
     离婚:从自由走向规范
    离婚在黎语中称“ai tong”(音译为矮通)。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中,这里离婚现象比较普遍。如我们访问的18个对象中,有11个曾经离过婚。不过,在当地人的观念中,办过结婚典礼的小孩长大后悔婚没有结成夫妻称为“ai tong”;居家共同生活的夫妻分手也称为“ai tong”。这与我们所理解的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概念有所不同。
    在美孚黎的传统生活中,离婚是自由和普遍的,社会上对青年人的离婚再婚行为没有过多的限制与偏见。举办过婚礼的儿童长大后如果觉得对方不合适,可以提出离婚。但对于中年以上的夫妻来说,离婚情况很少发生。
    离婚现象普遍的原因,与其婚俗有很大关系。父母给孩子自小订婚,孩子长大后并不一定认可这门亲事,往往会另寻意中人。男女双方以个人情感为基础同居生活,父母对其成年子女的婚姻选择一般很少干涉。即使是结婚后的青年男女,其传统“不落夫家”的习俗也给男女双方结交异性提供了自由和空间。一般来说,这些离婚情况以没有子女的男女居多。
    另外,在美孚黎的习俗中,夫妻双方结婚后多年无子或者生子夭折,人们一般会认为是双方命不合,男女双方多会选择离婚,但这种情况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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