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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李霞著《娘家与婆家》序(3)


    第四,李霞的村落妇女研究,其对基于情感、以情感为导向和归宿的女性亲属关系实践——包括妇女对“子宫家庭”的追求、对娘家的眷恋等——的重视和描述,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对中国农村妇女生活状态的理解,这一点也堪称是本书的重要特征和贡献。
    妇女的亲属关系实践,并不单纯地只是基于理性的判断或功利性的利害而展开,它同时也是基于人类情感的颇为自然的需求。以往的亲属关系和亲属制度研究较多地专注于制度层面,而不大关注情感问题。事实上很多学术著述均有轻视人类情感的倾向,大多倾向于把当事人描述为一切行为都是基于理性、权力和义务等的“经济人”或“法权人”。李霞这部著作从时间的基轴考察了妇女亲属关系的感情层面,并对此有生动的概括。嫁娶婚和从夫居使得汉人社会的妇女一般都以结婚为契机而必须经历生活空间、身体、劳动以及集团归属的转移或转换。妇女经营小家庭和建构个人亲属关系的实践活动,往往伴随着女性人生历程的不同阶段而不断地有所调整,她们总是尽力去维系、追求、发展和巩固自己经营的个人亲属关系网络,并尤其重视和娘家的情感。情感是家庭和妇女亲属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及动力之一,妇女也是家庭及亲属情感最主要的维系者。但妇女的人生及情感归宿,通常难以回避地存在着一个由亲近“娘家”逐渐转向于认同“本宗”(夫家、婆家)的“移情”过程。在她的“子宫家庭”建立的初期,娘家亲戚就是最天然的关系资源与情感依托;而“子为母之党”,妇女经常携孩子回娘家(对于孩子而言,则是“外家”),并在相当程度上能够影响子女一个较长时段的情感取向;不过,伴随着子女的成长,他们自然会有情感的“转向”,逐渐会对“本宗”和“外家”形成新的认知和认同,母亲对子女的此类本宗情感终归是必须予以承认的。与此同时,伴随着子女的出生和成长,往往就是通过“从儿称”的方式,使得她在夫家亲属体系、进而在宗社之内和村邻之间均可获得稳固的身份;当她因为儿子结婚而熬成为“婆婆”或因为闺女出嫁成为女儿牵挂的“娘家妈”时,已婚妇女自身的身份、认同和情感归属,就会逐渐而又明确地发生转变。她的身份除了“婆婆”、“娘家妈”之外,还有“岳母”、甚至“祖母”和“外婆”等,她的情感也会逐渐地“归”宿于自己以前多少有所忌避的“婆家”,但此时,公婆多半已经过世,她因为母亲和祖母的身份而不会再有多少困扰。促使她逐渐淡化对“娘家”的情感和归属感以及缓慢地“移情”夫家本宗的原因,经常还有来自“娘家”也必然发生的各种变化,诸如娘家父母的过世、娘家兄弟的结婚和分家、娘家兄弟媳妇的“他人化”态度等,但终其一生,妇女大都保持着有关娘家深厚的情感记忆。
    妇女和娘家之间的情感纽带,不仅表现为出嫁女子对娘家的眷顾,更有娘家对出嫁女子的牵挂。中国各地民俗里有很多涉及出嫁女儿“回娘家”的乡土传统,诸如在婚礼过后的“回门”、春节大年初二的回娘家拜年、每逢年节岁时接出嫁女儿回娘家的习俗等,可知各地的乡俗普遍地均有此类顾及女性情感的设计。女子出嫁前在娘家生活所培养的感情,自然会延续到婚后很多年。由于不能马上适应婆家的生活,往往需要时不时地回娘家休养,或频繁地在婆家和娘家之间来回走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形成双栖轮住的生活方式。老北京旧时的农历“二月二”,各种民俗活动中有一项就是接出嫁的“姑奶奶”回娘家,民谣俗语云:“二月二,接宝贝儿,接不来,掉眼泪儿”,说的就是娘家亲人对出嫁女子的牵挂。与在宗法礼制及仪式等层面多少被婆家有所束缚形成对照的是,乡间民俗却同时安排了让已婚妇女回娘家的各种惯例,从而使出嫁女子的情感得以舒展以帮助她们平衡或缓解来自婆家及父系亲属制度的压抑。此外,像春节大年初二,携丈夫、孩子给娘家父母拜年;清明节,女儿给娘家祖先送纸祭祖;中秋节,女儿给娘家送月饼等等,乡土社会的走亲戚和礼物馈赠活动,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儿女亲家”之间。所有这些馈赠和相互走动,均深切体现了娘家和出嫁女儿之间的互相牵挂与惦念;而且,也正是为了使“儿女亲家”之间的此类互动得以随时进行及可以持久地存续,中国各地农村的“通婚圈”基本上都是以当日可以往返的距离为半径的,这可以说是乡土地域社会得以成立的基础之一。
