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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史研究兴起的史学背景及意义

一.“社会”和“社会史”


    在学术界,对社会史描述(注意,是描述而非定义)较为贴切的:一是年鉴学派的第一代代表人物之一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 1878-1956年),二是英国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n, 1917-)。在谈到1929年创办年鉴学派的标志性刊物的名称《经济和社会史年鉴》时,费弗尔特别谈及两个修饰词中的“社会”一词。他说,这是他与布洛赫特意选定的,“我们完全知道,在眼下,‘社会’作为一个形容词,由于含义太多而最后变得几乎毫无意义……我们一致认为,正因为该词的‘模糊’,它才根据历史的旨意被创造出来,用以为一种自命不受任何框框约束的刊物充当标题……所谓经济和社会史其实并不存在,只存在作为整体的历史。就其定义而言,整个历史就是社会的历史。”[①]而霍布斯鲍姆在《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一文中说得更通俗而形象:“社会史不象经济史或其他用连字号连接的历史,它从来就不可能是一个专门化学科,因为它的主题不能孤立起来。”“文化史家可以不注重经济学,经济学家可以不注重莎士比亚。然而,社会史家如果忽视了其中的任何一方面内容,就不会取得进展。”[②]  我们之所以说上述两人的描述较为贴切,因为其描述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这一概念的基本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都强调人类、社会、历史三者是同时出现的,“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又增添了新的因素——社会”[③] “随同人,我们进入了历史。”[④] 由此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人类的历史就是社会的历史,社会的历史就是人类的发展史。在谈到有关“社会”的定义时,马、恩是这样表述的:第一,构成人类生存或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⑤]  第二,“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⑥]  “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⑦]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社会的主体是“人”,“人”的活动所形成的各种关系构成了“社会”,形成了“历史”,所谓“社会史”自然应该包括人类以往的一切活动领域。因此社会史应是人类社会整体的历史和全部的历史。
    从理论上讲,这样一个社会史的定义是完备的,能够自圆其说,但却是令任何一位研究者所不愿意接受的。它过于宽泛、无所不包的特点,既使史学以外的其他社会科学不能容忍,也使从事社会史研究的人因无从着手而感到茫然。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用于社会史研究的可操作性的“社会史定义”。其中最著名的是英国的乔治·马考莱·屈维廉(G. M. Trevelyan, 1876-1962)的定义。他在《英国社会史》一书中,首先将社会史定义为“排除了政治的人民的历史”。但是,正像剑桥基督学院研究员D·加纳迪所说的:“它经常为人们所引用,又不断遭到批判,而且迄今为止未被充分理解。”有鉴于此,加纳迪接着说道:西方一些著名的社会史学家,“总是明智地用更多的时间来研究它而不是为它下定义”[⑧] 
    即使我们不急于为社会史下定义,但在做具体研究时,对社会史研究的方向、范围以及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也应该有一个大致的界定,由此才能进一步了解社会史研究所具有的意义。要做到这一点,研究一下社会史研究兴起的史学背景是最好的途径。
    

二.社会史是对传统史学的反动


    社会史的研究之所以无所不包、涵盖广泛决不是某些史学家的个人野心所使然,它是有一定的社会背景的,它是对西方传统史学研究领域狭窄的一种反动。它产生的史学背景就是传统史学的危机和衰落,新史学的诞生。
    在西方,历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科学是在十九世纪。正象法国史学家梯叶里(Augustin Thierry, 1795-1856年)所说:“恰恰是历史学给十九世纪打上了烙印……给十九世纪以命名,正象哲学给十八世纪以命名一样。”[⑨] 所谓的西方传统史学就形成于此时。
    历史科学的产生与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自古希腊以来,西方的自然科学在十七和十九世纪的发展是史无前例的,对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时的自然科学家将事实视为最为可信的权威,这对当时的历史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为人们经过长期的研究发现,“党派关系、政治和宗教成见、英雄崇拜、政治野心、民族感情、种族和国家的自豪感,往往使史学家们歪曲和隐藏他们手边的证据,他们没有自然科学家所具有的对事实的尊重心。当证据不利于他们时,她们甚至不惜歪曲事实、删改证据。”[⑩]历史学能否像自然科学一样成为一门科学呢?为这一问题开辟道路的,首先是思想家和哲学家。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圣西门(1760-1825年)和傅立叶(1772-1837年)便提出,政治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可以根据规律加以分类,学者们应借助于实证的科学方法研究并改组社会。[11]  实证主义的创始人法国哲学家孔德(1798-1857年)则明确指出,当实证的方法从化学和其它的自然科学的研究中扩展到对社会的研究时,社会现象就会得到正确的解释。实证主义之得名,就在于表明其已不再属于原来意义上的哲学,而将哲学溶解在科学之中。实证主义者认为:只有现象或事实是“实证的东西”,把现象当作一切认识的根源,不承认现象之外还有什么东西存在;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出科学的定律,强调经验上的证实在科学理论上的重要性;受科学和科学的有效性的影响,带有科学至上和科学万能的倾向。[12]  思想家和哲学家们的理论为历史学家们提供了有利的武器,随着历史研究逐渐走向专业化,历史学也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18世纪从德国开始的历史研究的专业化进程,至19世纪时,在西方各国普遍加快了速度。“于是,历史这门学科成了一种独特的科学,从德国历史学家尼布尔(Barthold G. Niebuhr, 1776-1831年)开始,最后由兰克确立了‘科学的’历史学的地位。”[13]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占主流地位的实证史学反映了史学学科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伊格尔斯在《欧洲史学新方向》一书中,对这一时期的史学潮流从方法论上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则论的方法(或实证主义的方法),其特点是用原因归纳法去研究历史,用自然主义的方法去构筑历史,因此实证主义历史学家多用自然主义的概念来研究历史:例如种族、遗传、退化、模仿、影响、气候、历史因素等等。