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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廷广]“文化形态史观”的本质是人──读汤因比《历史研究》(2)


    人格力量促动文明成长
    挑战应战说认为,人的自决能力和宗教史观仅仅是接触到了汤因比思想体系的表层意思。要触及其深层的实质,还必须探讨汤因比的“生命冲动”、“人格”等概念。汤因比认为人类得以战胜一个又一个挑战缘于人本身的人格力量。“如果文明不断生长,仅有一次从动荡到平衡的有限运动是不够的。要把这种运动转变成周而复始的节律,必须有一种‘生命冲动’(柏格森的术语),以便将挑战的对象再度从平衡状态推入动荡之中,再次面对新的挑战,再度刺激它以一种新的平衡状态结束动荡继而做出新的应战,如此交替,不断前进,以致无穷。”汤因比使用了“人格”这一术语来标志生命冲动。“人格”是少数创造者的灵魂,具有创造性、超人性和神秘性,代表了最高的生命力,是创造新人种,改变文明社会精神面貌的力量,推动文明的成长。“正因为这样,文明社会的生长过程就必须有一种生命冲动,文明的生长实质上就是一种生命力。”
    这样汤因比把文明发展的终极原因归结到了人类的生命冲动,人的本能,最终与主张把人的精神、意志、动机、本能等视为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因素的人本主义殊途同归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汤因比的“文化形态史观”可以称之为人本史观。一切文明的发展史都证明正是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完成了文明之间的新陈代谢。然而,把人的精神、本能、动机、意志视为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原因,看不到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而且把这种人的活动仅仅归结于少数超人的活动,对广大群众创作历史的作用视而不见,是不可能发现历史发展的真正规律的,这是一切人本主义者的根本缺陷。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46 期 6 版“历史学”文章之一。
    (作者单位:大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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