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土唐代文学家韦瓘墓志考论(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36 《文学遗产:中文版》2 杨琼 参加讨论
四 韦瓘的仕宦经历 (一)入幕 据《韦瓘墓志》所载,韦瓘曾担任四任幕僚,所从府主有孟简、薛戎和王播三人,所莅之地有越州、襄州和淮南。及第后多次担任地方幕僚之事,在唐代士人中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而韦瓘从四任幕僚,府主则为三人,地方仅有三地,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进一步考察这种现象,有助于了解唐代文人立身行事和仕宦出处的特点。 首先看韦瓘从孟简在越州。墓志云:“孟简尚书出廉欧越,籍甚芳名,奏备宾僚,试授协律。”《旧唐书》卷一五本纪第十五《宪宗下》“元和九年”载:“以给事中孟简为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29)又“元和十二年”:“孟简为户部侍郎。”孟简撰《建南镇碣记》亦有:“元和甲午,简自给事中蒙恩授浙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使。”(《全唐文》卷六一六,第2756页)可知孟简担任“浙东观察使”为元和九年到十二年。此外,韦瓘撰有《修汉太守马君庙记》云:“今皇帝后元九年,观察使平昌孟公。”(30)“平昌孟公”即为孟简。韦瓘元和七年被授弘文馆校书郎,从时间上来看,元和九年到十二年间被征辟为幕僚亦无违和。 其次看韦瓘从薛戎在越州。墓志又言:“及使更府罢,将舣归舟,薛戎中丞一揖光仪,复以团练判官职维执。东杨地胜,上介礼优。方以道安,旋降微命,除大理评事,充集贤校理。”薛戎,两《唐书》有传。韩愈《唐故朝散大夫越州刺史薛公墓志铭》:“元和四年,征拜尚书刑部员外郎。迁河南令,历衢、湖、常三州刺史。所至以廉贞宽大为称,朝廷嘉之。某年,拜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使。”(《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二二,第2466页)《(嘉泰)会稽志》“观察使”:“孟简,元和九年九月自给事中授……薛戎,元和十二年正月自常州刺史授。”(31)由此可知,薛戎于元和十二年继孟简担任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使,又辟韦瓘为幕僚。据墓志所言,韦瓘在薛戎幕中时间极短,不久之后便授大理评事、集贤校理。 再者看韦瓘从孟简在襄州。墓志载:“前府孟公领镇岘首,再以上介请公,奏授观察判官、里行、检察。”前府孟公即孟简。据《旧唐书》卷一六三《孟简传》:“十三年,代崔元略为御史中丞,仍兼户部侍郎。是岁出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十四年敕于谷城县置群牧,命曰临汉监,令简充使。……是岁,改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旧唐书》卷一五本纪第十五《宪宗下》:元和十三年五月,“丙午,以户部侍郎孟简检校工部尚书、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孟公“领镇岘首”即为孟简出任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一事。可知韦瓘再次充任孟简幕僚,时间在元和十三年五月至十四年期间(32)。 最后看韦瓘从王播在淮南。墓志云:“公以身经茹苦,家就速贫,以骨肉支离,就淮南太尉王公奏请观察判官,检校职方外郎,赐鱼袋。又以盐铁转运判官,知上都务为请,公辞疾不赴,留止东都。”这是韦瓘经历丁忧之痛后的求职之举。淮南太尉王公即王播(33)。《旧唐书》卷一六四《王播传》:“长庆元年七月,征还,拜刑部尚书,复领盐铁转运等使。……明年三月,留(裴)度复知政事,以播代度为淮南节度使、检校右仆射,领使如故。仍请携盐铁印赴镇,上都院印,请别给赐,从之。……敬宗即位,就加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司空,罢盐铁转运使。”据此,王播自长庆二年三月至长庆四年在淮南节度使任上,兼任盐铁转运使。又据下文所考韦瓘丁忧时间,可知韦瓘于长庆三年至四年间再次出仕,除殿中侍御史一职,并充王播幕府。之后,王播又请韦瓘担任盐铁转运判官、知上都务二职,韦瓘以病推辞不赴,居于东都。 (二)升迁 韦瓘在襄州充任孟简幕府不久后便被授左拾遗一职。墓志云:“旋拜左拾遗,转右补阙,充史馆修撰。挥毫史阁,举职谏垣,方欲聘力康庄,追踪霄汉,丁先大人忧,殆于毁灭。服阙,除殿中御史。”《新唐书》卷一八二《李珏传》记载:“穆宗即位,荒酒色,景陵始复土,即召李光颜于邠宁,李愬于徐州,期九月九日大宴群臣。珏与宇文鼎、温畬、韦瓘、冯约同进曰:‘道路皆言陛下追光颜等,将与百官高会。’”《唐会要》系此事于元和十五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山陵始复土,先是,追邠宁节度使李光颜、徐泗节度使李愬赴阙,或言欲及重阳节与百僚内宴。拾遗李珏、宇文鼎、温会、韦瓘、冯约等上疏。”(34)又:“十五年十月,谏议大夫郑覃、崔郾,右补阙辛丘度,左拾遗韦瓘、温会于阁中奏事,谏以上宴乐过度。”(《唐会要》卷五五,第1118-1119页)据上文可知,韦瓘在元和十三年五月后还曾在襄州任孟简幕僚,故其入朝为左拾遗,应在元和十三年五月之后,且元和十五年十月仍在左拾遗位上。