[14]以英国历史学家H·T·巴克尔(H·T·Buckle,1821-1862年)为代表,其主要著作有《英国文明史》,“试图把一种探讨规律的方法引进对英国文明和文学的研究”。这一方面的另外一个代表人物,是法国著名学者伊波利特·A·泰纳(1828-1893年),其历史学方面的主要著作有《现代法兰西的起源》。二是阐释学的方法,以兰克学派为代表。三是辩证唯物论的方法,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在历史研究中,这三种类型的方法的地位是不同的,“阐释学传统主宰着历史研究,实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传统只是在有限的程度上成功地沟通了历史概念化和历史证据之间的鸿沟,而且相对来说不太关注在沟通二者中所包含的方法论问题。”[15] 这一时期的史学潮流是以德国的兰克(Ranke)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代表的,在西欧史学界统治了近一个世纪,所谓西方传统史学,一般指兰克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为代表的史学。
    兰克学派史学的特点择其要者有二:第一,重视史料以撰写客观公正的历史。对兰克来说,信史来自对第一手资料的占有,历史学家只有凭借这些材料,才能写出公正无私的著作。为掌握第一手材料,兰克“不辞辛劳,四处奔波,曾先后周游各国,出入于维也纳、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巴黎、伦敦、都柏林等名都大邑,不管是国家档案库还是私人藏书楼,到处都留下了他的足迹。”[16]而在第一手材料中,兰克最为重视的是目击者的记录,并认为这是“最高证据”。[17] 兰克对史料如此重视,目的是为撰写客观公正的历史做准备。因为他认为,历史研究是史学家客观地反映历史的过程,是史料自己说话的过程。史学家的职能只是严格考证、挑选和排列史料,使其让人理解。因此史学家只是反映历史的镜子:“不是我在说话,而是历史通过我的口在说话。”[18]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深入钻研历史资料,弄清历史是如何发生的,然后用文字把过去的事实如实地再现出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不承认历史有任何实用价值。兰克为其学派所树立的经典之作是《教皇史》,终身都为路德派的他,所写的这本历史书“在一切信仰公教的国家都受到欢迎”。“他的最大成就是以不得罪法国人的方式去写法国史。”[19] 兰克史学在英国的代表人物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1834-1902年)便积极倡导撰写绝对“公正无私”的“终极的”和“完善的”历史。他在主持编纂《剑桥近代史》时曾对撰稿人提出要求,使写出来的滑铁卢战役“必须使法国人和英国人,德国人和荷兰人都同样满意”。[20]  第二,重视政治史、军事史、外交史和社会精英的历史。这一特点是与前一特点紧密相关的,因为兰克学派进行历史研究的主要材料是文字资料,尤其是各种档案、官方文献、传记等,而对其他史料不屑一顾。在这种资料基础上所写就的历史就不能不是政治、军事、外交史和杰出人物的活动史。[21]
    实证主义学派与兰克学派有许多相似之处,它首先强调的也是“历史是而且应当是一门科学”,否定历史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的说法。其次,极其重视历史文献对历史研究的作用,声称历史只能用前人留下来的文字材料特别是第一手材料来说明。第三,主张历史研究的“客观主义”,反对历史研究受政治和个人主观色彩的干扰。1876年G·莫诺在《历史评论》创刊号上所发表的实证主义史学宣言中,明确声称历史学家应当抛弃任何政治和哲学理论而把研究工作局限于文献和事实的范围之内。[22]  实证主义学派不同于兰克学派之处在于承认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并把发现这种规律作为历史学的最终目的。[23]在兰克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的影响下,史学在西方最终形成为一门具有严密方法论的独立学科,促进了历史学的发展,以致使19世纪成了“历史的世纪”。正因为如此,兰克史学和实证主义史学也成了西方的正统史学。
    作为传统史学的兰克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都有其局限性,这些局限性最终演变成传统史学的危机。
    首先,传统史学偏重于政治史,而忽视了人类历史的大部分内容,“就这样历史学家的眼光看不到人类生存的全部领域,而集中在决策者身上,集中在制定与执行政策的杰出人物身上。一种贵族的偏见支配了历史研究,大众历史、日常生活史和人民文化史都没有历史价值,唯独意识领域才值得史学家去关注”。[24]  因此,传统史学成了“社会精英们”的感兴趣的学科领域,使历史研究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而且,兰克学派和实证主义学派都过于重视对史实的考证,使历史著作变成了枯燥无味的史实汇编,以致于使历史学家们“在越来越小的范围里知道得越来越多的东西,不留一点痕迹地沉没到事实的大洋中去了”。[25] 历史研究的范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更使历史研究仅仅成为少数人感兴趣的事情。然而,与历史学发展的同时,其他社会科学如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等也在迅速发展,大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传统历史学的研究范围显得过于狭窄,已不足以揭示人类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以及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下层的人民群众看到了自身的力量所在,他们也开始关心自身的历史和前途。正象伊格尔斯所说的:“这是一个广泛工业化的时代,一个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时代,在这一时代中,昔日的高官显贵势颓力衰,欧洲不再主宰世界。”[26]  国际政治形势的这一变化,使以政治变革和英雄为中心的传统史学最终失去了光彩,西方史学出现了危机,在这种危机中,历史学家开始探索史学发展的新道路。
    其次,从其重视史料的特点来看,强调史料的重要性,倡导撰写客观公正的历史是正确的,但其中忽视了作为历史研究的行为主体的作用,没有看到研究历史的人是站在一定立场上来观察历史的,他研究历史的目的和方法是受时代限制的,是受所处的政治环境限制的。这就决定了任何历史研究都不可能做到彻底的客观公正。例如,在国家和民族利益上,历史学家就很难保持中立。这方面的最好例证便是法国的古朗日(1830-1889年)和德国的蒙森(1817-1903年)之间的论战。普法战争的爆发,使两位以研究古代史见长的历史学家抛开自己的古代史专业,开始站在国家和民族利益的立场上,为各自国家发动战争寻找历史根据,客观公正已不再是他们从事历史研究所要遵循的原则。[27]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炮声也宣告了客观史学的失败。在各交战国的宣传战中,我们不时地能够听到来自历史学家们的声音,他们为本国政府进行辩解,甚至不惜使自己的历史研究沦为推动战争和推卸战争责任的工具。例如,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一些历史学家完全抛弃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站在各自民族和国家的立场上,竟相用激烈的言辞抨击敌国,有的还不惜捏造事实。如德国著名史学家爱德华·迈耶便将正在撰写中的《古代史》弃置一边,集中精力编写了一部漫骂英国的小册子;法国的世界知名学者、法国大革命史专家A·奥拉德更不惜歪曲事实来抨击德国:“说谎是德国人及其政府制度的民族产业,正是依靠谎言霍亨索伦家族建立普鲁士国家。后来,为了普鲁士的利益,又依靠谎言建立了德国。”英国著名经济史学家A·W·坎宁汉猛烈抨击英国和平主义者,主张英国战士尽可能多地杀死德国人就是最高度的道德行为。[28]一场战火便使历史学家们彻底丢弃了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客观主义治史原则。
