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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兆元]民俗学的学科属性与当代转型(3)


    民俗学的研究远离了社会的需求,他们不是为了社会服务,更不是为了民族人类的事业,偏向了一种小型学术游戏,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这是美国和欧洲民俗学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的原因所在,值得我们高度警惕。那些导致德国民俗学崩溃的一些事件和主张,我们是拿来当做正面的榜样学习,还是要作为反面教材?这也是一个问题。比如最近出版了一些关于德国图宾根学派的民俗学家赫尔曼•鲍辛格(HermannBausinger,1926-)的一些关于日常生活的译作,如《日常生活的启蒙者》等,他们抛弃民俗与民族意识的关系,批评民俗学保护文化遗产的努力,偏向于去发现日常生活的意义,诚然这种努力也是可贵的。可是,这种导致民俗学改换门庭的行动对于民俗学发展是否有意义呢?就像导致西方经济危机的经济学说,要让这样的理论来指导中国的经济实践结果会怎样呢?
    我们认为民俗学在发生和初期走过的道路是辉煌的,顺应并推进了民族觉醒与复兴的实践,为人类文化积累了非常珍贵的资源。无论是童话和民间故事的搜集,民俗地图的绘制;还是民俗博物馆的建设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都走在一条康庄大道上。这是民俗学的看家本领,我们不应抛弃,而应好好弘扬。中国民俗学的幸运就在这里。20世纪前期我们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民俗学,可以视为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序曲,应该将20世纪后期民俗学学科的建立视为中国民俗学学科的正式开始,只有这时才开始民俗学人才的真正培养。民俗学、民间文学最初对于“三套集成”以及“十套集成”的参与,为构建辉煌的民俗文化资源做出了贡献。当这个工作刚刚告一段落,民俗学正处无助的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展开了,民俗学再次投身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去,真正参与到国家文化建设的洪流中去,避免了民俗学误入歧途。
    民俗学学科发展的第一阶段的学术追求是资料的搜集整理与保护。如日本民俗学,留下来的遗产有二:一是着眼于国家认同与文化建设的一国民俗学学说与实践;二是搜集整理的民俗资料积累,文字、图像与民俗文物的空前的搜集整理与保护。日本国立历史民俗博物馆、神奈川大学常民文化研究所与非文字资料研究中心,国学院大学的博物资料建设,以及日本民俗地图的绘制,都是空前的文化工程,令人赞叹。中国学者的民间文化的集成工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以视为与国际接轨的第一阶段的伟大工作。
    在欧美,民俗学履行的第二项使命,便是民俗的解释,这是民俗学的一次学术转型。人们开始认识到,民俗学不仅要搜集资料,而且要对这些资料加以解释。如引进心理学、心理分析学说解释民俗现象,引进人类学的学说解释民俗学现象等。这对于正确理解民俗文化的性质,是有意义的。但是这样的为了解释而解释的民俗学要往何处去?人们似乎没有很好地思考。民俗学应该有思辨,应该重视理论,重视解释,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为什么要解释,解释什么,如何解释,这是首先要思考的。
    把民俗理解为民间文学,理解为文化传统应该是最为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民俗学在解释何为民俗的时候,总是要讨论什么是“民”,什么是“俗”的问题,这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的精力!同时又让学术界感到非常奇怪:怎么会拿学科的名称作训诂学似的解释呢?似乎很少有学科这样做。比如,伦理学会将“伦”与“理”拆开,历史学会将“历”与“史”拆开解释?就连最钻牛角尖的考古学和文字学,都不会这样来解释自己的学科。所以,我们对于这样解释的历史表示尊重,但是一点也不希望再这样做下去了。民俗学不能搞训诂学式的解释。因为我们对于民俗的解释不能让社会认同,我们不明白民俗的研究为了什么。或者像钟敬文先生所说的那样,把民俗学的目的说得很清楚,但是我们又不能很好地去实施。这使我们的研究出现很大的问题。以大家感兴趣的日常生活为例,假如说我们真的以此为研究对象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这样的日常生活就没有被很好的研究呢?放眼今天的中国民俗学界,有几个民俗服饰的专家?有几个民俗食品的专家?一个金融学家可以去当行长,这不是问题。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所对面是金融学院,他们的就业在金融证券保险出了几十个行长,育人目标很清晰。民俗学毕业就是搞研究,就不需要做一点实践性的工作吗?至少,我们不能认为自己比金融学的学术水准更高吧,学术研究不能替代学生就业训练。
    民俗学需要的转型,是走向实践与应用的民俗学。民俗学要从资料整理和现象解释,迈向实践与应用。我们把民俗学者称为文化的研究者与建构者。
    二、民俗学的学科属性
    民俗学不仅是一门实践之学、应用之学和资料之学,而且更是博大精深的理论之学。民俗学是搜集民俗资料,研究民俗的历史、价值、结构类型及其应用的科学。据此我们可以给民俗以“正确”的解读。这种解读,一方面是民俗实在的真实描述性解读,一方面也是摆脱民俗学困境的策略性解读。民俗不是日常生活,民俗超越日常生活,是生活的华彩乐章;民俗是精英创造,民众认同并共同完成的文化形态;民俗不是通俗文化,民俗是高雅文化,民俗不俗。因此,民俗文化是精英文化。以上是我们对于民俗属性的重新解读,看上去与我们的民俗学概论有些不同,但是我们认为事实就是如此。我们要把民俗学从日常生活中无关紧要的事象关系中解放出来,让民俗学承担更加重要的职责。只有这样,钟敬文先生提出的帮助国家新文化政策决策的使命,培养民族情感的使命才能够完成。
    其实,民俗非日常生活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根本就不是多大的理论问题。我们只要简单摆出一些事实就会明白。以民俗节日礼仪为例,它只是特定时间的民俗活动,不是节日期间,这些民俗礼仪就不存在,也不会发生。民俗不是日常生活的全部,只是日常生活的最为重要最为华彩的部分。人生礼仪也是这样,并不是每天都在过生日,每天都在结婚。人生礼仪不是日常生活中天天有的事,只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时刻举办的仪式。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民俗不是日常生活,民俗是日常生活的反动。民俗要改变日常生活,提升日常生活的境界,增添日常生活的色彩。民俗学强调的民俗的特性,如规则、审美和信仰等,无一不是与日常生活相对立的存在。如果说民俗研究与日常生活有关,那就是为了改变日常生活,提高日常生活的文化层次,使之具有文化传统属性。既然民俗是超越性的存在,是生活之华彩,那就不完全是大众化的东西。民俗是精英创造,精英主要掌控的文化资源。民众当然是认同的,也是共同参与创造的。对于这一点,民俗学界似乎很难认同,但是这也是事实。以民间艺术为例,那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的。比如刺绣之苏绣、顾绣之类,都是极高的艺术品,绝非一般人能够从事的事业。即便如一张剪纸,高手和一般爱好者也可谓天壤之别。我们把那些高水平的民间艺术家称为精英,有何不可呢?现在我们有一个误区,认为精英就是读书人、达官贵人,民间社会就没有精英吗?答案不容置疑:高手在民间。戏曲表演也是这样,演唱者是民俗精英,观众是参与者,认同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民俗文化的创造,但不是主导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遴选,便是对于民间精英的一次制度上的肯定。把少数人指定为民俗文化的创造者,这是文化观念的一次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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