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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巧运]浴“难”重生:一个羌族村寨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的案例研究(5)


    以羌族释比表演中的羊皮鼓舞为例,在笔者对当地旅游公司经理、阿巴寨寨长以及当地的一位羌族研究者的采访中,三位不约而同地提到:羊皮鼓舞中有很多表演的成分,是可以拿来展示的。非常熟悉羌族民俗的阿巴寨寨长一直想自己培训一支羊皮鼓舞队,在寨子里表演。通过舞蹈和服装的展示,让游客感受羌族特有的祈福消灾的仪式。这样的表演,可以根据传统仪式中的羊皮鼓舞重新编排,与神性的舞蹈区分开来。至于释比法式中那些高深的仪式,甚至包括羊皮鼓舞中具有仪式性的送魂、还愿和祈福的舞步,几位受访者都不建议作为表演项目。但认为可以通过照片、影像和访谈纪录片的形式,让游客们参观了解到羌文化最为神秘神圣的一面。必须要指出的是,羌族释比的职能大概分为三种。上文描述的释比是擅长驱邪送鬼招魂,主持“鬼事”的法师。另外还有主持祭祀、敬神、还愿(所谓“神事”)和祈求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平安吉祥(所谓“人事”)的释比,他们一般只会在特定节庆特定地点、为特定人群较为私密地作法。这三种释比作法时分别念诵释比唱经里对应的三部分。只可惜,由于羌族没有文字唱经全靠口传,以及羌族宗教近代的式微,在羌族地区几乎没有一个释比能够背诵全部的释比唱经并主持这三种仪式。
    由此可见,把羌族释比文化中的“表演成分”和“神圣成分”分开来表现,分开来展示,一方面是互相区别,旅游表演和神圣信仰各归各位,各司其职;另一方面则是互相补充,仪式中的表演成分及其包含的神圣原则,共同构成了一个民族信仰的全貌。民俗的实用性和必要性是其传承的根本,正是保留了信仰仪式的神圣性和效用性,以此为基础的展演和展示才会成为可能[36]。通过这一演一藏的安排,一公开一私密的区分,游客反而会更加真切地体会到羌民族神秘的世界观和宇宙观。
    然而,这样的安排并非不无问题。Michael Dylan Foster专门奔赴日本的Shimo-Koshikijima小岛,考察当地的一项专门用来吓唬和教导小孩的新年习俗--Toshidon--被UNESCO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对当地生活和民俗的影响[37]。Foster在其报告中敏锐地指出为了教育或者观光目的而展演的Toshidon,容易使一年一次翘首期待的仪式舞台化,沦为外人看热闹的对象。虽然Toshidon和前文提出的羊皮鼓舞都不具有神圣性,但是这样一种常态化的表演是否会降低这种仪式在民俗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和商榷的问题。其次,Foster提出,和很多民俗活动一样,Toshidon是一种非正式的,个人的,和灵活的仪式。UNESCO的提名,学者的研究,表演者的职业化和记者的反复报道,容易将这种仪式固化和程序化,从而使其丧失长幼沟通,社区参与和大众娱乐的私密性和趣味性。第三,笔者通过对羊皮鼓舞表演者的访谈,发现当以前这种神性的舞蹈表演逐渐变为旅游展演项目时,表演者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理解和适应这种变化。在很多表演者看来,羊皮鼓舞中的神性部分和非神性部分本来就没有一个明显的划分。而在一个表演中要把这两者剥离,对他们的精神信仰和身体实践,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六、结语
    通过对遭受汶川大地震重创后迅速崛起的一个羌族遗产旅游村寨的调查,本文展示了这个之前默默无闻的村寨所经历的前所未有的巨大转变。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不仅激起了大众对羌族这个曾经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上被边缘化的民族的极大热情和关注,更强有力地帮助了这个民族及其民俗的新兴。但是,旅游业发展对民族文化标志的机械化移植则体现出旅游规划与当地民俗传统的冲突与脱节。因此,正确认识民俗活动和遗产旅游活动的特点和区别,在利用和表现民俗文化上进行相应的取舍,才可能探索出一条既能保护羌寨民俗,又能促进其旅游发展的道路。
    非常值得指出的,是中国政府主导的灾后旅游发展策略为全世界的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以及灾后整体恢复重建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这个策略表明,灾难可能促成一个边缘文化的迅速振兴,危机变契机。这个项目也展示了一个通过遗产旅游业和政府规划重新定义、介绍甚至改造当地文化的珍贵案例。因此,针对四川羌族灾后旅游规划和恢复重建的研究可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极大帮助和促进世界范围内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的研究。
    [1]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对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可以参见:Notar, Beth. 2006. Displacing Desire: Travel and Poplar Culture in China. Honolulu, HI: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Oakes, Timothy. 1998. Tourism and Modernity in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Tan, Chee-Beng, Sidney C.H. Cheung, and Yang Hui, editors.
    2001. Tourism, Anthropology and China. Bangkok: White Lotus Press. Studies in Asian Tourism No. 1.
    [2] 对这个问题率先提出讨论的参见:Hobsbawm, Eric and Terence Ranger, editors. 1983.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 Kirshenblatt-Gimblett在讨论遗产的含义时就提出文化遗产是文化再生产的过程。参见Kirshenblatt-Gimblett, Barbara. 1995. “Theorizing Heritage”. Ethnomusicology, 39, 367-380.
    [4](德)沃尔夫冈·卡舒巴(Wolfgang Kaschuba)著,杨利慧译. 文化遗产在欧洲:本真的神话[J]. 民俗研究. 2010(04 )。
    [5]安德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俗学的两难选择》,《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6]高丙中:《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研究》2008年第2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整合的学术概念的成型》,《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15期。
    [7] 在当地村民的要求下,本文出现的乡名、寨名、河名、人名和建筑物名均是化名。
    [8]《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第3页。
    [9]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落后”与“现代化”之争参见Harrell, Stevan, editor. 1995. Cultural Encounters on China’s Ethnic Frontiers.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少数民族旅游业与经济发展、民俗改变参见Chao, Emily. 2012. Lijiang Stories: Shamans, Taxi drivers, Runaway Brides, and Entrepreneurs in Reform Era China. Seattle, WA: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Oakes, Timothy. 1998. Tourism and Modernity in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10] Du, Shanshan. 2011. “The Cultural Logic that Identifies “Two” as “One”: Male-Female Dyad and Gender Equality among the Lahu of Southwest China”, pp. 32-51, In Shanshan Du and Ya-Chen Chen (eds.), Gender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ies: Beyond Han Patriarchy. Lanham, MD: Lexington Books.
    [11]王明珂:《羌在汉藏之间》,中华书局,2008年。
    [12]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第3页。
    [13] Lennon John J., and Malcolm Foley. 2000. Dark Tourism: The Attraction of Death and Disaster. Hampshire, United Kingdom: Cengage Learning EMEA; Sharpley, Richard, and Philip R. Stone, editors. 2009. The Darker Side of Travel: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Dark Tourism. Bristol, United Kingdom: Channel View Pub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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