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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春]布尔迪厄的“生活风格”论


    摘要:“生活风格”(style of life),是布尔迪厄代表作《区分》的核心概念之一。布尔迪厄吸收马克思的资本理论、涂尔干的原始分类学,以及马克斯·韦伯关于“生活风格”是界定不同阶级、阶层之关键因素的论述,通过分析不同群体日常生活消费的趣味差异,建构其现代社会分类学。“生活风格”是由不同社会空间中的人们拥有的资本及其属性所决定的日常消费偏好,“生活风格”呈现的趣味差异,可以区分不同的阶级、阶层,人们在社会空间中与生俱来所占有的位置及其变化,决定了趣味是必然性与历史性的统一,人们因趣味而维持或者改变“生活风格”,其实质是为了争夺社会空间的相应位置和阶级结构的再生产,“生活风格”因此具有其象征性。
    关键词:布尔迪厄;《区分》;生活风格;生活的风格化
    

    国内学术界关于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研究,多集中于习性、趣味、资本、场域、阶级等概念的引介和辨析,对于布迪厄有关分类图式与象征权力的关系,以及社会学诗学的论述,学界也有较深入的讨论。然而,对于布尔迪厄在《区分》中反复使用的“生活风格”(style of life)概念,以及“生活风格”与“习性”“趣味”的关系,“生活风格”的象征性,“生活风格”概念的理论来源等问题,国内学者很少涉及,仅高宣扬先生有千字篇幅介绍布尔迪厄通过“生活风格”揭示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权力斗争问题,惜未深入展开讨论。一如学界在理解布尔迪厄的“阶级”概念时,多与“身份”概念相混淆,“生活风格”的概念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本文试图以《区分》为中心,在辨析布尔迪厄“生活风格”概念的基础上,考察布尔迪厄如何通过日常生活的“风格化”(stylization of life)现象,揭示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生活风格与趣味的差异及其所蕴含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象征意义。
    一、何谓“生活风格”
    在《区分》一书中,布尔迪厄根据大规模社会研究和问卷调查,以及一项观察日程表,在此基础上研究社会不同阶层文化趣味的分配情况。布尔迪厄运用习性、趣味、阶级、社会空间、生活风格等概念,系统地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日常生活所蕴含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意义。如果说习性、趣味、阶级、社会空间等概念有明确的意指,那么,生活风格的意义,却是在论述上述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呈现出来的。
    在《区分》一书中,布尔迪厄运用“习性”概念,导入他对现代社会不同阶层文化趣味的批判。在他看来,“习性”就是现代社会类似于涂尔干、莫斯在《原始分类》中所分析的原始分类模式,“习性”的模式即原始的分类模式。习性,既是建构的结构(structuring structure),构成实践和对实践的认识、评价,也是被建构的结构(structured structure),其中的逻辑分类原则,构成了对社会世界的认识。习性是一个模式系统,表现了阶级固有的必然和自由,构成了不同阶级在社会生活世界中的位置差别,习性以不同类别的实践把握阶级条件的差别,而且这些差别是自然而然的。习性不断地产生实践的隐喻。习性作为一种模式系统,会以相同的实践模式表现在任何场域,人们在不同场域中的实践,其模式系统具有相似性,无论哪一种实践,都是其他任何实践的隐喻,因为其生活风格具有相似性。