    在传统史学的危机中诞生的“新史学”,[29]  纠正了传统史学的偏颇,扩大了史学研究的领域,改进了史学的理论和方法。
    1912年,美国“新史学”的创始人鲁滨逊(James H. Robinson,1863-1936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新史学》一书。对“新史学”的发展方向和学术地位,他写道:“本书之所以命名为《新史学》,也就是要特别强调:我们不应该把历史学看作是一门停滞不前的学问,它只有通过改进研究方法,搜集、批判和融化新的资料才能获得发展。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历史学的理想和目的应该伴随着社会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而变化,而且历史这门学问将来在我们学术生活里应该占有比以前更重要的地位。”[30]  对“新史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他指出:“从广义来说,一切有关人类在世界上出现以来所做的、或所想的事业与痕迹,都包括在历史范围之内。大到可以描述各民族的兴亡,小到描写一个最平凡的人物的习惯和感情……历史是研究人类过去事业的一门极其广泛的学问。”[31]由此,他认为人类过去的全部活动都应包括在历史研究的范围内。[32]
    1929年,随着《经济、社会史年鉴》在法国的创刊,新史学的主要代表年鉴学派诞生了。该派的创始人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1886-1944年)认为,新史学所关心的应是人类的全部活动,提倡研究“全面的(或整体的)历史”,创立包罗万象的“综合”史。年鉴学派的第二代领导人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1902-1985年)更提出了“长时段”的理论。他指出:以往的政治、军事、外交“事件”是“短促时间”内的事情,不足以说明历史的深刻潜在因素;而长时段理论主张史学应当着重考察那些发展缓慢、持续时间长久的“结构”和“势态”,也就是要考察几十年、上百年或更长时间的历史演变。[33]
    在史学方法上,新史学主张史学家要利用各方面的科学成果来丰富自己,反对将自然与社会相互割裂的现象,反对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分离。如鲁滨逊提出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结盟”的观点,认为“人类各种学问的范围本来是临时的、无定的、常常变化的。各种学问的界线是互相交错的。”因此,“一切的科学都是永远互相依赖的。每一门科学的生命都是从其他科学中吸取来的;而且它所取得的进步绝大可能性也都是有意地或无意地靠着其他科学的帮助。”[34]  费弗尔和布洛赫在《经济社会史年鉴》创刊号的发刊词中,对史学家们“筑起高墙,精心培育各自的葡萄园”,而不顾其他史学家与社会科学家的成果的现象了展开了批评。[35]  布罗代尔说:“在我看来,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维。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实际上,时间、时间的流程和历史学影响着或应该影响所有的人文科学。它们的趋向不是对立,而是结合。”[36]  美国史学家哈里·巴恩斯(Harry Barnes)指出,“历史是关于人在社会环境条件下发展的记录”,如果不具备社会学和行为心理学、精神分析心理学、人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各学科的知识,“就不可能对这种记录作出合理的解释”。此外,新史学家还应了解某些生理学和病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因为“不熟知人类行为的腺质基础就不能够理解和说明人的行动。”[37] 
    社会史研究就是在新史学的基础上兴起的,无论是理论还是方法,都有着新史学的烙印。
    

三.社会史研究领域


    既然社会史是在对传统史学的反叛中兴起的,其研究方向必然在一个时期里趋向传统史学所忽视的那些人类活动领域,即政治、军事、外交、英雄人物以外的领域,也就是社会下层或广大劳动者阶层的历史活动,普通人的社会日常生活的演变和发展。用年鉴学派的话来说,就是“从底层看历史”。这就是为什么西方一些社会史学家的成果大多体现在对社会下层劳动群众活动、妇女问题、家庭问题、社会组织、社会等级和社会阶层问题以及社会不平等问题的研究上的原因。而在对社会下层群众的历史研究方面,取得成果最多、最突出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38]
    对广大劳动者阶层的研究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历来所提倡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劳动者阶层的历史进行全面、系统的历史考察,这一活动始终没有很好地展开。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将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关键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寻找到了实现这一理想社会的途径和力量,即依靠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通过革命的方式实现社会主义。通过实地调查,恩格斯收集到了关于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大量第一手材料。1844年2 月恩格斯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了《英国状况》一文,对卡莱尔的封建贵族的立场、泛神论和英雄人物决定历史的唯心主义史观进行了批判,提示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指出:“只有工人、英国的贱民、穷人,才是真正值得尊敬的人,尽管他们粗野、道德败坏,将来拯救英国的却是他们,他们还是可塑性的材料: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但他们也没有偏见,他们还有力量从事伟大的民族事业,他们还有前途。”[39]  1844年8-11月,马克思、恩格斯二人合作完成了《神圣家族》一书,在对鲍威尔一伙的主观唯心主义进行彻底批判的过程中,指出:“……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但是,如果它不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解放自己。”