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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也]民国时期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2)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动员全民抗战、稳定地方秩序、促进民众团结、增强抗战力量,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38年5月发出密电:“查西南各省边区,汉夷杂处,自古多事。明清以来苗变层见叠出,考厥原因实由于当时政府忽略宣导,边官措施失当,坐令民族间之情感隔膜,有以致之,值此全面抗战期间,所有地方秩序之稳定、民力之团结,在在俱关重要。对于苗夷等族亟应因势利导,予以组织训练……籍以增强抗战力量。本部现拟编订宣抚苗夷方案,惟恐不明情形,将来实施困难,特制定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式,先事调查,俾资参考……转饬所属苗夷等族聚居各县,从速调查填报汇转以重要政。”同时,内政部还下发了《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要求西南各省对所属各民族情况迅速调查上报。《西南边区民族调查表》包括民族种类、居住区域、人口数目(男、女)、壮丁数目、生活习惯、过去开化、工作情形等项内容。贵州省民政厅于1938年6月下发密令,要求10日内“依表列各项,逐一详查填列”,由于是限时填报,贵州省有48个县报送了调查表。
    核对少数民族人口
    1947年7月,国民政府内政部给贵州省政府发出指令,要求根据“边疆少数民族所在之省县应以各该民族人口之比例确定其实行选举之省县参议员名额”的规定,上报贵州省少数民族的详细数字,并随电发送了《某某省少数民族人口数调查表》,要贵州省立即查清少数民族人口并迅速填报。《某某省少数民族人口数调查表》包括县(市)、少数民族名称、人口数、合计、全县(市)人口数、少数民族占全县(市)人口百分比、备考等项内容。
    国民政府内政部还进行了“边地土著人口调查”。在内政部下发的公函中有这样的文字:“扶植国内各少数民族之繁荣发展,为中央一贯政策。本部兹为明了各边地土著民族之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及经济生活状况,俾供施政参考起见,经拟订省县各边地土著民族人口调查表式’一种……连同填表须知一份,函请查照转饬各土著民族住居县份遵照查填,并希于文到一个月内汇送过部,以便办理。”
    《省县各边地土著民族人口调查表》包括:宗族别、居住区域、人口数(合计、男、女)、壮丁数、各民族特质异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经济生活、教育程度、语言文字)及备注等内容。填表须知标准:本表填写以各县土著民族人口为限,凡无土著民族居住县份即不填报,但须由省政府汇案说明;“宗族别”栏应分别填注各族类别名称,应详细记载;“居住区域”栏应填注前项民族居住之县、乡、保或村街;“人口数”栏应填注各该民族之男女数及合计数;“壮丁数”栏填注各该民族自18岁至45岁之男丁数;“各民族特质异同”栏应将各民族之衣食住行婚丧礼教以及语言知识职业等详细填写或作比较;调查年月必须填入,以便分期统计比较。
    对于边疆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的调查,贵州省民政厅对各县市政府、雷山设治局下发命令,要求“于文到十日内分别详填二份具报,以凭汇转”。按照要求,望谟、修文、盘县、纳雍、安龙、剑河、平坝、赫章、关岭、大定、铜仁、锦屏、榕江、镇宁、松桃、炉山、镇远等县上报了调查表。这次调查从1947年9月开始到1948年2月结束。
    了解少数民族生活状况
    1947年8月,国民政府内政部要求对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进行调查。“查我国幅员辽阔,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情形复杂,多未能切实依法举办户口查记,以致此项户口数字恒付阙,本部为明了上项人口状况以便汇编全国户口统计起见,特制定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式……希于文到一月内依式查填专案报部”,并附送《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一份。《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状况调查表》包括族名、人数(共计数和男、女数)、分布地区、生活习惯、语文(语言和文字)、宗教、备考等项内容。
    贵州省民政厅根据内政部的指令,要求“本省各地其人民生活习惯特殊者亟应分别照表查填,于文到十日内依式查填具报”。贵州省锦屏、赫章、大定、龙里、贵阳、平坝、兴仁、罗甸、修文、普安、息烽、关岭、纳雍、安龙、铜仁、榕江、镇宁、松桃、雷山设治局、炉山、三穗、黎平、镇远、三都、威宁等县上报了调查表。但直到1948年5月,贵州省都没有将收集到的调查表上报到内政部。于是内政部再次发电,“前经本部制订表式,于三十六年(民国36年,即1947年)八月十六日以人二字第271号代电送请查照办理在案,兹以为时已久,贵省辖境内有无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迄今未准查复用,再电请查案核办……”贵州省民政厅在给国民政府内政部的回电中说:“本省边疆民族生活习惯近年多已同化,能习汉语文字,相互通婚,故仅据少数县份调查填报。准电前由,相应将已报之锦屏等28县、市、局(设治局)边疆民族及内地生活习惯特殊国民调查表汇订成册,随电送请查照为荷。”
    1948年8月,重庆绥靖公署“为明了川康滇黔边区各民族人口、生活、教育、经济、出产等情形起见,特制定调查表式一种……希于文到三个月内查填具报”,同时下发了《边区各民族生活状况调查表》,令川康滇黔各省进行调查。《边区各民族生活状况调查表》的内容有族别、人口(男女)、面积、教育程度(小学、中学、专科)、经济状况(主副食物、通货情况、特产物资、输入主要物资)、武力概况(枪种、弹药)、归化程度等。贵州省民政厅将调查表转发给贵阳市、各县、雷山设治局,要求他们“遵照于文到一个月内依式查填具二份呈报,以凭汇转”,贵州全省都进行了填报。
    由于时代的局限,国民政府组织的贵州少数民族调查存在着很多不足,如对少数民族称谓的不科学,带有强烈的民族歧视色彩;调查者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多依靠地方官员进行;办事效率低下,调查拖延的时间很长,而且这些调查资料大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整理和利用,实际运用效果不明显。尽管如此,这些调查还是在贵州民族史研究乃至中国民族学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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