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秀团]云南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类型及特征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0:11:44 中国民俗学网 董秀团 参加讨论
[摘要]:从广义文学的层面来看,说唱文学可等同于说唱艺术,但说唱艺术并不能与曲艺划等号,云南民族的说唱艺术中就有很多形式不能划入曲艺的范畴。云南少数民族的说唱文学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体现出许多自己的特征。 [关键词]:说唱文学;吟诵型;表演型;仪式汉化 在以往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将说唱文学的概念与曲艺相等同。这实际上也就是将说唱文学与说唱艺术相等同,进而再将说唱艺术与曲艺相等同。笔者认为,说唱艺术与说唱文学之间有很多共同点,在一定层面上可以等同,但说唱艺术与曲艺之间的等号则值得商榷。 说唱艺术与说唱文学之间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按照传统的观点,说唱文学是说唱艺术赖以存在和表演的底本,说唱艺术是说唱文学从文本向活形态表演的转换。说唱艺术的侧重点在于“艺术”,自然所要强调的更多是表演层面的内容。说唱文学的侧重点在于“文学”,所强调的更多是文本层面的内容。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为文学的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书面的文本,除了书面文本,还有口头文本,除了文本,还应包括文本的展现和表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说唱文学也可以等同于说唱艺术。关于说唱艺术不完全等同于曲艺,笔者在其它文章中已做过论述,笔者同意曲艺是说唱中的一部分、说唱大于曲艺的观点。换句话来说,曲艺是说唱艺术,但说唱艺术中的一些形式却不一定属于曲艺的范畴。 那么,什么是说唱文学呢?叶德均先生于1952年率先提出了“讲唱文学”的概念,说唱文学和讲唱文学一字之差可以等同,但叶德均先生所说的讲唱文学指的是“用韵散两种文体交织而成的民族形式的叙事诗,……是由说的散文和唱的韵文两个主要部分构成。”笔者认为,叶德均先生所说的是较为成熟完备的说唱文学。事实上,说唱文学未必一定要由说的散文和唱的韵文组成,也有可能全部是韵文。而且“唱”也还包含了吟诵型的唱。所以,本文所说的说唱文学就是韵散两种形式交织而成有唱有说的文体,或是全部由韵文组成的可吟诵可演唱的文体。 对说唱文学的分类,划分的角度很多。划分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云南民族的说唱文学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与汉族地区高度发达、形态完备的曲艺形式有较大差别。因此,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的说唱文学,应该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同时,由于发展形态和阶段的特殊性,云南少数民族的说唱文学还体现出一些自身的特色。 云南少数民族说唱文学的类型 云南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就达到25个之多,这些少数民族很多都拥有自己的说唱文学。但从发展程度、具体表现等方面考察,这些说唱文学之间形式和内容也有很多不同。 1、以说唱者与人物的关系而言,可分为叙述型、代言型和扮演型。 叙述型的说唱文学,指的是说唱者与文本中人物的关系是分开的,说唱者以第三人称的形式进行叙述。云南少数民族的说唱有很多都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特别是与本民族民族神话史诗相关的说唱文学,大多属于此种类型。 上述的引文就是典型的以第三人称进行说唱的形式。在叙述型的说唱文学中,通常说唱者以第三人称的形式进行叙述,但也不乏叙述者有时根据叙述的需要以第一人称进行少量代言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下的代言与后文所述的纯粹的代言型说唱文学是有着很大区别的。代言型说唱中从一开始叙述者就以曲本中人物的角色、身份出现,直接进入代言的过程。而叙述型中夹杂的代言只是叙述者偶尔“跳进来”,代言的痕迹也并不十分明显,因而总体上我们仍将之归入叙述型说唱文学。如彝族《梅葛》中同样存在叙述中夹杂少量代言的情况: 说了很多,比了很多,兄妹在高山顶上滚石磨,哥在这山滚上扇,妹在那山滚下扇,滚到山箐底,上扇下扇合拢来。 你们两兄妹,要学石磨成一家。 人是人,磨是磨,我们兄妹俩,同胞父母生,怎能学磨成一家? 说了很多,比了很多,兄妹高山顶上滚筛子,兄妹高山顶上滚簸箕。滚到山箐底,筛子垒在簸箕上。 你们两兄妹,要学筛子簸箕成一家。 筛子是筛子,簸箕是簸箕,我们兄妹俩,同胞父母生,怎能学筛子簸箕成一家。 在这里,“你们两兄妹,要学石磨成一家。”就是直接叙述天神的话,实际是在叙述的过程中穿插的为天神代言的话。而其后紧接的“人是人,磨是磨,我们兄妹俩,同胞父母生,怎能学磨成一家?”则是直接为兄妹代言。但总体而言,上述引文中,叙述多于代言,其代言融于叙述之中,故仍可划归为叙述型说唱文学。 代言型的说唱文学,指的是说唱者与文本中人物的关系是交叉的,说唱者以文本中人物的身份出现,直接进行讲述。代言一词常见于戏曲艺术,指演员以剧中人物的身份直接进行对话和交流。说唱文学中的代言则稍有不同,不是剧中人物之间的直接对话,而是说唱者以剧中人物的身份与观众之间进行交流。说唱者是在为剧中人物代言,与观众之间构成我和你的关系。代言型的说唱文学又可分为一人多角的代言和一人一角的代言两种形式。在云南少数民族的说唱文学中,白族的大本曲就是典型的一人多角的代言型说唱文学。如大本曲《火烧磨房记》中的一段,说唱者就是先以乔氏的口吻进行说唱,然后又以乔氏的儿媳的身份进行说唱,说唱者以一人多角的形式完成对剧中人物的代言: 白:我乔氏是矣,见员外和季子到东庄去了,叫我好不喜欢。想我自从嫁到兰家之后,随娘带来兰季子…… 唱:员外季子到东庄,好东由得我砍张。(汉译:员外季子到东庄,家里由得我主张。) 我冈王氏叫欺应,(要叫她)尝点辣子汤。(汉译:我把王氏叫出来,要叫她尝点辣子汤。) 白:王氏,赶快出来。 介:来了,婆婆在上,儿媳见礼。 一人一角的代言型说唱更加接近于扮演型的说唱文学。如在大本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本曲剧,就是一人一角,分别为剧中人物代言。另外,大本曲艺人在实际的演唱中也进行过一人一角的尝试。 扮演型的说唱文学指的是说唱者与文本中人物的关系是合一的,即说唱者通过实际的扮演行为呈现人物角色,并用第一人称为其代言。事实上,这就是传统所谓的戏曲、戏剧,而且是有说有唱的戏曲、戏剧,从这个意义上说,说唱艺术的范围确实很广泛,甚至可以包括扮演型的戏曲、戏剧,但这样的戏曲或戏剧仍是以说唱作为基本特征的,不具备这一基本特点就不能称之为说唱艺术。如戏剧中有哑剧一类,以“演”为核心,不具备说唱这一基本要素,那么就不能算是扮演型的说唱艺术。在云南的少数民族中,扮演型的说唱艺术实际上就是指那些相对成熟的戏曲形式,如傣剧、彝剧、白剧、壮剧等,这些剧种均具备了说唱这一基本特点,同时又已经纳入了角色扮演的内容,因而属于扮演型说唱的范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