[40]  消灭其自身的生活条件,就是摆脱被压迫受剥削的处境,要实现这一目标,“不能够依靠别人,而应当亲自争取,首先应当采取的办法是夺取政权。”[41]  1844年9月至1845年3月,恩格斯又完成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进一步指出了无产阶级并不只是一个受压迫、受剥削的阶级,而且是最终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伟大的革命阶级。无产阶级的这一历史使命和革命要求,是无产阶级的社会存在,特别是由它的经济地位决定的。所以列宁说:“恩格斯第一个说明了无产阶级不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说明了正是它所处的那种低贱的经济地位,无可遏止地推动它前进,使它去争取本身的最终解放。而战斗中的无产阶级是能够自己帮助自己的。”[42]  但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由于当时革命形势的迫切需要,其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解决现实问题上了,不可能有时间对劳动者阶级的历史进行系统全面的考察。但他们对此一直是很关心的。例如1881年8月,恩格斯在《必要的和多余的社会阶级》一文中,明确指出:“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一个时期社会上可以没有劳动阶级而存在的。这个阶级的名称社会地位改变了,农奴代替了奴隶,而他自己又被自由工人所代替,……但是有一件事是很明显的,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因此,这个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43]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各国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战争在逐步升级,马克思主义先驱者们只能就无产阶级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理论指导,仍不可能对无产阶级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考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大规模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消失了。尤其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公开的暴力革命不见了。在这种形势下,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方面在寻找在资本主义十分发达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的道路,另一方面在历史领域开始对劳动者阶层进行较为系统科学的研究,总结劳动者在历史上的斗争经验,吸取他们的教训。由此产生了一批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史学家。由于他们把历史研究的侧重点从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统治阶级及其制度转向了劳动大众,写了大量“从下面着眼”的历史,在西方史学界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从而赢得了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广泛承认。
    如罗德尼·希尔顿(Rodney Hilton,1916-2002年)以14-17世纪的英国史为中心,重点研究了英国农民在英国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中的作用。1950年希尔顿同法根(Fagan)合著了《英国1381年起义》(The Revolt of 1381)、1966年著《一个中世纪社会:13世纪末年的西米德兰》(A Medieval Society: The West Midlands at the End of the Thirteeth Century)、1969年著《中世纪英国农奴制的衰落》(The Decline of Serfdom in Medieval England)、1973年著《被奴役者争得自由:中世纪农民运动和1381年的英国起义》(Bondmen Made Free: Medieval Peasant Movements and the English Rising of 1381),1973年以其在牛津大学福特讲座的讲稿整理出版了《中世纪晚期的英国农民》(The English Peasantry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一书,将英国农民的历史展现于人们的眼前,使人们看到,农民在历史上决不仅仅是一个被剥削阶级,它还是一个富于创造性的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
    再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和E·P·汤普森以18和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为研究重点,从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考察了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状况。霍布斯鲍姆将其大量的有关劳工史的研究文章汇编成两本论文集,即1964年出版的《劳工们》(Labouring Men)和1984年出版的《劳工界》(Worlds of Labour)。此外,他还将其对工业革命前英国、地中海及拉丁美洲地区的一些国家城乡劳动阶级的研究成果汇编成三本文集,即1959年出版的《最初的反叛》(Primitive Rebels)、1969年与法国史学家乔治·鲁德合写的《斯温大尉》(Captain Swing)、1981年出版的《匪徒》(Bandits)。霍布斯鲍姆所说的“匪徒”:“只是各式匪徒中的某些类型,他们虽然也杀人掠货,但却赢得了民众的喜爱。”[44]是那些杀富济贫、为社会不公鸣不平的人。他并不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对“匪徒”作简单的评判,而是深入到社会根源里来看其形成的背景,探寻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他认为,“匪徒的活动同时具有社会和政治的双重意义。从社会意义而言,它激励弱者去挑战强者,激励穷人去挑战富人,激励追求正义的人去挑战非正义的统治;从政治意义而言,它能给匪徒以权势,带它进入权力斗争的天地。”[45]汤普森(E·P·Thompson)更是以其富于文才的生花妙笔,完成了一部从社会各个方面探讨英国工人阶级自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状况的书,即1963年出版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作者详尽论述了英国工人阶级这一时期的经历,从工资、物价、生活水平、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到宗教与道德、休闲与娱乐、妇女与儿童、工会与互助组织,所涉及范围之广,内容之丰富,既使我们对英国工人阶级这段痛苦而又悲壮的历史有直观而感性的认识,又使我们对作为“社会史学家”的汤普森广博的知识和深厚的史学功底产生一种由衷的敬意。之后,汤普森又把研究的重心推移到18世纪的英国社会,对18世纪的民众文化作了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于1991年汇编成《民众的习惯》一书,用全身心感受工人生活的笔触,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讴歌了工人的理想和奋斗。
