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立璠]回答一种责难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45 从田野到书斋——陶立璠 陶立璠 参加讨论
[编者按]这是一篇立此存照的旧文,发表在上海《文汇报》的读书周刊上,恕我记不清是哪一期了。 1999年7月21日的《中华读书报》第14版发表了陈真文先生的书评《新中国为什么没有民俗学理论?》,对由钟敬文先生主编的《民俗学概论》提出种种责难,在中国民俗学界引起强烈反响。究竟如何评价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民俗学发展的趋势和理论建树,是每一个中国民俗学者所思考的问题。当时纸质媒体发表了一些争鸣文章,这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民俗》网上。现在传上我的个人空间,只是留下一些记忆而已,别无它意。 1999年7月21日《中华读书报》第14版“书评广场·观点”栏发表了陈真文(化名)先生的一篇书评《新中国为什么没有民俗学理论?》(以下简称陈文),该文对钟敬文教授主编的,新近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民俗学概论》(以下简称《概论》)提出种种责难,读后不禁愕然。因为从文章的标题看,作者以设问的方式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新中国为什么没有民俗学理论?这样就将《民俗学概论》的出版,从理论上全面否定了。本人是该书的作者这一,对钟敬文先生主编这部著作的过程十分了解。且陈文对我写的部分的内容采取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方式,加以曲解和指责,所以我有义务指出陈文提出的许多幼稚的观点和武断行为。 一、关于文章的标题 陈文本是一篇书评。《民俗学概论》出版之后,任何一位读者都有发表评论指出得失的权利,但陈文却采用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文章标题《新中国为什么没有民俗学理论?》此话真不知从何说起,难道钟敬文先生历八年之久主编的这部《民俗学概论》著作,不是新中国的民俗学理论著作吗?何况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民俗学的长足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其理论上的建树正是体现在这部《民俗学概论》之中。书中所涉及的民俗事象全部是中国各民族的,理论的概括是在吸收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之后得出的。陈文一方面指责这部《概论》“观点陈旧,并且都是外国的”,另一方面方面又嫌对外国的理论引述不够,说《概论》“对‘文化模式’理论、文化相对论等新的理论方法更视而不见”,正是在这里作者透出自己的目的,那就是文章中说的“更不用说《新华文摘》1997年第一期上中国学者的文章对“文化相对论”的批评了。”难道对“文化相对论”的批评就是新中国的民俗学理论吗?换句话说就因为《概论》的第16章“主要民俗学流派及其方法”一章中,没有介绍段宝林先生对“文化相对论”的批评,新中国就没有民俗学理论了?就是“抱虚无主义的空白态度”?可见文章的作者是在作标题之外的文章。 二、关于把青年引入正路的问题 陈文多处提到“应该把青年引入正路”的问题,文章说“《民俗学概论》理应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理论体系,研究和掌握民俗发展规律的任务,可是在书中这两点一个也没有提出,这种指导思想会把青年人引向何方?值得很好考虑。”这使我们犯了糊涂。《民俗学概论》顾名思义是讲民俗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它是一部民俗学的入门著作,目的在于使民俗学爱好者掌握民俗学的知识、理论和方法,全书是给读者一种知识结构,没有任何引导青年人走邪路的嫌疑。难道陈真文先生连什么是民俗学都不懂吗?《民俗学概论》是学术著作,不是供青年人阅读的政治、思想、道德读物,连这样浅显的概念、界限都闹不清,还煞有介事地指责别人。陈文最后说“虽然外国的民俗学压根儿没有明确提出掌握民俗发展规律以移风易俗的任务,但外国人没提过我们就不能提出吗?我们中国人难道没有进行创造的权利和任务吗?”这些话真有点胡搅蛮缠,不讲道理。如果把中国民俗学的创新限制在“移风易俗”上,不然就有“把青年人引向何方”的嫌疑,那真是中国民俗学的悲哀? 三、关于民间故事的类型研究 陈文说:“此书21页谈到民间故事类型研究,说同一作品在各地的变异‘形成民间故事的不同类型’,这是对类型的误解,是不应有的常识性错误。因为‘异文’并不等于‘类型’。”首先在《概论》一书中主要讲“民俗的类型性(或模式性)”,在谈到民俗文化的类型性时,是这样表述的:“由于民俗文化是靠集体创造、流传,加之流传中的不断扩布和变异,不易形成一个个性化的符号系统。这就决定了民俗的传递,主要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即众多传承因素汇合成一个民俗文化丛作类型传递。”讲到民间文学时指出,“民间文学的作者大都是无名氏,受传者又可以随时参与作品的修改和再创作,这样原作品的简单情节,在经历了不同时代,不同传承者之后,便像滚雪球一样,变得越来越丰满,而且出现了同一作品在不同民族和地域流传时,情节上所产生的变异,从而形成民间故事的不同类型。”这里所说的变异,是指民间故事在流传时的变化,即基本情节保留,次要情节产生了变化(或增或删)。也即是故事情节的大同小异。变异并不是专指“异文”,当然更不能指代“类型”,这也是常识。在这里陈文偷换概念,将“变异”置换为“异文”,无中生有的来了一句“异文并不等于类型”,究竟谁在犯了“不应有的常识性错误”?至于陈文指责,在讲到民俗的类型性时为什么只介绍德国学者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却对批评此书而出新的美籍华人丁乃通的重要著作不置一词。这又是怎么一回事?”真没想到写文章引不引别人的著作也成了一条罪状,还要追问“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坦率地告诉读者,在这里陈文的作者有难言之隐。因为丁著恰恰是化名为陈真文的作者的校译成果。 学术批评应该实事求是,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民俗学的发展是突飞猛进的,的确度过了它的黄金时期,无论是基础理论研究,还是专题研究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田野调查成果累累,民俗学专门人才的培养已有了专门的阵地。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体系,在中国民俗学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钟敬文先生还提出建立民俗学中国学派的问题,所以无论如何也不应提出“新中国为什么没有民俗学理论”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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