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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丹]“三言”异类婚故事研究——兼论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的关系(5)


    上表反映的模式可归纳如下:
    A 迷惑男子的女妖/女鬼与男子交好(形同夫妻)——女子形迹败露,被迫离开、被杀害或被镇压(共四则:崔衙内、小夫人、一窟鬼、白娘子)。
    B 妻子因夫而死,化为鬼魂——男子对爱情不忠贞——鬼妻复仇杀死丈夫,惩罚帮凶(共两则:杨思温、崔待诏)。
    C 相互倾心的未婚男女不能相好,女子死后变鬼——女鬼与男子交好———帮助男子脱厄/得妻,并离开了他(两则:闹樊楼、金明池)。
    D 因为某种机缘而成夫妻的男女——异类身份为丈夫带来好运或鸿图——异类因外在原因离开或终成仙(两则:郑节使、李公子)。
    以上几个类型的结局对于女性而言,多为悲剧,而男子中除了B型以死亡结局外,都均以无恙而告终,甚至出现D型的得福结局:因异界的夫/妻而自己得以成仙或仕途荣耀。
    根据近代现仍在流传的民间异类婚故事的母题和类型分析,民间故事中的异类婚故事的主要情节模式如下:
    喜剧型 (一) 人妖/鬼相爱,通过再生或复生等其他方式结为夫妻。(二) 人与妖相恋,得以成仙。
    悲剧型 (一) 与人相爱的女鬼/女妖遭到镇压,或者死亡。(二) 与人相爱的女神/鬼/妖因为某个原因不得不离开,有时妖/鬼会留下或带走孩子。
    以上模式的代表性文本有:《白蛇传》(喜剧型,这一类型有结为夫妻或双双成仙等多种版本,也有遭到镇压的版本);《张打鹌鹑李钓鱼》(喜剧型,人与龙女幸福生活);《田螺姑娘》(悲剧型,田螺姑娘受到歧视而离开);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112·与精怪的关系”(悲剧型,精怪被杀死或烧死);《十八岁的的儿子十七岁的妈》(悲剧型,相爱的女鬼育子后不得不离开,后投胎重做夫妻)。以“三言”异类婚故事为界,“三言”之前,异类婚故事在民间故事与作家文学中多属于“人妖/鬼殊途”的悲剧,至“三言”中的异类婚故事四种模式中的D型尚不明显,而到近现代民间故事中的异类婚恋故事已发展出四种模式。“三言”正处于异类婚恋故事模式多样化的转折时期,体现了通俗小说与民间故事模式互渗的一种状态。
    3.2 叙事节奏与叙事程式
    从以上所分析的情节模式的特征看来,“异类婚故事”在民间故事与作家文学中都有一定的叙述程式,即叙述学所称的叙述模式,对叙事模式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就会发现在看似相同的外壳下,有着更深层的叙事节奏,正如音乐的旋律往往有种一唱三叹的反复回环之美,这种叙事节奏主要体现在“三言”与民间文学中的异类婚故事都重视情节的重复,而且重复次数往往是“三”。这种对于“三次”的喜爱,是一种叙述方式的音乐美———富有节奏,愈唱愈高,在重复中无形中加强对于故事的感觉,最后达到高潮。运用“三次”受难、“三次”追随是“三言”异类婚故事推进故事发展,形成叙事节奏和高潮的常用手法,如《金明池》《小夫人》《崔待诏》《一窟鬼》《崔衙内》《白娘子》等均有此叙述节奏。下面以《白娘子》一文为例进行分析。
    冯梦龙对“白蛇传”的主要功劳在于他将“蛇女”故事在民间文学中的凶恶形象转为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初次写定了《白蛇传》较为完整的故事情节,增加了许多前代蛇女故事所没有的情节。冯文以白娘子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以白娘子的行动为主线,三次追随被发配的许宣,与许宣团聚,这样的情节叙写方式与民间故事中常用的三叠式的手法不谋而合。但这种三叠式手法除了在形式上与《西湖三塔记》中蛇妖多次要吃奚宣赞的“三次”追随有相似之处,与前代的白蛇故事有很大的差异,白娘子几次追随许宣不是为了要吃他,而是要与他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三”这个数字在民间故事中往往具有特殊的含义:以“三”来隐指次数之多,而“三次”则突出了白娘子要与许宣过正常的家庭生活的决心。“三叠式”是民间文学中常用的叙事手法,如“问活佛求好运”型故事中总是以三个问题为限,在“孔雀公主”型故事中,寻找妻子的丈夫总是要遇到三道难关,异类婚故事中常常出现女妖/鬼在追随男子回到家乡的途中要与自己的父亲或者道士斗三次法,还有许多其他故事类型中总是出现“三”这样的叙述程式。冯梦龙改编创作通俗小说运用了此手法,从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同样运用这种手法的,还有《小夫人》中小夫人多次送财物给张胜,又尾随张胜并与之同住;《崔待诏》中秀秀与崔宁的三次逃走,两次被抓;《崔衙内》三次被兔子精跟随最终得于同居等。这种程式能够较容易地在读者的阅读中制造出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悬念,一如音乐中不断回旋的音律,一波高于一波,让读者在阅读时始终处于一种紧张而刺激的状态,从而达到了一种抑扬回旋的效果,加强了故事情节的节奏感,进而产生美感。