    这些英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史学家,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立场,用史实证明了无产阶级是富于历史创造性的。如希尔顿曾指出:“反对封建隶属关系的自由权利的确立并不象通常认为的那样是资产阶级的一项特殊贡献,……而是封建时代的农民阶层的贡献。”[46]  “事实上可以这样说,中世纪农民留给近代世界最重要的、虽然是难以捉摸的一项遗产,是不向老爷承担义务,甚至是不表示遵从的自由人的观念。”[47]  面对工业化造成的灾难,不少学者持客观的超然态度,认为历史的进步必然导致部分人陷入苦难。既然工业革命是世界历史的进步,那么人民的苦难便无足轻重了。(在前一阶段,有关圈地运动所引起的农民起义的评价问题上,也有这种倾向)而汤普森则完全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工人阶级为自身利益所进行的每一次斗争都给予了详尽的考察和充分的肯定,指出:“他们的手艺与传统也许已经消失,他们对新出现的工业社会持敌对态度。这看起来很落后,他们的集体主义理想也许只是空想,他们的造反密谋也许是有勇无谋;然而,是他们生活在那社会剧烈动荡的时代,而不是我们;他们的愿望符合他们自身的经历。”并且就此提出了历史评价标准问题,认为不能把“人的活动是否被后来的历史发展所证实”这一点作为唯一标准。[48]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英国工人阶级是在反抗资本主义剥削和压迫的过程中形成的,工人阶级所取得的每一项自由都不是统治阶级所赐予的,而是靠工人阶级自身争取的。汤普森在《民众文化》一书中曾指出,在整个18世纪英国平民文化中表现出一种反叛倾向,其反叛目标看似保护习惯法,而实际上是平民通过保护习惯法来保卫自身的利益。[49]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随着社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劳动者的历史会越来越清楚地展示出来,他们的社会作用也将为越来越多的所重视。我们相信,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发展,普通群众的社会政治作用的加强,一般百姓的历史必然显得日益重要,社会史的研究会越来越受重视,越来越多的人也会对历史研究发生兴趣。
    

四.社会史的理论和方法论意义


    史学新目标的提出必然推动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的发展,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年鉴学派众多史学家的研究成果中很容易看出这一点。
    首先,社会史研究既提出了许多新理论又深化了许多旧有理论。例如,罗德尼·希尔顿在许多著作中,不仅论证了英国农民在促进英国农村和小集镇行政、司法体制的形成和变迁方面的作用,而且还第一次提出了英国农民在促进近代自由平等观念的形成方面也起了决定性作用。这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近代自由平等观念的形成是不同的,为我们进行东西方封建社会历史的比较研究也提供了新课题。
    霍布斯鲍姆和汤普森通过对19世纪英国工人的历史考察,指出了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概念上的根本差别。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阶级仅仅是分析的结构,农民的眼界和运动都是地方性的。他们对自己、对地主的形容都是些具体词汇,不能形成阶级高度的认识。贵族上层虽然可以说形成了某种接近阶级意识的东西,但这种自我意识是建立在血统、特权等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共同的经济利益还没有表现出来,资本主义社会使阶级关系日趋简单化,造成两极分化,工人通过自己的组织产生了全民族范围的社会主义意识,这种意识的获得才标志着工人阶级的形成。因此,霍布斯鲍姆认为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时间应是19世纪80年代之后的30年间,而汤普森则认为是在1832年。[50]  汤普森尤其关注英国工人阶级的“经历”,把它视为工人阶级“形成”的关键。他认为,“经历”是“存在”与“觉悟”间的纽带,没有这些经历,就不会出现共同的意识,就不会产生“觉悟”,“阶级”也就无从谈起。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汤普森用大量的篇幅考察和叙述了工人阶级的这些“经历”。并得出结论:“阶级是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其产生的过程只有当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自我形成时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阶级,就不可能理解阶级。”[51]这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随着工厂大工业的兴起,无产阶级也随之形成的观点是有很大区别的,无疑是对以往“阶级”概念的一次深化。
    另外,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都将1840年作为划分工人运动的分界线,此前的工人运动属自发阶段,此后属自觉时期。而且认为,成熟的无产阶级理论是从外部灌输进去的,自发的工人运动不会产生成熟的阶级意识。而汤普森则认为,英国工人的阶级意识,在其形成过程中,英国社会中早已存在的民众文化的若干传统因素起了重要作用。如清教非国教教派的激进思想、下层民众集合群体的斗争意识、英国人生而自由和生来具有权力的自然法理论等,被工人阶级进一步改造后,便转化成为工人阶级意识的积极因素。[52] 
    随着社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史学理论逐渐发展和深化的同时,史学方法也在不断改进。
