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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学中的精典----刘三姐


    刘三姐是壮族民间传说人物。其传说最早见于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九十八《三妹山》。明清以来,有关她的传说与歌谣文献记载很多。壮族民间口耳相传的故事与歌谣更为丰富。 
    据传刘三姐为唐代壮族农家女,年幼聪颖过人,被视为“神女”。十二岁能通经传,指物索歌,开口立就。自编自唱,歌如泉涌,优美动人,不失音律,故有“歌仙”之誉。十五岁时聘于林氏,唐开元十年(722年),为抗拒林氏逼婚,与情人张伟望出奔,不知所终。民间多以为双双成仙而去。广西宜山壮族传说,刘三姐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703年),从小聪慧过人,能歌善唱。12岁即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以歌代言,名扬壮乡。后曾到附近各地传歌。慕名前来与她对歌的人络绎不绝,但短则一日,长则三五天,个个罄腹结舌,无歌相对,无言以答,羞赧而退。然而她的才华却遭到流氓恶霸的嫉恨,后被害死于柳州。传说她死后骑鲤鱼上天成了仙。也有的说她在贵县的西山与白鹤少年对歌七日化而为石。还有的说财主莫怀仁欲娶她为妾,三姐坚决反抗,莫买通官府迫害三姐,三姐乘船飘然而去。 
    虽然传说不一,但千百年来壮族人民对她的尊崇与热爱之情却是一致的。现在,广西很多地区都立有刘三姐的塑像或刘三姐庙。每当有新的壮歌集问世,必先捧一本供在她的像前。有些地方的歌圩,第一项议程是抬着她的像游行。壮族人民尊她为“歌仙”,至今还有“如今广西歌成海,都是三姐亲口传”的传颂。特别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刘三姐的故事被拍成电影搬上银幕后,刘三姐的名子更是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三月三”,是壮族地区最大的歌圩日,又称“歌仙节”,相传是为纪念刘三姐而形成的民间纪念性节日。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每年的这一天,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及其他各地都要举行盛大的歌节。歌节期间,除传统的歌圩活动外,还要举办抢花炮、抛绣球、碰彩蛋及演壮戏、舞彩龙、擂台赛诗、放映电影、表演武术和杂技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另外,各种商业贸易、投资洽谈等活动亦逐渐增加,形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新风尚。届时,岭南壮乡四海宾朋云集,歌如海,人如潮。那不绝于耳的嘹亮歌声,寄托着人们对歌仙刘三姐的思念和对丰收、对爱情、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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