《桂林风土记》谓其“榜下除左拾遗”的说法不确。又《全唐文》有元稹所撰《授独孤朗尚书都官员外郎韦瓘守右补阙同充史馆修撰制》(《全唐文》卷六四九,第2914页)。元稹于元和十五年自膳部员外郎迁祠部郎中,知制诰,次年二月授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又据《唐会要》所载韦瓘元和十五年十月仍任左拾遗,故其迁右补阙,充史馆修撰的时间应在元和十五年十月至长庆元年二月之间。 墓志言其担任史馆修撰、右补阙后不久就“丁先大人忧”,根据古代礼法,韦瓘需居丧尽礼三年(实二十五个月),礼毕后再出仕。故其出任殿中御史一职,当在长庆三年。 墓志又云:“除仓部员外,再授颍州刺史,允所便也。分符一岁,时大和元年,拜刑部员外,转兵部员外,兼集贤直学士,判院事。三年,迁本司郎中,仍书殿职。骞翥清近,陟历苹资。学望与能,钟悬待扣。改司勋郎中,知制诰。明年,拜中书舍人。”《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仓部员外郎”条有韦瓘题名(35),据墓志可知,其任颍州刺史的时间为敬宗宝历二年,仓部员外郎时间则在此之前不久。墓志所言韦瓘于大和元年任刑部员外、兵部员外,兼集贤直学士、判院事以及大和三年任本司郎中之事,皆未见诸史记载,此志可补史阙。其任司勋郎中一事可见于《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司勋郎中”条(《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第372页)。又《新唐书》卷一六二谓韦瓘:“仕累中书舍人。”根据墓志可知,其任中书舍人一职时间在大和四年。 (三)贬谪 《新唐书》卷一六二云:“正卿子瓘,字茂弘,及进士第,仕累中书舍人,与李德裕善。德裕任宰相,罕接士,唯瓘往请无间也。李宗闵恶之,德裕罢,贬为明州长史。会昌末,累迁楚州刺史,终桂管观察使。”据本传所言,韦瓘因与李德裕交好,在李德裕罢相后被贬明州长史。对于韦瓘遭遇贬谪一事,墓志载:“既操柄获权,群邪用事,加诸细故,斥我遐方,出明州长史,再贬康州端溪尉,赦移虔、寿二州司马。”其贬官缘由,墓志仅以“操柄获权、群邪用事”带过。《(光绪)湖南通志》录韦瓘《浯溪题名》有云:“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大中二年十二月七日过此。余大和中以中书舍人谪官康州,逮今十六年。去冬罢楚州刺史,□次泗上□□□□今年三月有桂林之命。□□□□绕□一千余□□□□□□桂阳,才经数月□□无□。又蒙除替。行次灵川,闻改此官。”(36)据《浯溪题名》所叙,大中二年前推十六年即大和七年,是年韦瓘由中书舍人谪官康州,据墓志所言,其贬明州长史应在此之前。李德裕大和七年二月拜相,大和八年十月罢相,《新唐书》记载韦瓘在李德裕罢相后被贬明州长史失实。郁贤皓先生《唐刺史考全编》“康州”条下载韦瓘大和七年任康州刺史(37),盖误,其官职应是康州端溪尉。康州任后,韦瓘遇赦任虔、寿二州司马,时间应在大和七年之后。 (四)擢用 韦瓘为中书舍人时因事贬谪,后又被重新擢用。墓志云:“除太子少詹事,分司东都。朝廷以公久处寂寥,期渐升用,授蕲州刺史。公乃推公励己,酌事便人。增陂渎,尽浍溉之功;设庠序,导孝悌之化。由是岁就登稔,俗耻为非。郡吏邑人,咸以惜留上请。迁楚州刺史、淮南营田副使。山阳居饶沃之地,倍溉种之功,煮海为盐,犯盗者众,公用蕲春增渎之术,广淮阳禁暴之方,初则惮其威,终乃感其惠。一年报令,五县昭苏。诣使乞留,朝止夕继。相国李公深知郡化,录状上闻,就赐金章,官兼中宪。”本传载其在会昌末迁楚州刺史,《淮安府志》“武宗会昌四年”下有“楚州刺史韦瓘”(38),则韦瓘迁楚州刺史时间为会昌四年。《浯溪题名》:“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大中二年十二月七日过此……去冬罢楚州刺史。”(《(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六五,第124页)则其罢楚州刺史时间为大中元年冬。韦瓘出任楚州刺史一年后便有了出色的政绩,并得到相国李公提拔,官兼中宪,可与韦瓘《游三乳洞》诗下“桂管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瓘”题署相印证。相国李公应即李德裕,中宪即中丞御史。德裕于开成五年曾相武宗,至会昌六年宣宗即位被罢,则韦瓘受其提拔当在会昌五年左右。据墓志所言,在楚州刺史任前,韦瓘曾先后除太子少詹事分司东都及蕲州刺史,其任职时间大致可推,当在大和七年至会昌四年之间。 墓志又言:“替罢,迁桂州观察。公到任,苦心为理,事简人安,众愿莫从,无何除替。桂人欲刊碑纪德,请监军使上闻,阻道惜留,弥江络野。除太仆卿分司,复授太子宾客。”韦瓘任桂州观察使一事可与《浯溪题名》及《新唐书》本传相印证。根据《浯溪题名》可知韦瓘迁桂州观察使的时间是大中二年三月。按,《容斋随笔》“浯溪留题”条记载为大中二年二月(《容斋随笔》卷八,第105页)。《浯溪题名》署名曰“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墓志亦言其“除太仆卿分司,复授太子宾客”。从时间上来看,韦瓘担任桂州观察使数月即被除替,在大中二年十二月便已在太仆卿分司东都任上。关于韦瓘被除替桂管观察使一职,据《桂林风土记》所载与马植有关:“韦舍人,年十九入阙应进士举,二十一进士状头,榜下除左拾遗。于时名重缙绅,指期直上。马相为长安令,二十八度候谒,不蒙一见。后任廉察桂林,才半岁而马相执大政,寻追怀旧事,非时除宾客分司。”(3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