    最后,我觉得还有必要特别指出,“娘家-婆家”这一对范畴有着非常丰富的妇女亲属关系之实践的内涵,不应该被简单地归结为“男方”和“女方”或嫁女的一方(Wife-givers)和娶妻的一方(Wife-takers),严格说来,它应该是在新娘子-小媳妇成为亲属关系中的当事人(ego)之后才得以成立的。这一组在民众日常生活中颇有涵盖力的“民俗用语”,经过像李霞博士这样的“发现”和阐释,完全有可能脱颖而出地成为能够被用来说明或揭示中国民众社会生活某些重要侧面的学术性概念。中国南北各地民间有不少对“娘家”和“婆家”的方言称谓,诸如西南官话里的“娘屋人”(成都)、“娘屋头”(成都)、“娘屋里”(武汉),福建方言里的“娘老厝”(福建光泽)、“后头厝”(台湾南部),河南方言里的“婆子家”等等,如果说这些都是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民俗语汇,那么,李霞所提示的“娘家-婆家”这一对完全可以超越地域性的范畴,就应该和“人情”、“关系”、“面子”、“生熟”、“阴阳”等概念一样,而能够成为今后我们理解汉人社会时所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学术用语。“娘家-婆家”这一对范畴,在几乎所有的中国妇女看来,均是理所当然和心领神会的;同时对于她们而言,这也是最普遍、最根本、最有概括性和最富有内涵的妇女亲属关系的称谓及分类。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它熟视无睹的局面,只是在女性视角被李霞导入她的人类学田野研究之后才被突破,这确乎是非常发人深思的。
    李霞对“娘家-婆家”的研究,或者说她通过运用“娘家-婆家”这一分析框架对妇女亲属关系及其实践活动之人生意义的探讨,乃是很重大的学术贡献。李霞实际上成功地揭示了汉人社会生活里最具有常识性的一部分结构与事实,并由此解释了很多与之相关、虽然寻常可见却也不乏重要性的社会文化事象,例如,为什么在中国各地的民俗语汇中往往会有大量强调母方亲属(或外家)之重要性的熟语、谣谚,为何在中国各类民间口承文学中,经常会表现出婆媳矛盾、姑嫂矛盾、分家纠纷之类的题材等等。虽然中国现已延续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已导致城市里出现了大面积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而也使男性中心的娶嫁婚及从夫居的生活形态发生了一些变化,妇女感受到来自婆媳纠葛的压力小多了,但即便如此,“娘家-婆家”的基本生活图式依然没有失效,独生子女夫妻之所以年复一年地会有在“婆家”还是在“娘家”过年、吃团圆饭的困扰,似乎正好可以说明“娘家-婆家”的妇女亲属关系逻辑依然在发挥着作用。
    我认识李霞,是在1998年12月于北京召开的中国民俗学会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后来,她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攻读社会人类学专业的博士课程。李霞的博士学位论文,从讨论题目到确定研究思路,再到田野调查和具体的写作,我都有机会和她经常地讨论、切磋,真可谓教学相长,这同时促使我也逐渐地开始思考一些和她的这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问题。李霞对学术研究非常认真、严谨和执着,她的博士论文在2002年6月1日答辩时获得了人类学同行们的高度评价。自那以来,她把博士论文改了又改,一晃八年过去了。今天,这部专著终于得以出版,它绝非急功近利、轻薄肤浅之作,而是十年磨一剑。我相信,这部读来令人感到亲切、温暖而又深邃和聪慧的著作,一定会受到学术界及广大读者的认可和欣赏。
    2009年7月3日
    写毕于爱知大学丰桥研究室
    [1]李霞著《娘家与婆家——华北农村妇女的生活空间和后台权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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