    布尔迪厄认为,现代社会中不同阶级或阶层的日常生活所表征的“趣味”差异,就是这样一种具有“习性”意义的实践支配。在他的定义中,趣味,是一种知觉图式、评价图式,是一种性情或配置(disposition)。它支配着一种分类实践,并且形成一种感觉、意识和实践预想,将人们引向其确定社会空间中符合其属性的确定位置,引向与他们在社会空间位置相匹配的实践和财产。这一分类实践在意识和话语之外发生作用,不受有意识的审查和控制。社会行动者的观念和行为受这一分类实践的支配,未经反思的、“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即呈现这一分类实践的支配。
    如上所述,趣味只是一种知觉图式、评价图式,一种性情或配置。那么,如何判定不同阶级之间的趣味差异,趣味又是如何具有分类意义?布尔迪厄的方法是将趣味符号化。如此,一种性情和禀性也就成为可以被观察、可以被把握的社会事实。但是,在布尔迪厄看来,符号化的物质不仅是一个纯粹客观的结构,而且也受人的生存意志的支配,是“表象与意志”的体现。他发现,不同阶层在日常消费中获取、占有的物质,他们在赋予物质的形式优先或者功能优先方面,具有差异性。布尔迪厄从“生活风格”的角度考察其中的差异性,并且发现这一差异所具有的象征意义。
    布尔迪厄从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中获得灵感,认为资本所具有的属性,会以生活风格的方式烙印在个人或群体的日常消费方面。生活风格“对一些人而言是有选择的标志,对另外一些人而言是他们甚至在身体上带着的烙印。‘如同上帝的选民在前额上写着他们属于耶和华,劳动分工在手工工场的工人身上打上了一个承认其资本属性的戳记。’马克思所说的戳记,正是生活风格本身,通过生活风格,最贫困的人立刻暴露无遗,这甚至体现在他们对空闲时间的利用上,因此,他们注定要充当所有高雅举动的陪衬物,并以全然否定的方式支持奢望与区分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是趣味不断变化的根源。”
    对于那些为生活所困,困顿于必然之中的民众阶级来说,他们的日常生活消费,是一种客观必然;而对于那些有选择自由的社会统治阶级来说,他们通过炫耀,日渐远离客观必然,逐渐增加了自由,他们的生活风格越来越成为韦伯称之为“生活的风格化”(stylization of life)的产物,支配和构成各种各样的实践。具体而言,“生活的风格化”也就是形式被赋予高于功能的优先性,这种优先性导致对功能的否认。由于人们将形式优先性赋予日常的艺术与文化消费物品,这些物品则越来越远离其自身的客观必然性,其所拥有的象征意味越具风格化,物品本身的必然性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这种风格化支配和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各种实践,物品所表征的生活风格因此也就具有了象征意义。
    对于民众阶级而言,他们的习性是做被迫之事,他们的生活必需品经常处于不可避免的匮乏状态。这种必然强制的生活状态,规定了一种必然的趣味,这种趣味意味着适应必然,并由此接受必然之事,并顺从不可避免之事。民众阶级因为对必然的顺从,而倾向于实用和功利的“审美”,拒绝为艺术而艺术。民众阶级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在技术上要求必要、实用、“合适”“不多余”,另一方面是被经济的和社会的必然所强迫,这种必然迫使“简单的”和“朴素的”人们具有“简单的”“朴素的”趣味。而对于社会统治阶级而言,其“生活的风格化”越来越超越必然而趋向自由、奢侈和昂贵。奢侈,意味着精致,如果物品是美的,即便简单,人们也可以找到一种奢侈;昂贵,意味着稀缺,独一无二,量身定做,物品被赋予拥有者的个性,有限,珍贵,唯一。
    因此,布尔迪厄所说的“生活风格”,是由不同社会空间中的人们拥有的资本及其属性所决定的日常消费偏好与取向,并且在不同阶级之间以及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之间作出了区分。对于劳动阶级和无产阶级,在他们的日常消费中,客观必然性处于支配地位,其生活风格则是命定的必然,缺乏自由的选择。对于社会统治阶层而言,由于他们摆脱了经济必然,在他们的日常消费中,通过占有最稀有的物质生活条件,其日常消费的形式大于功能,所体现的生活风格是自由的选择。前者的生活风格体现的是一种必然趣味,而后者则是一种自由或奢侈趣味。
