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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神话作为方法——再谈“神话是人的本原的存在”


    “什么是神话?”或者,“神话是什么?”是神话学者从来都要面对的终极难题。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判断一个神话学者的合格标准,不是看他(她)发表了多少研究神话的论文、出版了多少神话学专作,而是听她(他)是否始终执著地追问:“什么是神话”或者“神话是什么”。我和杨利慧对“神话”概念的定义(对神话本质的理解)有一定差距,简要(并不简单)说来,杨利慧主要是一个神话内容优先论即神话经验论者;而我则是一个神话形式优先论或神话先验论者。杨利慧的立场接近汤普森(汤普森的内容优先论主张主要源于其编纂故事类型和神话母题的工具论需要),而我的立场则与谢林相近。当然,这只是“简而言之”。
    所谓“神话内容优先论”是说,神话之所以是神话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神话的叙事内容。一则叙事,只要是讲述了大林太良总结的“世界、人类和文化三大起源故事”,就可以被判断为“是神话”。而一则叙事的内容,是否讲述了起源故事,是必须通过经验来判断的。所谓“神话形式优先论”是说,神话之所以是神话的判断标准,主要不是神话的叙事内容而是神话的信仰形式。我在为杨利慧等著《现代口承神话的民族志研究——以四个汉族社区为个案》一书写的“序言”中指出“神话信仰-叙事是人的本原的存在”,就是我的神话形式优先论的初步表达。根据“神话形式优先论”,一则叙事,即便其讲述的内容不是起源故事,但只要实践了对道德性、超越性、神圣性对象的信仰关系(信仰形式+信仰对象),我们就可以基于其先验的信仰形式和同样是先验地被给予的信仰对象,判断这则叙事“是神话”。但这又有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则叙事的信仰形式,被认为是基于人的主观心理的功能条件;那么一则叙事是否具有信仰的功能,就仍然要通过经验来证明(经验论的神话形式优先论)。其二,如果一则叙事的信仰形式,被认为是基于人的主观间客观性的本原存在条件;那么一则叙事是否具有信仰的性质,就可以首先通过对叙事的本原性存在条件的先验演绎或现象学还原加以阐明(先验论的神话形式优先论)。
    神话内容优先论者对“神话”概念的经验论定义(对神话本质的经验性理解),经常会遇到的一个困难是:一则叙事的内容,在此文化中被视为神话,而在彼文化中则不被视为神话(博厄斯、列维-斯特劳斯);或者,一则叙事的内容,在古代文化中被视为神话,而在现代文化中不再被视为神话(马林诺夫斯基)。这样一来,根据内容判断一则叙事“被视为”和“不被视为”“是神话”的标准就会经常失效;于是神话家们转而诉诸于叙事的信仰和非信仰之间的形式标准,以判断一则叙事是否“是神话”。正是基于信仰和非信仰形式在判断神话与非神话时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格林兄弟和马林诺夫斯基以后,多数神话学者才更倾向于主张基于叙事内容和信仰形式的双重神话判断标准。这一双重判断标准(马林诺夫斯基曾声称这是人类学对“神话”概念的“最后见解”,现在看来还不完善),是从古希腊(将信仰的myth与非信仰的哲学、历史叙事相分离)开始,经格林兄弟(将信仰的神话与半信仰的传说、非信仰的故事等叙事体裁相分离)的努力而逐步形成的神话学经典做法和学术传统,即“神话是什么”或者“什么是神话”这一终极难题的解决方式,并不仅仅取决于神话自身的叙事题材内容,而是同时也取决于神话与其他叙事体裁之间信仰和非信仰的形式论关系。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神话内容优先论或神话经验论的神话研究的正当性,神话学者当然可以研究一则古典神话的叙事内容在现代或后现代的“神话主义”挪用中,因语境条件的改变而发生的功能形式的变化,例如有相当多的讲述起源故事的古典神话在今天已丧失了信仰心理的功能形式,尽管人们仍然习惯地称之为“神话”;但严格说来,这已经不再是神话学研究,而是可以归入故事学的研究范围。这就是说,故事学之所以是故事学,正因为故事研究排除了叙事的体裁信仰形式,即,唯当我们排除了叙事的体裁信仰形式,非信仰体裁形式的叙事即故事才能够向我们呈现出来。而神话研究之所以不同于故事研究,正在于神话研究将体裁信仰形式的神话从信仰-非信仰体裁形式的叙事连续体中提取出来作为对象,于是才形成了神话学的经典做法和学术传统。以此,作为神话学者,理应站在神话学先驱者的巨人肩膀上继续推进这一学术传统的独到之处,而不是轻易地从这一学术传统已取得的成就上后退;尽管我个人并不认为,神话学的经典做法就没有可商榷的余地了;相反,我坚持认为神话学独到的经典做法还有极大的可扩展空间,即神话学因特别关注神话的体裁信仰形式进而纯粹信仰形式,而指向了人的本原的存在方式的实践认识的可能性。
    所谓“人的本原的存在方式”是说,人之作为人、人之成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存在条件,就是:人对道德性存在的信仰方式。没有道德性的存在,人无以作为人、人无以成为人;而道德性的存在,对于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超越(动物)性的存在。进而这种超越性的存在,对于(遗传了动物性的)人来说,也就是一种神圣性的存在。人的这种道德性、超越性、神圣性存在,对于人自身来说,既是最本原的存在,也是最本真的存在。只有在对人自身最本原、最本真的道德性、超越性、神圣性存在的信仰条件下,人才能因信仰而作为人、成为人。而神话所讲述的正是人如何能够作为人、成为人的信仰形式——并非信仰心理形式(心理学的信仰形式会随着语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而经验论的神话形式优先论也就面临着与内容优先论的经验论神话学同样的跨文化难题),而是信仰存在形式(信仰作为存在形式本身不会随着语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故事(“神话”形式的单纯定义)。人可以非宗教地存在,但不可能非信仰(非神话)地存在,在非信仰(非神话)的存在条件下,人不可能作为、成为有道德的人;而能够作为、成为有信仰的人、有道德的人,是人的先验的自由(权利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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