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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中芬民间文学联合考察之得失——中芬民间文学联合考察暨学术交流总结(1986年6月)(2)


    学术研讨会由两国三方的代表轮流主持。主持人是:芬兰方面的劳里•航柯、玛尔蒂•尤诺纳赫;中国民研会方面的贾芝、刘锡诚;广西民研会方面的武剑青、兰鸿恩。会议采用国际会议通用的办法,宣读论文的时间每人限定20分钟。自由讨论时,参加会议的一些青年学者踊跃发言,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见解。通过自由讨论,增长了见识,锻炼了才干。
    大会由贾芝致开幕词,劳里•航柯致闭幕词。丘行代表广西文联致辞,刘锡诚报告筹备经过,宣读中国文联的贺电和中国民研会主席钟敬文的贺信。
    会议工作语言为汉语、芬兰语和英语。会议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印刷。
    闭幕后,由广西文联组织广西美协书画家郭龄、帅立志等当场作画、题字赠送国内外与会人士。
    三、三江实地考察情况
    4月7日,参加考察的考察队队员乘车取道柳州赴三江侗族自治县进行民间文学联合考察。8日下午抵达三江县所在地古宜镇。在考察队员必经之路——县委招待所前马路上,当地干部群众采用侗族传统的迎客方式,架起拦路凳,唱起拦路歌。乌丙安教授用蒙古格调对歌,劳里•航柯教授等饮侗家姑娘敬上的米干酒。这时,芦笙高奏、乐鼓齐鸣,8个侗家后生跳起芦笙舞,为考察队员开路。考察队下榻在县委招待所。
    联合考察队由来自全国各地的37名中青年民间文学学者和5名芬兰学者组成。中国方面考察队员分3个组分别到林溪点(皇朝寨、岩寨)、马安点(马安村、冠洞村)和八江点(八斗小、八斗大、八江村)进行田野考察。林溪点考察组组长是乌丙安(辽宁大学教授)、杨通山(三江县文联主席);马安点考察组组长是祁连休(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民间室主任、副研究员)、马名超(黑龙江师大副教授);八江点考察组组长是兰鸿恩(中国民研会副主席、广西民研会副主席)、张振犁(河南大学教授)。以劳里•航柯教授为首的芬兰学者5人、贾芝先生、中国民研会两名青年学者和两名翻译为第4组,该组没设具体考察点,而是根据考察计划,在三个考察点范围内安排考察项目、流动考察。
    此次民间文学考察是一次科学考察。这次考察与过去的历次考察不同的地方,除了参加者来自两个操不同语言的国家的学者外,最大特点是采用比较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录相、录音、摄影)和科学方法,记录活在群众口头的民间文学作品,观察研究民间文学作品在群众中活的形态和讲述人在讲述中的作用、特点,探讨民俗、风情、文化传统对民间文学的形成、变化的影响,研究侗族传承与现代文明、与其它民族的传承的交融现象,等等,从而研究民间文学的规律与特点。根据县文化宣传部门提供的170名左右的有一定知名度的故事手和歌手名单,各考察组的队员们在考察过程中又不局限于此,而是扩大线索有新的发现。诸如在调查歌手传承路线时,发现了不少未在县文化部门提供的歌手名单中的歌手,在调查故事的传承路线时,发现了“故事之家”,同时,也发现某些故事手并非民间故事讲述者,而是民间说书人。考察中,一些队员深入到村民中间,对鼓楼、风雨桥、木楼等建筑在修建、使用上的民俗现象作了大量有价值的调查。一些队员注意到歌手演唱“多耶”、弹“琵琶歌”时的手抄汉字记侗音的歌本,并对其来龙去脉作了调查,并摄有照片资料。一些队员根据侗家爱歌、爱讲故事的特点,对整个寨子乃至乡的文化背景作了深入的调查,发现了一些值得研究的文化现象,诸如:转世观念、鬼魂观念、文化断裂现象、机智人物故事中阶级对立不明显的情况,及鼓楼的文化地位问题等等。一些队员对侗族古老的“款词”做了详细的采录工作,并就它的传承及影响进行了较深入的调查。
    除了点上的考察外,考察队员还在“三月三”花炮节那天晚上,采访了居住在古宜镇附近两个乡的“六甲人”(尚未被确认为民族)歌手十余名,录制了他(她)们的高亢而抒情的民歌。4月14日,在县委党校校舍,对来自榕江河等地区的歌手及故事手进行了考察采录。这使考察队员对林溪、八江、榕江河及“六甲人”情歌的不同特点有了新认识;同时发现了在三江县境内一些民间故事的变异现象。
    此次考察,中国民研会共收藏考察队录制的磁带150盘。根据三江县10余位翻译同志所言,磁带中85%以上都是他们未曾采录整理过的,因而是一批很有价值的资料。这批资料将成为侗族民间文学的第一批科学资料。这一批科学资料将分别复制成3套:一套保存中央档案部门(目前是中国民研会);一套保存在自治区民研会;一套保存在三江县文化馆的资料档案部门。磁带由中国民研会统一编号,供全国研究侗族民间文学的人员使用。这3套资料的保存方式,将为初步形成中央与地方民间文学资料档案的网络提供借鉴。
    此次考察中所获摄影资料,按考察队规定,拍摄者向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提供样片一套,由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永久收藏,并供展览和编书之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统一编号,底片可异地保管。凡自愿将所摄底片交中国民研会者,由中国民研会编号;凡不愿交中国民研会保管而愿意交本人所在单位或地方分会保管者,由中国民研会统一编号,标明底片保管单位及地点,中国民研会有权随时调用。
    根据中芬三方代表签定的《协议书》规定,“此次考察中所获得的文字资料、调查报告和照片,由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和广西民间文学研究会负责编选出版科学版本”;“中芬互相提供此次考察中各自录音磁带的目录及保管地点。中芬双方相互提供此次考察中所录制的录音磁带和拍摄的照片的目录及部分样品”。
    此次考察中三方均拍摄了三江侗族民间文学的讲述情况、民俗、风情以及考察队的活动情况,这些材料是中国民间文艺学史的重要资料,将加以制作,妥善保管,供研究和宣传之用。根据中芬三方代表签署的《协议书》规定,三方拍摄的原始录相资料(指未经剪辑的录相),一律复制三份,互相交换。“芬方将制作一部三江民间文学的录相片无偿赠送给三江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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