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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满族兴起时期的天兆天命观(4)


    (三)对天立誓
    满族兴起时期原始天灵信仰的标志,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誓”。一般大臣,官员效忠汗的誓言文书,都如前引例,一律拿到“堂子”去对天焚烧。
    不仅努尔哈赤时如此,直到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即位,改国号为清前,命诸贝勒立誓也是同样。如《满文旧档》载:是年12月28日,诸贝勒改各自的文书烧香跪下,读各自的文书后,烧了立誓。虽然文书是作为效忠皇上而立的,但其形式都是对天立誓,用天灵信仰来约束誓言的。其实,早在建“堂子”之前、之后便一直保留有对天立誓的古俗。如1613年,努尔哈赤命长子阿尔哈图门执政期间,长子有野心,曾强迫四个弟弟“不违抗长兄的话,什么话也不告诉汗”,并命令弟弟们“就在夜间对着星空立誓。”这种对天立誓正是最古老最朴素的天灵信仰形式之一。28
    更为典型的形式表现在满族兴起时与满洲内部各部,与汉族明王朝,与蒙古各部之间订立誓约的祭天形式。早在努尔哈赤称汗即位前,就曾与明王朝辽东地方官员就双方边境立誓互不侵犯。当时,为禁止汉人越境,挖银、采参、伐木、采松子、蘑菇、木耳,立了界碑,同时“杀白马立誓。”以后,宣布征明的所有文件书信,不断提到是尼堪人违背了“杀白马撒血”立的誓约。29
    建元天命后的历次军事盟约几乎都采用了对天立誓的形式,使原始信仰充满了政治色彩,使政治活动展示了浓厚的民俗性格。天命四年(1619年)11月朔,努尔哈赤致书蒙古喀尔喀五部贝勒共议双方共处之道时,立了誓词。约定“巳未年12月,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放上一碗烧酒,一碗肉,一碗土,一碗血,一碗白骨,以忠诚之言对天立誓。”这里明确指出杀白马是祭天,酒与肉是饷天供物,至于土、血、骨则是对违约的警告。即:如某方破坏和约誓言,就要“像这血一样出血,像这土一样被土埋葬,像这骨一样暴骨而亡。”但是如果“两国信守对天地立的誓言共处,天在眷顾,喝了这烧酒,吃了肉,两国执政诸贝勒,将增寿长命。愿子孙百世万年,两国象一国一样,过着太平生活。”于12月23日在孤树,满族五大臣与五部喀尔喀诸贝勒手书誓词,“对天地杀白马、黑牛,烧了誓词,立誓。”喀尔喀贝勒立誓时钟嫩贝勒未到,2月29日遣使又“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补行立誓。天命五年(1620年)6月,努尔哈赤以喀尔喀部巴哈达汉贝勒破坏誓言与明王朝有来往为由,再一次用前一年“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撒血立誓”问罪。后来,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二十二,对蒙古巴约特部来人就议亲事再次提及喀尔喀诸贝勒“违背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讨伐尼堪的誓言。”天命五年(1620年)8月22日,又以钟嫩贝勒杀使夺畜致信蒙古扎鲁特地方贝勒说:“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立誓说天高地厚,结果违背了说的话。”对此予以质问。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朔日,夺取辽东后,努尔哈赤重申自己信守与明朝订立誓约,再一次提及“珍惜道义,谋求友好相处,对天杀白马,撒血立誓。”
    天命十一年(1626年)六月初六,与蒙古科尔沁鄂巴台吉缔结友好时又对天杀白马,对地杀黑牛,立誓词。立誓时,在南面河岸的坛上杀白马黑牛,烧香,供献所有的肉,汗同鄂巴台吉三跪九叩。叩头完毕,宣读二誓词,使众人听了,然后烧掉。
    这种杀牲告天立誓的古俗,在当时除满族外,蒙古族中也有。据载:蒙古的宰赛贝勒因聘娶了女真叶赫部金台石贝勒的女儿,与早先给金台石贝勒女儿下过聘礼的努尔哈赤结仇。宰赛与明王朝就讨伐满洲对天立誓,宰赛曾“咔喳地砍了活白牛的腰,在马上用他的手对天撒牛血”。到了天命六年(1621年)八月初九酉刻,努尔哈赤释放被捕的宰赛时,相互结好,“宰赛杀一白马”后金“杀一白马”立誓。这里杀马以供天享,杀牛以供地享,源于北方骑马民族游牧、狩猎民原始信仰的牺牲,至于“白马”与“黑牛”之分,是标志天为其阳,为光明,地为阴,为黑暗。砍白牛也取其色象征天,古俗杀纯色牲为“牺”。
    满族兴起时所沿袭的天灵信仰的古俗,如前所述,到皇太极执政时便逐步改制,向汉族文化过渡,严格限制杀牛马祭天了。如天聪九年(1635年)4月28日满洲与蒙古察哈尔额尔克孔古尔结盟时,只有“对天叩头”、“对天立誓”记载。皇太极1636年改后金为清时,也择吉祭告天地,当时定例一改“旧例用生太牢祀天,以祭肉分给众官,令各携至家,熟而享之”的传统礼仪,命令“祭天用太牢熟荐”“祭毕,即于上帝神位前分享,乃为洁诚。”可见,越来越承袭汉族帝王的礼部旧制,与满族兴起初期原始状态的信仰习俗脱离。
    满族崛起时期的天灵观,从“兆”、“祭”、“誓”等各种形式中充分展示出了它的原始性格。17世纪上半叶的满族信仰显然保留了本族固有的骑马、狩猎民族文化特色。天灵信仰在这个时期的不断扩张,对满族的发展产生了以下三种影响:
    一、天灵信仰观念的多样性发展了满族宗教观的多重性;天灵信仰来自万物有灵观念,泛灵论思想由于没有一个人为宗教主宰神的信仰和宗教教义的支配作用,很容易与多神教的偶像崇拜实行融合。这就自然促进了满族向佛教(包括喇嘛教)道教信仰的发展,满族的信如来、观音,甚至崇信“关圣帝君”和后来的“八仙”以及多种精灵(如灶神、张仙、财神、喜神及貂神等)都是。满族对“兆”的信仰虽然以“天兆”为主要内容,但是也由于泛灵观支配,对动物兆,植物兆,人体兆,事物兆等也存在广泛信仰,甚至对各种占卜、巫咒也加以笃信,构成了复杂的多重性信仰。满族统治者入关前后兴建佛寺佛塔,发展宗教事业的许多事实除政治需要外,确有信仰上的需要。
    二、天灵信仰观念的功利性发展了满族天命观的政治性。满族兴起时期对天的信仰几乎都密切地联系着满族在军事、政治上的急速发展,充满了顺应“天时”、“天意”;遵循“天理”、“天道”;祈求“天助”,“天佑”等满族生活共同体的功利目的。因此,在政权建设过程中必然由明确的天命观所支配。努尔哈赤建元“天命”,皇太极改元“天聪”,把最早定都的京城,尊称为“天佑兴京”,“天佑盛京”以致后来又称盛京沈阳为“奉天”等等,都是典型的标志。满族兴起时期产生的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说(即老汗王传说)与早期产生的布库里雍顺传说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后者充满了母系社会时期的原始天灵观,而前者却可以明显地看出从天灵信仰已经发展成为强烈的政治上的天命观了。像传说中汗王脚心有七颗红痣的人体兆,予示帝王之象,正是这种天命观的集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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