    在布尔迪厄看来,“生活风格”不仅仅意味着物质的占有,也意味着占有与物质相关的知识、行为与观念,而后者的占有,需要漫长的时间积累,且长期浸润在拥有这些物品之群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生活风格”概念是一个超越主观与客观之绝然对立的概念,这与布尔迪厄的社会哲学主张有关。他的实践科学主张必须阐明行动者在其日常生活中运用的知觉图式和评估图式,应该探究这些图式(各种情境定义、类型、阐释程序)来自何处,又是如何与社会的表层结构联系在一起。布尔迪厄的“生活风格”概念,正是通过呈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物质消费及其过程,揭示社会关系结构这一社会事实,通过揭示物质消费过程中人们的知识、行为与观念,发现在社会关系结构中起积极作用的人们的惯习、趣味等性情倾向以及文化象征意义。
    二、趣味与生活风格
    在布尔迪厄看来,趣味既是社会不同阶层分类模式系统形成的根源,也是区分个人、群体的分类模式系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客观对象的占有和实践活动,一个人所具有的所有特征相互配合、相互强化、相互确认,其中有意无意地泄露出来的不断重复的、具有统一性的模式化信息,形成了个人或群体的整体生活风格偏好,是一种系统性的表现意图,在现实社会中具有分类功能。
    1.趣味的必然性与生活风格的偏好
    布迪厄指出,趣味是社会不同阶层分类模式系统形成的根源,具有其必然性。趣味往往以符号的方式呈现,趣味将物变成可区分的、特殊的符号,使之具有象征意义,趣味将身体的物质范畴也纳入到具有区分意义的象征范围。趣味作为一种分类系统,将必然变成策略,将限制变成偏好,并抛弃机械论的决定性,产生一整套“选择”,这些选择构成被分类的和能分类的生活风格,而这些生活风格从它们在一个对立的和关联的系统中的位置获得其意义。因此,在布尔迪厄看来,趣味,既是一种由物质所表征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分类系统,也是由占有、支配这些物品所形成的具有区分意义和特殊性的生活风格;在客观上支配着人们的实践符合其实际收入状况的,是趣味,而非经济条件。趣味同时还是一个阶级或个人的内在表现意图,它促使人们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重复性、共同性的实践;决定人们实践行为的,是趣味,而非机械决定论意义上的经济基础。
    同时,趣味也是不同阶级特殊偏好之生活风格发生的根源。趣味是特定阶级通过物质的或象征的形式占有被分类的、能分类的客体或实践的一种倾向和能力,是具有特殊偏好之生活风格发生的根源。生活风格作为一种整体的偏好,以象征的方式对个人、群体之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影响。趣味形成了一个特定阶级的生活风格,生活风格又体现了一个特定阶级整体的特殊偏好,以及他们体现在占有对象、实践行动中的相同的表现意图。生活风格的每一个维度与其他维度一起,共同构成了特定阶级趣味的整体性。
    那么,趣味为何既是社会不同阶层分类模式系统形成的根源,也是具有特殊偏好之生活风格发生的根源?布尔迪厄认为,趣味不是来自于天赋的超凡魅力,而是与个体的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出身有关。他指出,那种具有对某些对象采取特有的美学观点的才能,也就是审美地构造对象的才能,能够更严格地区分不同的阶级。因为这种能力能够将随便什么东西,甚或“庸俗”的东西构造成审美的,并在日常生活的最平常选择中,比如烹饪、服装或装饰方面,使用一种“纯粹”审美原则的能力。布尔迪厄认为,通过分析消费产品的性质和消费方式,可以把握人们的有教养的配置和文化才能;而且还可以发现,这种配置和文化才能,是如何按照行动者的等级,并按照这些等级适合的领域(从最合法的领域如音乐或绘画,到最自由的领域如服装、家具和烹饪)发生变化,以及在合法领域内部,又是如何按照这些等级出现于其中的市场(即“学校教育”市场或“学校教育之外的”市场)而发生变化。