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民族学 > 社会文化 >

[梁锺承]韩国的文化保护政策:无形文化财与它的持有者(2)


    在表演艺术中所展现的无形文化遗产,属于以事件为中心或以表演为中心的民俗范围。表演中社会或个人之间的互动是一个交流过程,通过个人或集体日常生活中的履行,这种互动产生或再生为文化。这种交流过程在历史上、文化上,以各种方式被实践着――不同文化与历史背景下的民俗表演过程还会存在差异,这显然是出于人们对这种交流模式、功能及涵义的不同阐释,当然,表演时间、地点及文化机制的不同,也是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在考察“制度化”了的民俗表演及其艺人时,对其模式、功能及涵义的阐释,会依据不同的讲解者和表演活动而呈现差异,这正是本文关注的重点。然而,根据表演理论所遵循的原则,所有文化交流都是由个人和群体在社会中形成,它根植于社会关系之中,并产生于社会生活的指引之下。我们在研究韩国民间表演艺术时,必须从这样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一,民俗表演本身具有怎样的社会影响力?二,社会又是如何影响着民俗表演?仅就受到《文化财保护法》保护的对象而言,要想分析出它们所呈现出的艺术特色,就要考虑这样两个问题:一,它本来是个什么样子?二是在《文化财保护法》“保护”下,它又成为了一个什么样子?
    众所周知,意识形态和政治政策常常会影响到民俗,有时它们甚至会刻意地运用各种手段使民俗“制度化”。政治与民俗的互动――特别是在表演(display)、展览(exhibition)、展示(presentation)和再现(representation)等领域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便使人对这类民俗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因为它们的表演语境已经被人为地改变了。当关乎民俗的意识形态出于政治的需要而期望重塑民俗、使之变得更具可操作性时,民俗语境的原生状态也就被政治家的期望彻底破坏了。他们将对民俗事象必须进行行政管理的想法,强加给了公众,强加给了艺人,并在强制状态下指导民俗功能、涵义与模式的运行,表演成为了他们的宣教工具。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就有很多出于政治意图而对民俗进行意识形态方面改造的例子。二十世纪中期,中国的一些学者就曾与决策者一道,运用国内的民间传说故事来强化、响应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在芬兰,当时的领导人也利用《卡勒瓦拉》这一民族史诗来开展其政治宣传。在引导民俗以迎合执政者的需要这个方面,两者是完全相同的。
    为迎合某一特定的意识形态,民间故事等口头表演,常常被引用到英雄事迹或传说中。在纳粹德国,国家社会党人就是利用民间传说故事使其政策合法化,这种做法既使他们的统治受益匪浅,也使他们遭受到了应有的报应。一个政府为使其政策合法化,或是需要强化其统治权时,也常常会调用各种文艺表演,如各种节庆活动、各种大型展示会、展览会以及各种公众展演。公众性的展演似乎是由政府或某机构出于展演本身的需要而举办的,但尽管如此,展演本身也是为了展示或强化某政体的力量。对于大权在握的展演机构而言,全国的或是国际性的节日,都是向国内观众,甚至国际观众展现传统文化的大好时机。无论是纳粹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还是在慕尼黑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它们在民俗与政治互动这一方面都是典型的范例。
    民俗与政治的互动就其本质而言,离不开民族主义、浪漫主义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欧瓦尔?洛夫格林把民族主义划入意识形态范畴,认为民族文化常“包含有标准化、叙述性的混合元素”[2]。韩国也是如此。从民俗学的角度出发,民族主义总是与文化民族主义相联系,而这种文化民族主义通常显现于民族文化、国宝、民族英雄以及为意识形态和政治所利用的任何民俗事象上。
    打着文化运动、政府合理化操作、独立运动或教育工具等旗号,利用民俗或艺人以达到自己之政治意图的做法,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潮流。民俗学者对属于此类现象的各种地域性事件进行过研究。这些研究囊括了东方和西方、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各种情形。在不少场合下,政治因素与意识形态因素都已经成为民俗表演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甚至就是表演的目的。每每在这个时候,民俗的形式就会受到人为的“重塑”,艺人也会因此受到某些限制或是得到某种好处。
    民俗传统――无论是存在于表演活动中,还是存活于具体的社会语境下――我们都不能将之仅仅视为过去的延续。事实上,它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表演活动本身也由于艺人、观众、时间、空间、目的及社会环境诸要素的不断变化而处于永远的变化之中。正如鲍曼所言,“在特定的语境下,表演活动的实质存在于交流的资源、个人能力以及参与者(包括听众)之参与动机的不断互动之中。”[3] 根据对表演活动的这种理解,“传统受众”在日常交流或表演中创造或再造了“习俗”。这种“习俗”总是在发展、变化,并与瞬间的需求产生共鸣。
    另一方面,制度化了的表演具有恒定的、静止不变的形式、发展程序和相应产物。施特尔切曾以形式、程序和产物为模型分析民俗表演的力量以及政治政策对民俗的权力实践。由此看来,民俗与政治都有着各自的领地和权力。当某一占统治地位的政治集团掌控了已被制度化的民俗表演时,他们就会利用表演的特殊力量去实施他们的政治意图。“制度化”一旦发生,民俗表演便会失去其原初的部分权力和影响力。然而,这或许正是文化传统所无法回避的、令人沮丧的结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