    3.3 叙事技巧与寓言结构
    广义的民间故事是指“民众口头创作的所有散文体的叙事作品,包括神话、传说、幻想故事、生活故事、民间寓言、民间笑话等。”与民间故事相比,精英小说主要追求认识教育功能,通俗小说主要追求娱乐消遣功能,而传统的民间故事更有其特殊的实用功能。因此又可以说,所有的民间故事都是寓言,虽然民间寓言被定义为“由社会民众集体创作并流传的带有明显教训寓意、富有哲理、短小精悍的口头故事,是社会民众智慧、经验和知识的结晶。”民间故事传授知识、经验和教训,而“三言”中的异类婚故事从其叙事结构来看,其以训诫、教化为目的的叙事结构,与民间寓言有着直接的师承关系。
    “三言”是冯梦龙模拟话本进行的改编与创作,有着固定的模式:篇首诗/词——入话与头回——正文——篇尾的收束。篇首诗/词又称“言语”,诗词有的引用古人,有的自撰,一般由一个话题引出同类作品形成“诗串”,再婉转引出故事中的人物,或者引出某种体验,或者径直引出故事主旨。王昕分析篇首诗的使用情况时指出,其使用情况之一就是对叙事有直接帮助,“或概述大意、寓示主题、烘托气氛;或引出地点或人物,表明说书人的劝戒和评判”。入话与头回在“三言”异类婚故事中并不多,只有《金明池》与《李公子》两篇,由于“头回”具有故事性,又很短小,其故事性的劝诫主题与“正文”一般是一致的,如《金明池》中关于崔护的故事、《李公子》中除害得报的故事等。但“三言”的“篇尾”却无一例外全部采用的是“以诗为证”。胡士莹先生认为“本事结局是情节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本事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话本的煞尾却是附加的,往往缀以诗词或题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是连接在情节结局以后,直接由说话人(或作者)自己出场,总结全篇大旨,或对听众加以劝戒。主要是对人物形象及现实斗争作出评定,含有明确的目的性。”试看几则文本的诗评,可以发现,道德说教意味十分浓厚。如《崔待诏生死冤家》中的篇尾诗评:
    咸安王捺不下烈火性,郭排军禁不住闲磕牙。
    璩秀娘舍不得生眷属,崔待诏撇不脱鬼冤家。
    表达了作者创作的主旨:劝世人不要性急火大,更不要无事生非,多管闲事瞎饶舌,而真正的夫妻感情生死都是无法相隔的,不要以为死去即是结束。
    又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 更是以佛家的偈语表示作者的创作主旨:
    奉劝世人休爱色,爱色之人被色迷。
    心正自然邪不扰,身端怎有恶来欺。
    但看许宣因爱色,带累官司惹是非。
    不是老僧来救护,白蛇吞了不留些。
    这种对于女色的贬低与劝戒,是明显的道德说教。“三言”每一则异类婚故事都具有这种奉劝世人小心女色之类的寓意,与寓言的结构相似。
    寓言是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一支奇葩,篇幅短小,但表现手法多样,在思想情感的表达上符合中国理性的要求——微言大义,且符合中国儒家文化对于文学的要求——“文以载道”,文字构成的一切,都必须是有道德意义的。中国寓言的源头在先秦,之后是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直至现代。先秦时的寓言属“哲理类”,如《韩非子》《庄子》等百家散文中的寓言;唐宋时的寓言为“讽刺类”,如《艾子杂说》;元明清寓言大体属“诙谐类”。寓言以极强的生命力渗透到各种文学体裁中,如诗歌(以俄国寓言为代表)、故事(故事寓言)、小说(如清末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这种渗透的基础在于寓言的表现手法的多样性与结构的简约性。寓言以多样的表现手法如隐喻、象征、影射等充实简约的结构,据吴秋林分析,单一的“伊索式”寓言,指在故事结束后,接着就是一段教训话语点明题意的寓言。而我国先秦寓言的三种形式如以《守株待兔》这样的典型的寓言主人公结局型为先秦A式,《狗猛酒酸》解释结局型的先秦B式,《买椟还珠》的评语(议论)结局型的先秦C式。这三式中C式与“伊索式”是相近的,而冯梦龙“三言”中便是先讲述一段故事,然后在结尾以一段议论或一首诗、偈语进行道德的训诫结束,是中国式的“伊索式”寓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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