    首先,社会史研究极其注重对哲学、经济学、社会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新的观念和方法的吸收。用年鉴学派第三代主将勒高夫的话来说,“新史学还主张把目光移向‘邻居’,希望使‘互不相认的兄弟’进行对话。”[53] 年鉴学派创始人布洛赫由于受心理学家吕西安·列维-布留尔(Lucien Levy-Brhul,1857-1939年)的《原始思维》(The Primitive Consciousness)影响,以及受其研究心理学的密友莫里斯·阿尔布瓦克斯(Maurice Halbwachs, 1877-1945年)的《论集体记忆》(On Collective Memory)的影响,写了《国王的神迹》(The Royal’s Touch)一书,开创了“心态史”(history of mentalities)这一史学研究的新方向。书中根据10-18世纪英法两国长期存在的人们通过“国王的触摸”治疗一些疾病的习惯,认为这反映了人们对国王具有神性的一种信念。其研究的主题是一个时代人们的集体心态,即一种共同信念。他考察了这一心态的产生、发展和衰亡的过程及其历史影响。与布洛赫一起开创了年鉴学派的费弗尔在心态史研究上也有开创之功。费弗尔的著作有《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十六世紀不信仰的问题:拉伯雷的宗教》( The Problem of Unbelief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The Religion of Rabelais )。如今,心态史研究已是硕果累累,如拉迪里( Emmanuel Le Roy Ladurie )的《蒙塔尤》( Montaillou:The Promised Land of Error )、金茲伯格( Carlo Ginzburg )的《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的磨坊主的世界》(The Cheese and the Worms: The Cosmos of a Sixteenth-Century Miller)乔治·杜比( George Duby )的《布维斯的星期日》( Sunday of Bouvines )和戴卫斯( Natalie Z. Davis )的《马丁·盖尔的归来》( The Return Martin Guerre )等,都是以社会某一群体的世界观、态度、行为模式和集体潜意识为研究对象。再比如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森,由于受法国结构主义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的影响,他关于19世纪欧洲许多乡村中的游街形式、18世纪农民的消闲方式等著作本身,都可被视为很好的人类学研究成果。[54]  汤普森还十分重视哲学对史学的积极意义,十分推崇在英国有着悠久历史的经验主义,把历史看成是一门经验的科学,认为只有通过具体的历史研究,通过具体的历史经验才能检验理论。强调研究问题必须从历史事实出发,而不是从理论原则出发。将历史研究看作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论证的理论体系与研究对象的研究特性之间的不断对话过程,避免了理论的教条化,研究的公式化和对象的简单化。
    霍布斯鲍姆和汤普森都善于运用概念方法,提出问题和研究问题。如他们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入研究和对资本主义历史的实际理解,抓住“阶级”这一人们普遍熟知但实际并不明确的概念展开分析,运用比较方法,逐步确定和澄清阶级的概念,对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考察。只是霍布斯鲍姆更注意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层面着眼分析问题,而汤普森则更注意从传统、价值体系、思想观念等文化因素分析问题。实践证明,两个人分析问题的方法是同样有效的。19世纪30年代以来,有关工业革命时期工人生活水平问题便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两种意见,一为乐观派,认为工业革命使工人生活水平提高了,另一派为悲观派,认为工业革命为资产阶级带来财富,而使工人生活水平下降了,或者没有明显改善。汤普森从工人文化史的角度在这一争论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争论所涉及的不仅是生活水平问题,还有生活方式及质量问题。生活水平是可以用数字统计的,而生活方式和质量却要依靠“文学证据”。正因为在生活水平上,统计学家提出的证据总是说明工人生活水平提高了,而文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提出的证据是说明工人生活下降了,才使这一问题始终争论不休。他主张同时保留这两种看来似乎矛盾的看法。1790-1840年间,一方面工人平均物质生活标准有了轻微改善;另一方面,工人的劳动强度、不安全感以及生活的痛苦感受的确增强了。这确实不失为站得住脚的第三种意见,但这并非是两者的折衷,而是更全面的辩证的结论。[55]
    综合比较法也是社会史研究所推崇和提倡的重要的史学方法。自年鉴学派的布洛赫最先明确提出并使用历史比较法以来,如今比较法已成为史学家们经常使用而有效的研究手段。1928年布洛赫在第六届国际历史学会议上宣读了题为《对欧洲社会的历史比较及其作用》(Pour une histoire comparee des societes europeennes)一文,对历史比较作了完整论述。[56] 他认为:首先,比较是甄别史料真伪的重要手段,几乎所有史料考证的背后都是一个比较问题;其次,比较是提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如在他的早期著作《国王的神迹》中,他将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观念作了比较。这种观念认为,人们的一些疾病是由于国王的恶(king’s evil)所导致的,通过国王对患者的触摸可以祛除这种疾病。可是,在英国“国王的触摸”的习惯早已消失,而这一习惯所反映出的国王神圣的观念一仍其旧。与此相反,在法国,查理十世时这一习惯消失了,这一习惯所反映的观念也随之不复存在了。是何原因导致这一差别呢?布洛赫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再比如,在《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中,布洛赫将欧洲的封建制度与日本的封建制度作了比较,最终并没有得出一个肯定性的结论,而是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即世界上其它地区是否也必然要经历封建制度这一历史发展阶段呢?它们产生的原因是否也是一致的呢?并说“如果本书通过向学者们提出问题,为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指明了道路的话,我将非常欣慰。”[57]再次,比较可以明确各社会之间的差别,或者说是各自所具有的原创性(originality)。例如,在《封建社会》中,他对欧洲范围内的封建制度作了区域性的比较,指出了封建制度在法国、德国、英国等不同地区所具有的特点,并且还把视野放宽到欧洲以外的地区,认为日本封建制度与欧洲的封建制度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差别是很大的。[58]
    社会史与传统史学的区别还表现在研究单位的不同。传统史学的主要研究单位是国家和民族,而社会史的研究单位则要比国家和民族要宽广得多,也灵活得多,这是社会史所要表现的内容比较丰富所决定的。如布洛赫的《封建社会》是以整个欧洲为研究单位,但其眼光则是放在全球范围。布罗代尔以地中海区域作为研究单位,为腓力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写了一本传记《腓力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在书中,布罗代尔对地中海的历史分为三个发展层次:第一层是地理和气候这样一些自然环境,它在历史进程中的变化缓慢,甚至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或者要经历数代人才能看到这种变化,但却是历史发展的最基层;第二层是经济、国家、社会、文明等社会史,它比第一层变化速度要快;第三层是“传统历史的部分”,是历史的最表层,“这种历史本质上是极端敏感的,最轻微的脚步也会使它所有的测量仪器警觉起来。这是所有历史中最动人心弦、最富有人情味、也最危险的历史。……这种历史反映着那个时代的人的愤怒、愿望和幻想。”[59] 其后所写的《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法兰西的特性》等书也是循此理论考察大的历史时代的。