他发现,文化实践与学校教育资本以及社会出身有非常紧密的关系,而且在学校教育资本相等的情况下,离合法领域越远,社会出身在实践的或偏好的解释系统中的影响就越大。比如,在人们对于合法艺术作品的消费选择上,就有非常明显的分类作用,从中可以区分出三种与学校教育水平和社会阶级大致相符的趣味空间。一是合法趣味,也就是对合法作品的喜爱,如德国作曲家巴赫(1685-1750)的《平均律古典钢琴曲集》《赋格艺术》即为代表,以欣赏此类音乐作品的合法趣味随着学校教育水平而提高,在最富有学校教育资本的统治阶级层次中达到最高;二是“中产阶级”趣味,集中了主要艺术的次要作品,如《蓝色多瑙河》《匈牙利狂想曲》等,这一趣味在中产阶级身上更为常见;三是“民众”趣味,以“轻”音乐作品或者由于广为流传而贬值的深奥音乐作品为代表,“民众”趣味的变化也与学校教育资本成反比。
    同时,布尔迪厄还指出,在学校教育资本相同的情况下,社会出身的差别仍然与重要的差别联系在一起。那种从儿童时期开始在家庭内部实行的全面的、早期的和不知不觉的教育,与后来的、有系统的和快速的教育不同,前者给予的是自信和自如。这种差异构成了“社交家”/“学者”、经验/知识的对立。比如贵族的早熟资历,作为一种法定的出身资本,赋予他们更早获得合法文化的文化训练之优势,他们在熟悉的模式中以最无意识的和最让人察觉不到的方式,获得贵族的生活方式,包括餐桌礼仪、谈话艺术、音乐修养、礼节意识以及发音方式等等。所有这些,是因为他们拥有最稀有的获得条件,他们拥有对于时间的社会权力,即拥有那些来自过去、来自被积累、被储存、被凝结的历史的现存之物,如爵位、称号、古堡、绘画和收藏、陈年老酒和古代家具等等。还有行家,他们对于占有工具的无意识支配能力,就是一种“艺术”,不能只通过规则或规定传承,而是需要熟悉文化作品,与有修养的人建立一种类似于传统的师徒关系,反复接触,方可获得。行家将作品的构造原则内在化,但这些原则从未上升到意识,他们无法说明他的判断原则,与艺术理论家的理性化和学校教育的标准化迥然异趣。这种布尔迪厄称之为“法定的熟悉”的贵族早熟资历,通过长期浸润在一个由有修养的人、实践和物萦绕的日常空间,以及日常生活中最平常的家具、服装或菜肴的选择中,形成身体经验,这种身体经验赋予贵族一种深刻的无意识,即不加掩饰的“趣味”。
    2.趣味的历史性与生活风格的再转换、再生产
    布尔迪厄的社会哲学反对以一种机械的客观反映论认识世界,他时刻提醒自己,处于不同社会空间的不同阶层,他们的审美配置确有其与生俱来而习得的趣味,体现了不同阶层的习性的差异,与此同时,也应该与本质主义以及线性思维决裂,认识到在既定的社会空间中,不同主体的实践具有无限多样性,其中变化的每个因素都处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结构的关系网络之中。换言之,将狭义的、标准意义的“文化”重新纳入到系统的整体之中,回到人类学的广义“文化”之中。具体而言,作为“以直接的和直觉的方式判断美学价值的能力”的趣味,与分辨食物特有味道的能力这样一种趣味,同样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趣味,作为一种审美配置的历史产物,既由集体与个体的实践生成,也是社会规则和惯例的产物。因此,趣味既具有必然性,也具有历史性。
    布尔迪厄认识到,处在复杂社会结构关系网络中的不同阶级的个体,其实践具有无限多样性,每一个个体不仅拥有基于其所在生产关系的位置而形成的主要特征,可以通过职业、收入或教育水平等指标被辨识,而且还有一些次要属性、从属特征,如年龄、种族、性别、社会出身等。这些次要属性、从属特征,从未被明确地说明,却被偷偷地引入解释模式,甚至通过心照不宣的要求,作为真正的选择或排斥原则而起作用。由那些次要属性和从属特征所规定的社会形象,在他们的社会身份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他们必然要参照这种从属关系确定自身的位置。由此,布尔迪厄进一步指出,社会阶级既不是由一种属性,也不是由属性的总和或者一系列属性决定的,而是由所有相关属性之间关系的结构所决定。同样的,由于行动者拥有的原始资本与最终资本之间存在着变量关系,行动者在社会空间中的原始位置与当下位置也会随之变动迁移。也就是说,资本总量决定了将各大阶级的生存条件区分开来的最初的差别,而财产结构,则决定了资本总量在不同种类资本之间的分布形式,以及由此确定的阶级内部不同阶层的次要差别。布尔迪厄发现,在法国,由教授、国营部门管理者、自由职业者、工程师、私营部门管理者、企业主以及商业经理等职业构成的统治阶级的不同阶层,他们的生活风格的差异,不仅与他们的原始位置、与当下位置即社会轨迹的变化迁移有关,也与他们与经济、文化的“价值发源地”(如巴黎或其他区域性大都市)之空间距离有关,布尔迪厄称后者是一种固有的文化距离。与“价值发源地”的固有的文化距离越大,他们拥有的文化资本越菲薄。