    另外,社会史是以问题研究和概念研究见长,这势必影响到历史学的语言和记述方式,传统史学的叙述性语言逐渐转为综合性的和分析性的语言。因此,在新史学的史学著作中,我们很难看到像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的衰亡史》那样富有文学性的作品。
    总之,社会史既为历史学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也迫使历史学家不断地改进史学方法、史学理论。但是,社会史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其中如何界定“社会史”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对此,我们套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述“原则”的一段话或许会感到心里宽慰一些,探索的勇气会更足一些。恩格斯说:“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60] 我们能否借此来说,社会史的定义不是研究社会史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历史研究从来就是作为研究主体的人的思维与客观事实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过程表现为对史料的分析、甄别、理解。而概念既可以是这一过程的一个结果,也可以是这一过程的工具和手段。作为结果,概念意味着研究过程的终结,而作为工具和手段,概念则有为研究开辟道路之功效。不管所开辟出的道路是对还是错,都会对我们接近真实的客观“历史”有所帮助。“社会史”这一概念的提出,其功效就在于它是我们开辟史学新领域的手段和工具。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社会史的定义并不影响我们对社会史的研究,因为通过对其兴起的史学背景的考察,我们已经看到了它的研究方向。相信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广泛、深入地展开,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人类历史将会更加丰富而多彩、全面而生动。
    


    [①] [法]雅克·勒高夫:“新史学”,《史学理论》1987年第1期,第45页。
    [②] 姜芃:“霍布斯鲍姆与新社会史”,《八十年代的西方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7页。
    [③]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卷,第378页。
    [④]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第4卷,第274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一版的译文为“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参见第一版第3卷,457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卷,第79页。
    [⑥]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第2卷,第32页。
    [⑦]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第1卷,第345页。
    [⑧] D·加纳迪:“何谓社会史”,《国外社会科学》1986年第5期。
    [⑨] 梯叶里:“论法国史的信”,第20-21页,转引自《欧美近现代史学史》上,安徽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37-38页。
    [⑩] 孙秉莹:《欧洲近代史学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73页。
    [11] 孙秉莹:《欧洲近代史学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74-375页。
    [12] 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孔德”、“实证主义”词条。
    [13] 张广智  张广勇:《史学,文化中的文化――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史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5页。兰克学派所谓的“历史科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科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兰克学派的史学家们认为“使历史学家同其它学科的学者或科学家们结合在一起的, 是他们都承认,不论历史学与其他科学的探索方法和解释规则有何不同,这些方法与规则归根结底不依赖于个人的直感(不论这些直感在科学思维的过程中起什么样的作用),而是受众人可以接受的探究原则所支配。”(参见[美]伊格尔斯《欧洲史学新方向》,华夏出版社,北京,1989年,第3页。)也就是说,兰克学派所谓的“历史科学”并不认为,历史是客观的、是有规律可寻的。其判定历史学是否为科学的标准是唯心的,而且也是相对的,是随着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
    [14] 参见[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36页。
    [15] [美]伊格尔斯:《欧洲史学新方向》,华夏出版社,北京,1989年,第35-36页。
    [16] 张广智  张广勇:《史学,文化中的文化――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史学》,第98页。
    [17] 张广智  张广勇:《史学,文化中的文化――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史学》,第98页。
    [18] [法]勒高夫、诺拉主编:《史学研究的新问题、新方法、新对象――法国新史学发展趋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19] [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32页。
    [20] 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杨豫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21] [法]勒高夫、诺拉主编:《史学研究的新问题》,第8页;张广智  张广勇著《史学,文化中的文化――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史学》,第96-97页;[美]伊格尔斯《欧洲史学新方向》,1989年,第9页。
    [22] 宋瑞芝主编:《西方史学史纲》,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2页。
    [23] 欧力同:《孔德及其实证主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64-65页。
    [24] 伊格尔斯著:《历史研究国际手册》,陈海宏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25] E.H.卡尔:《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0-11页。
    [26] 伊格尔斯著:《欧洲史学新方向》,赵世玲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3页。
    [27] 孙秉莹编著:《欧洲近代史学史》,第314-315页。
    [28] 宋瑞芝主编:《西方史学史纲》,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08页。
    [29] “所谓新史学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史学派别,而是包含了西方各国各种各样的史学新流派。同是新史学家,其研究重点和所应用的方法可能很不相同,因此不少西方新史学家并不喜欢使用“新史学”这个名词来指称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然而,作为一种要求革新的史学总趋势,同旧有的传统史学相对而言,新史学乃是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罗凤礼《二十世纪西方史学的演变》,刊载于《历史研究》1996年第5期,第175页。)
    [30] 鲁滨逊:《新史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25页。
    [31] 鲁滨逊:《新史学》,第3页。
    [32] 鲁滨逊:《新史学》,第9页。
    [33] 布罗代尔:《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史学理论》1987年第3期,第103-120页。
    [34] 鲁滨逊《新史学》,第53页。
    [35] 《经济社会史年鉴》创刊号(1929年)发刊词,转引自张芝联《费尔南.布罗代尔的史学方法》,见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页。
    [36]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历史学和社会学”,刘北成译,刊载于《国外社会学》1994年第5期,第14页。
    [37] 巴恩斯:“论新史学”,载于鲁滨逊《新史学》,第202-204页。
    [38] 这里并不是说此前就没有对社会下层劳动者的研究和这方面的著作,只是说此前这方面的研究不突出,即使有这方面的成果也被人们所忽视,甚至为研究政治史的正统史学所不齿。我们不妨举一事例加以说明,1874年格林(J. R. Green)的《英国人民简史》出版,其重要特点是忽略了战争和条约,专注于日常生活。他以前的导师弗里曼(E. A. Freeman)读了此书后评价道:如果格林能完全抛弃那些“社会废渣”,他有能力写出一部出色的英国史。(参见彼得·伯克著《历史学与社会理论》,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由此可见,在研究政治史的正统史学家的眼中,社会下层都是“社会废渣”是不值得研究的。
    [3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28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5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74页。
    [42] 《列宁选集》第1卷,第89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5页。
    [44] [英]埃瑞克·霍布斯鲍姆著:《匪徒》,李立玮 谷晓静译,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1年,第23页。
    [45] [英]埃瑞克·霍布斯鲍姆著:《匪徒》,第20页。
    [46] R·Hilton, H. Fagan , The English Revolt of 1381, London, 1950,P19.
    [47] R·Hilton, Bondmen Made Free, London, 1980,P235.
    [48] E.P.汤普森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上),钱乘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5页。
    [49] 转引自沈汉:“评爱德华.汤普森的新作<民众的习惯>”,《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2期。
    [50] 姜芃:“霍布斯鲍姆与新社会史”,《八十年代的西方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67页。
    [51] E.P.汤普森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上),第4页。
    [52] E.P.汤普森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上),第12页。汤普森的著作的第一部分所集中论述的是影响英国工人阶级意识产生的传统因素的。另见沈汉,“爱德华.汤普逊的史学思想”,载《历史研究》1987年第6期。
    [53] [法]雅克·勒高夫,“新史学”,顾良译,《史学理论》,1987年第1期,第49页。
    [54] 刘为:“当代西方史学转向文化史的最新趋势”,《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1期。
    [55] 姜芃:“E.P.汤普森的史学思想研究”,《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2期。
    [56] Marc Bloch, “A Contribution toward a Comparative History of European Societies”, translated by J. E. Anderson, See “Land and Work in Medieval Europe”,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9, pp44-81.
    [57] Marc Bloch, Feudal Society, vol. 2,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89, p447.
    [58] Marc Bloch, Feudal Society, vol. 2, p441-447.
    [59]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腓力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上卷),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8-9页。
    [6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译本第二版,第三卷,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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