    基于以上分析,布尔迪厄提出一个尽可能准确的理论模式,即将表现社会条件的空间、表现习性的理论空间、表现生活风格的空间三者叠加在一起,努力揭示在一个既有的社会空间结构中,个体(或群体)如何通过再转换策略(reconversion strategies)竭力维持或提高他们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布尔迪厄发现,个人或家庭倾向于通过再生产策略,即表面上非常不同的一系列实践,有意无意地保持或增加他们的财产,并相应地,维护或提高他们在阶级关系结构中的地位。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法国,不同的社会阶级越来越强化学历的竞争,导致学校教育突飞猛进,进而由于学历与职位之间关系的变化,导致社会结构部分地发生变化。根据统计数据,1954-1975年间,工业家和大商人的相对数量骤然下降,而依靠学历获得其地位的管理者、工程师、教授和知识分子的人数大增,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业经营者的人数明显下降,小学教师、技师、医疗或社会人员的比率增加。但是,布尔迪厄指出,在小商人、手工业者总量减少的现象中,更应该注意的,是这些职业的结构变化。比如,随着普通食品业和乡村面包店的倒闭,与此同时出现的,可能是以营养学、地区天然产品、天然食品为特色的店铺或擅长老式面包加工的面包店大量开业。奢侈品手工业和艺术手工业的发展,同样挽救了传统手工业者最不受优待的阶层的没落,因为奢侈品手工业和艺术手工业,既要求拥有经济资本,也要求拥有文化资本。这些变化,与家庭收入增加、家庭消费结构的变化,以及人们更多的接受学校教育的机会所带来的文化资本的增加等等密切相关。
    然而,必须认识到,布迪厄所说的结构变化,并不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空间中的“革新”或“创新”,他认为那种期望通过将“革新”引入话语以解决“社会变化”问题的努力,实在是太天真了。在他看来,每个阶级或阶层都处于一个由复杂的客观关系网组成的斗争场域,这个场域确定了人们维持、改变或为了维持而改变的自发的或有组织的个人或集体策略。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斗争场域中,每一个阶级或阶层或通过维持来改变,或为了维持而改变,都尽力地通过获得新优势,以压倒其他阶级或阶层,但这种努力往往被其他阶级趋向相同目标的反作用抵消,其结果是导致阶级或阶层之间的财产分配结果的总体平移。这种为了某种确定的稀有财产或头衔而竞争的群体力量和努力,类似于赛跑中的平衡,经过一系列的超越和追赶,最初的差距仍旧保持下来。如社会稀缺头衔和稀缺职位的持有者通过维护稀缺头衔和稀缺职位的定义,使他们自身持有的稀缺职位属性永久化,他们还会通过设定稀缺职位的数量,使人群的分离、区别制度化、组织化。一如高级俱乐部的高尔夫、马球、打猎、骑马等活动,表面看来都是罕见的、有选择的,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借口,高级俱乐部所考虑的不是成员是否拥有一份共同财产,而是个人所持有的社会资本。在这里,布尔迪厄揭示的是,在阶级状况的变化过程中,不同群体的阶级地位在等级体制中的延续性,以及在这一充满竞争的斗争场域中,不同阶级或阶层所采取的维持、改变策略,其最终的结果依然是阶级结构的再生产,趣味与生活风格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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